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革命时期的爱情》->正文

正文 第三章(上)

    第三章(上)

    冬天将尽时,我告诉X海鹰这样一件事:六六年的盛夏时节,当时文化革命刚闹起来。我在校园里遛弯时,看到我爸爸被一伙大学生押着游街。他大概算个反动学术权威罢。他身上穿了一件旧中山服,头上戴了一顶纸糊的高帽子——那帽子一眼就能看出是以小号字纸篓为胎糊的;手里拿着根棍子,敲着一个铁簸箕;当时游街的是一队人,他既不是走在第一个,也不是走在最后一个;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天气是薄云遮日。总而言之,我见到他以后,就朝他笑了笑。回家以后他就把我狠揍了一顿,练拳击的打沙袋也没那么狠。虽然我一再解释说,我笑不是什么坏意思,但是不管什么用。当时我气得咬牙切齿,发誓要恨他一辈子。但是事后冷静想了一下,又把誓言撤销了。

    从我记事以来,我爸爸就是个秃脑壳,脑袋很大。在文化革命里他不算倒霉,总共就被斗了一回,游了一回街,也不知怎么这么寸,就被我看见了。此后他对我就一点也不理解了。比方说,在我十五岁时,他说:这孩子这么点岁数,怎么就长络腮胡子?我在家里笑一声,他也要大发感慨:这叫什么动静?像日本鬼子打枪一样!不过我的外表是有点怪:没有到塞外吹过风,脸就像张砂纸;没干过什么重活,手就硬得像铁板一样。不过这些事就扯得太远了。我爸爸把我狠揍了一顿以后,我开头决定要恨他,后来一想:他是我爸爸,我吃他喝他,怎么能恨他?如果要恨那些大学生,人家又没有揍我,怎能恨人家。从那天以后,我没恨过任何人。后来在豆腐厂里,虽然想过要恨画了裸体画给我带来无数麻烦的家伙,但我不知道他是谁。等到知道他是窝头后,就一点也恨不起来了。

    我告诉X海鹰说,我很爱我爸爸。理由除了他从小到大一直供养我之外,还有他从小到大每逃诩打我。这对我好处很大,因为我们打架时总以把对方打哭了为胜。而我从来就不会被人打哭,好像练过铁布衫金钟罩一样。据我所知,练横练功夫必须用砖头木棍往自己身上排打。我爸爸来打我,就省了我的排打功夫了。因为我是这样的爱他,所以老盼着他掉到土坑里去,然后由我把他救出来。这时候我还要数落他一顿。受帮教的时候,我也总盼着X海鹰有一天会掉进土坑,然后我好把她救出来。但是这两位走路都很小心,从来不往沟里走,辜负了我的一片好心。

    帮教时,我告诉X海鹰我爸爸的事,她听了以后皱皱眉,没有说话,大概觉得这些事情不重要。其实这些话是很重要的。对于不能恨的人,我只能用爱来化解仇恨。我爱上她了。

    有关我爱上X海鹰的事,必须补充如下:这种爱和爱毡巴的爱大不相同。毡巴这家伙,见了我总是气急败坏,但又对我无可奈何,这个样子无比的可爱,对我来说他简直是个快乐的源泉。而X海鹰对我来说就是个痛苦的源泉,我总是盼她掉进土坑。尽管如此,X海鹰还是让我魂梦系之。人活在世界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一九七四年的一月到五月,我在豆腐厂那间小办公室里和X海鹰扯东扯西,心里恨她恨得要死。这种恨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又叫做爱恨交集,与日俱深。后来我既不恨她,也不爱她,大家各过各的,但那是以后的事了。

