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南方的美景
啤酒使我情绪高涨。那天天气异常炎热,但公园那边有一丝微风吹来,窗帘微微飘拂。我听见楼上传来贝多芬的乐曲声。这当然是苏菲所为,周六她只上半天班。她总是在冲凉时将留声机的声音放得大大的。我意识到我正像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一样,浓墨重彩地描绘着南方的美景。其实我对他们的观点厌恶之极,对南方怀着与那些自由主义的纽约人几乎相同的憎恶感。这曾令我无比痛苦,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在整整一上午卓有成效的工作之后,那块魔力无穷的土地令我兴奋异常,描述它(我曾忠实而痛苦地记录下它的音容笑貌)带给了我一阵微小的狂喜和巨大的心痛。当然,我常常经受这种快乐与痛苦交织在一起的情感冲击(最近的一次便是我在莱斯丽身上的失败),但此刻,我似乎特别脆弱,仿佛随时都可能潸然泪下。第四交响乐柔和亲切的慢板从楼上飘下来,像脉搏一样坚强有力地跳动着,与我激动的情绪交织在一起。
“我必须去看看南方,老伙计。”我听见坐在我身后椅子上的内森说,“你知道,现在是我看南方的时候了。今年夏天你讲的那些事,仿佛已过去很久。你说的那些南方的事,或者应该说是北方与南方的关系触动了我。我们在争论我们常常争论的那些话题时,我记得你当时说了一些很有道理的话。你说,至少南方人已冒险来到北方,见到了北方的真相,而真正想了解南方的北方人却微乎其微。我记得你说,北方人在自己的无知中沾沾自喜,你说这是一种思想上的傲慢。这是你当时用的词儿,它们曾狠狠地刺痛了我,可后来我又仔细想过,开始明白你可能是对的!”他停了一会儿,接着真挚地说:“我承认那是无知。我怎么能仇恨我从见过和不了解的地方呢?你说得对,我们去旅行!”
“谢谢你,内森。”我回答说,心里充满感动与莱因戈德啤酒激起的真情。
我手里拿着啤酒瓶,走进浴室去小便。我比我意识到的醉得更凶一些,尿撒得到处都是。透过尿溅在池中的声音,我听见内森在说话:“十月中旬时我可以休假,到那时你的书也写得差不多了,大概也需要休息一下。我们为什么不那时去呢?苏菲也从来没有请过假,所以她也可以休假一二周。我可以借我哥哥的车,是一辆敞篷车。他又买了辆新车,所以不会再开它了。我们开车去华盛顿……”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目光一直盯着药箱:被盗之前它一直是个很隐密的储藏所。既然莫里斯-芬克排除了嫌疑,那么谁是罪犯呢?我心里思忖着。附近总有一些贼在游荡。不过这事儿也无所谓了。我意识到,我先前的气愤与懊恼此时被一种奇怪复杂的不安情绪所替代,毕竟那被偷去的是一个人的卖身钱。阿提斯特!祖母的奴仆,我的资助人。这个黑奴男孩的肉体为我提供了足够的保障,使我得以在布鲁克林逗留了整个夏天,并完成小说的前面部分。或许神是公平的,阿提斯特不再纠缠于我,我的生存无须再与一桩罪恶相连。我为自己摆脱了它,摆脱了奴隶制而感到欣慰。
然而我怎么可能摆脱奴隶制呢?我心中一阵犯堵,低声地说出了这个词,“奴隶制”!我一直有种冲动,想写写奴隶制,将它从深埋之处挖掘出来。与它相关的任何事情每次都激起我的冲动。实际上我此时写的,正是那个制度的继承者们在四十年代,在弗吉尼亚的潮汐镇的疯狂挣扎,在我那亲切而令人痛苦的布尔乔亚新南方家乡的一举一动;此时我才意识到,那儿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奴役中产生的。我们大家,无论白人黑人,在某种意义上不都是奴隶吗?我明白在我心灵深处某个最不平静的角落,只要我还是一位作家,就会受到奴隶制的束缚。突然间,通过一阵令人愉快的、懒洋洋的、略微有点醉意的精神漫游,我从阿提斯特想到了在麦卡阿尔宾酒店大声打鼾的父亲,又从父亲想到了那个穿白色长袍的黑人——在詹姆斯河泥泞的河水中接受浸礼的那特-特纳,强烈的思乡之情突然向我袭来,一阵痛楚像长矛似的刺穿了我的心。我从浴室中出来,脚步蹒跚,嘴里念念有词,声音很大,把内森吓了一跳。
