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郎君被人密谋
阿邬没想到沈黛末竟然会替他说话。眼神里既惊慌又无措,身子僵楞在原地。
詹和自然听出了沈黛末的不满,立马声先夺人解释道:“娘子,我这是在替您管教下人。我好歹也在顾家当过几年仆人,知道下人间的规矩。阿邬生得比别人高大健壮,不如其他年轻的小郎君们苗条纤细也就算了,但总不能再主子面子还挺着个腰板,让主人仰视他吧?这主子和下人间的规矩岂不是乱套了?”
沈黛末勾着唇,轻轻冷哼了一声:“詹叔,阿邬是我的仆人,他的规矩自有我和我郎君来教,不必麻烦你。”
詹叔的脸色有些尴尬:“都说沈四娘子的脾气是最好不过的,连对下人都这样宽容。”
沈黛末:“不敢当,我只是懒得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规矩,只要安分老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想着越过主人头上去即可。”
詹和听出了沈黛末话中机锋,顿觉脸上火辣辣一片,不敢再多说,连忙离开了。
他一走,沈黛末才将注意力移到阿邬身上。
他和冷山雁一样,都常穿黑色的衣裳。但不同的是,冷山雁的黑色衣袍虽然简单但无论布料还是针脚、剪裁都是极好的,宽大袖袍低垂,衣角露出一截如雪般洁白的里衣,层层叠叠,低敛华贵。
而阿邬的衣裳却是粗布麻衣针脚也宽松,窄袖窄口,衣袖处还有经常干活而留下的磨损,配上阿邬永远沉默黯淡的脸,仿佛饱经风霜的乌桕树。
“别人以后再这样欺负你,你得学会反抗知道吗?”沈黛末对他说道。
阿邬揪着手指,低垂着脑袋,仿佛一头犯了错误而被饲养员训斥的大棕熊。
“以后父亲那院的饭菜就不用你去送了,让白茶去吧。”沈黛末说道。
阿邬又点了点头,仍是一句话也没说,眼睛一直盯着地面。
沈黛末看他这个样子,只觉得他内敛害羞害羞到了极致,多半是个社恐,应该也不太想跟她这个老板多聊天,所以也不再多说,直接离开了。
直到她走后,阿邬才慢慢擡起头,偷偷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但也仅仅只有一眼,然后视线就飞快的挪开。
明明四下无人,阿邬却连正经看沈黛末一眼都不敢,像是心里有鬼的贼。
虽然詹和的到来令人不快,但自从沈黛末租下了旁边的院子,又征得房东的同意,将相隔的院子挖了一扇门出来作为通道。
这院子的面积很大,甚至还有一座小花园,房间也多,十分幽静,适合老年人居住,席氏欢天喜地的搬了进去。
主屋这边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冷山雁除了每天早上去那边给席氏请安之后,就回到了主屋里。
有客人来时,就待客送客。没客人时,就跟白茶一起坐在院子里做做针线什么的,除了偶尔席氏在詹和的掺和之下,作作妖之外,日子倒也平静。
*
九月初六,顾锦华儿子的满月宴,沈黛末出席。
按理说一个男婴满月,本不用如此大操大办,但这个孩恰恰是在顾锦华刚继承顾家没多久时出生,顾锦华认为这是吉兆,因此对这个‘小福星’也重视起来。
满月宴上,顾锦华一脸笑容地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展示给宾客们瞧,之后就将孩子交给了他的生父,娇荔。
这样的场合,陪在顾锦华身边的不是正夫纪氏,而是一个小侍,可见纪氏是越来越不受宠了。
“这个孩子起名字了吗?”沈黛末问。
在一旁倒酒的甘竹雨立马道:“回娘子,小公子名叫容凌,小名儿凌哥儿。”
沈黛末:“容凌,真是个好名字啊。”
容凌,顾容凌。原著小说的男主,终于出生了。
“是啊,凌哥儿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甘竹雨微微一笑,侧着身子,露出最美的侧颜轮廓,给沈黛末半满的酒杯里重新续酒。
“谢谢,我不能再多饮了,再喝就醉了。”沈黛末婉言拒绝道。
甘竹雨笑容绽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悄声告诉她:“这些都是最不醉人的果酒,娘子可以放心喝。”
沈黛末环顾四周宴席,问道:“客人们都喝果酒吗?”
