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快穿之教你做人 正文 第119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

所属书籍: 快穿之教你做人

    看着挂满整个山洞的腊肉香肠,负责张罗吃食的女人们真正展露出笑颜,族中老者都说这应该是最好过的一个雪季,他们从没囤下过这么多东西,腊肉和煤石给了烈阳部落莫大的信心。

    凡事都要看两面,囤着这么多肉,踏实归踏实,对吃货来说也是莫大的煎熬。

    小孩子们总仰头看着挂在头顶的肉,每天能问好多遍,可以吃了吗?今天吃肉肉吗?看他们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满是期待看着你,嘴皮子就像有千斤重,说个拒绝比什么都难。

    可再难也得拒绝啊……

    就有小豆丁夜里睡觉都在咽口水,还有做梦喊着要吃肉的,没法子,也就只能每天给他煮一小块。

    这下好了,这下又捅马蜂窝了。

    小孩子拿着切成片片的腊肉一点点慢慢啃,啃完还眯着眼回味半天,那个享受的表情成功戳爆了家里男人的小心肝,有人故作淡定偷偷馋嘴,有人变着法从儿子手上骗吃的,还有更不要脸的,直接跑到管饭的女人面前,反手指着自己:“我呢?我的肉呢?”

    结果可以预见,多大的人还和小豆丁抢吃,可不得挨训么?

    最近,部落里有了新活动,狩猎回来日常训练也完成之后,勇士们就排排蹲在一起,互相诉苦互相吐槽——

    你和你儿子抢肉吃啊?我儿子精明得很,根本不上当!

    真羡慕你们有儿子的,我就是儿子,阿姆也没煮来给我解解馋!

    黑猪是我们猎的,为什么不给我们吃?

    兄弟们,听我说,是时候拿出部落勇士的气概了!

    ……

    兄弟几个也就是嘴上逞英雄,回去一个赛一个的怂,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背后吹牛逼,这也是一种调解以及自我安慰的方式嘛。今儿个日常吐槽完毕,正想说闲着没事再去练练,就有人小跑着过来,说去看看,阿夏在给阿越做靴,部落里的女人们热火朝天学起来了。

    郁夏会做鞋,既会纳鞋底也会绷鞋面,不过部落里缺布少料的要做棉鞋不靠谱,就只能搭配各种皮料做靴,靴底用结实的木头,上面扎皮,她扎的双层皮,里头的柔软并且带毛,外头粗糙一些,得耐穿还要方便擦洗。

    说起来不难,上手还是挺复杂的,一双靴子她们做了好几天,手巧的第一双看起来就很像那么回事,也有手艺略差的,出来挺丑,伸手进去摸一摸倒也舒服。

    女人们是围聚在一起边聊天边做,做好之后就兴冲冲往家里赶,让男人试试。

    郁夏看着他们满怀期待回去,没过多久,四面八方就传来嗷嗷惨叫。

    “你知道做一双皮靴多难?你就这么穿上了,你洗脚了吗???”

    “滚去洗脚!你给我仔细搓搓!”

    “我特地选的最好的皮子,你试一下就蹭黑了!”

    “你刚才做了什么?你怎么那么脏?”

    上一次排排蹲还是因为想吃腊肉香肠的愿望没得到满足,这一次,粗心的汉子一不小心就把新做好的皮靴穿脏了,被女人们抄着家伙追出去老远,隔着一座山头都能听到回声——

    洗脚!滚去洗脚!不许把你脚丫子伸进小溪里,不许弄脏水源,烧点水给我好生搓搓!

    出去打水的男人们在潭边相遇了,互相打量对方一眼。

    兄弟你也被轰出来了?

    你也是啊?

    你说不就是弄脏了皮子,我打回来的皮子还少?

    非要试什么靴子,配合她试了又指着鼻子骂我,难伺候,女人真难伺候。

    ……

    旁边闷头打水的兄弟嫌弃的看向他们几个。心想抱怨之前你倒是把脸上的得意收一收,嘴角都翘上天了这还不高兴?口不对心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又是烧水,又是搬石盆,等到脚丫子都洗干净,长指甲也修剪过,他们才被允许穿上崭新的皮靴,还不仅是皮靴,部落里的女人学着郁夏做衣服的手法,给自家男人做了皮衣皮裤。

    为了方便嘘嘘,她们给皮裤做上绑带;为防风,又给皮衣做了大牛角扣子。这些都是抽空跟郁夏学的,趁男人们去狩猎或者操练的时候赶工做出来的,拿出来就特别惊喜特别意外。

    那皮衣皮裤都有毛内胆,贼厚实。

    被催着换上以后,感觉从头暖和到脚,这会儿天还不算很冷,多穿会儿都发热。现在穿着感觉热,过段时间得多舒服?

