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返回 天涯书库目录
天涯书库 > 冰与火之歌3:冰雨的风暴 >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

冰与火之歌3:冰雨的风暴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的乳房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得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古瓦雷利亚语,准确的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这是征服者使用的语言。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黑黝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乳房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以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统统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脚下红砖的热量。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不会讲通用语,但他边听边点头,还不时用鞭子顶端捅那奴隶女孩。“告诉她,这些家伙站在那儿已有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告诉她,只要我不下令解散,他们会一直站立,直到倒下为止;告诉她,即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自己的死亡降临。这就是他们的勇气。告诉她这些。”

    “这是疯狂,不是勇气!”等那严肃的小翻译讲完,白胡子阿斯坦脱口而出。他用硬木拐杖敲打砖地,嗒,嗒,仿佛在诉说他的不满。老人不愿航至阿斯塔波,也不赞成购买这支奴隶军团。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这是丹妮将他带到骄傲广场的原因,并非拿他当护卫,有血盟卫已经够了。乔拉爵士被她留在贝勒里恩号上守护她的子民和她的龙。她将龙锁在甲板下,虽不情愿,但让他们在城市上空自由飞翔过于危险——世界上充斥着各种恶人,只为获得“屠龙者”的名号,就可能下毒手。

    “那臭烘烘的老头讲什么?”奴隶商人向翻译提问。等她说完,他微笑道,“告诉那蛮子,我们称此为‘顺从’。其他战士也许比无垢者更强壮、更敏捷,或更高大,甚至可能跟他们使用剑、盾与长矛的技能不相上下,但四海之内你找不到比他们更懂得顺从的士兵。”

    “绵羊最懂得顺从,”这番话被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评论。他的瓦雷利亚语虽不若丹妮那么流利,但也不差,只是学她的样,假装一无所知。

    等他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他吼道,“当然,别这样对他说。告诉他们,这些家伙像狗,不像羊。对了,在七大王国他们吃不吃狗和马?”

    “他们更喜欢猪和牛,主人。”

    “牛肉,猪肉。蛮子爱吃脏东西。”

    丹妮佯作不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走下去。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但她面前的千名战士却无法享受丝毫遮护。他们中的一半多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但她也看到自由贸易城邦人、白皙的魁尔斯人、黑檀色的盛夏群岛人,以及其他一些不知是何种族的人。某些人有跟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以及古老吉斯民族所特有的红黑相间直立头发——他们自称为“鹰身女妖之子”,这是骄傲的血统标志。连同族都卖啊。她不该吃惊,在多斯拉克海中,当卡拉萨相互遭遇时,多斯拉克人也这么做。

    士兵有高有矮,据她判断,年龄在十四岁到二十岁之间。他们全都脸颊光滑,而那一双双眼睛,不论黑色、棕色、蓝色、灰色或者黄色,其中的神采都没丝毫差别。这些男人简直一个模子打出来的,丹妮心想,旋即想起他们根本不是男人,而是太监。“为何要阉割他们?”她通过奴隶女孩问克拉兹尼,“都说男人比太监强壮呢。”

    “从小被阉割的太监不会有你们维斯特洛骑士的蛮力,这是事实,”问题被翻译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回答。“但别忘了,公牛也很强壮,而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不到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无垢者有比力量更重要的东西——纪律。是的,我们以古帝国的战斗方式训练他们,他们就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丹妮耐心听完翻译。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说。

    克拉兹尼闻言又微微一笑。“告诉那老头,他闻上去浑身尿臭,需要根烂棍子才站得住。”

    “真这样说,主人?”

