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祝你永远不要悲伤(2)
微风细雨,他在路上飞驰,他从没试过开车开得这么快,也许,在那飞跃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时间中抽离;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忘记痛苦,忘记现实,忘记他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放不下。我紧紧地抓着他,沉醉在那凄绝的飞驰之中。
终于,他把车停下来了,即使多么不愿意,我们还是回到现实,自流曳的光阴中抽身而出。
过两天我要去纽约了。我告诉他,卡拉.西蒙答应让我当她的助手。
他沉默无声。
你为什么不恭喜我?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我凄然说。
对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来。他黯然说。
我本来就是个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这是我的错——
不。你知道旧金山大地震时,我在想些什么吗?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诺言。况且,你不是那种可以伤害两个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听过有一种虫叫蓑衣虫吗?蓑衣虫一辈子都生活在用树叶制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户,肚子饿了就旋转着吃树叶。到了交配期,也只是从蓑衣里伸出头及胸部,等雄蛾来,在蓑衣里交配,然后老死在农夫的蓑衣里。我不想做这一种虫。
你说讨厌别离,却总是要别离——
他难过地凝视着我。
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后也许会把你忘掉,这是别离的好处。在回忆里,每个人都年轻,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诉他。
他用力地抱着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搁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吗?我觉得能够把下巴这样搁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脸贴着我的脸。
如果能够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为你哪一部分吗?
他摇头。
我想成为你的双眼,那么,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会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着他说。
他使劲地抱着我,不肯放手。
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我喘着气说。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
你记得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吗?他从口袋里拿出一袋湖水绿色的玻璃珠来。
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
地震之后,还能买到玻璃珠吗?我愕然。
我答应过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颗湖水绿色的玻璃珠里,原来藏着十二面不同国家的国旗。
希望将来你设计的衣服能卖到这十二个国家。
谢谢你。
他沮丧地望着我。
我跨上车,跟他说:我想再坐一次你开的车。
他开动引擎,我从后面紧紧地抓着他,流着泪,再一次沉醉在那无声的、凄怆的飞跃之中,忘了我们即将不会再见。
终于,是分手的时候了。
我跳下车,抹干泪水,在昏黄的街灯下,抱着他送给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将来有机会用这些玻璃珠制造一件晚装。我凄然说。
那一定会很漂亮。
我来送机好吗?
不是说不要再见吗?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这样令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他难过地说。
没用的是我。我掩着脸,不让自己哭。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
我回去啦!我转身跑进大厦里,把他留在微风中。
离开香港前的一天,我约了良湄再去那间印度餐厅吃饭。
你还有心情吃东西吗?她问我。
不,我只是想来占卜一下将来。
那盘幸福饼送来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块饼。饼里的签语是:
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
说得太对了。良湄说。
我闭上眼睛,抽了一块。
签语是什么?良湄问我。
签语是:
我们的爱和伤痛,是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他。
是的,只有一个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带着在威尼斯买我和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一个人到了纽约。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纽约和香港一样,是个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认识了一些朋友,周末晚上可以和他们共度。
卡拉跟杨弘念不同,杨弘念是个极端任性的人,卡拉却是个很有纪律的设计师。她上午刚刚跟丈夫办完离婚手续,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继续工作。回来之后,她只是淡淡的说:
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后可以专心工作——
卡拉是很爱她丈夫的,他也是时装设计师,两个人一起熬出头来,她名声渐噪,远远拋离了他,他爱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关于成名,女人付的代价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说。
是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个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纽约半年,我没有到过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关于香港的一切,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忘记文治。每天晚上,我看着放在玻璃碗里的、他送给我的十二颗有国旗的玻璃珠,这是我在冰冷的异乡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里,我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你好吗?
现在是香港的春天,本来想传真给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迹,这样好象比较亲切。
我的月经迟了两个月没有来,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不愿意替熊弼生孩子。
我曾经想过要怀着他的孩子。每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都会有这种想法吧?当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这样为他生一个孩子,孩子体内流着我和他的血。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这件事发生。验孕结果证实我没有怀孕,我高兴得一口气去买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爱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职了,他现在是副总编辑,仍然有出镜报告新闻。他还没有跟曹雪莉结婚。我想,他仍然思念着你。
时光流逝,我愈想忘记他,印象却愈清晰。他有很多缺点,他犹豫不决,他没勇气,他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当我如许孤单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可是,因为他离我那么远,一切的缺点都可以忘记,只有思念抹不去。
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着我的手说:
你看谁来了?
杨弘念从她的房间走出来。
在威尼斯分手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他还是老样子。
很久不见了。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日刚刚到,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称赞我。
当然,她是我教出来的。杨弘念还是一贯的骄傲。
你会在纽约留多久?我问他。
几天吧。你住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那里很不错。
我住的房子已经很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顿饭?
今天晚上好吗?
