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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岁月的世伯

    有些男人是从来没有年轻过的。他没穿过牛仔裤和球鞋,唱过民歌弹过吉他,没跳过劲舞,没开过快车,没爱上过比自己年长的女孩子,没试过反叛,其至没长过一颗暗疮。

    从十七岁开始,他们就爱穿白色衬衫、西裤、黑色原子袜和皮鞋。到了二十三岁,他们已经急不及待穿上“梦特娇”。

    他们二十岁的时候,样子已经老成得像人家四十岁。当他们与同龄的朋友走在一起,别人会以为他是他朋友的爸爸,因此尊称他一声“世伯”。女孩子也不会看上这种没有青春期的男人,免得跟他出去时,被人以为她搭上一个老男人。

    在学校演话剧时,这种男孩子永远是饰演爸爸或饰演老太爷的首选,根本不用化装,单凭外形就令人信服。如果演的是耶稣降生,他们当然是饰演约瑟而不是小天使。

    年少老成的男孩子看来都像哲学家,如果不是整天思考人生,怎会老得这么快?

    他们二十岁的时候像四十岁,四十岁的时候也像四十岁,六十岁的时候,大概也没有什么变化。当同龄的朋友都老了,他们反而好像没有老,因为他们老化的过程在二十年前已经开始。

    年少老成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跑赢光阴,岁月也要尊称他一声“世伯”。

    一个糟老头的诞生

    男人说,每一个女人到了最后都会变成她自己的妈妈。

    男人也好不了多少,每一个男人到了最后都会跟他爸爸一样,变成一个糟老头。

    一个中年男人对太太说:“我希望我比你早一点死。”

    这不是深情的剖自,而是出于恐惧。

    男人先走一步,剩下女人的话,女人是不会寂寞的,她可以去跟孩子住,跟孙儿玩,跟一群同年纪的女人搓麻将,当义工,或者结伴去旅行。男人不在了,女人反而自由。

    如果女人先走一步,男人就可怜了。一个男人,不好意思去跟孩子住,或者天天打电话跟孩子诉苦,他也不擅长带孙子。男人都是孤独的,即使寂寞,也不会主动找朋友。几个老男人走在一起,有什么事情可做?看来就只有下棋了。喝酒和去找女人,他们已经力有不逮。

    男人老了,不想回家,那个家已经住了几十年,天天对着同一个女人,谁想回去?但是不回家又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他已经不年轻了,难道去打游戏机?

    好吧,回家吧,家里那个女人早就变成她自己的妈妈,一看到他,不是噜嗦他,就是管束他,甚至奚落他。想起这个女人当年那么仰慕他,今天却因为他老了,而倒过来成为他的主人,男人的眼泪不禁在心里流,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是个糟老头了。

    只因为没有别的可说

    有一位旧同事,年纪不大,却常常沉缅过去。在公司里,他从来不放过任何机会告诉其他人,他十年前多么风光,今天许多有名气的人都是他调教出来的。无论是正在开会,吃午饭,他总是向大家重复又重复他当年的威风。如果你不幸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而给他看到,你就糟糕了,他会坐下来重复他的威风史,不肯离去。

    他老是觉得自己今天是虎落平阳,回味过去的同时,他的牢骚也是愈来愈多。我的上司们都不肯见他,只有我还肯听听他想当年和发牢骚,每次被迫听他怀缅过去,我就后悔我太心软,希望下一次可以找到藉口避开他。

    一次,我正忙着写稿,他硬要坐下来。又一次滔滔不绝的怀缅过去,我很老实的跟他说:“不如忘记过去,活在今天。”我的说话,他好像完全听不进去,而且愈说愈激动。

    看着他那样努力地活在过去,我忽尔明白,一个人爱着恋着那消逝的一切,只因没有别的可说。

    他怎会不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他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重复又重复,往事终于恍如昨日,长醉不用醒。

    叫他忘记过去,活在今天,那是不可能的,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唯有以坚实的回忆来对抗命运的残酷。

    沉迷的人是可怕的

    如果有一个男人沉迷地爱你,你应该尽量享受这份爱,但是不要期望他能够爱你到永远。

    沉迷的人是可怕的,他们一旦清醒,就会变得很无情。

    他那么沉迷地爱你,必然是因为你和他之间有一种差异,也许是你不爱他,也许是你身边有人,也许是你条件太好,对于如梦似幻、看似遥不可及的东西,我们才会如此沉迷。

    人不会永远沉迷,有一天,他一觉醒来,会发现这一切都是不平等的,他在虐待自己,也在被你虐待,过去是他遇溺,今天的他不会再跳到水里;他会怀疑,他是否曾经爱过你,而你又是否那么值得他爱你。为了尊严,他否定过去的一切,收回对你的依恋和着迷。以前那个不是他,如今这个才是他,他是个冷漠自持的人,从没爱过你。

    如果你那么不幸,在这个时候终于被他感动,爱上了他,你将会很痛苦,他决不会像以前那样深沉地爱你,在你堕落之前,他早已经自拔。

    迷恋一个人,就像中了魔一样,不由自主,再怎么聪明的人,也会不惜一切掏空自己所有感情,一旦醒来,已经没有剩余的感情了,变成无情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被一个男人沉迷地爱着的时候,不要指望他明天还会如此,你和我都应该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

