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13——14章
第十三章
四月末,小猫牙山的白色峰顶开始回暖,雪水融化,淙淙流下山峰。贝尔热湖在春天初涨。山雪水因为富含了硅而显出天蓝色,那颜色温柔纯净可爱,可是谁知道它刺骨的冰凉?
我游了一圈泳上来打了好几个喷嚏,回家让佣人帮我煮些糖水来喝,然后自己裹在毯子里在火炉边看书。我特别喜欢看杰克伦敦写的短篇《野性的呼唤》,中文的,外文的,我都看过好几个版本。它讲的是一只大狗,名字叫做巴克,他原来在明媚温暖的美国南方给法官看家护院,后来他被人勒住脖子,套上麻袋,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那个年代有人在那里发现了金子,此地蜂拥了大量的淘金者,原始的山野中没有道路,没有车,人们迫切的需要强壮忠诚的狗作为雪橇犬,那几乎是当时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巴克从一只骄傲而温厚的护院犬变成了一只出色的雪橇犬中间经历了数番波折和斗争,他被穿着红衬衫手执大棒的人暴揍,直打得奄奄一息;他在雪橇犬的团队中被欺侮排斥,甚至被人抢了在风雪中栖身的热乎窝;他因为技艺不精,被掌辕的老狗狠狠地啃咬尾巴和肩膀;他也因为野心勃勃被对手觊觎,陷害。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求生,适应,学习和自己要当团队中的头狗的野心,他与人类妥协,顺从,他观察思考模仿提高,直练得一身本领,他在月夜中的雪原上毫不犹豫的咬死了自己的同伴兼敌人,他终于成为一只屡创记录的雪橇团队的头狗。
丹尼海格从美国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跟他讲,我在读这样这样一个故事。
他说,听上去挺有意思的。
“嗯。”我说。
“嗯”,“嗯”算是个什么意思?不是对,也不是错,礼貌的应付了一个对话,却什么都不说。从这一天开始我很善于用这个腔调来回答丹尼海格的话。
他说:“那你继续看书吧,我再打给你。”
“嗯。”
壁炉的火烧得太旺了,我站起来拨一拨,觉得肩胛上有些酸疼,鼻子也不太通畅,我可能是感冒了,我很久都没有生病了。我让佣人请医生来,然后躺回床上。
谁知道这一病那么厉害。夜里我打完了点滴,烧还是不退,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疼。我捂在被子里,一会儿睡,一会儿清醒,看见一会儿白天,一会儿黑夜。糊糊涂涂的看见我爸爸了,我走过去问他:“爸,这些年你去哪里了?”他不回答,扭头走了,我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追也追不上去。
我妈妈出现在我身边,很奇怪,她那张脸仍是我小时候看到的那样年轻漂亮,我向她伸出手去,我看见自己的手儿小小,还像个小宝宝那样,我说:“妈,我一直都没有给你打电话,你怪我吗?”话音未落,她一转身也走了,她身边挽着男人,是冯叔。她也离开我了。
我这时候着急了,手忙脚乱的,怎么会这样呢?他们都弃我而去了。剩我一个人,这可不行,我用尽力气追上去,扯着疼痛的喉咙喊:“爸,妈,你们干什么去啊?你们回来啊。我身上难受呢,没人照顾我!”可是梦里面山水杳杳,脚下的路也看不清,我摔倒,整个人跄在地上,怎么也起不来。
身后有个人拉着我的肩膀把我扶起来,他用手指擦我脸上的泪水,指头尖上是苹果木的清香。他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是那么好看的颜色,他轻轻地对我说:“不要哭。”
我握着他的手:“丹尼,我给你打电话了,你是不是要跟别人走了?”
