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蜜湖史密斯客栈”的客人们——“顶呱呱的老阿肯色斯”-一“我们的老板”——存心打架——老板娘——一她制服了那恶棍——又一次上路——渡过卡森河——死里逃生——踏着自己的脚印前进——新向导——雪中迷路
在这一伙人中,有两个人使我特别不舒服。一个是小瑞典人,大约有二十五岁,他只会唱一首歌,总是唱个没完。白天,我们都挤在一间又小又闷的酒巴间里,所以没有人逃得脱这家伙的音乐。在一片咒骂,酗酒,拳斗和争吵声中,他那单调的歌声荡漾开来,绝无变化,使人讨厌死了。最后,我觉得为了摆脱这种折磨,我倒愿意高高兴兴地去死。另一个人是个身材魁梧的流氓,名叫“阿肯色斯”,他的腰带上别着两把左轮,靴筒里冒出一把短刀,他总是喝得醉熏熏的,不惹事生非心里憋得难受。但大家怕他怕得要命,无人敢和他打交道。他总是耍出各种精心策划的诡计,设下圈套,诱使某人说出一句冒犯的话。每当他以为已经找到一个打架的借口时,他的脸会兴奋得直放光,但他的对手总是避开他的圈套,这时,他失望得叫人可怜。约翰逊老板是个温和善良的人,阿肯色斯找到了个很满意的对象,很早就盯住了他,叫他一刻也不得安宁。第四天早晨,阿肯色斯喝醉了,正在等待机会。不久约翰逊进来了,他给威士忌弄得格外和蔼可亲,他说:
“我估计,宾夕法尼亚选举……”
阿肯色斯意味深长地竖起一根指头,约翰逊闭了嘴。阿肯色斯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到他面前,说:
“你知道些、些宾夕法尼亚什……什么?回答我。”
“我只不过是要说——”
“你只不过要说。你!你只不过要说——你要说点什么?就是这个!我就是要知道这个。我要知道你知道宾夕法尼亚些什……什……么了?既然你闲着没事,回答我!”
“阿肯色斯先生,如果你肯允许我——”
“谁逼你了?别给我指桑骂槐!——别来这一套。别在这里耀武扬威,象个疯子一样走来走去——别来这一套!我受不了!如果想打架,出来!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出来!”
约翰逊退到屋角,阿肯色斯其势汹汹地逼过去。约翰逊解释说:
“天啊,我什么也没说,阿肯色斯先生。你怎么不让人说话呀。我只不过要说宾夕法尼亚下周就选举——就这些——我要说的就这些——如果不是这些,叫我四肢麻木。”
“那么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干嘛做出那副了不起的样子,是来惹事的吗?”
“哎呀,我没有什么了不起呀,阿肯色斯先生——我只——”
“那我说谎了,是不是?见你娘的鬼——”
“啊,请原谅,阿肯色斯先生,我绝不是那个意思,要不,叫我去见阎王。大家都会告诉你,我总是说你的好话,我敬重你胜过这房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问问史密斯吧,是不是这样,史密斯?就在在昨天晚上我还说过,有一个人,你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遇到他,他总是个绅士。那个人就是阿肯色斯先生,不是吗?如果这不是我的原话,就让这里的随便哪个先生说吧。现在,来吧,阿肯色斯先生,来喝一杯吧,我俩拉拉手,喝一杯吧。来吧,都来吧!我请客。来吧,比尔,汤姆,波布,斯科特,都来吧!我请你们大家来陪我和阿肯色斯先生喝一杯。我叫他老阿肯色斯,顶呱呱的老阿肯色斯。伸出手来吧。看他呀,伙计们,看他一眼呀。那是美国最善良的人!他否认要和我打架,就是这样。您老伸出手来吧!”
他们拥抱在一起,主人一方如醉如痴,热情洋溢,阿肯色斯则毫无表情地接受了,在酒的贿赂下,他的“诱捕”计划又一次落了空。但是那个傻乎乎的店老板因为逃脱了这场屠杀而乐得忘乎所以,本来他应该走出去避难,他却在那里喋喋不休。结果,不久阿肯色斯就开始恶狠狠地瞪着他,接着说道:
“老板,如果你愿意的话,能不能把你那句话重说一遍?”
“我正在跟斯科特说,我爹死的时候都快八十岁了。”
“你说的就是这些?”
“是呀,就这些”
“除了这些,没别的?”