    他用鞭子捅了她一下。“当然不能这样说,你是女人还是母羊,问得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告诉他无垢者不是人,告诉他死亡对他们而言不算什么,伤残就更没关系。”他在一个结实强壮、外貌像拉札林人的奴兵面前站定,猛地举起鞭子,照着对方古铜色的脸颊狠狠一记,打出一道血痕。太监眨眨眼,站立不动,任凭鲜血流下。“还想再来?”克拉兹尼说。

    “只要主人高兴。”

    很难假装听不懂。在克拉兹尼再次举鞭前,丹妮伸手按住他胳膊。“告诉善主大人,我明白无垢者的强壮,明白他们承受痛苦的勇气。”

    她的话被译成瓦雷利亚语后,克拉兹尼吃吃窃笑。“告诉这无知的西方婊子,这与勇气无关。”

    “善主大人说那不是勇气,陛下。”

    “告诉她睁开狗眼。”

    “他请您留心观察,陛下。”

    克拉兹尼走到下一个太监面前,这是一位高大的年轻人,有里斯人的蓝眼睛和亚麻色头发。“你的剑,”他说。太监跪下来,拔出武器,剑柄朝前递上。这是一柄短剑,适合戳刺而非劈砍,但剑刃仍十分锐利。“起立,”克拉兹尼命令。

    “是,主人,”太监站起身。随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缓缓地把剑由下至上划过他的躯干,从肋骨到腹部留下一道细红线,接着又将剑尖戳进粉红色大乳头的下方,并开始来回切割。

    鲜血如注般从奴隶的胸膛流淌而下。“他在做什么?”丹妮问女孩。

    “告诉那头母牛,别嘀嘀咕咕,”克拉兹尼不等翻译就说,“这不会造成很大伤害。男人不需要乳头,太监更用不着。”乳头与乳房之间只剩一层薄薄的皮,他猛地下砍,使它滚落到砖地上。无垢者胸前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圆圈,血如泉涌,但他没有动,直到克拉兹尼剑柄朝前把剑交还。“好了,到此为止。”

    “小人很高兴为主人效劳。”

    克拉兹尼转身面对丹妮。“你瞧,他们感觉不到痛苦。”

    “这怎么可能呢?”她通过翻译提问。

    “是勇气之酒的缘故,”他回答。“那并非真正的酒,而是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的饮料。从被阉割那一天起,他们每餐都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感觉变得麻木,直到战斗变得无畏,直到不怕任何折磨。告诉那蛮子,任何秘密都可以放心交给无垢者保管,还可安排其守卫会议厅,甚至卧室,丝毫不必担心会遭偷听。”

    “在渊凯和弥林,制造太监的方法是除去睾丸,但留下阴茎。这样的人不能生育,却还可以勃起,只会造成麻烦。我们把阴茎也除掉,什么都不留。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纯净的动物。”他再次朝丹妮和阿斯坦露出夸张的笑容。“听说在日落国度,有人庄严宣誓保持贞洁,不生不育,仅为职责而活。是这样吗?”

    “是的,”问题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道,“这样的组织有许多:学城的学士、为七神服务的修士与修女,哀悼死者的静默姐妹,御林铁卫,守夜人……”

    “他们真可怜,”翻译完后,奴隶商人低沉地说,“人不该这么活。白痴都明白,这样每天都会饱受诱惑的折磨,而且大多数人最终会屈服于卑贱的自我。我们的无垢者可不同,他们与剑结合的方式,是旁人发下千万道誓言也无法相提并论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都永远不能诱惑他们。”

    女孩以更礼貌的方式转述了他话中的要点。“除身体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诱惑人,”等她说完,白胡子阿斯坦反驳。

    “可以诱惑人,对,但不能诱惑无垢者。抢劫和强奸都无法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除了武器,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没有名字?”丹妮朝着小翻译皱起眉头,“善主大人是这个意思吗?他们没有名字?”

    “正是如此,陛下。”

    克拉兹尼停在一个吉斯人面前。对方就像是他的兄弟,但更高,也更健康。他将鞭子朝那人脚边剑带上的一块青铜小圆牌挥了挥。“他的名字就在那儿。问那维斯特洛婊子,她认不认得吉斯卡利象形文。”等丹妮承认说不会,奴隶商人转向无垢者。“你叫什么?”他提问。

    “小人叫红跳蚤,主人。”

    那女孩用通用语重复了一遍。

    “昨天叫什么?

    “黑老鼠,主人。”

    “前天呢?”

    “棕跳蚤,主人。”

    “再前一天?”

    “小人记不清,主人。也许是蓝蛤蟆,也许是蓝虫子。”

    “告诉她,他们的名字都这个样,”克拉兹尼命令奴隶女孩,“这用来提醒他们,他们只是些寄生虫。每天傍晚,所有名牌就被扔进一个空木桶,第二天拂晓时再随机抽捡。”

    “更疯狂了,”阿斯坦听完之后道,“怎能让所有人每天都记住一个新名字?”

