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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没有女王的地下世界

    大家都觉得他们已经获得了斯克罗布所说的“片刻休息”。女巫刚才已经锁上了门,而且吩咐地下人别来打扰她。因此目前没有被人打扰的危险。他们的第一件事当然是照料普德格伦烧伤的那只脚。他们从王子卧室里拿来了两三件干净的衬衣,撕成一条条,里面涂上晚饭桌上的黄油和色拉油,就成了绝妙的敷料。敷好伤以后,他们都坐下吃了一些茶点,讨论逃出地下世界的计划。

    瑞廉解释说这儿有很多通到地面的出口,他以前多次被带领着走过其中大部分出口。但他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只跟着女巫去过;而且他到这些出口总要乘船,穿过暗无天日海。假如他到港口去,身边没有女巫,却是四个陌生人,开口就要一条船,那些地下人会怎么说可没人猜得出。不过他们十之八九会问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另一方面,那个新的出口,那个为侵略上面世界而挖的出口,倒在海的这边,而且只有几英里路。王子知道那个出口已经快完工了,掘的地方跟外面的空间只相隔几英尺土层了。甚至可能现在就已完工了。也许女巫回来就是告诉他这件事,准备发动进攻。即使还没完工,只要他们能不受阻挡,到得了那儿,只要他们发现挖掘的地方没人看守着,他们自己顺着那条路线在几小时之内大概也能挖出去。但那两点都是难关。

    “依我说呀……”普德格伦刚开口说,斯克罗布就打断了它。

    “喂,”他问,“那是什么声音?”

    “我心里纳闷了好一阵子了!”吉尔说。

    事实上他们全都一直听到这种声音,但这声音是逐步响起来的,因此他们不知道自己几时初次注意到这声音。有一段时间,那只是一种隐隐约约的骚动,像轻轻的风声,或是远处的人来车往声。随后就增强为海涛般的沙沙声。接着又传来了隆隆声和哗啦啦声。这会儿似乎还有说话声,还夹杂着一种不是说话声的连续吼声。

    “狮王在上,”瑞廉王子说,“看来这片沉默的土地终于能开口了。”他站起来,走向窗边,拉开窗帘,其他几个都围在他身边往外看。

    他们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一大片红光。红光在他们上面几千英尺高处地下世界顶部反射出一片红色,因此他们能看见一片岩石天花板,也许天花板从这个世界造好以来一直就隐蔽在黑暗中。那片红光来自城市的另一边,因此好多阴森森的大房子在红光衬托下黑压压地矗立着。但红光也照到很多从那儿通向城堡的街道,那些街道上正出了些怪事。那些挨挨挤挤、一声不吭的地下人群已经消失了。

    只见三三两两的人影到处冲来冲去。他们显得像人们不希望让人看见一样:偷偷潜伏在扶壁后的阴影里,或者门口,然后很快穿过空地,到新的隐蔽处去。但对任何了解这些小精灵的人来说,最奇怪的事就是声音。四面八方都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不过从港口方面却传来一种低沉的隆隆吼声,逐渐变得更响,而且已经震撼了整个城市。

    “地下人出什么事了?”斯克罗布说,“是他们在喊叫吗?”

    “这不大可能,”王子说,“在我被监禁的漫长岁月里,从来没听见过哪个无赖大声说话。你看,这是什么新魔法。”

    “那边那片红光是什么呢?”吉尔说,“是着火了吧?”

    “依我说呀,”普德格伦说,“那是地心的火喷出来形成一个新的火山。我们就在火山的中央,这我不奇怪。”

    “瞧那条船哪!”斯克罗布说,“为什么船走得那么快?没人在船上划桨呀。”

    “瞧,瞧!”王子说,“船已经开到港口这一边来了——船开到街上来了。瞧,所有的船都开进城来了!啊呀,海水上涨了。要发洪水了。赞美阿斯兰,这个城堡造在高地上。但海水涨起来快得要命。”

    “哎呀,会出什么事呢?”吉尔叫道,“又是水,又是火,还有那些人在街上躲躲闪闪的。”

    “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普德格伦说,“那个女巫已经设下了一连串魔法咒语,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她被杀了,她的王国同时也就崩溃了。要是她知道杀掉她的人五分钟以后就要被烧死,或活埋,或淹死,她那种坏蛋就是死也不在乎。”

    “说得对,沼泽怪朋友,”王子说,“当我们的剑砍下了女巫的脑袋,那一下就把她的一切魔法都结束了,如今幽深王国正在崩溃。我们正眼看着地下世界的末日呢。”

    “就是这么回事,殿下,”普德格伦说,“除非这恰好也是整个世界的末日。”

    “可我们就这么待在这儿——等着?”吉尔气喘吁吁地说。

    “依我之见这不成,”王子说,“我要去救我的马黑炭,还有女巫的马雪花(那是一匹好马,值得找一个更好的女主人),这两匹马都在院子里的马厩里。过后,我们赶快骑着马到高地上去,但愿我们能找到一个出口。必要时一匹马可以骑两个人,要是我们骑着马,马也可以越过洪水。”

