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裸婚》->正文

第1卷 第一章 挣扎的婚礼(4)赶紧相爱

    如果说何希朵的心依然放在鱼缸里的话,那此时付程便不再是石子,相反,他转身幻化成了鱼钩,直勾勾地将何希朵的心钓上了岸,甚至来不及抖落身上的湿痕,何希朵便迫不及待地奔赴了对方。

    再相见,两人都比较冷静,也正是这份冷静让何希朵明白,彼此都是在心里挣扎过的。

    果然,付程一见面就拉上了她的手,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可以忘记的,可我做不到。我给了自己三天时间,告诉自己是走下去,还是如你所说,就此别过……看来,我高估了自己,低估了爱情。”

    对方一脸的情深,这让何希朵有些兴奋。她终于知道,这三天以来受煎熬的其实不止自己一个,更激动的是,以为自己是自作多情,没想到这份多情其实是有回应的,且如此热烈,热烈到她只想拥抱对方!

    何希朵不管不顾地冲上前去,抱过付程,然后恶狠狠地在对方耳边说:“哼!再让你小瞧我!再让你躲!再让你不早些来爱我!”

    两张张扬着年轻的脸,在阳光下笑得无比惬意。

    这时候的何希朵是条幸福的鱼,已然看到了岸上的美景,她觉得自己的心情比阳光还要灿烂,幸福已然扑天盖地。

    但她还是决定,不能轻易饶了对方,她决定从今天起好好恋爱一场,让双方更加相爱,更加不舍,更加情深。总之,她希冀这一次的牵手可以走到天长地久。

    付程显然也很高兴,白净的脸一直闪着激动的光芒,不停地冲着何希朵发誓:“希朵,你是个奇迹,改变我的奇迹。我以为自己不会掉入情感泥沼,没想到,是你改变了我的生活,你让我觉得爱情真的很美好!”

    “爱情当然美好!不过爱情的世界里有前任的残留便是不好!说吧,你跟前任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的?”何希朵一脸调皮地逼问。

    虽说她的表情是调皮的,但眼神里的光芒却是极其认真的。迎着何希朵的目光,付程这才了解什么叫女人。

    跟女人恋爱,首先要过的一关就是对男人旧情的审讯。这是个高科技的活,说实话吧,女人会在心里嫉妒,且有可能记你一辈子;不说实话吧,如今的女人个个精明如鼠,就算你把过去隐藏到十八层地狱,她总有一天也会发掘出来,到那时可是全身是嘴也说不清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承认一部分,另一部分让女人慢慢去发现,就算哪天真的遮掩不住了,男人也可以改口说,哦,忘记了,对她没啥印象。身为女人此时可别当真,男人越是不愿意承认的恋情,往往就是动了真心的。

    还好,何希朵愿意相信付程。因为她觉得,按年龄推算,对方不过二十五岁,这样的年纪想有多场恋爱,估计也是不可能的。除了大学时代说不清的故事,就是初入社会时的些许暧昧,顶多几场,绝对不可能唱通宵的。所以,付程此时如何回答,何希朵都愿意相信。

    付程的回答很聪明,他一脸认真地看着何希朵,满眼情深地说:“用人生三愿:一是吃得下饭;二是睡得着觉;三是笑得出来,换得,一个相爱的爱人。”

    此言一出,何希朵自然就没了心思再追查下去,只觉得面红耳赤,心早就随着对方的深情飘出两万八千里远,不知所踪。

    两人牵了手,一直往前走,吃了饭,逛了街,还是不愿意分开,最后何希朵被付程拉进了电影院,他说:“希朵,其实我一直有个小愿望,就是跟相爱的人一起看场电影,从日出看到日落,一直不松手,电影演的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身旁的人正相爱。”

    这时候的何希朵有种被雷激到的感觉。她觉得上苍真是太伟大了,把如此好的一个男人送到自己面前不说,这个男人还能说出如此动听的话来,好不贴心!她傻笑着,进了影院。

    两人同喝一瓶水,同吃一块面包,眼神基本不在电影上,相互对视总感觉不够,听着自己“怦怦”地心跳声,何希朵知道,此生就这个男人了,管它何种相遇,管别人如何议论,自己是认定付程了!

    电影终于放映完毕,两人牵着手走出来,依依不舍地在影院门口告别,其实谁的心里都在想一个问题:今晚何去何从?

    在何希朵的心里,她觉得是不能在一起的,不为别的,相爱了,她就想堂堂正正。

    而付程不这样想,反正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何必在乎那么多形式呢?

    两人那么僵着,不说话,透过眼神却完全读懂了对方的心思。

    “付程,来日方长,送我回家吧。”何希朵坚持。

    “希朵,恋爱了,怎么反而不能在一起了呢?”付程更坚持。

    “就因为恋爱了,所以我才更珍惜我们的关系。”

    “好,听你的。”付程终于不再坚持。

    付程态度的改变让何希朵十二万分的庆幸,内心里,其实她更希望分分秒秒地跟对方腻在一起,之所以如此决定,完全是想考验一下付程的为人。

    男人喜欢听话的女人,但男人若是喜欢一个女人,就会不知不觉听她的话。

    如今这话在付程身上验证了,何希朵自然乐得合不拢嘴,她觉得幸福像扔了鞋子的圣诞老人,正以飞奔地速度向她前进,希望就在眼前。

上一页 《裸婚》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