今天晚上?没问题。
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
好的。
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
给你的。
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
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谢谢。他笑说。
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
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
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
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
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嗯。
我从没见过——
他完全没有察觉照片里有一个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谁又会注意到呢?
冷吗?我问他。我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不——
纽约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说。
我脚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给我的那一双羊毛袜。
这种羊毛袜,你是不是有很多双?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这双袜。
不,我只有这一双——
那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没有,只是这一双袜穿在脚上特别温暖。
我把晚餐端出来: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学到些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一想,说:
她的设计,看来很简洁,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好,看着不怎么样,穿在身上却是一流的。
你还没有学到。他生气地说。
我不太明白,我自问已经很用心向卡拉学习。
你要学的,是她的一双手。
双手?
她可以不画图样、不裁纸版,就凭十只指头,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铺在模特儿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装。
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情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精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让我成为合伙人,以后我可以拿到分红。
熊弼在大学里教书,他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不爱他,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所以,我还是没有开口。
我跟一个律师来往。你一定会骂我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许这样最好,谁也不欠谁。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为没有要求,我们很快乐。原来所有的烦恼都是来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因为内疚,我对他比以前好了一点。我开始发觉,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即使将来我又爱上另一个人,我仍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枕头,是疲倦的时候的一点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习惯。爱情就是这一点可悲。
我开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够一个人生活,竟然能够首先退出。
以雅回来了,她说,跟哥哥分开了那么多年,现在好象重新恋爱。
原来我是你们之中最不忠贞的。
你记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给我吗?跟你那件一模一样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环走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后面跑上来叫我,我回头,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是徐文治,他以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后两天,杨弘念突然出现。
那天晚上,他拿着一束红玫瑰来找我。
你去了哪里?我问他。
一直在纽约。
你在纽约干什么?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
什么?我吓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车,从不知道他就住在旁边。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我喜欢可以每天看见你在巴士站等车。他深情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哀哀地问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里?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个玻璃花瓶拿给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说:这样比较好看,你干嘛这么紧张?
没什么。
有没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你一直为我预备这个吗?他乍惊还喜的问我。
不,只是我也爱上了这种口味——我淡淡的说。
他显然有点儿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饭桌上。
我从来不知道你会插花。我说。
还有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爱上红玫瑰?以你的个性,你不会喜欢红玫瑰,玫瑰毕竟是一种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红玫瑰。
你知道玫瑰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难道是用血染红的吗?我打趣地说。
是用夜莺的血染红的。
夜莺的血?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夜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他痴痴地望着我。
夜莺太笨了。我说。
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吧,明知会流得一身血,还是挺起胸膛拍翼飞过去。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甘心情愿化作那可怜的夜莺。
他轻轻地摩挲我的脸,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别这样,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欢这样抚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没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泪。
别哭。他抱着我。
为什么会是他?
为什么总是他?
难道他才是我厮守终生的人?在时间的洪流里,在我们无法控制的光阴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纽约,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绝这多情的夜莺。
杨弘念仍旧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里,我们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矶有一丬以自己名字为名的时装店,每星期他要飞去洛杉矶一次。每个星期,我们要分开两至三天,这样最好,他不在的时候,我会思念他。
他没有再送我红玫瑰,也许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莺。男人就是这样,得到了,又忘记了如何得到。
九零年十二月平安夜那天,我独个儿在屋里,有人按门铃。
我以为是杨弘念过来找我,站在门外的却是文治。他拿着行李袋,站在我面前,我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年没见了,竟然好象昨天才分手。
是良湄把你的地址告诉我的。他微笑说。
你刚下机吗?
他点头: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我让他进来。
你为什么会来纽约?
他傻呼呼的欲言又止。
你就住在这里?他环顾我的房子。
是的,外面很冷。要不要喝杯咖啡什么?
谢谢。你习惯纽约的生活吗?
我很容易适应一个新地方。
我跟曹雪莉分手了。他突然告诉我。
我愕了一下,为什么他现在才跟她分手?为什么不早一点?
是谁提出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关心这一点。
是她提出的。
我很失望,曹雪莉不要他了,他才来找我。
她爱上了别人吗?我问他。
不。她爸爸在地震中死去,她自己也受了伤,也许这种打击令她成熟了不少吧。我到过旧金山探望她一次,我们每个星期都有通电话,大家愈来愈像朋友,也愈来愈发现我们不可能走在一起。
那天,在电话里,她告诉我,那次地震的时候,她知道我为什么去找她,她看得出我想跟她分手,但是当时她很伤心,她很自私地不想我离开她——
看来她还是爱你的——
你会和我回去香港吗?他突然问我。
你来就是说这句话?
他茫然地望着我。
为什么你不早点来?我等了你这么久,你现在才出现,你不觉得太迟吗?