    “殿下不披上盔甲吗?”普德格伦问道,“我不喜欢那些东西的样子——”他朝街下指指,大家都朝下看。好多人(现在他们走近了,显然是地下人)正从港口方向走过来。:

    他们不像是没有目的走动的人群,他们的举止就像发动攻击的现代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找隐蔽,急于不让城堡窗户里的人看见。

    “我不敢再看那副盔甲里面,”王子说,“我披上那副盔甲骑马就像关在一个活动的土牢里,盔甲里有一股魔法和奴役的恶臭。不过我要带上那面盾。”

    他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眼睛里发出奇异的光。

    “瞧,朋友们,”他说着把盾举起来对着他们,“一小时以前盾还是黑的,没有纹章;现在啊,瞧这个。”那盾已经变得银光闪闪,上面还有比血、比樱桃更红的狮王图像。

    “无疑,”王子说,“这就表明阿斯兰将成为我们的好主宰,不论他叫我们死还是活。其实,反正都一样。现在我劝大家都跪下,亲亲阿斯兰的像,然后彼此握握手,就像好朋友可能马上就要分别一样。接着让我们下去,到城里去经受降临到我们头上的风险。”

    他们全都照王子所说的办了。不过斯克罗布跟吉尔握手时,他说,“别了,吉尔,很抱歉,我过去是个胆小鬼,而且十分讨厌。希望你能平安回家去。”吉尔说,“别了,尤斯塔斯,很抱歉,我过去那么蠢。”这是他们第一次彼此称呼名字,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不叫名字的。

    王子打开了门,他们都走下楼去:三个拿着出鞘的剑,吉尔手里拿着出鞘的刀。那些随从都不见了,王子楼梯脚下那间大房间里空空荡荡。那些灰沉沉、阴森森的灯仍然亮着,借着灯光他们亳不费力地走过一条条走廊,走下一段又一段楼梯。城堡外面的声音在这儿倒不如他们在上面房间听得清楚。屋里寂静如死,空无一人。他们转了一个弯来到底层大厅时才遇到了第一个地下人——一个苍白的胖子,长着一张猪样的脸,正大口大口吃着桌上的残羹剩饭。它尖叫一声(叫声也很像猪叫),就冲到一条长凳下,长尾巴一挥,正好没让普德格伦抓住。随后它飞快地从另一边门冲了出去,追也追不上了。

    他们从门厅来到院子。吉尔在假日里上过骑马学校,恰好闻到一股马厩的味儿(在地下世界这种地方闻到这种味儿,可真好闻,又纯正又亲切)。这时尤斯塔斯说,“天哪!看那边!”城堡墙后的什么地方升起了一股壮丽的焰火,碎裂成很多绿星星。

    “焰火!”吉尔迷惑不解地说。

    “是啊,”尤斯塔斯说,“但你不能以为那些地下人是放着玩的!那一定是个信号。”

    “我敢说,对我们可不妙。”普德格伦说。

    “朋友们,”王子说,“一旦一个人开始冒这么大的风险,就必须把希望和恐惧置之度外,否则死神或解脱都来不及保全他的荣誉和理智。嗬,我的美人儿(他打开了马厩门)。嗨,老朋友!黑炭,稳住。别出声,雪花!没有忘记你。”

    两匹马都被那些奇怪的亮光和闹声吓坏了。吉尔穿过山洞之间的黑洞时胆子那么小,现在却毫无畏惧地走到两匹又顿脚又喷鼻的牲口当中,她和王子一会儿就把马装好鞍子和笼头。两匹马牵出来时仰着头,看来十分神气。吉尔骑上雪花,普德格伦坐在她后面,尤斯塔斯跨上黑炭,坐在王子后面。然后只听得蹄声旷得旷得,他们就骑着马出了大门,向街上驰去。

    “幸亏烧伤没什么大的危险。”普德格伦说,一面指着他们右面。那边,不到一百码以外,就有海水在拍打着屋子的墙壁了。

    “鼓起勇气!”王子说,“那边的下坡路陡,海水只升到城里最大一座山的半山腰。开头半小时海水离我们可能很近,接下来两小时就不会更近。我更担心的倒是……”他用剑指着一个身高七英尺的大个子地下人,那人长着一口獠牙,后面跟着另外六个各种形状、高矮不一的地下人,他们刚从一条小街里冲出来,躲进人们看不见的屋子的阴影里。

    王子带领大家直奔那片红光的方向,但稍稍偏左一点,他的计划是绕过那片火(如果那是火的话),登上高地,希望能找到路通往新挖的出口。他跟其他三个人不同,似乎有点自得其乐。骑马时还吹着口哨,还唱起歌颂阿钦兰王国的霹雳拳击手柯林的一首老歌的片断。事实上他因为长期受魔法幽禁,一旦解脱出来感到十分高兴,相比之下,一切危险似乎只是儿戏了。但其他人都觉得这段路程阴森可怕。\"