    “记不住名字的会在训练中被筛掉,连同那些不能满荷负重奔跑一整天的,不能在漆黑夜晚爬上山的,不能走过一片燃烧煤炭的,或者不能杀死婴儿的。”

    听到这番话,丹妮明白自己的嘴扭曲了。他看到了吗,还是他既残酷又迟钝呀?她迅速扭头,试图掩饰脸上的表情,直等听完翻译,才让自己说出话来,“他们杀谁的婴儿?”

    “在赢得尖刺盔之前,无垢者必须拿一枚银币去奴隶市场,找到一个哭叫着的新生儿,并在其母眼前将其杀死。这样我们方能确定他心中未留有丝毫软弱之处。”

    她感到一阵晕眩。是炎热的关系,她试图说服自己。“他们从母亲怀中抢走婴儿,在她注视之下将其杀死,然后支付一枚银币以补偿她的痛苦?”

    等翻译完毕,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纵声长笑。“这唠唠叨叨的婊子真是个软心肠的蠢货。告诉维斯特洛婊子,钱乃是付给孩子的主人,不是给母亲。无垢者不准偷窃。”他用鞭子拍拍自己的腿。“告诉她,通不过这项测试的家伙远少于通不过狗的测试的。在每个男孩被阉割的那天,我们给他一条小狗,他必须养到第一年结束,然后亲手掐死它。做不到的家伙将被立刻处决,其血肉喂给存活下来的狗吃。我们发现这对他们而言是最重要的一课。”

    白胡子阿斯坦边听边用拐杖敲击砖地。嗒,嗒,嗒。缓慢而沉稳。丹妮看见老人将视线移开,仿佛克拉兹尼让他再也无法忍受。

    “照善主大人所说,这批太监不会为金钱或肉体所惑,”丹妮告诉女孩,“但若我的敌人用自由引诱他们背叛……”

    “他们会立即杀死他,并把他的脑袋献给你,就这么回事,”奴隶商人答道。“别的奴隶会偷窃、会聚积钱财,以期买到自由,但即便那头小母驴愿意无偿地给予无垢者自由,他们也不会接受。他们在职责之外没有生活,只是士兵,仅此而已。”

    “我正需要士兵,”丹妮承认。

    “告诉她,她来阿斯塔波算是走对了。问她想要买多大一支军队。”

    “你们有多少无垢者待售?”

    “目前有八千名经过充分训练的无垢者。她得知道,我们只按单位出售,整千或是整百。从前我们整十地卖给顾客当贴身护卫,结果证明效用不佳。十个太少,他们和其他奴隶、甚至自由人混在一起,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身份。”克拉兹尼等这番话被译为通用语,然后续道,“这乞丐女王必须明白,如此神奇的军队自然价格不菲。在渊凯和弥林,购买奴隶剑士甚至可能比买他们的剑便宜,但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精良的步兵,个个经过多年训练。告诉她,他们好比瓦雷利亚钢,历经反复折叠捶打,直到比世上任何金属都更牢固,更有韧性。”

    “我知道瓦雷利亚钢,”丹妮说。“问问善主大人,无垢者有没有自己的指挥官。”

    “必须派遣军官来指挥他们。我们训练他们顺从,不是思考。如果她要智慧,该去买文书。”

    “他们的装备怎么算?”

    “短剑、盾牌、长矛、凉鞋和夹层外衣都随身附送,”克拉兹尼说,“当然,还有尖刺盔。他们也可按你的意愿穿戴任何样式的盔甲,但盔甲必须由你提供。”

    丹妮想不出更多问题,她看看阿斯坦。“你是长者,白胡子。事情就是这样,你怎么说?”