    嘴笨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就伸手看看,擡腿看看,走两步看看,又问女人怎么样。

    女人们笑着点头,问穿着怎么样,合不合适。

    “合适!舒服!真暖和!”

    “怎么想起来做这个?给自己做了吗?”

    女人就说是阿夏教的,“你出去的时候多,先做你的,现在这个天可能还穿不上,试好了就收起来。”本来还想提醒说爱惜点,别三两下就弄脏了,看那模样,不用说他也知道,女人就坐回去接着给家里的豆丁缝衣服。

    皮衣皮裤皮靴热火朝天的做起来,原先还挺够用的皮料就飞速缩水,部落里都在琢磨能拿点什么去集市上换皮料,郁夏想了想,编筐麻烦,别的也麻烦,不如做吃的。做吃的,并且要工序简单做出来喷喷香,还得方便携带,郁夏想到了炸肉丸子。

    继烟熏火烤做腊肉之后,部落里又热火朝天做起肉丸子,猎猪的队伍再一次行动起来,他们特地选了肥溜的下手,弄回来一边熬猪油一边剁肉馅,料是郁夏亲手配的,配得很足,均匀的拌进肉馅里,拌好之后她掐出一颗颗丸子准备下炸,做的同时还不忘讲解,告诉大家怎么才能掐出滚圆的肉丸子,下锅之后要炸多久,炸到什么程度可以捞起来。

    她持续不断的做着亲身示范,站在旁边多看会儿,差不多的都学会了,等这些人学会,他们陆续架起几口锅子,先熬油,把油渣分给孩子们解馋,就着锅里的油就一波波炸起肉丸。看大家上手都不慢,多一会儿就做得很好,郁夏便解放出来。

    她将出锅的丸子沥干,装好,仔细放进筐里,拿木板盖上。看炸得差不多了就宣布今天可以收工,让勇士们搭把手,将筐子挂到牛背上。

    前次帮忙运过盐袋的牛群又来了,这次因为是运熟食,郁夏还带着胆大的族人给它们洗刷了一遍,刷得干干净净的。

    牛群带着全部落的希望赶了小半天路,去到集市上。这是雪季到来之前最后一次集市,各大部落都带来了自己的特产,想看看能换到什么东西。郁夏过去的时候,时间已经不算早了,按理说这一天交易的高峰期已经过去,烈阳部落的到来还是引起震荡。

    首先听到的是兽蹄声,所有人齐刷刷扭头远眺,就看黑压压一片朝这边来。

    “兽袭吗?这种时候,不可能啊。”

    有人眯着眼仔仔细细看过,说:“是烈阳部落来了,这是阿夏驭使的牛群。”

    第一次见的都不住后退,生怕场面失控,见识过几次的壮着胆往前挪了挪,他们心里十分期待,想看看烈阳部落拿出了什么东西,看要不要抢在前面交换。

    牛群来得很快,很快距离近了,又一眨眼,它们已经停在集市口上。郁夏没想往里去占好位置,她冲勇士们使了个眼色,让大家从牛背上下来,刚下来,就有人上前寒暄:“有段时间没见了,阿夏你今天带来什么?就这几个筐子吗?”

    “当然不是,是筐子里装的东西。”

    如今这个天,只穿个亚麻衣服郁夏是受不住的,但又没冷到夸张的地步,她就穿了个亚麻布裁制的打底衫,下面套了条同材质的小短裤,再穿上取掉毛内胆的皮裤,裤脚扎进松糕底的翻领短靴里,出来之前还顺手拿了个兔毛披肩。他长长的头发让乔越给辫起来,临出发之前郁夏还问乔越要不要一块儿来,乔越想了想这些原始牛对他的态度,再想了想前次石头回来之后一脸苦逼去找巫医求药……

    想想还是算了吧。

    这个受罪……哦不是出风头的机会句让给部落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

    就像乔越预想的那样,为了赶早到集市上,这一路郁夏把牛群驾得飞快,她骑过的动物宝宝不知道多少,很放心并且很享受,而其他人就苦了个逼。直到从牛背上下来大家才缓过劲儿,想伸手揉揉颠到麻木的屁股墩儿,别的部落的就搭话来了。