“那特-特纳!”我说。
“那特-特纳?”内森迷惑不解地问,“谁是那特-特纳?”“那特-特纳,”我说,“一个黑人。在1831年的暴动中,他大约杀了六十个白人——没一个犹太人。他住在离我家不远的詹姆斯河边。我父亲的农场正好在他领导那次血腥起义的那片土地的中间。”我开始向内森讲述我所了解的这个黑人令人吃惊的故事,以及他那些早已被人遗忘的神秘生活与举止。我正在讲述的时候,苏菲走了进来,她刚洗完澡,浑身清爽,煞是迷人,那张脸看上去非常甜美。她坐在内森椅子的扶手上,一边专心听着,一边用手不经意地抚摸着他的肩膀。但我很快便结束了,因为我发现我对这人了解甚少,没有多少东西可讲;他神秘地出现在一段历史中,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后,便如同来时一样不可思议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没有身份,没有形象,只留下一个姓名。他应该被重新发掘出来。那天下午,当我借着酒兴试图向苏菲和内森讲述他的故事时,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应该将他写出来,把他变成我书中的人物,为世界重塑他的形象。
“太妙了!”我听见自己带着醉意兴奋地大叫,“你知道吗,内森,我现在才明白,我应该用那奴隶的题材写一本书。我们的旅行正是时候。现在这本小说已写得差不多了,可以稍微停一下。我可以做一个全盘计划。因此当我们到南安普顿时,我们可以开车游遍那特-特纳的故乡,和人们交谈,参观所有的古老房屋。我可以感受那里的气氛,做很多笔记,收集资料。这将是我的下一本书,一本关于特纳的书,同时,你,还有苏菲,也可以为自己增加许多有价值的知识。这将成为此次旅行中最奇妙的部分……”
内森用手抱住苏菲使劲搂了一下。“斯汀戈,”他说,“我简直等不及了。十月份,我们就往南方进发。”他瞟了一眼苏菲的脸。他们交换着爱的目光——先是相遇,继而强烈地交织在一起,以至我感到很窘迫,赶紧把目光躲开。“告诉他吗?”他问苏菲。
“为什么不呢?”她回答说,“斯汀戈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不是吗?”
“也是我们最好的人[1]。我们将在十月结婚!”他高兴地说,“所以这次旅行也将是我们的蜜月旅行。”
“上帝,天哪!”我欢叫起来,“恭喜你们!”我大步跨到椅子前,吻了他俩——吻在苏菲的耳旁,那股栀子花的芳香像针似的刺着我的心;吻在内森那高贵的鼻子上。“真是太妙了,”我喃喃地说。我确实是这样想的,早已忘记在刚刚过去的日子里,这样的狂喜往往伴随灾难同时降临。
大约十天或十天后的一天,也就是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里,我接到了内森的哥哥劳瑞打来的电话。那天早上,当莫里斯-芬克指着过道里那台油腻的付费电话叫我接听时,我大吃一惊——接电话本身已令我吃惊,尤其是这电话是我常听说但从未谋面的一个人打来的。那声音十分温和,可亲,和内森几乎一模一样,带着明显的布鲁克林口音,刚开始时很随便,然后渐渐严肃起来。他问我能否安排一次与他的会面,越快越好。他说最好不要让他到齐墨尔曼的公寓来,而是我到他在森林山的家里去一趟。他又说,我必须知道这事与内森有关,而且很紧急。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于是我们约定在下午晚些时候在他那儿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