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十根手指立刻被带一丝潮意的温热所包裹。里昂单薄的体温这样直接进人了我。手套右手的食指裂了个口,上面裹了一圈透明塑料胶带。胶带在寒冷中变得极硬;我无意中以它去撩头发,感到它像刀锋一样在我脸上刮过。
这是王阿花干的。他说。
我怔了怔:什么?
用胶带补手套。他说:王阿花用胶带补牛仔裤,补所有的东西。
我看一眼里昂。他的日子里有许多东西要补:该补些营养,该补些暖和……
他又说:我当时说,肯定补不牢的。可是,已经两年多了。
我感觉到他脸上细腻的笑意。那是王阿花在离开他,投奔海青之前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这时我们走到一个“自觉付费”停车场。里昂的车停在里面。一辆七十年代末的“福特”,引擎一发动它铺天盖地的轰鸣如同“攻克柏林”。车里有股年代悠久的皮革味。我坐到左边座位上,见面前小平台上有个小镜子。我拿起镜子,又想,我这是干什么?赶紧把它搁回去。这个动作让里昂看见了。
你想我这个车常有女人坐,是吧?
是不是呢?我笑眯眯地看着他。
镜子是王阿花的。他说,车上不少东西都是她的。一直想凑到一块给她送去。一直也没送。
他没说什么原因“一直没送”。他非常会避开事情重要的地方。车驶出停车场。出口左侧有个竖着的木箱,高度恰抵车窗,上面有个横开的小口子,比邮箱上的投递口小几倍。按说该往里面扔两块钱。里昂根本对收款箱没有知觉。他对许多规范生活环节都没有知觉。车发出坦克的声响,在出口处凶狠地低吼,随时要冲出去攻打芝加哥。里昂微微在嘴角上用着劲,眉心被两条浓重的眉毛挤窄了。他不断扭头看着马路上过往的车,他脸上的表情像说这些驾八成新的“HONDA”、“TOYOTA”、“VOLVO”的人们惹他反感和蔑视:这个庞大而愚蠢的中产阶级,好像真有什么有趣的事等着他们,值当这样行色匆匆似的;他们无非是赶路回家,躺在长沙发上看电视或打瞌睡,吃低脂土豆片或无糖冰果冻。他的车猫在那里,终于瞅准一个空档。里昂一踏油门,就潜人了车流。
开了五分钟,里昂转过脸问道:你想去哪里?
我想他两年前就这样温和地迁就王阿花。我说:我不知道,我以为你有地方可去。
你本来打算今晚做什么?他又问。
你呢?
我?他微笑起来:我没有计划赴宴。我怎么知道会有人请我吃晚饭。
我的计划也打乱了。因为我原先也不知道我会请你吃晚饭。
没关系。
什么?我的头离开了车座枕垫。
你是不是很怕失业?他眼睛用力盯着路口的红绿灯。他连盯红绿灯也会这样专注。里昂如果没有这样独特的专注表情或许是个相貌平平的人。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失业了?
他把车驶过路口,这期间他一直紧抓着我的注意力。
我当然知道。他说,我过去常常失业。我做过起码二十家餐馆。一看就知道你给炒了鱿鱼。我是过来人,所以要你知道没什么可怕的。
车里暖气充足,我又把脑袋靠回去。
我来的时候路上就想,你一定给炒了鱿鱼。一听你电话上的口气就知道了。有什么可报复的?
什么报复?我不懂他干嘛用这字眼。但似乎这字眼用得颇恰当,准确戳在某个痛处。
别发愁,这种工作一天可以找十个。这种糟蹋生命的工作。它也叫工作?它只能算个糊口的事由。里昂不紧不慢地说。
车渐渐加速,但能感到它上气不接下气。开了十分钟,里昂把它停在湖滨大道边上。他跳下车,绕到车后,从后排座里拎出一个塑料油桶。他掀开车前盖,车和他一块呼出白色雾气。我钻出车门,问他用不用我帮忙。他告诉我谁也帮不上忙,车太老了,开动一会儿,就得给它添些机油。剧烈的寒冷冻得人眼珠也胀痛起来。我凑着凛冽的路灯光去看里昂,发现他独个在笑,仔细一看,那并不是笑容,是吃力地顶住寒冷而龇牙咧嘴。西伯利亚的坚韧生命雪猢和狼,都会生发这种类似笑容的龇牙咧嘴。大路上一群群车低啸着奔过,奔往某处去捕食。里昂的话我基本听不见。我大喊着问他:你刚才说了什么?