    他们不仅好奇郁夏带来的东西,也好奇郁夏这身行头。

    对各大部落来说,日常服饰就是皮裙,按季节分厚薄长短,雪季多披两层皮毛就完事,这么齐整的打扮是头一回见到。不仅衣服料子新鲜,贴身的皮裤也很性感,完全展示了一双修长美腿,还有那双皮靴,让穿着绑带皮底鞋的家伙们看直了眼,环臂上的兔毛披肩也蓬松慵懒……

    郁夏本来就好看,再加上人靠衣装,这么收拾出来简直能让人看直眼。

    其实在部落里郁夏没这么讲究,今天不一样,不仅是她,她带出来这些勇士也是仔细收拾过的,走这趟首先是换东西,也想显摆一下烈阳部落目前的好生活,让大家睁大眼看清楚,有过不下去的赶紧来投靠。

    想着开春之后又要种地又要搞建设,很需要人手,哪怕部落不算小,感觉还是不够。人不够,就得吸收周边的小部落,慢慢扩大规模,从部落变成村庄变成城池。

    这个规划实际是乔越做的,他陆续同首领商量过好几回。现在要过上更好的生活,就要从无到有变出很多东西,在原始社会你又不能指望机械化,就要靠人力,烈阳部落只有这么多人,他们不仅要打猎采集种植还要投入制造建设生产等等,怎么算都排不开。

    像现在,做什么都要召集全部落一起来,现有这些族人要学的东西太多,效率就低。

    按照乔越的设计,来年要做的事非常多,同时进行的就会有好多样,种地的应该专门研究种地,搞建设的也应该专心埋首工程建设,这样效率才能提起来,这样的话,现有这些人就完全不够用了。

    思来想去,吸引别人前来归附是变强之后一定会走上的路。你需要人手,别人想跟着过好日子,双方一拍即合。

    这次过来,郁夏是肩负有使命的,她的使命就是装逼。

    要装到位,装得自然,要让别人看了就眼馋,眼馋到回头逢人便说,说那个烈阳部落你知道吧,和从前真是大不一样了……

    好在郁夏经常都是风云人物,不用特别做什么,一亮相就有气场。她一派镇定任由别人打量,同时也在人群里扫了一圈,就看到好些个熟人。

    飞羽部落的在,他们拿来做交易的当然还是盐。

    棕熊部落也在,郁夏还看到当初缠着她说想骑牛的青年。

    看郁夏打量过来,对方还给了个笑脸,问美女姐姐你穿的什么,那是用什么做的?

    郁夏擡了擡手臂,亮出打底衫来:“你问这个?这是我们织的布。”

    “怎么换?能不能给我摸摸?”

    郁夏就笑了,说:“我们自己用都还不够,这个不换。今天只带了肉丸过来,给你尝尝?”

    说着,她就取了根竹签子,掀开框里的木板,从壁沿薄薄的石锅里叉出一颗炸肉丸,往前两步递到那青年面前。

    要是刚出锅的肉丸子,那是非常香的,这个已经放凉,口感上会有一丢丢折扣,但只要想想各大部落的生活水平,这个已经很美味了。郁夏示意青年接过,青年接过去之后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将整颗丸子塞进嘴里。

    塞进嘴里,咬开,才咀嚼了一下,他双眼就瞪圆了,非常惊讶的样子,跟着是完全享受的表情。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好吃!

    超!级!美!味!

    咸香的丸子,酥脆的表皮,那是从来没尝到过的好滋味,油炸食品就是这么馋人,吃完还想要,想要更多!

    一颗丸子的时间,青年恨不得跪下来感谢天神,这是天神恩赐的美食!和它比起来,之前吃的那些肉都不是人吃的!

    “你们要什么?这怎么换?”

    看他这样,其他人窃窃私语,有相熟的指名问他:“喂,你说说是什么感觉?好不好吃?”

    青年并不搭理他们,只是一脸热切盯着郁夏。

    其他人就抗议了,说也要尝尝,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让每个部落派一个人来尝尝。

    看他们兴冲冲的领丸子,青年好心提醒他们,能走的赶紧走,千万别尝,尝了你就完蛋。

    他这话没人信啊,白给的咋能不尝?当然要尝?

    看着傻子们拿签子把炸肉丸往嘴里塞,青年还在心里给他们配音:完了完了,全搭进去了。

    享受是短暂的,尝过这样的美味之后,你对自家食物的嫌弃才是永恒的。就不说今天能换到多少,哪怕全换回去还能让你一个人吃了?你分到的塞牙缝都不够,接下来怕是要被迫减肥。

    果然,肉丸子入口那一刻,所有人都是享受的,品位和咀嚼的时间毕竟太短,一回过神,嘴里只剩余味,再品一品,余味都没了。

    “好吃!我活到今天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这是肉吗?这是什么肉?这也太香了吧?”