他继续擦我脸上的眼泪和汗水:“不是说了吗?你不走,我就不走。”
我这一个慌慌张张的心慢慢放下来,还好还好,还有一个人陪着我。
可是,一艘富丽堂皇的大船驶过来,眼前的丹尼海格纵身一跃,上了船,那上面正开着一个盛大的舞会,无数香艳的女郎,身姿曼妙,倾国倾城,她们齐聚在丹尼海格的身边,笑着看着我这个丑小鸭。
我说:“丹尼,快下来。”
他在船舷上蹲下,向我伸出手,看着我的眼睛,邀请着,诱惑着:“不,微微,你上来。”
他身后的女人们还在笑,我看着他摇头:“我不,丹尼,我要你下来。”
他冷漠的转过身,大船扬帆远航。
又一个人走了,终于还是剩了我自己在这里。
我一下子从梦中醒过来,喘着粗气,汗水湿透了全身。周围没有妖艳的美女,没有大船,也没有一个接一个离开我的人,这里是香贝里城杜露大街十五号,临湖的别墅,我在温暖的卧室里,清晨的亮光投过白色的窗纱淡淡的扫进来。
身后有人说:“醒了?”
我回过头,是丹尼海格,他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手伸过来,托着我的脸,拇指按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睡了这么久,觉得舒服一点没有?”
我看着他,他与往日不太一样,眼窝深陷,胡子没刮,难免看上去有些憔悴,他衬衫的领口打开着,领带松垮垮的挂在颈上。他是个整洁而且爱漂亮的男人,他从来不会这样。
“发烧到摄氏四十度,差点没得肺炎,四月份去湖里游泳,你问过我没有?”
他在责怪我,可是声音轻轻的,像是蔓延在这个房间里的晨曦的光,让人心里安定。我握住他的手:“你是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
丹尼海格看看自己的手表:“不到四个小时,管家说你病的不轻,我赶回来。”他凑过来亲我的嘴巴,我想到身上有病,想要躲开,被他捉住,仔细的亲吻我的唇。
这一天的早上,我下定决心,要忘记那个“拨错”的电话。
人做事情,最重要的在于“值得”两个字。这个男人给我的温暖和关怀,还有梦中我眼睁睁的看见他离开时,那蚀骨入髓的疼痛让我知道,丹尼海格,我能拥有他一天就是一天,无论他在我之外还有多少女人和风流艳史,我都会努力的忘记掉。因为他,这是值得的。
可是同时我也清清楚楚的明白了一些事情,为什么我会那么害怕他忽然离开呢?因为他给我的东西太多,而我自己真正拥有的太少了:金钱,知识,社会地位,人生阅历,我什么都没有。我像是一条吸附在大鱼身上的鮣鱼,招摇过海,得意洋洋,殊不知自己其实一文不名。脱离开他,我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我不能这样。
我开始更用功的读书了,认真的做好每一门笔记,准备好每一次考试。我改变了很多生活的习惯,我不那样贪恋着那个在里昂的豪华的舒适的房子或者或者香贝里那个临湖的别墅了,从前即使丹尼海格不在家,我也喜欢自己呆在那里玩玩这个,鼓捣一下那个,但是现在我更愿意把时间搭在学校。我跟导师们的关系很好,于是帮助他们翻译些材料,做点小事,我也花更多的时间跟同学和朋友们在一起,听天南地北的人讲五花八门的故事。
此外还有一些潜移默化的变化,我开始主意自己每一笔开销是否值得,合理,我可以花很多的钱,但是我要买到真正的好东西,我开始真正的关注宝石的品相,历史,除了装饰外是否有真正的收藏价值,我开始辨认那些好的衣料,箱包和鞋子是否有独一无二且经典的设计,原来相熟的珠宝商和名品店老板觉得我越来越难搞定了,我仍是一位重要的,出手大方的客人,但是极为挑剔。
我想,似乎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眼光渐渐由一个纯买家向一个生意人靠拢。
只是我可以起誓,在这所有我有意或者无意的变化中,我对丹尼海格的爱情没有丝毫的减少,他望着我的时候,我望着他的眼睛;他不看我的时候,我也偷偷的看着他,在月色下,在帆船上,在灯光忽明忽暗的电影院里,在白色的枕头上。有时我看着他,看着他,眼里就会有泪水,像一个女人终于知道自己会老去一样,我也分明知道了这个故事一定会在某个时刻结尾,因而心里充满悲伤,恋恋不舍。
丹尼,我亲爱的丹尼。
第十四章
四年级的暑假,学校安排我们去尼斯一家叫做美丽球的酒店实习。这个安排来得很突然,丹尼海格要去伦敦开会,我本来要一同前往,他的秘书已经开始着手办理我去英国的签证了,可是计划忽然被打乱。
丹尼海格说:“要去哪一边,这个,还是你自己来决定。”
其实我能跟他说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了,我说:“那我实习完了,再去英国找你吧。”
“那也可以啊。”他正用一个手工刨子刨一块木头,手上的力度没有掌握好,刨子斜着走下去,一块好好的木料废掉了。他拿起来对着阳光看了那块木头半天,转过头却对我说:“现在难道不是暑假吗?你是一个小孩儿,把自己弄得比共和国总统还忙,为什么啊?”