“没有——什么也没有。”
接着就是一阵不祥的沉默
阿肯色斯摆弄了一会儿眼镜,手肘支在柜台上。然后,他用右靴子仔细地搔着他的左小腿,这时,还是可怕地寂静。但马上他就向火炉摇摇摆摆地走过去,显得很失望;他粗暴地用肩膀把两三个人从他们舒服的位置顶开,自己霸占了坐位,给一条正在睡觉的狗一脚,踢得它在板凳下直嚎叫,然后他又叉开双腿,撩起大衣后摆,烤他的背。一会儿,他在那里叽叽咕咕,又无精打采地向柜台走去,说:
“老板,你把那些陈年老账翻出来,吹嘘你爹,是什么意思?这群人不合你的意,是不是?要是这群人不合你的意,我们大概最好离开,你是这么想的吗?你就是打的这个主意吧?”
“啊呀,上帝保佑你,阿肯色斯,我压根儿就没这个意思。我爹我娘——”
“老板,别装蒜!别这样。如果你想惹事,象个男子汉那样站出来——但不要把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翻出来硬往人家嘴里塞,这些人有机会就想图个安静。你今早上到底犯了什么病?我还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东西。”
“阿肯色斯,我真的没有伤害谁的意思。如果你不高兴,我就不说话了。我想我是昏了头,这洪水,没有那么多东西来喂和照管——”
“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吗?你要我们走,是不是?我们这么多人,你想要我们卷起铺盖游过去,是不是?说!”
“讲点道理嘛,阿肯色斯。您明白我这个人不是那种——”
“你在吓唬我吗?是不是?老天爷在上,威胁我的人别想活!别来那一套,我的小鸡崽子——尽管我肚量大,也忍受不了这个。从那柜台后面站出来,我来把你修理一下!你想把我们赶出去,你,你这条贼眉贼眼的贱狗!从柜台后面滚出来!我来教训教训你怎样去欺侮、纠缠、威胁一个总是对你友好,给你解除麻烦的绅士!”
“请你,阿肯色斯,请你别开枪!如果非得流血的话——”
“你们都听见了吗?先生们,你们听见了他说流血吗?原来你要的是流血,是不是?你这个土匪!今天早上你安了心要杀人——我一清二楚。我就是那个人,是我吗?你要杀的就是我吗?不过你办不到,因为我要先下手,你这个黑心贼,黑鬼的草鸡胆儿子!把枪拔出来吧!”
说着,阿肯色斯开了枪,店老板不顾一切地急忙逃命,从桌凳、人和别的障碍上跳过去。在这场狂乱的骚动中,店老板打碎了一扇玻璃窗逃了出去,阿肯色斯穷追不舍。这时,老板娘在门口出现,举着一把剪刀,对着那个亡命徒!她气势汹汹,昂着头,红着眼,停了一下,就举着武器发动进攻了。那个目瞪口呆的流氓犹豫了一下,又退了一步。她逼了上去,一步一步地把他逼到屋中间,接着,惊讶的人群围上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把他臭骂了一顿,大概随便哪个卑怯的牛皮匠都没有挨过这种臭骂!她骂完了,凯旋而去,一阵欢声雷动,震撼屋宇,大家齐声要酒,每个人都要求“请大伙干一杯!”
这个教训是够厉害的。恐怖时期已经彻底结束,阿肯色斯的统治已经垮台。以后,在我们被围困在孤岛上的时候,有一个人带着永久的耻辱坐在一边,从不参与任何争吵,也不吹牛,现在,当这些胆小的人们没完没了地侮辱他时,他也绝不怨恨,这个人就是“阿肯色斯”
到第五、六天早上,水退了,但旧河床里的水流还是又大又急,不可能过河。第八天,水势还是太大,渡河仍不很安全。但客栈里十分肮脏,加上酗酒和斗殴等等,这种生活简直令人无法忍受。因此,我们决定设法离开这里。我们顶着大风雪登上一只小船,把马鞍装在船上,马匹就用缰绳拴在船尾。普鲁士人奥伦多夫拿着一把桨坐在船头,巴娄坐中间,我就坐在船尾牵着缰绳。船划到水深处;马脚够不着底,开始凫起水来,奥伦多夫可吓坏了,因为这有很大有危险,那些马会拉着船偏离目标,显然,如果我们不能在某个地方靠岸,水流就会把我们冲走,几乎肯定会把我们带进卡森河主道去,那里现在已成了一条滔滔激流。这样的大灾难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意味着死亡,因为我们会被冲进那片象汪洋大海一样的“潭”中去,翻船,淹死。我们警告奥伦多夫,要他多加注意,小心地控制自己,但没有用;船刚靠岸,他就纵身一跳,船翻在十英尺深的水里。奥伦多夫抓住灌木爬到岸上,但我和巴娄却得拖着浸透了水的大衣游过去。我俩抓住小船,尽管大水几乎把我们冲到卡森河,我们还是设法把船推到岸边,平安地靠了岸。我们冻得要命,浑身湿透了,但总算平安无事,马匹也爬上岸来,但马鞍自然给冲走了。我们把马拴在山艾树丛中,它们得在那里呆二十四小时。我们舀出了船里的水,给牲口运了些草料和毯子,但我们还得在小客栈里住一夜才能继续进行那冒险的旅行.