    我告诉X海鹰,从六七年春天开始,我长大的校园里有好多大喇叭在哇哇的叫唤,所有的人都在互相攻击。争执不休,动口不动手,挺没劲的。但是过了不久,他们就掐起来了。对于非北京出生的读者必须稍加解释:蛐蛐斗架谓之掐。始而摩翅做声,进而摩须挑衅,最后就咬作一团,他们掐了起来,从挥舞拳头开始一个文明史。起初那些大学生像原始人一样撕打,这时我的结论是世界的本质是拳头,我必须改进自己的格斗技术;后来他们就满地拣石头。到了秋季,我估计兵器水平达到了古罗马的程度:有铠甲,有刀枪,有投石器,有工事和塔楼。就在这时我作为一个工程师参加了进去,这是因为我看到有一派的兵工水平太差了。他们的铠甲就是身前身后各挂一块三合板,上面贴了一张毛主席像,上阵时就像一批王八人立了起来。至于手上的长枪更加不像话,乃是一根铁管子,头上用手锯斜锯了一道,弄得像个鹅毛笔的样子,他们管它叫“拿起笔做刀枪”,他们就这样一批批地开上前线,而对方手使锋利的长枪,瞄准他们胸前的毛主席的人中或者印堂轻轻一扎,就把他们扎死了。这真叫人看不过去,我就跑了去,教他们锻造盔甲,用校工厂里的车刀磨制矛尖。那种车刀是硬质合金做的,磨出的长矛锋利无比,不管对方穿什么甲,只要轻轻一扎,就是透心凉。不用我说,你就知道他们是些学文科的学生,否则用不着请一个中学生当工程师。但是我帮他们忙也就是两个月,因为他们的斗争入冬就进行到了火器时代,白天跑到武装部抢枪,晚上互相射击。在这个阶段他们还想请我参加,但是我知道参加了也只是个小角色,就回家去了。在我看来造枪并不难,难在造弹药上,我需要找几本化学书来看看,提高修养。再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到了冬天快结束上面就不让他们打了,因为上面也觉得他们进化得太快,再不制止就要互掷原子弹,把北京城炸成平地。在此之前我的确想过要看点核物理方面的书,以便跟上形势。后来我又决定不看这方面的书,因为我不大喜欢物理学,觉得知道个大概就可以了,真正有趣的是数学。我对科学感兴趣的事就是这样的。

    我告诉X海鹰这些事时,冬天将尽,外面吹的风已经带有暖意。假如以春暖花开为一年之计的话,眼看又过了一年。眼前的帮教还遥遥无止期。我觉得这一辈子就要在这间办公室里度过了。在这种时候谈起小时候的事,带有一点悲凉的意味。

    除了科学,我对看人家打架也有兴趣。六七年夏天在我住的地方发生过好多场动矛枪的武斗。当时我想看,又怕谁会顺手扎我一枪,所以就爬到了树上。其实没有谁要扎我,别人经过时,只是问一声:小孩,那边的人在哪里?我就手打凉棚到处看看,然后说:图书馆那边好像藏了一疙瘩。人家真打起来时,十之八九隔得挺远,看不真切。只有一次例外,就在我呆的树下打了起来,还有人被捅死了。

    当时打仗的人都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头上戴了藤帽,还像摩托车驾驶员一样戴着风镜——这是因为投掷石灰包是一种常用战术。每人脖子上都有一条白毛巾,我不知道白毛巾有什么用处,也许是某种派头。那天没见到身挂三合板手拿“拿起笔做刀枪”的那伙人,所以大家都穿标准铠甲:刺杀护具包铁皮,手持锋利长枪。乒乒乓乓响了一阵后,就听一声怪叫,有人被扎穿了。一丈长的矛枪有四五尺扎进了身子,起码有四尺多从身后冒了出来。这说明捅枪的人使了不少劲,也说明甲太不结实。没被扎穿的人怪叫一声,逃到一箭之地以外去了。只剩下那个倒霉蛋扔下枪在地上旋转,还有我被困在树上。他就那么一圈圈地转着,嘴里“呃呃”的叫唤。大夏天的,我觉得冷起来了,心里爱莫能助地想着:瞧着罢,已经只会发元音,不会发辅音了。

    后来我又咬着手指想道:《太平广记》上说,安禄山能做胡旋之舞,大概就是这样的罢。书上说,安禄山能手擎铜壶做舞,而眼前这个人手里虽然没有壶,身上插了一条长枪,仿佛有四只手,在壮观方面还是差不多。还想了些别的,但是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因为那个人仰起头来,朝着我扬起一只手。那张脸拉得那么长,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我看见了他的全部眼白,外加拴着眼珠的那些韧带。嘴也张得极大,黄灿灿的牙,看来有一阵子没顾上刷牙了,牙缝里全是血。我觉得他的脸呈之字形,扭了三道弯——然后他又转了半圈,就倒下了。后来我和X海鹰说起这件事,下结论道:当时那个人除了很疼之外,肯定还觉得如梦方醒。她听了以后呆头呆脑地问:什么梦?什么醒?但是我很狡猾地躲开了这个问题,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听说每个人临死时都是如梦方醒。