    “我说‘不’,陛下,”老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她问,“请尽管直言。”丹妮知道他会说什么,但她想让那奴隶女孩听见,因而克拉兹尼随后也能知道。

    “女王陛下,”阿斯坦道,“七大王国已数千年没有奴隶了。新旧诸神,都把奴隶制度看作可憎的怪物和邪恶的化身。若您领着一支奴隶军团登陆维斯特洛,单只为这一点,便会有许多善男信女起来反对,大有损于您的事业和家族荣誉。”

    “可我必须有支军队,”丹妮说,“那男孩乔佛里决不会因我礼貌的要求而自动放弃铁王座。”

    “等您扬帆登陆的那一天,半个维斯特洛将与您同在,”白胡子保证,“人们仍满怀热爱地缅怀着您哥哥雷加。”

    “那我父亲呢?”丹妮道。

    老人犹豫了一下,“人们也记得伊里斯国王,至少他为王国带来了多年的和平。陛下,您不需要奴隶,您有龙,您可以在伊利里欧总督的保护下静待他们成长,一边派出密使穿越狭海,试探各大领主。”

    “试探那些背弃我父亲,投靠弑君者,并向篡位者劳勃屈膝臣服的大领主?”

    “他们或许正渴望着真龙的回归啊。”

    “或许,”丹妮说。一个含糊的字眼,或许,任何语言中都一样。她转向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奴隶女孩。“我要谨慎考虑。”

    奴隶商人耸耸肩。“告诉她快点考虑,我有许多买家。三天之前,我才将同一批无垢者给一个海盗王看过,他希望把他们全买下。”

    “那海盗只要一百个,主人,”丹妮听见奴隶女孩说。

    他用皮鞭顶端捅了她一下。“海盗都是骗子,他会把他们全买下,就这么告诉她,小贱人。”

    丹妮知道自己的需求远远不止一百个。“提醒你的善主大人我的身份,提醒他,我乃‘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血统袭自征服者伊耿和古老的瓦雷利亚。”

    她的话被翻译成别扭的瓦雷利亚语,却未能打动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肥胖奴隶商人。“瓦雷利亚人还在鸡奸绵羊时,吉斯就是一个世界帝国了,”他朝可怜的小翻译吼叫,“我们乃鹰身女妖之子。”他耸耸肩。“跟女人绕舌真麻烦,东方的女人也好,西方的女人也罢,统统优柔寡断,除非吃饱了东西,听够了奉承,塞满了糖果,才会作决定。很好,如果这是我的命,就认了吧。告诉那婊子,倘若想要一个向导带她参观我们可爱的城市,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很乐意为她效劳……也很乐意跟她找找乐子,只要她比外表看上去更像女人。”

    “在您考虑期间,克拉兹尼善主非常乐意带您参观阿斯塔波,陛下,”翻译说。

    “我会请她吃狗脑冻、炖红章鱼浓汤和狗胎。”他擦擦嘴唇。

    “他说在这儿可以吃到许多可口的菜肴。”

    “告诉她金字塔的夜晚有多漂亮,”奴隶商人低吼,“告诉她我要舔她乳房上的蜜汁,若她喜欢的话,还可以舔我的。”

    “黄昏时分的阿斯塔波最是美丽,陛下,”奴隶女孩说,“善主大人们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令所有金字塔都泛着彩光。游艇在蠕虫河里游弋,您可以听着轻柔的音乐,造访水中小岛,享受美食美酒和其他乐趣。”

    “请她前往我们的斗技场,”克拉兹尼补充,“道克斗技场今晚安排了一出好戏。一头大熊对三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浑身沾满蜂蜜,另一个沾满鲜血,还有一个沾满腐烂的鱼,她可以押注熊先吃哪一个。”

    嗒,嗒,嗒,丹妮听见白胡子阿斯坦敲个不停。老人脸色平静,但动作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嗒,嗒,嗒。她逼自己微笑。“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有自己的熊,”她告诉翻译,“如果不回去,他很可能吃了我。”

    “瞧,”等她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评判,“作决断的不是女人,而是她赶着去见的男人。一如既往!”