第二天早上,大雪仍然纷纷扬扬地下个不停,我们带上行李,换了马鞍,离开客栈,登上马又出发了。地上雪很深,根本找不到路的影子,雪下得太大,最多只能看见前面一百码,我们只得依靠山岭来辨别方向。事情看来毫无把握,但奥伦多夫说,他的直觉就象罗盘一样精确,他能够向卡森城“划一条直线”,一点也不会偏差。他说,如果他稍微偏离那条线,他的本能就会象作了亏心事一样责备他。结果,我们便糊里糊涂地跟着他走下去,又高兴又满意。大家摸索着向前走,累得发昏,半小时后,我们看见了一些新鲜的脚印,奥伦多夫骄傲地大声叫道:
“我说嘛,我就象只罗盘一样精确无误。伙计们!我们来到这里,恰好就踏在别人的脚印上,这样就会顺顺当当地找到方向了。加油,去和他们合伙吧!”
于是,我们策马而行,在深雪中以最快的速度奔跑。不久,我们的速度很显然超过了我们的先躯,因为脚印越来越清晰可见。我们急忙赶路,一小时后,脚印好象更新鲜,更明显——但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我们前面那些旅行者的数量似乎在不断增加。我们很奇怪如此庞大的队伍这时怎么会在荒野旅行。有人猜测这一定是从要塞出来的一队士兵,于是我们接受了这个解释,跑得更加快些,因为这时离他们不会有多远了。但前面的脚印在继续增加,我们开始设想莫非那一排士兵奇迹般地扩大为一个团了。巴娄说,他们已经增加到五百人!接着,他勒住马,叫道:
“伙计们,这些脚印原来是我们自己踩出来的呀!实际上,我们围着这个圈子转了两个多小时了,就在这荒郊野外!真见鬼,这简直是流力!”
然后,这老头怒火万丈,高声叫骂起来,骂得奥伦多夫狗血淋头,说从来没有见过象他这样可怕的傻瓜,最后一句话特别恶毒,说他“还不如对数懂得多!”
我们一定是在沿着我们自己的脚印绕圈子。从那时起,奥伦多夫的“心灵罗盘”就丢尽脸了。辛辛苦苦地走了这么久,又来到了河岸边,透过翻飞的雪块,隐隐约约望得见对岸小客栈的轮廓。我们正在考虑怎么办,看见那个小瑞典人下了船,正朝卡森方向走去,一路上还唱着他那首乏味的歌,“哥呀妹呀”和“娘俩儿,睡在坟墓里”,很快就变得模模糊糊,消失在白茫茫的雪海之中。我们再也没有听见他的消息。无疑他走迷了路,困神把他交给睡神,睡神又把他交给了死神。也有可能他踏上了我们那些诡诈的脚印,直累得倒了下去。
不一会儿,大陆驿车涉过正迅速消退的河流,自发洪水以来第一次向卡森开去。我们不再犹豫,紧跟在它后面快活地前进,因为我们充分信赖车夫的定向能力。不过我们的马比不上那些精神抖擞的挽马。不久,就看不见驿车了。但这没关系,那深深的车辙就是我们的路标。这时已是下午三点钟,不一会儿,黑夜就降临了——连过渡的黄昏也没有,就象地窖门突然关闭上了一样,这里一向是这样。雪还是那样大,前面十五步开外就看不清了;但在四周雪床反光的照射下,我们看得见光滑浑圆的山丘,前面那两条我们熟悉的印子就是车辙,它们正不断被大雪填满,慢慢地消失。
这地方,山艾树丛生得都差不多——高三四英尺,间隔约十英尺,遍布在广阔的沙漠上;每一丛变成了一个雪堆,就象整齐的果园一样,你无论向何方走,都会以为你正走在规规整整的大道上,两边都是这种雪丘。这是一条普通宽度的大道,平坦而宽敞,路旁的雪丘明显地隆起。但我们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深夜,我们突然想到,那车辙的最后一丝模糊的痕迹早已被埋掉了,从那时以来,我们已经走了很长时间,这时我们也许就会沿着这山艾树大道游荡,偏离大路数英里远,而且离它越来越远。想到这里,一阵寒噤透过全身。比起这个,就是一块冰落在脊背上也要算舒服的了。已经沉睡了一个钟头的血液这时突然涌起,心灵和肉体里正在打瞌睡的活力突然激发出来。我们立即清醒,振作起来——并且害怕得直发抖。我们跳下马,趴在地上,焦急地查看道路。当然,这毫无用处,因为离地四五英尺眼睛就分辨不出不大明显的水坑,就是用鼻子差不多触在上面也绝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