我什么都没有说。
他也没有再跟我说话了,专心的做自己手里的木工。
他去英国那一天,我会和同学老师出发,从里昂南下到了尼斯。美丽球酒店是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老牌高级酒店,座落在新城半山腰上,面临着碧蓝的大海。这里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地方之一,因为阿尔卑斯在亚热带遇到了地中海。
酒店共有各种客房四百余间,风格别墅78栋,它们被分别以一些法国省份或城市的漂亮的名字命名。我们到的时候,布鲁斯威利斯带着新欢和浩浩荡荡的班底入住,他包了三栋别墅,分别叫做佩平扬,洛林还有鲁西永。
我被分配到销售部,跟着一个叫做玛侬的女孩实习,每天处理来自全球各地的订单和合同,经常有中文的文件翻译,有时还要跟国内的旅行社沟通。
玛侬说:“不服气就是不行。原来我们在亚洲只做日本香港新加坡的业务,现在呢,他们三个方面加在一起也没有中国大陆的多,你们厉害,你们都是有钱人。”
我笑一笑,不置可否。
我们相处的不错,又都是年轻人,她看我平时也总有个好脾气,什么话都敢说了:“慧慧,你也是,你不太一样。”
我看看她:“哪里?”
“你们学校每年来实习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富裕家庭的小孩儿,但是,但是我极少看过那么美丽的戒指。这不像是一枚父亲送给女儿的戒指,你说,”她坐在我面前,无限八卦,“你说说你的男朋友。”
我想一想:“嗯,这个…………他是一个摇滚歌手。但是你知道,玛侬,我不能告诉你他的名字…………那,那会很麻烦…………”
这些事情我也都讲给丹尼海格听,他每天打电话给我,我跟他绪绪的谈起我的工作,我的宿舍,我新认识的朋友和同事,我的困难,我的牢骚,还有尼斯的海鸥仗着自己个头儿大在广场上面抢鸽子的食物,还有我说的关于他的谎言:“
玛侬问我:‘那么他具体是哪个方面的摇滚歌手呢?’
我说:‘轻摇滚混合pop’。
她说:‘那不会是庄尼哈勒迪吧?天啊!你是庄尼哈勒迪的情人!’”
丹尼海格听到这里哈哈的笑起来,笑过之后问我:“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她实话呢?”
这是个好问题,为什么我不能告诉别人我是丹尼海格的情人呢?