    “感谢善主大人的耐心和好意,”丹妮道,“告诉他我会仔细考虑在这儿了解的情况。”她向白胡子阿斯坦伸出胳膊,让他挽自己穿过广场,走向坐轿。阿戈和乔戈跟在两侧,弯腿昂首阔步,这是马王被迫下马和普通人一样步行时的惯用姿势。

    丹妮皱眉爬进轿子,并招呼阿斯坦进来坐到身边,他这么年迈的人不该在艳阳下步行。行进途中,她没关帘子。这座红砖之城被阳光炽烈地烘烤,每丝微风都值得珍惜,即使其中伴随着缕缕红色粉尘。况且,我需要观察。

    她走过尘埃之殿,沐浴过圣母山下的世界子宫湖,然而在她眼里,阿斯塔波仍是座奇异的城市。所有街道都跟骄傲广场一样,全由红砖砌成,红砖砌的还有阶梯形金字塔、深挖入地并带有圈圈逐渐下降坐席的斗技场、含硫磺的喷泉池、阴暗的酒肆及环城古墙。如此多的砖块,她心想,如此古老,如此脆弱。空中都是细小的红色粉尘,微风吹过,粉尘便沿着阴沟飞舞。难怪阿斯塔波的妇女都蒙着脸,砖粉比沙子更易刺痛眼睛。

    “让路!”乔戈在轿子前面骑行,高声呼喊,“给龙之母让路!”见他展开银柄长鞭,在空中挥得喇喇作响,她忙探身制止。“别在这里,吾血之血,”她用多斯拉克语说,“这些砖块已听过太多的鞭响。”

    早上,当他们从港口出发时,街上杳无人烟,现在已是下午,却似乎仍旧空旷。一头大象缓缓走过,背上驮着个格子座箱。一名被晒得蜕皮的男孩光着身子坐在干涸的红砖排水沟里,一边挖鼻子一边闷闷不乐地注视着街道上的蚂蚁。听见马蹄声,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待一队骑兵飞驰而过,刺耳的笑声伴随着蹄下掀起的红色尘土。士兵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好似无数太阳,外衣是带刺绣的亚麻布,腰部以下则穿打褶布裙和凉鞋。他们不戴帽子,每人都将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梳理上油,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因此他们就像一群从七层地狱里出来的恶鬼。丹妮和光着身子的男孩一起看了一阵,直到他们消失,接着男孩又回去看蚂蚁,手指伸向鼻孔。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甚至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

    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缠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纹着一只带锁链的鹰身女妖。

    “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

    “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

    “是啊,”丹妮道。

    “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启航出海。”

    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决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道。

    “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没好气地说。“侍从大爷,你知道被售卖是什么感觉吗?我可是知道的。我哥将我卖给卓戈卡奥,以换取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卓戈给了他金冠,但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而我……我的日和星让我成为王后,若他是另一个人,结局也许大不一样,可惜不是。你以为我忘了恐惧的滋味?”

    白胡子低下头。“陛下,我无意冒犯。”

    “只有谎言才是冒犯,真诚相谏绝计不是。”丹妮拍拍阿斯坦斑驳的手掌,让他安心,“我有龙的脾性,仅此而已,你不必害怕。”

    “我会记住的。”白胡子微笑。

    他不仅有张慈祥的脸孔,身上还蕴涵着巨大的力量,丹妮心想,真不明白乔拉爵士为何不信任他。难道他妒忌我找到了其他可以倾诉的男人?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在贝勒里恩号上被放逐的骑士亲吻她的那个夜晚。他不该这么做。他年纪是我三倍,相对于我又出生太低,况且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未经女王准许,真正的骑士决不会亲吻他的女王。在那之后,她小心翼翼,再没跟乔拉爵士独处过,身边一直有女仆或血盟卫陪伴。但他想再吻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来。

    丹妮自己的欲望无从名状,但乔拉的吻的确唤醒了某种东西,某种自卓戈卡奥死后便一直沉睡着的东西。躺在狭窄的铺位上,她常常幻想挤在身边的不是侍女,而是某位男子。这个念头令她奇妙地兴奋。有时候,闭上眼睛就会梦到“他”,但“他”从来不是乔拉·莫尔蒙,“他”更年轻更标致,虽然面容始终是团朦胧的影子。

    有一次,丹妮被折磨得无法入睡,手不自禁地滑向两腿之间,当她摸到那里竟如此湿润时,不禁屏住了呼吸。她的指头在阴唇间来回移动,动作很慢,也几乎不敢喘气,以免惊醒身边的伊丽,直到找到一个舒适的点,便停留在那里,轻轻抚弄,起初尚羞涩犹疑,随后越来越快,然而渴求的安慰依旧遥不可及,直到最后惊动了她的龙。其中一只在船舱彼端嘶叫起来,伊丽发现了她的动作。