他大声地重复:我说我一般不用车上的暖气,一用它更是毛病百出;不然这辆车一般不闹什么别扭。
我出声地笑起来,想向他揭露一个事实——这哪里还是什么车?早就是一堆废铁了。但我又想到自己连一堆废铁也没有。
里昂回头看看我,也笑起来。他明白我笑什么。在这样的酷寒里最好保持麻木的面部表情,因为笑是疼痛的,笑把被寒冷冻固的表情硬撕扯开来。
他大声说:你回到车里去吧。
我说:到车里做什么?
他又说:你是不是笑我开一堆废铁不容易?
我说:是不是不容易?
他说:有一次早晨起来,发现车没了。后来在废车处理场找到了它。我现在把它停在我公寓附近,每天晚上都得在后车窗上打出个招牌,上面写:这并不是废铁。
我说:你编笑话!
他让我替他扶着用硬纸壳卷成的漏斗,他朝里细细地灌机油。他不解释他究竟编没编笑话。表情又变得极端专注。
他说:不过我宁愿开废铁。
我等了一会儿;发现他没有意愿解释他为什么有如此坚定的“宁愿”。完整的句子该是:我宁愿驾驶废铁,也不愿做理查·福茨那种中产阶级的中坚分子;或者,也不愿去干你原先那份糊口事由。他光荣受穷,穷得自豪、穷得高贵,穷出了这样雅致清秀的风度。整个物质阶级在温暖舒适而枯索无趣的TOYOTA、HONDA、BMW里面,从我们身边呼啸着错过去。我们的另一侧是密西根湖,冰冻三尺,它银灰的冷流不断参加到由天而降的隆冬里。我想问问是否发生过冻死艺术瘪三的事件。又一想,我目前正辛辛苦苦缴着学费、挣着学分,熬着三年寒窗,争取一毕业就去做个艺术瘪三。我最好不要对艺术瘪三有不恭敬的态度。
我说:里昂,你现在还爱王阿花吗?
他说: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想。
我们的语词在清冽之极的冬天夜晚形成一团团白色气体,好久不散。
回到车内,我牙关咬得发疼。里昂仔细地一下一下踩油门;扳手动档,用心听车的反应。老福特哮喘着活过来,沙哑而颤颤巍巍,又驮起了我们。里昂侧过头朝我看一眼,意思是:这老家伙帮的忙还是基本大于它惹的麻烦。或者,他的意思是:你看,我和这老东西相互虐待惯了,它最后总是弄不过我的。
老福特渐渐恢复了气力,刚加到满速,一辆警车跟上来。很快就听见警车喊话,叫我们立刻停车。
他们叫我们停车!我提醒里昂。
我知道。
你这样跟他们赛跑,肯定跑不过他们……
我知道。
那你怎么不停啊?
不能停。
你会惹急他们的!
我知道。他说着打了个左拐,离开了车的激流;拐进一条住宅区的窄街。这不能停车。他温吞吞地说。
为什么?我问。
王阿花一般在我逃警察的时候都帮我。我绝对不能落到警察手里。
你反正得落到他们手里。
他巨大的老福特在这些小街上跑得相当不错,自个认得路似的。老福特一看就是逃警察的老油条。里昂除了专注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他说:我口袋里有一点大麻,万一他们搜我身,准把我弄到拘留所去。
你怎么会有大麻?
一个朋友送我的礼物。他秀气文弱地笑一下:他以为王阿花还跟我在一块儿,一半是送她的。我晚上排练一般要抽几口大麻。他口气十分家常,坚定地信赖自己的品德和操行。
那你把大麻从窗口扔出去。我说,你给我,我来扔。
我发神经啊?这么好的东西。现在根本买不到质地这么纯的大麻了。
让警察逮住,你人财两空。我说。
我拿起王阿花的小镜子,看警车上的红蓝灯闪得真像那么回事似的。警察哇啦哇啦地叫喊,不用心你一点也听不懂他们在哇啦些什么。
里昂又来到个十字路口,迎面也出现了一辆如临大敌的警车。里昂一打右舵,转到一条“不准右拐弯”的路上。两边浓黑的柏树给人温柔的假象。似乎隆冬在这里暂时休止,一切冷硬的棱角和线条都虚去了。
肥笨的警车迟疑了一刹那,跟了上来。我以为在好莱坞电影里演絮了的这个警追匪的镜头对于我永远会不切题;我永远是腻烦、鄙薄、侧目而视的一个看热闹者。而我竟会成为这场热闹本身,这大大超出我的意料。因为我变成了这场热闹的一部分,我便不再腻烦、鄙薄地侧目而视,我觉得这事还是挺新鲜、挺扣人心弦的。尤其是伴随着这个不断使自己的过错升级、从过失升级为犯罪的里昂。
老福特突然停在路边,里昂对我一摆下巴:下车。他拉开车门,下了车,我在完全没有自觉意识的情形下复制了跟他不差分毫的机敏和快捷。我所有的知觉只够感觉里昂紧攥着我的手。他手心的冰冷从一层羊皮手套的那一边传到我手心上。
我不久发现我和里昂已在一个咖啡馆里。昏暗的灯光使每个桌上的人都成了密谋者。我和他侧着身体NFEA2过桌腿和人腿。朦胧中感觉所有的人都对里昂不陌生,给予他知情者的会心微笑或会意一瞥。空气中有股廉价的莱汤气味,比我们餐馆的汤更廉价。奶油蚌肉汤,或者蔬菜通心粉鸡汤,不然就是豌豆汤。廉价到这程度,气味就没什么太大区别了。
直到这时我才感觉到刚才的疾跑。我和里昂窜得那么贼快,如同一对手拉手的兔子。寒冷就在那段飞跑中被我们摆脱了,连同警察们。
里昂看看我,苍白的脸上有了浅红的微笑。嘿,行啊你。
我笑笑。那车怎么办?我问。
现在它正落在警察手里。他们正在翻我的抽屉。抽屉里有四年前买的车保险。噢,还有一打罚单。起码有一打。
他们接着会对你怎样?