因为我得给自己留一手,因为我心里的不安和不确定,我不能告诉别人那个人是丹尼海格,就像我再也不敢给他打电话一样,我不知道在电话的另一端,我会不会再遭遇别人。
我不记得怎么回答他的话了,我们后来又说了些别的事情,我收了线,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远方的山岬海角,蓝色的海面上纵横着大大小小的白帆船,晚风吹来,轻轻拂面。
下了班,同学们喜欢去街边的小店喝两杯。爱玩乐的人走到哪里都先打探这种地方,我们这一伙人当中达米安是行家。
那是个星期五的晚上,我跟他们一起去了于格路上一家叫做“烈火”的酒吧。酒吧的入口高出地面半截,从那里猫着腰下40级的台阶才能到达嘈杂喧闹,四处弥漫着美国音乐和素不相识的年轻人用各种国家的语言调情的酒吧间。达米安大声的跟我们说,这里的老板是个酷爱aero史密斯的塞浦路斯人,所以这里到处都张贴着这个乐队在各个年代的巨幅照片。“你们知道吗?听说史蒂夫泰勒每年这个季节都来!我们没准还能碰到他。”
我对是否能遇到史蒂夫泰勒不感兴趣,但是我挺喜欢吵吵闹闹的这里,人群疯狂扭动,鼓点一浪高过一浪,漂亮的酒保调制出来可口的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还有不时上来搭话的男孩子,都让人觉得有趣又兴奋。
达米安拉我的手:“走,慧慧,我亲爱的,咱们跳舞去。”
我笑着推开他:“我先喝点酒,热热身。”
达米安说:“你没劲。”
我说:“是啊,是啊,请你尽兴。”
说到这里,音乐变了,小舞台上上来一支三个人的乐队,领头的是个年轻的男孩子,红头发非常扎眼,他很有派头的招呼观众,像个真正的明星一样。已经有熟客在大声的叫好了。他们开始演奏,音乐最初很低沉,慵懒,红头发的男孩是主唱兼贝斯,声音有金属感。歌词我听不太懂,大约是说:“我早上起来,喝杯咖啡,吃些东西,打一会儿游戏,忽然我发现她不见了,哦,她不见了,她不见了,她哪去了?…………”刚开始我大意了,毫无防备地听着这似乎走慵懒路线的歌曲,谁知道越到后来音乐越亢奋,那红头发的把贝斯玩得帅极了,像有魔音,高亢强大的控制了整个酒吧。最高潮处戛然而止,我身边的女同学狠狠的打了一个口哨。我也真心诚意的鼓掌。
可是这个人在台上和台下是两个样子,他们唱完了三首歌又换了另一个乐队上来,演奏热辣辣的南海岸舞曲。我觉得没有刚才的好听,就穿过层层的人墙去洗手间。
拐角的地方蹲着一个人,我的膝盖撞在他的肩膀上,被结结实实的绊了一跤,我撞在墙上,一侧的胳膊都很疼。
始作俑者慢慢抬起头来,我一看居然是刚才的歌手,离近了看,他的面孔斯文且干净,只是眼神涣散,他说:“对不起。”
我都从乌烟瘴气的洗手间出来了,这个人仍然蹲在那里,我走到他旁边,蹲下来看看他的脸,我的手在他眼前晃一晃,我说:“哎哎,你还好吧?要不要,要不要我叫车送你回家?”
他说:“谢谢,让我自己呆一会儿就好。”
他叫做雅尼克,是个梦想成为摇滚歌星的大学生。我初次见到他,觉得一个人要想实现理想真不容易,他本来就生病还要精神百倍的在这里唱歌。是啊,我以为他在生病。那天晚上我12点回了宿舍睡觉,我以为人糟蹋自己的手段莫过于抽烟喝酒或者熬夜,我怎么知道,那个神志不清的雅尼克实际上是嗑了药。
尼斯的这趟行程,我不仅结交到新朋友,居然还有幸见到了老相识。那天我跟着玛侬在酒店的大堂跟客房部的人谈事情的时候,一位女士在我们旁边的柜台上checkin,我余光感觉到她的脸朝向我这边,摘下墨镜,向我望一望。我于是回过头去,跟她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照面,那是女演员苏菲。
时间真快啊,转眼已经两年了。前年夏天的我,为她工作,被她解雇,还有那张5000欧元的支票,还有丹尼海格送给她的那个水晶瓶子里的矿泉水。所有的记忆一起涌上我的心头,可是我只是看着她,微笑着点点头。
苏菲也在微笑,然后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我任她看,我清楚自己的样子。我的头发干净而且整洁,我脸上的妆清淡得体,我身上的西装和裙子熨帖合身,我的丝袜质量上乘没有破损,小腿健康而且结实,我的皮鞋精美舒适,每天我都把它们擦亮。
苏菲脸上的笑容扩大了,在那张美丽的脸上荡漾开来,没有恶意的笑,倒像是一个姐姐赞赏她初长成的小妹。
苏菲向我点点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