    他们后面传来船只互相碰撞、缠绕的声音,建筑物倒下的轰隆隆声。头项是地下世界顶部那一大片火红的光。前面就是那神秘的红光,那光似乎并没有变得大些。从同一方向还不断传来吵闹、呼喊、尖叫、口哨、哄笑、惨叫、怒吼,闹成一片;黑夜中还升起各种各样的焰火。谁也猜不出这是什么意思。离他们近一点的地方,城市有部分地方被那片红光照亮,部分地方被那些大不相同的阴森森的小精灵的灯照亮。

    不过还有很多地方两种光都照不到,仍然一片漆黑。地下人的身影就在那些地方不断地冲进去,溜出来,眼睛一直盯着这一行人,始终尽量避开他们的视线。那些人中有的是大脸,有的是小脸,有的长着鱼眼般的大眼睛,有的长着熊眼般的小眼睛,有长着羽毛的,有长着鬃毛的,有长角的,有长獠牙的,有的鼻子长得像鞭绳,有的下巴长得像胡子。有时遇上一群人人数太多,或者靠得太近。王子就挥舞宝剑,装出要打他们的架势。这些家伙就发出各种叫声,有的唬唬叫,有的叽叽叫,有的吱吱叫,然后蹿到黑暗中去。

    但等他们爬上一条又一条的陡峭街道,离洪水很远了,而且几乎出了城到内陆一边,事态变得更严重了。这会儿他们已经靠近这片红光,几乎和红光处在同一高度,可是他们仍然看不出这光是怎么回事。不过在这片光照下,他们能把敌人看得更清楚。成百个,也许有几千个小精灵都在朝红光走去。但他们走起路来蜂拥而上,一旦停下,他们就转身面对着这一行人-

    普德格伦说:“依我说呀,这些家伙是打算从正面把我们截住。”

    “我也是这么想,普德格伦,”王子说,“我们休想从那么多人中杀出一条路来。你们听好!我们往前骑到靠那边房子跟前。我们刚走到,你就溜到阴影里。我和小姐就再往前走几步。我相信有些妖怪就会跟着我们;他们密密麻麻都躲在我们后面呢。你的手臂长,要是可能的话,碰到哪个经过你埋伏的地方,就抓一个活的。我们可以从它嘴里打听到真相,了解他们究竟跟我们有什么过不去的事。”

    “可其他的人会不会全都朝我们冲过来抢救那个给我们抓住的呢?”吉尔说话的嗓音不像她竭力装出来那么镇静。

    “那么,小姐,”王子说,“你就将看见我们在你身边血战至死,而你必须给狮王以好印象。来吧,好普德格伦。”

    沼泽怪像只猫似的迅速溜到阴影里去。其余的人熬过了一两分钟,又继续往前走。接着他们身后忽然传来一连串令人心惊胆战的尖叫声,夹杂着普德格伦那熟悉的声音在说,“行了,别叫了,免得伤着,不然你就真要伤着了,懂吗?人家听了还以为要杀猪呢。”

    “抓得好。”王子喝彩道,一面马上把黑炭调转身子,回到屋角上。“尤斯塔斯,”他说,“请你拉住黑炭的头。”随后他下了马,三个人都默默注视着普德格伦把抓住的东西拉到亮处。一看原来是个可怜透顶的小精灵,大约只有三英尺高。头顶上有个像鸡冠似的脊(只是硬邦邦的),粉红的小眼睛,嘴和下巴又大又圆,那张脸看上去就像只小河马。如果他们不是处在这么一种困境中,看见这副模样准会捧腹大笑。

    “好了,地下人,”王子说,一面监视着它,一面把手里的剑直指它的脖子,“老老实实说出来,就放你自由。跟我们耍花招,你就死定了。普德格伦,你紧紧抓住它的嘴,它怎么能说话呢?”

    “对,而且它也不能咬人,”普德格伦说,“如果我也长了一双你们人类那样可笑的软绵绵的手(尊贵的殿下除外),这会儿我早就浑身是血了。不过连沼泽怪也不喜欢老被它嚼啊。”

    “小王子!”王子对小精灵说,“再咬一口,就叫你死。让它张嘴,普德格伦。”

    “咦——咦——咦,”那地下人尖声叫喊,“让我走,让我走。不是我。我没干。”

    “没干什么?”普德格伦问。

    “凡是各位大人说我干的,我都没干。”那家伙答道。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王子说,“还有你们地下人今天都在干什么?”

    “哦,求求你们各位大人,求求你们,好心的老爷们,”那小精灵哭着说,“答应我,可别把我说的任何事告诉女王陛下。”

    “你所称呼的女王陛下,”王子严厉地说,“已经死了,我亲手杀了她。”

    “什么?”那小精灵叫道,那张可笑的嘴巴惊奇地张得越来越大。“死了?女巫死了?而且是大人亲手杀的?”它放心地大大松了口气,又加了一句,“咦,那么说大人是朋友了!”

    王子把剑抽回了一两英寸。普德格伦让这家伙坐起来。

    它那发亮的红眼睛在大家脸上一一看着,嘻嘻笑了两声,这才开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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