    “说说是怎么做的?”

    “怎么换啊!”

    “不管怎么换,我们山鹰部落全要了!”

    “你要人家就换给你?你倒是听听人家换什么!”

    山鹰和玄雷这两大部落都要打起来了,这时候有人问:“听说之前有好长时间你们部落都飘着香味,是在做这个?”

    郁夏还没应答,跟她出来的勇士感觉屁股墩儿舒服一点了,抽空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了提问那家伙一眼:“那个比这香了不知道多少倍,能是一样的?当然不一样。”

    “那才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说到这里,几个哥们也争起来了,他们在争石板烧、火锅、闷烧各种肉和腌腊制品到底哪个最好吃,这在烈阳部落属于每天都有人吵,但是吵不出个结论的棘手问题。

    听他们争了几句,就有人品出不对味儿了。

    这么好吃的丸子竟然不在美味之列?凭什么呢?

    都不信这世上还有比丸子更好吃的东西,你非说有,那就弄来尝尝!

    “……那行吧,你就继续认为肉丸子是最好吃的东西,也不影响。”人活着是要一点信念支撑的,炸肉丸子来交易皮料纯粹是因为肉丸子好做,它咋能算最好吃的?它排不上!

    虽然排不上,看别人有得吃自己没得吃,感觉也挺不是滋味。就有兄弟伸手掏了掏兽皮袋,从里抓出一把红红绿绿的脆片,咔嚓咔嚓咬起来。

    有人带头,其他人也纷纷摸出脆片,边啃边想着回去得整点好吃的,看别人吃肉他们啃脆片,这像话吗?

    这几个边馋肉还边抱怨,说这么远出来都没煮截香肠给他们带上。别说香肠了,家里的小兔崽子都有油渣吃,他们只有脆片。

    郁夏同其他部落能做主的说他们主要换皮子,最好是带毛的皮子,有多少都可以拿来,这里的丸子要是不够,记个数,过两天给补上。她这么说,本来为了抢一口吃都要打起来的才消停了,集市又恢复了本来的秩序。陆续有人拿毛皮来换肉丸子,部落也有,个人也有,换到之后全小心翼翼收起来,生怕蹭脏了打撒了。

    其他部落拿毛皮换到炸肉丸子之后陆续退开,棕熊部落的青年却没死心,他不仅惦记吃的,还惦记穿的用的惦记人家的代步工具。

    在他看来,烈阳部落简直就是福地是仙乡。

    “这个布,这个衣服,这个鞋,真的不换?”

    “你要什么都可以谈。”

    棕熊部落是个生活在深山里的部落,他们族中勇士都强悍,是同山林猛兽搏命活下来的,也因为这样,这个部落人口一直增长不起来。

    其他部落总会有老弱病残,他们就少,可以说是精兵一支,驻地偏远,规模不算很大,总归也没人去招惹。

    郁夏听说过棕熊部落的事情,还想着如果说要发展势必要吸引别人归附,她就倾向于这样的部落。

    这种部落强,负累少,吸收过来不管是搞建设或者编成作战队伍都不费劲。同样的烈阳部落的好生活对他们也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武力的确强,生活品质真的排不上,族里能做手工的就少,烧肉炖肉也很马虎,还不如被郁夏改善之前的烈阳部落。

    郁夏觉得,他们和棕熊部落之间应该是有吸引力的,看青年执着于交易,还什么都想要,她就勾勾手指让人过来点,看距离差不多了,才附耳说了几句。

    刚开始,对方有翻脸的迹象,又听了几句,就换上沉思的表情。

    郁夏并不担心青年会暴怒,还笑了笑说:“你可以回去同你们首领或者长老慢慢商量,还可以过来我们部落看看,草率拒绝的话,会后悔的哦。”

    有一点她说到青年心坎上了,最近几个月烈阳部落动静太大,又因为有牛兽群护卫,谁都不敢到近处窥伺,这段时日以来关于他们的传言很多,有多少真多少假完全摸不准,有这个机会,他也想光明正大去瞧瞧。

    看看这女人口中别人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是什么样。

    看看他们部落是怎么个生活。

    ……

    看明白青年的想法,郁夏没再多说。既然想换的东西换到了,他们就准备折返。牛群就像来时那样,匆匆而去,看他们走远了,有人拍拍青年的肩:“她跟你说什么?”

    青年理都不理拍他肩膀那人,带上本族的勇士也准备回。

    得回去商量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