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李传芳已经很久没来过这家首饰店了。这里卖的是少数民族风格的首饰,款式很别致,大部分是店主从外地搜购回来的。从前的店主是个泥土肤色、小个子,爱作吉卜赛打扮的女郎。店里的柜台上,恒常地放着几本外国的星座书。
李传芳走进去的时候,人面依旧,那位年轻女郎依然没有放弃她钟爱的吉卜赛打扮和耳垂上一双夸张的大耳环。
“你是双鱼座的吗?”女郎微笑问。
李传芳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星座书说我今天会遇到很多双鱼座的人。”女郎顿了顿,又说:“双鱼座今天还会大破悭囊呢。”
李传芳笑了笑,拿起一只刻了朴拙花纹的银手镯来看。
隔着店里的落地玻璃。她看到对面一家意大利餐厅里走出一个人来。那个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围裙,在街上伸了个懒腰。她放下手上的银手镯,男人透过落地玻璃看到了她,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我下次再来。”李传芳跟女郎说。女郎咕哝:“哎,不是说双鱼座今天会大破悭囊吗?”李传芳从首饰店走出来,对街的男人朝她微笑。
“老师!”她轻轻的喊。男人带着腼腆的神色,说:“很久没见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问。“你吃了午饭没有?”李传芳摇摇头。
“进来吃点东西吧。”男人说。李传芳跟着男人走进这家家庭式装潢,感觉很温暖的餐厅。
“你要喝点什么?”他问。
“随便吧。”
“Bellini?好吗?”
“什么是Bellini?”
“是威尼斯著名的饮料,用桃子汁和有气泡的酒凋成的。”
“嗯。”李传芳点点头。
男人在吧台调酒的时候,一个女孩子从厨房走出来,脱下身上的围裙,跟男人说.“我出去了。”
当她看到李传芳的时候,她问男人:
“还有客人吗?”
“她是我从前的学生。”男人说。
女孩子跟李传芳点了点头,径自出去了。
男人把一杯Bellini放在李传芳面前,说:
“试试看。”
“谢谢你。她是你女朋友吗?”
“她是我妹妹。”
“喔。”李传芳尴尬地笑笑。
“今天的金枪鱼很肥美,吃金枪鱼意大利面好吗?”
“金枪鱼不是日本菜来的吗?”
“意大利人也爱吃金枪鱼的。我们做的金枪鱼会微微烤熟,味道最鲜美。”
“很想吃呢!”李传芳雀跃地拿起刀叉。
男人从厨房端出两盘金枪鱼意大利面来,说:“这个本来是我的午餐。”
“这家餐厅是你的吗?”
男人点了点头。
“你不是在广告公司上班的吗?”
“两年前辞职了。我和妹妹从小到大都喜欢吃东西,她的厨艺很出色。那时候她也刚好辞职,我们便开了这家餐厅。”
“生意好吗?”
“好得很呢。”
“那不是很忙吗?”
“但我喜欢这种生活。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李传芳用餐巾抹抹嘴巴,说:“很好吃呢!”
“面条是我们自己做的。你刚才是想买首饰吧?”
“喔,我只是随便看看,有朋友在店里买了一串银手镯,很漂亮。”
“找到喜欢的吗?”
李传芳摇了摇头.“我戴首饰不好看。”
男人微窘,问:“你是在念大学吧?”
“我没考上大学,现在在美专念设计。我的成绩一向不好。”
“念设计也不错啁!”
“老师——”
“嗯?”
“你还,是一个人吗?”
男人微笑着,啜饮了一口Bellini。
她凝望着他。三年没见了,他依然拥有着笃定的眼神,好像遗忘了光阴的流转。
那时候,她在一所夜中学念中四。教数学-的老师辞职了。那天晚上,新的老师会来上课。李传芳跟其他同学在课室里等着,她没有太大的期望,她的数学成绩一向很糟,也不被数学老师喜欢。
然而,杜一维把这个定律改变了。他捧着课本走进来的时候,害她的心噗咚噗咚的跳。他很年轻,像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高个子配上一个接吻嘴,笃定的眼神里有一种童稚的天真,让人很想亲一下。
她双手托着头,被他深深地吸引着。
学校靠近山边,那天的黄昏好像特别悠长,天际犹有一抹夕阳的余辉。
“今天的落日很漂亮。”杜一维说。
班上有同学说:“可惜落日很快就会消失了。”
“我们可以制造自己的落日。”杜一维说。
然后,他问:“你们知道怎样制造出来吗?”