    算算男人的命

    我会替男人算命,而且他们听过之后一定会说很准。

    无论他的眼耳口鼻长得怎样,我会告诉他,他命中注定有很多女人。男人听到自己命带桃花,一定沾沾自喜,点头同意。即使他只是有过一、两个女人,他也会认为身边有不少女人仰慕他。每个男人都喜欢而且相信自己受女人欢迎,这样说准不会错。

    不理他的掌纹是简单还是复杂,我会告诉他,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这一点,男人是一定会同意的。薄幸寡情的男人也会认为自己其实已经很有良心。

    无论他是金木水火土哪一型。我会告诉他,他不计较金钱,所以,即使赚了钱,也不会有太多积蓄。男人都希望别人觉得他慷慨,最吝啬的男人都不会承认自己吝啬,他认为自己已经很阔绰,所以你说他不计较金钱。一定不会错。

    不理他的外表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我会说他现在所做的事是大材小用。男人听到这一句,压根儿就以为自己遇到知音。无论他现在做什么职位,成就有多高。男人都会认为自己是大材小用。

    男人的命,只要你说他有情有义,有桃花,有遗憾,有时候怀才不遇,他一定会以为你真的会算命。

    一个人的味道

    有人喜欢香薰,我却受不了。

    朋友在家中一角永恒地燃点香精,从白昼到黑夜,屋子里弥漫着她喜欢的香味,每次嗅到,我只觉得头痛。

    焚香本来是一件优雅的事,但那浓烈而虚假的香味,却无法使人静心。嗅香味也会嗅上瘾,日子久了,就会依赖某种香味,如同习惯涂香水的人,不能一天不涂香水。

    我不涂香水,朋友送给我的香水,放在浴室里放得太久,终于也蒸发掉。不想浪费,每次外出前都提醒自己要涂一点香水,可是通常都因为太匆忙而忘记了,身上唯一留着的,是肥皂的香味。

    如果喜欢香味,宁愿在家中一角常放一束姜花,它的香味比香薰清新得多。其实,不必燃点香精,不必涂香水,只要你仔细去嗅一下,你会发现每个人的皮肤都散发着一种独一无二的香味。

    婴儿吃奶,所以身体常常散发着一股乳香味;印度人爱吃咖喱,他们身体常常散发着咖喱的味道。我们长年累月偏爱某种食物,我们多年来使用某种香味的肥皂,这些物质的气味也渐渐变成我们自己的气味,从每个毛孔散发出来。

    只要嗅到那种味道,你就知道是他了,当他不在你身边,你还可以回忆他的味道,想念他的味道,他回来了,你在他怀中又嗅到那股熟悉的气味。

    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也会逐渐把他的气味淡忘。长夜漫漫,那曾经和你很亲昵的味道,也会随风而逝。我怀念人的味道。

    愚蠢的约定

    你曾否跟别人有过愚蠢的约定?

    我曾经跟一个男人约定,如果到了我认为应该结婚的时候,仍然没有人娶我。也没有人肯嫁给他,那么,我们结婚吧,他爽快地答应。每次谈天,我们也提起这个约定,或许有一天这个约定会成为事实。

    年复一年,没有人想娶我,也没有人想嫁给他,可是,他不想娶我,我也不想嫁给他,我们从没有爱过对方,我们只是憧憬一个美丽的约定,然后因为这个约定而觉得自己不平凡。

    终于,他结婚了,彼此都松了一口气。

    那个时候,我以为世上真的会有一个男人因为我想结婚而和我结婚,他知道我不爱他,他也不知道自己爱不爱我,但没关系,反正我们有过一个约定。

    我们曾经多么天真和愚蠢。

    你曾否和一个男人约定,即使将来他爱上别的女人,他仍然会待你很好?只要你开口,他仍旧愿意为你赴汤蹈火,你如果需要一个肩膀歇息,他仍旧义不容辞。你跟他勾手指,说:

    “我们就这样约定好吗?”

    他义无反顾地点头。

    只是,许多年后,当你想要一个肩膀歇息的时候,你不会有勇气提醒他,你们有过一个愚蠢的约定。

    你一定是对的

    当你疯狂地爱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你不必相信自己是对的。错又何妨?

    当你离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你必须相信自己是对的。错了又怎样?已经不可能回头。

    有人在跟旧情人分手以后,不停怀疑自己是否做对。自从离开他之后,就没遇过一个比他好的男人,有了比较,她才知道自己当初不懂珍惜,她开始承认自己做错了。

    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不如相信自己一定是对的。

    一定是他有许多缺点,一定是你们无法相处,你才离开他。你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对他太苛刻,你这一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离开他。

    你必须这样相信,才是爱自己。

    午夜梦回,觉得寂寞和后悔的时候,你要再一次告诉自己,离开他是对的。只有这样坚定不移,你才能够摆脱他,找到一个比他好的男人。

    事实上,你不一定是做错了,每当我们做了一个抉择,我们总会怀疑自己是否应该选择另一种做法,却不知道根本不可能再选择。凡是不能再回头的爱,你也应该相信自己离开得对。

    当女朋友约了旧男友

    署名阿立的男孩来信提出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他想知道,当自己的女朋友要跟旧男朋友见面,男人应该怎样面对?应该小器还是应该大方?