里昂耸耸肩。他把这个美国式动作做得非常忧郁,非常低调,因而有一点优美在其中。这个动作原是可以被人做得天差地别。就像芭蕾,每人和另一个人都把一套规范动作做成自己的版本。里昂就那样轻轻一耸肩,把一帮子凶猛庞大的芝加哥警察得罪了。这个耸肩的动作之所以有一点优美是因为它很配里昂。
他们会把老福特拖走吗?
很可能。假如他们算算费用,认为还合算的话,就会叫辆拖车来把它拖走。我反正不会去交罚款。所有罚单加在一块,比车值的钱多好几倍。
我想着熊头熊脑的警察们围着缴获来的老福特打转,看看它的深灰身躯处处疮疤,靠近车轮的地方,铁皮锈得血肉模糊,溃烂失形。他们为它居然能挪动感到惊讶,为能驾着它在他们眼皮下飞窜的里昂感到佩服。他们最终抄走了车号和某张罚款上的地址和一切有关里昂的资料,心里完全明白里昂是最痛快得起的那类人;里昂惹得起所有人,包括有着大明星声望的芝加哥警察。
这时我发现我的手仍在里昂手里。两个手温度都很高。我觉得手和手握在一块可以是没什么含义的,这个国家的男人女人不加细究地接吻、拥抱,因为没有含义而毫无负担。如果我现在猛一抽手(或轻轻一抽手)含义就来了:我和他都会对手拉手这个无邪的动作追究,会觉得必须为这个动作命名,为此动作对我们自己做个交待。
里昂眼睛盯着墙上的一幅画。我见他睫毛挺着锋芒,朝向这幅没什么道理的画。他这样看它,我便硬要去看它的道理了。半分钟之后我突然看出,它是王阿花的作品。一些色块,一些笔触,然后一朵玲珑剔透的殷蓝的燕尾花和一只香槟酒杯,上端碎裂得差不多了,只有一根细弱的杯颈和脆薄之极的杯座。
这样,我们手拉手这桩事便更没了道理,对于我们自己更是无从交待了。
一个侍应生过来对里昂说:王阿花和海青昨天晚上来过。
里昂朝这个讲标准芝加哥英语的亚洲小伙子看一眼。他对所有事情的反应就这样淡,表示:我听见了。我知道了。
侍应生又说:两个人?他看见里昂拉着我的手。
里昂的左手从右胸的口袋里掏出个信封,说:我们一会儿就走。那里面有大麻。
侍应生把我们领到一个小桌边。这桌可以安置四个人,已有两人在下围棋,棋盘上的沙场正是难解难分。俩人正在你死我活,因此对他们不合理侵占的空间表现出绝对的无辜。
我和里昂试图在他们余下的有限空间坐下来。里昂问我会不会下中国围棋。我说我哪会有这种时间上的奢侈,里昂不去听我话里的不赞同,只告诉我他和王阿花就在下围棋的时候认识的。我想他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呢?但他面孔上明明没任何意思。他将我的手搁在他膝头上,他自己的手按在上面。我的手在皮手套和他手掌的覆盖下开始出汗。他的眼睛看着棋盘。侍应生端来两杯加冰块的白水和四十块钱钞票,里昂一概不理会,眼睛和全副精神都在那盘棋上。
里昂,你和王阿花谁赢谁?我问他。
他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