    丹妮知道自己涨红了脸,但黑暗之中,伊丽肯定看不见。女仆无言地将一只手搭上她的乳房,俯身含住乳头,另一只手则沿着她腹部柔和的曲线滑下去,穿过银金色的细发丛,在大腿之间运动。不过一小会儿,她便双腿扭曲,乳房高耸,整个身子都开始颤抖,接着便尖叫起来。抑或那是卓耿的尖叫?伊丽一言不发,完事之后蜷起身子重新入眠。

    第二天,一切就像一场梦。即使发生过什么,那跟乔拉爵士又有何关系?我要的是卓戈,我的日和星,丹妮提醒自己,不是伊丽,不是乔拉爵士,只有卓戈。然而卓戈已死,她以为所有的感觉都随他在红色荒原中消逝,但区区一个叛逆的吻不知怎的又将它们重新唤醒。他不该吻我。他擅自行事,我却听之任之,这绝不能再发生了。她郁闷地抿起嘴,摇晃着脑袋,辫子里的铃铛轻响。

    愈靠近海湾,城市变得愈美丽。巨大的砖块金字塔沿岸排列,最大的有四百尺高。它们宽敞的平台上生长着各种树木、藤蔓与花草,阵阵芬芳的清风在其间旋绕。另一座巨型鹰身女妖像立在港口城门上,由烧硬的红土制成,已明显风化,蝎尾只剩一小截,而泥爪子里陈旧的铁锁链,业已生锈腐烂。水边比较凉快,而丹妮奇怪地发现,波涛击打腐烂桩子的声响竟令人宽心。

    阿戈扶她下轿。前方,壮汉贝沃斯坐在一根大桩子上,吃着一大块棕色烤肉。“狗肉,”他看到丹妮便愉快地说,“阿斯塔波的狗肉不错,小女王,要不要吃啊?”他笑着递上狗肉,满嘴油腻。

    “谢谢你,贝沃斯,我不要。”丹妮是吃过狗肉的,但此刻心中所想只有无垢者和他们愚蠢的小狗。她迅速掠过大个子太监,沿着跳板走上贝勒里恩号的甲板。

    乔拉·莫尔蒙爵士等着她。“陛下,”他颔首道,“奴隶商人们来过。一行三人,带着十来个文书和十来个下苦力的奴隶。他们走遍货舱每个角落,记下一切东西。”他领她走到船尾。“他们有多少人待售?”

    “一个也没有!”让她生气的是莫尔蒙还是这座城市?这座惟有郁滞暑气、汗骚臭味和剥落砖块的奴隶之城?“他们卖太监,不卖人。砖头做的太监,跟阿斯塔波其余的东西一样。我该不该买下这八千个死鱼眼睛,为了一顶尖刺盔便杀害婴儿、掐死小狗的砖头太监?他们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不是人,爵士!”

    他被她的怒气吓了一跳。“卡丽熙,”他说,“无垢者从小就被挑选,接受训练——”

    “我听够了他们的训练。”丹妮的眼泪夺眶而出,突如其来,促不及防。她反手一掌,狠狠地打在乔拉爵士脸上。要么如此,要么就得哭出声来。

    莫尔蒙摸摸被打的脸颊。“如果我冒犯了女王陛下——”

    “你当然冒犯了我,大大地冒犯了我,爵士先生,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决不会将我带到这个丑恶肮脏的地方。”如果你是我真正的骑士,就决不会吻我,或者那样子看我的胸口,或者……

    “遵命,陛下,我这就叫格罗莱船长作好准备,趁着夜潮启航,到某个不那么丑恶肮脏的地方去。”

    “不,”丹妮说。格罗莱船长在前甲板上注视着他们,船员们也在看。白胡子,血盟卫,姬琪……每个人听到耳光声都停下了工作。“我要立刻启航,不等潮水;我要远走高飞,再不回头。但我不能,不是吗?八千个砖头太监等着出售,我必须想办法把他们买下来。”说完,她离开他,走下舱室。