    阿立正为这件事烦恼。他女朋友要去跟旧男朋友见面,他知道了,心里有点不高兴,女朋友看到他不高兴的样子,就说:

    “你是不是对我没信心?”

    下一次,当他表现得很大方,毫不在乎的时候,她又噘起嘴巴说:

    “为什么你一点也不在乎?你是不是不再爱我?”

    阿立很头痛,不知道女人心里想些什么,她想他在乎还是不在乎。

    如葵埤还爱着以前的男朋友,她绝对不会告诉你她约了他见面。她不爱他,她在乎的是你的反应。你不想她见他,她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但她一定要去,所以只好安抚你说:“你对我没有信心吗?”女人有时候喜欢把男人当成一个小孩子。

    如果你表现得很大方,由得她去,她难免觉得失落,她是那么有吸引力的女人,你竟然放心她与旧男朋友见面,你是不是不再紧张她?男人面对这个头痛问题,唯一可以做的,是先小器,后大方。她说要去见旧男朋友,你先是表现小器,然后大方让她去,跟她说:“我不是信任他,而是信任你。”这样,她不会再怀疑自己的吸引力,可以高兴的去,而且心里还是想着你。

    我是处心积虑的

    女人指控男人:“你是处心积虑追求我的,你早就对我有意思,让我一步步掉在你手上。”

    男人连忙自辩说:“不,我绝对没有处心积虑,我不是一开始就对你有意思的,我是后来才喜欢你的。”

    这种男人真是不解温柔。依他的说法,他好像不是一开始就被她吸引,他没有什么计划追求她。没用过心思,没下过苦功,其至不曾患得患失,只是顺手追求她,而且很容易追到了。

    哪个女人会喜欢听这种说话?

    她多么希望他第一眼就爱上她,然后开始部署怎样能够接近她,追求她,他甚至有一套完整的计划。他不惜埋伏在她身边一年、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取得她的信任,感动她,令她对他改观,不知不觉间就爱上了他。

    他像策动一场战争那样来夺取她的芳心,这才是最中听的。

    如果他只是忽然爱上她,顺手追求她,试试看,一试就成功,得来不费吹灰之力,她难免有点儿失望,她是不是不值得他下一点苦功?

    明明没有处心积虑,男人听到女人的指控,还是应该大方地承认:“是的,我是处心积虑的。”

    现在就想见你

    被你爱着,就应该享有特权。

    其中一项特权就是想见你时随时可以见到你。

    深夜里,忽然想见你,打电话给你,说:“我现在就想见你。”

    那么,请你不要问我有什么急事,是不是不舒服,你只要马上来见我就可以了。

    你匆匆赶来,发觉我没什么急事,我只是想见你,请你不要说我任性,你应该欣赏我的率直。曾经有一刻,我是那么渴望见你,以致我甘心冒着被你拒绝的危险,大胆提出要求,你不是应该感动吗?

    我一个人走在喧嚣的街上,情绪低落,心里疯狂的想念你,我打电话给你说:

    “我想见你!”

    请你不要问“什么时候”,笨蛋,当然是现在,如果不是现在想见你,打电话给你干什么?这个时候,希望你能说:

    “你在哪里?不要走开,我马上来。”

    如果你不能马上来,你以后也不用来了。

    当我说想见你,请不要问“为什么”,如果你愿意来,不用问为什么,你不愿意来,又为什么要问?

    去捣乱他的办公室

    老实说,每次跟男朋友吵架之后,我最想做的事情是悄悄闯上他的办公室大肆捣乱一番。首先把办公桌上的东西全部扫到地上,然后把他的电脑举起再掷到角落里,接着砸碎所有值钱的东西和重要文件,再把办公桌翻转,拿起椅子扔到墙上。拗断一只椅脚用来敲碎所有玻璃……

    意犹未尽的话,再跑到停车场,跳上他那辆心爱的车子上狂端几脚。

    仿佛只有这样,才可以一泄心头之忿,让他知道惹你生气的代价。当然,最好是他看到自己的办公室惨变废墟之后,还立刻跑来,热泪盈眶地拥抱着你,赞美你是他见过最敢作敢为而又可爱的女人,他这辈子也爱死你。

    假使是这样,压根儿就是一场生死恋。只是,现实生活里,我和你都没有这个胆量。万一在他的办公室捣乱时被警卫抓着,岂不是要被拉上警察局?这还是其次,最怕男人看到你这么恐怖,不敢再跟你一起。

    于是,每次跟他吵架之后,唯有想像自己已经跑上他的办公室狠狠捣乱了一番,还看到他可怜兮兮地收拾残局的样子。只有这样,我们的心情才会舒畅起来。

    除了不敢,我们还是舍不得,舍不得践踏他神圣的战场。所以,男人,当你激怒女人的翌日,回到办公室,发现自己的办公室没有被人捣乱,真的应该庆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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