甘竹雨摇摇头:“就您一人,这是奴偷偷为您换的,知道您酒量不好,宴席上劝酒最是难受,所以奴就自作主张了,请娘子莫怪。”
“我怎么会怪你,感激你还来不及。”沈黛末激动道。
此时此刻,她仿佛觉得甘竹雨在发光。
甘竹雨腼腆一笑,最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奴只是不忍见娘子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怕是家中郎君见了少不得抱怨几句。”
“我的郎君跟别人不一样,温柔和善,不会抱怨的。”沈黛末下意识说道。
她几次喝酒回家,冷山雁都会温柔地替她宽衣、煮解酒汤,照顾喝得醉醺醺的她,一句抱怨都没有。
甘竹雨一怔,随即改口道:“是奴多嘴了。奴打小见父母因为喝酒的事情而大吵大闹,以为其他人的家里也跟我家一样,请娘子不要生奴的气。”
他的眼眸水灿灿的,因为歉疚,眼眸中蒸腾出些许水雾,整个人显得分外可怜。
“不会不会。”沈黛末连忙道。心想,又是一个原生家庭破碎的倒霉孩子,她怎么好意思责怪,而且人家本来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嘛。
宴席结束之后,顾锦华专门命令下人给沈黛末套了车马,并且让甘竹雨送沈黛末回去。
沈黛末想拒绝,但顾锦华的盛情实在难以拒绝,她只能妥协。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甘竹雨同乘一辆马车,有些尴尬。
车身晃晃悠悠,车轮转动的吱呀声时不时的传来,沈黛末正襟危坐和他保持着安全的社交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平稳地到了家门口。
“娘子回来啦。”白茶小跑着上前,帮着马妇搬凳子。
沈黛末撩开车帘,一擡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家门口,黑袍如浓稠夜色,面若清冷白玉,静立在屋檐之下,整个人恍若矜贵不可触摸的神祇。
“郎君!”沈黛末跳下马车。
冷山雁走下台阶迎她,看着她微红的脸颊,温声说道:“醒酒的沆瀣浆已经熬好了,妻主回去喝点。”
“嗯嗯。”沈黛末点头。
“竹雨公子是否要进来坐坐?”冷山雁淡眸一擡,目光对向马车里的甘竹雨,神态眼神冷若冰锋霜雪,和刚才面对沈黛末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甘竹雨柔顺的福了福身:“多谢雁郎君邀请,只是奴是奉家主之命送沈四娘子回来,这会儿得赶紧回去复命了。”
冷山雁淡淡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留你了。”
正好詹和这时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到詹和,甘竹雨的眼神微微有了异样,和沈黛末他们道了别之后,他就急忙追了上去。
*
不过几日的功夫,甘竹雨就再次出现在了沈家,而且还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直接越过冷山雁,拜见席氏。
席氏惊叹他娇柔纯良的长相:“真是个标致的孩子,他真是你干儿子?”
詹和笑道:“可不。我跟甘家熟得很,只是我许久不来城里,不怎么见过这孩子,还是前两天在街上,倒是这孩子先认出了我。”
“说明这孩子是个重感情念旧的人,现在有多少熟人见面都恨不得装不认识,何况我们这些老头子?都嫌弃我们无趣。”席氏道。
甘竹雨立马道:“怎么会呢?我打小就是被爷爷带大的,最喜欢跟老人家聊天了,不仅能陪老人家解闷,还能学到许多人生道理。”
这一番话,瞬间俘获了席氏的心坎。
既懂规矩,说话又温声细语,永远带着浅浅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席氏对他很是满意:“那你以后就常来我们家玩,陪我这个老人家聊天。”
说罢,席氏忽然叹了一口气:“要是我那个女婿,能想你这样好相处就好了。”
甘竹雨一听这话,瞬间琢磨出味儿来,顺t着他的话往下接,说道:“外人都说雁郎君温柔和善,怎么会不好相处呢?”
席氏摇头叹息:“他那张脸冷冷清清的,不说话时,静静地坐在一旁就跟一块千年寒冰似的,实在让人难以亲近。也不知道末儿对着这样的冰人,是怎么熬过去的。”
詹和顺坡下驴,感叹道:“是啊。那人仗着出身不错,又是娘子贫贱时娶的夫郎,脾气矜怪的很。娘子平时忍他一定忍得很辛苦,要不然怎么成婚这么久,肚子还没动静呢?”
“是啊都成婚这么久了。”一说起这个,席氏的情绪立马被牵制起来。
詹和与甘竹雨对视一眼,继续在席氏面前扇风点火。
“老哥哥,你说哪个女人不喜欢嘴甜乖巧的?你要是替娘子做主,收一房进来,娘子肯定开心。”
“可是末儿从未提过那小侍的事情。”席氏有些犹豫。
“老哥哥您真是糊涂了,娘子为什么不纳小侍?还不是因为顾忌冷山雁的面子!要是她主动那小侍,冷山雁肯定会大闹一番。可要是您给娘子纳一房小侍,冷山雁还能说什么?他总不敢跟您闹吧?到时候,您既能挫冷山雁的锐气,娘子又得了一位美侍,还落了一个好名声,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抱个大胖孙女,百利而无一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