    船长室的木雕门内,她的龙并不安静。卓耿昂头嘶叫,苍白的烟雾从鼻孔中喷出,韦塞利昂拍翅朝她迎来,试图栖息在丹妮肩头上,就像小时候那样。“不,”丹妮边说,边轻轻挣脱,“你现在大了,不能那样子,亲爱的。”但龙不依,反将白金相间的尾巴盘在她手臂上,黑爪子嵌入衣服袖子的布料里,紧紧攫住。她只得无奈地埋进格罗莱的大皮椅,咯咯直笑。

    “您离开之后,他们像发了疯似的,卡丽熙,”伊丽告诉她,“韦塞利昂把门扒得满地都是碎片,您看到了吗?奴隶贩子们过来看时,卓耿想逃跑。我抓住他的尾巴,不让他走,他就回头咬我。”她给丹妮看手上的牙印。

    “他们中有没哪个想烧出一条路来?”这是丹妮最害怕的事。

    “没有,卡丽熙。卓耿喷过火,却是对着空中喷的,奴隶贩子们吓得不敢走近。”

    她吻了伊丽手上的伤痕。“很抱歉他咬了你,龙实在是不该锁在小船舱里的。”

    “这一点,龙跟马很像,”伊丽道,“骑马民族也是。卡丽熙,您听,马儿在下面嘶喊,踢打着木头墙,姬琪说你不在时老妇人和小家伙们也尖叫。他们不喜欢这辆水车,不喜欢这黑色咸海。”

    “我明白,”丹妮说,“我真的明白。”

    “卡丽熙在伤心吗?”

    “是的,”丹妮承认。既伤心又迷惘。

    “要我取悦您吗?”

    丹妮退开一步。“不。伊丽,你不必那么做。那晚上的事,当你醒来时看到……你不是服侍人的床上奴隶了,我给过你自由,记得吗?你……”

    “我是龙之母的女仆,”女孩说,“取悦卡丽熙是我最大的荣耀。”

    “我不要那个,”她坚持,“不要。”她猛一转身。“退下。我要一个人好好想想。”

    丹妮回到甲板上时,黄昏已降临到奴隶湾的海面上。凭栏而立,眺望阿斯塔波,一眼望去,它的确十分地美丽。天上繁星点点,而下方正如克拉兹尼的翻译所言,砖头金字塔上挂满了丝绸灯笼,沐浴在光辉之中。但底层的街道、广场和斗技场却是一片漆黑,而在那最最黑暗的兵营里,有些小男孩正拿剩饭喂小狗,这是他们在被阉割那天得到的宠物。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卡丽熙。”是他。“我能否直言相告?”

    丹妮没有转身。此时此刻,她没法看着他。如果看了,很可能又扇他耳光。或者哭出来。或者吻他。最糟糕的是,她不知道哪样是对,哪样是错,哪样是疯狂。“说吧,爵士。”

    “龙王伊耿在维斯特洛登陆以后,山谷王国、凯岩王国和河湾王国的诸王们并不是自动投降的。若您想坐上他的铁王座,就必须和他一样,靠钢铁和龙焰去赢得——这意味着一切结束之前,您的手上将染满鲜血。”

    血火同源,丹妮心想,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她打小就记得。“让敌人流血我很乐意,让无辜者流血则是另一回事。他们要卖给我的不止是八千名无垢者,还包括八千个死去的婴儿,八千条被掐死的狗。”

    “陛下,”乔拉·莫尔蒙说,“我去过遭兰尼斯特军洗劫之后的君临城。婴儿被杀害,老人和嬉戏的少年被杀害,遭强暴的妇女更是无法尽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狂暴的野兽,只要武器交到他手中,派他去打仗,那头野兽便会蠢蠢欲动,随时可能被唤醒。但是,我从没听说无垢者强暴妇女,屠杀百姓,他们甚至不会抢劫,除非指挥官明确下令。正如您所说,他们是砖头做的太监,但一旦被您买下,从今往后,他们会杀的狗就只有您希望杀的狗。若我记得不差,您的确有狗要杀。”