班上的同学都在摇头。
“你们回去想想,我明天把答案告诉你们。”杜一维神神秘秘地说。
自己的落日?李传芳压根儿就没想过。夜里,她在一张画纸上画了一抹落日,然后笑了笑,不可能这么简单吧?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杜一维问:
“你们想到了没有?”
课堂里一片静默。
杜一维走到学生中间,从提包里拿出一个灯泡、一个电插座、一个杯子、一瓶水和一盒牛乳来。
灯泡驳上电源发亮了,杜一维把水倒进杯子里,在水里加进几滴牛乳。
学生们围在他身后。这个时候,杜一维透过杯子看灯泡。从杯子看到的灯泡,竟然是橙红色的,像一轮落日染红了天边。他身边的学生起哄,抢着拿杯子来看落日。
轮到李传芳了。看完那一轮奇妙的落日,她透过杯子,偷偷凝望着杜一维,想像她和这个会制造落日的男人之间的无限可能。
因为有了他,从此之后,落日有了另一种意义。每天落日之后,才是一天的开始,她可以在课室里和他度过一段短暂而愉快的时光。
为了把这段时光延长,李传芳会故意在下课之后留下来问功课。偌大的课室里,常常只有他们两个人,身体靠得很近。有生以来,她第一次感到需要有一种属于自己的香味,一种能够唤起爱情的香味。
她从来没涂过香水。那天,她在百货公司里买了一瓶NinaRicci的L’AirduTemps。淡淡的玫瑰和栀子花香,配上磨砂玻璃瓶,瓶嘴是一双比翼同飞的鸽子,美得像艺术品。
那个黄昏,香水洒落如雨,滴在她赤裸的身上。那股香味在空气和她的皮肤上流连,散发着一种悠长的气息。她第一次感到自己长大了,有了属于女人的气味。
课室里只有她和杜一维,她的身体跟他靠得很近。对于她身上的味道,他却似乎无动于衷。她故意拿起一本练习簿扇凉,香味随风飘送到他的鼻孔里,连她自己都有点微醺,他还是不解温柔地教她做练习。
“老师,你白天做什么工作?”她问。
“我在广告公司上班。”
“你为什么会来夜校教书?”
“也许是想体验一下生活吧。你呢?你白天在哪里上班?”
“我没工作。老师,不如你给我一张名片,我可以去广告公司找你吃午饭。”
“你应该利用白天多做一些练习。”他把一叠练习放在她面前,一本正经地说。
她失望地用手支着头,看着他那管挺直的鼻子,很想用手指去戳一下,看看是不是坏了。
“老师,那个落日是怎样做出来的?”她问。
“有些事情,说穿了便不好玩。”杜一维说。
“老师,你有女朋友吗?”她忽然问。
他微笑不语。
她的脸涨红了,没想到自己会问得那么直接。这到底是什么香水?唤起的竟只是自身的欲望。
后来有一天,放学的时候,她在学校外面看到杜一维的背影,她正想走上前叫他的时候,忽然听见当啷当啷的声音,一个长发的女孩子站在对街,正向杜一维挥手,当啷当啷是她手上那串银镯互相碰撞的声音。她身上挂着很多饰物,有项、耳环,还有好几枚戒指。杜一维跑了过去,女孩子的手亲呢地穿过他的臂弯。
李传芳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那个女人的笑声很响亮,身上的饰物又吵,她听不到他们说些什么。
她跟踪他们来到一家开在小巷里的首饰店。她站在对街,隔着落地玻璃,看到女人挑了一双耳环戴在耳垂上,朝杜一维微笑,好像是征求他的意见。杜一维用手轻轻地揉她的耳垂,很甜蜜的样子。
她幽幽地离开了那条小巷。那个晚上,她抱着杜一维给她的数学练习,缩在被窝里饮泣。练习簿上残留着他的气息,是教人伤心的气息。那个女人有什么好呢?身上挂着那么多首饰,俗气得很。她恨杜一维的品味。
从此之后,她没有再留下来问功课。下课之后,她总是第一个离开课室的。
一天,在学校的走廊上,杜一维关切地问她:
“你没什么吧?”
她轻松地笑了笑,其实想哭。
她想,他还是关心我的吧?
一天晚上,杜一维迟到了很多。他进来课室的时候,神情憔悴,没精打采。
放学之后,她跟在他后面。
“老师——”
“什么事?”他回过头来,眼神有点茫然。
“我们一起走吧。”她默默走在他身边。
他们走过一个小公园,蟋蟀在鸣叫,她嗅到他身上颓唐的气息。
“你女朋友今天没有来等你放学吗?”她问,然后说:“早阵子我见过她在学校外面等你。”
“她走了。”悲伤的震颤。
“为什么?”