是不是情况不一样了?他难堪地问我。
你以为我永远在等你吗?你以为你是谁?我要用我所有的青春来等你?我在这里一年了,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为什么要等到她不要你,才轮到我?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私歇斯底里地质问他。
对不起,我认为先把我和她之间的事解决了,对你比较公平,否则我说什么也是没用的。
我气得骂他:你不是男人来的!所有男人都可以一脚踏两船!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骂他,他是一个好男人,他不想欺骗任何人,我却恨他不骗我。他早就不该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他该把我骗上床,然后才告诉我。
他望着我,不知说什么好。也许,他千里而来,是希望看到我笑,希望我倒在他的怀里,跟他回去,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我的埋怨。
你说得对,我不是个男人,我也没权要求你无止境地等我。他难过地说。
我咬着唇:是的,你没权这样浪费一个女人的青春。
我只是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他以近乎哀求的语调跟我说。
如果时钟倒转来行走,我就跟你回去。我狠心地说。
他站在那里,红了眼眶,说:
对不起,我没法令时钟可以倒转来行走,是我没用。
我也不可以。我凄然说。
希望你幸福——他伤心地说。
谢谢你。
再见——
珍重。
我站在窗前,看着他,拿着行李,孤单地走在街上。四处张灯结彩,他是特意来和我共度圣诞的吧?他准备了最好的圣诞礼物给我,可是这份礼物来得太迟了。
为什么光阴不可以倒流?只要他早三个月出现,我就可以跟他回去。
我不能这样对杨弘念,我不能那样无情地对待一个爱我的人。我害怕将来我所爱的人,也会这样对我。
他走了,也许不会再回来。
杨弘念抬了一株圣诞树回来。
这是你在纽约过的第一个圣诞节吧?他问我。
不,是第二个。我说,不过却是第一个家里有圣诞树的圣诞节。
我用一块银色的布把整株圣诞树罩着。
你干什么?他问我。
这样看来比较漂亮。我任性地说。
你没什么吧?杨弘念温柔地抱着我。
没什么。
你有没有想念香港?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我忽然有点想念那个地方。要不要回去?
不。我坚决地说。
远处传来圣诞的音乐。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揉到了我的泪水。
你在哭吗?
音乐很动人。我撒了一个谎。
文治不一定能够立刻买到机票回去香港,说不定他还在机场,孤单地等下一班机。
两天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良湄。
不告诉你,只是想你惊喜一下,文治也是,我们希望你有一个难忘的圣诞节。她说。
我太久没写信给她了,没告诉她,杨弘念又回到我身边。
那怎么办?良湄问我。
他有找你吗?
他还没回来呀,在电视上看不到他。
不可能的,他两天前已经走了。
那么,他也许躲在家里吧。
一天之后,杨弘念要去洛杉矶,我送他到甘乃迪机场。
在巴士上,他问我:为什么突然要送机?你从来不送我机的。
不是做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淡淡的说。
在机场送别了杨弘念,我到处去找文治,他不可能还留在纽约的。即使他在机场,也不一定就在甘乃迪机场。
虽然那样渺茫,我却努力地寻找他。
告示牌上打出往香港的班机最后召集。
我立刻飞奔到登机闸口,一个人在后面轻轻拍我的肩膀,我兴奋地回头,站在我跟前的,却是杨弘念。我给他吓了一跳。
你在这里找谁?他阴沈地问我。
你不是已经登机了么?我立刻以另一条问题堵截他的问题。我是一个多么差劲的人。
飞机的引擎出了问题,我改搭下一班机。
哦,是吗?我失神地说。
你在找人吗?
我再无法避开他的问题。他刚才一定看到了我回头那一刻,表情是多么的高兴,我以为轻拍我肩膀的,是文治。
不是的,我只是想在这里随便逛逛。我说。
机场有什么好逛呢?他微笑说。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要我陪你等下一班机吗?我问他。
不,下一班机一小时后就出发,我要进去了。他轻轻地吻了我一下。
往香港的那班机大概已经起飞了,我只好独自回家。
两天后,良湄打电话给我说:
徐文治回来了,我在新闻报告里看到他,样子很憔悴呢。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我打电话给他,仔说这几天都在甘乃迪机场里,大概是惩罚自己吧。
他的确是坐那班机离开的。为什么生命总是阴差阳错,失之交臂?
我整天望着手上的浮尘子钟,分针怎么可能倒转行走呢?
晚上,杨弘念从洛杉矶打电话回来给我。他从来不会在洛杉矶打电话给我,尤其工作的时候。按时打电话给女朋友,从来不是他的习惯。
什么事?我问他。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家里。
我当然在家里。
那没事了。
你打电话来就是问这个问题?我奇怪。
我想听听你的声音。他说。
自从文治来过之后,他就变得很古怪。
几天之后,他从洛杉矶回来,一踏进门口,就抱着我不肯放手,问我:
你有没有挂念我?
我该怎么回答他?我的确没有挂念他。
我吻了他一下,用一个差劲的吻来堵塞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