    篡位者的走狗。“是的。”丹妮注视着柔和的彩光,任凉爽腥涩的微风吹拂。“说到洗劫城市,回答我,爵士——多斯拉克人为何从没洗劫过这座城市?”她向前一指。“看看那些墙,它们已经开始崩塌,那儿,还有那儿。你能看到塔楼里的卫兵吗?我没看到。他们躲起来了吗,爵士?我今天目睹所谓的鹰身女妖之子,全是些骄傲自大的贵族,穿着布裙,浑身上下只有发型吓人。即便一个最普通的卡拉萨,也能把阿斯塔波像核桃一样敲碎,挑出里面腐烂的肉。告诉我,为何这只丑陋的鹰身女妖像没有在多斯拉克海中的诸神大道边,跟其他偷来的神像待在一起?”

    “问得好,卡丽熙,您有龙的眼睛。”

    “我需要答案,不要恭维。”

    “原因有二。首先,您说得没错,阿斯塔波勇敢的守卫者们不过是些废物。他们所剩的只有古老的名望和鼓鼓的钱包,却要打扮成夕日的吉斯长鞭手,装作自己仍旧统治着一个大帝国。每人都是军官,每人的头衔都极夸张。节庆日里,他们在斗技场中模拟战争,以显示英勇,但死的却是太监。然而任何想与阿斯塔波作对的人都知道,对手将是无垢者,一旦形势危急,奴隶商人们会让所有部队倾巢出动。别的不说,多斯拉克人自从在科霍尔城门口留下辫子之后,就再没跟无垢者打过。”

    “第二个原因呢?”丹妮问.

    “谁会攻击阿斯塔波?”乔拉道,“弥林和渊凯是竞争对手,但不是敌人,末日浩劫摧毁了瓦雷利亚,而东方腹地全是同族的吉斯人,山的另一边则是拉札林人。您的多斯拉克人称他们为‘羊人’,是个特别安分的民族。”

    “是的,”她赞同。“但这些奴隶城邦的北面是多斯拉克海,那儿有二三十位强大的卡奥,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攻城掠地,并将城中人等卖为奴隶。”

    “卖给谁?一旦把贩买奴隶的商人都杀了,奴隶还有什么用呢?瓦雷利亚已然式微,魁尔斯位于红色荒原的另一边,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远在千里之外的西方。况且您可以想见,鹰身女妖之子肯定给予每位路过的卡奥丰厚的馈赠,就和潘托斯、诺佛斯与密尔的总督们所做的一样。只需宴请马王,赠予礼物,他们很快就会继续上路。这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也更可靠。”

    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丹妮心想,是啊。她要是也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只需带着龙航向君临,付给那男孩乔佛里一箱金子,就让他走开,该有多好啊。

    她沉默良久。“卡丽熙?”乔拉爵士催促,一边轻触她的肘部。

    丹妮将他甩开。“若是韦赛里斯,就会用所有的钱买尽可能多的无垢者。但你曾说我像雷加……”

    “我记得,丹妮莉丝。”

    “陛下,”她纠正,“雷加王子麾下都是自由人,而不是奴隶。白胡子说他亲手授予自己的侍从骑士称号,也册封了许多其他的骑士。”

    “由龙石岛亲王亲手赐封,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誉。”

    “那么告诉我——当他用剑触碰一个人的肩膀时,说的是什么?‘起来,去杀死弱者’?还是‘起来,去守护他们’?韦赛里斯说过,那三叉戟河畔,无数勇士在真龙王旗下战死——他们献出生命,是因为相信雷加的信念,还是贪恋雷加的金钱?”丹妮转向莫尔蒙,双手抱胸,等待回答。

    “女王陛下,”高大的男人缓缓道,“您说的一切都没错。但雷加在三叉戟河输了。他输了决斗,输了战争,输了王国,还陪上性命。他的鲜血随胸甲上的红宝石一起顺江东去,而篡夺者劳勃踩在他的尸体上窃取了铁王座。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天涯书库 > 冰与火之歌3:冰雨的风暴 >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

看过此书的人还喜欢

1《庆余年》作者:猫腻 2《间客》作者:猫腻 3《朱雀记》作者:猫腻 4《诛仙》作者:萧鼎 5《亵渎》作者:烟雨江南 查看图书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