他倒抽了一口气,没有回答。
“你不打算把她找回来吗?”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
“她会回来的机率是多少?”
杜一维凄然笑了:“没法计算。”
“你可是数学老师呢。”
“如果有负机率的话,也许就是负机率吧。”他哀哀地说,“或者,等你长大了,你可以告诉我,女人到底想要些什么。”
她不甘心地说:“我已经长大了,没你想的那么幼稚。”
“是吗?对不起。”他咬咬嘴唇说。
她踮高脚尖,嘴唇印在他两片嘴唇上。
他惊诧地望着她。
“老师,我喜欢你。”颤抖的嗓音。
他眼含泪花,紧紧地搂抱着她。她闭上眼睛,嗅闻着长久渴望的气息。
他开始不刮胡子、不修头发,笃定的眼神变得迷惘。她以为她的爱会使他复元,可惜,她的存在只能让他无动于衷。
那天晚上,她约了他在街上见。她身上挂满了首饰: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还有脚镯。
她走到杜一维身后,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来,诧异地望着她。
她站在那里,娇羞地微笑着。
“你为什么穿成这样?”他生气地问。
她没想到他会这样,嗫嚅着说:
“不好看吗?”
“谁叫你戴这么多首饰?”他的语气像盘问犯人似的。
“我……我……”她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你很难看!”他毫不留情地说。
她羞愧得眼晴也红了。
杜一维怒冲冲的走了。她跟在后头,问:
“你要去哪里?”
“你回去吧。”他说。
“你不是喜欢这种打扮的吗?”她哭喊着。
他走下一条长长的楼梯。她死命跟着他,身上的首饰互相碰撞,当啷当啷的响。
“她都不爱你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忘记她?”她哭着说。
他在楼梯下面站定,回过头来,难过地说:
“爱人是很卑微的。”
“这个我知道。”她的眼泪滔滔地涌出来。
“你走吧。”他说。
她摸摸耳垂上的一只耳环,伤心地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像个小丑?”
他摇了摇头:“你只需要成为你自己。”
她默默无语。
他叹了一口气,说:“我和你是负机率的。”
她站在楼梯上,望着他的背影没人灯火阑珊的路上。
从此以后,她不再戴任何的饰物。
今天来到这家首饰店,竟好像是时光的召唤。电许,她并不是想买首饰,只是想重寻昔日的自己。没想到的,是重遇了青涩岁月里曾经爱恋的人。
她啜饮着Bellini,问杜一维:
“她知道你在等她吗?”
“她走的时候,我没说过我会等她。”
“你没说,她又怎会知道?”
“有些事情,说得太清楚便没意思了。也许有一天,她也会像你今天这样,偶然在外面经过。”
李传芳恍然明白了:“所以你的餐厅开在她喜欢的首饰店对面?”
“首饰店的主人刚才有没有说你是双鱼座的?”他问。
“你怎么知道的?”
“每个走进店里的客人,她也会说人家是双鱼座的,从前也是这样。”
“但我的确是双鱼座。”
杜一维笑了笑:“她每次也会有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说对。”
“她为什么不说别的星座?”
“也许,她在长久地等待一个双鱼座的人出现吧,说不定是她的旧情人。”
然后,他告诉她:“这家餐厅以前是一家文具店,也卖昆虫的标本。”
“是吗?我倒没留意。”
“我小时很喜欢搜集标本。”杜一维说。
她想,现在问杜一维落日是怎样制造出来的,他会告诉她。然而,有些事情,说穿了便没意思。那天的落日,不如就当作是一种法术吧。她也不要知道是怎样变出来的。
离开餐厅的时候,李传芳突然记起三年前的那天,她在首饰店里买了一大堆首饰,开心地模仿着别人,以为这样会换到爱情。当她走过马路的时候,手上的背包掉在地上。她匆匆弯身拾起背包时,瞥见路边有一家文具店,橱,窗上放着斑斓的蝴蝶标本。
三年来,许多事情改变了,没有改变的是她今天在身上洒了NinaRicci的L’AirduTemps。她决定一辈子只用一种香水,将之变成一种专属于自己的商标。
在最后一抹夕阳的余辉里,她一个人走在路上。隔了一些年月,从前的泪水都成了青涩岁月里珍贵的回忆,就像她身上永恒的气息和灯泡里幻化的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