    我和X海鹰在小屋里对坐,没得可说,就说起这类事情来了。什么梦啦,醒啦,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我有感而发。因为我觉得每个人脑子里都有好多古怪的东西,而当他被一条大枪扎穿时,这些古怪的东西一定全没了。我听说农村有些迷信的妇女自觉得狐仙附了体,就满嘴“玉皇大帝”的胡说,这时取一根大针,从她上嘴唇扎进去,马上就能醒过来。一根针扎一下就能有如此妙用,何况一杆大枪从前心穿到后背?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脑子也有点不清不楚,但是不到万不得已,还不想领略这种滋味。但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长大以后,读弗洛伊德的书,看到这么一句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看到这里我停下来,对着歇斯底里这个词发了好半天的愣。本来这个词来源于希腊文“子宫”,但是那种东西我从来没见过,所以无从想像。我倒想起十二岁时自己做了一台电源,可以发出各种电压的直流电,交流电;然后我就捉了一大批蜻蜓,用各种电压把它们电死。随着电压与交直流的不同,那些蜻蜓垂死抽搐的方式也不同,有的越电越直,有的越电越弯,有的努力扑翅,有的一动不动,总而言之,千奇百怪。因此就想到,革命时期中大彩的人可能都是电流下的蜻蜓。

    小时候我去逮蜻蜓,把逮到的蜻蜓都放到铁纱窗做的笼子里放着,然后再逐一把它们捉出来电死。没被电到的蜻蜓都对正在死去的蜻蜓漠然视之。因此我想到,可能蜻蜓要到电流从身上通过时,才知到中了头彩,如梦方醒吧。

    2

    我六岁时,天空是紫红色的,人们在操场上炼钢,我划破了手臂。然后我就饿得要死。然后我的老师说我是一只猪。然后我爸爸又无端的揍我。这些事情我都忍受过来,活到了十四岁。一辈子都这样忍下去不是个办法,所以我决定自寻出路。这个出路就是想入非非。爱丽丝漫游奇境时说,一切都越来越神奇了。想入非非就是寻找神奇。

    有关我爸爸打我的事,还有一些要补充的地方。他戴着高帽子游街,我看到他时笑了一笑;于是我就挨了一顿打。由此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那种场合应该苦着脸。但是这个结论是错的,因为哭丧着脸也要挨打。正确的结论是到了我该挨打的时候就会挨打,不管我是哭还是笑。既然活在世界上,不管怎样都要挨打,所以做什么都没有了意义。唯一有意义的事就是寻找神奇。

    根据我的经验,每个中了某种彩的人都要去寻找神奇。比方说我爸爸吧,作为一个搞文史的教授,他的后半辈子总是中些小彩;不是学术观点遭到批判,就是差点被打成了右派。没有一次中彩后他不干点怪事的,不是痛哭流涕的说自己思想没改造好,就是恬着老脸跑到党支部交上入党申请书。后来他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觉得自己小彩不断的原因是做了孽——生了一个十几岁就长了一脸毛,面目丑陋的儿子。既然已经作了孽,就要做点好事来补过——揍我一顿。连带着我前半辈子也老是中些小彩。因为彩头的刺激,我从小就有点古怪。我从没有中过头彩,因为只有被人当胸刺穿才是头彩。我以为中头彩后就会彻底本份,悔不当初,等等。但是这不过是种猜测罢了。

    我小的时候,总在做各种东西:用缝纫机的线轴和皮筋做能走的车,用自行车上的零件做火药枪,用铜皮做电石灯,这是小学低年级的作品。大一点后,就造出了更古怪的东西。比方说,我用拣来的废铜烂铁做了一架蒸汽机,只要在下面烧几张废纸,就能转十五分钟。我用洋铁皮做了一门大炮,只要小心地把一点汽油蒸汽导进炮膛,点火后就会发出一声巨响,喷出火舌,打出一个暖瓶用的软木塞。后来我又用废汽炉子造出了汽油发动机,结构巧妙,但是它的形状很难装到任何一种车辆上,而且噪声如雷,只能把它搬到野外去试车。年龄越大,做出的东西越复杂,但我的材料永远是废铜烂铁,因为我长大的地方除了鸡窝,就是废铜烂铁,别的什么都没有。我爸爸因为我把家里弄得像个垃圾场,并且因为我经常不做学校里的家庭作业,几乎每逃诩打我一顿。现在假如给我时间和足够的废铜烂铁,我就能造出一架能飞的喷气式飞机——当然,飞不了多远就会掉下来。假如每个人都像我这样的发明东西,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奇妙的新世界,或者像那只鸡一样飞上天去。但是家里的地方有限,还住了那么多人,容不了太多的废铜烂铁。因为这个缘故,必须要另找出路。

    小时候我看到那只公鸡离地起飞时,觉得是个令人感动的场面。它用力扑动翅膀时,地面上尘土飞扬,但是令人感动的地方不在这里。作为一只鸡,它怎么会有了飞上天的主意?我觉得一只鸡只要有了飞上五楼的业绩,就算没有枉活一世。我实在佩服那只鸡。

    在帮教时间里我把这些事告诉X海鹰。她说,你的意思是你很能耐,是不是。我听了以后觉得很不中听。照她的说法,我做这些事,就是为了在她面前表现出能耐。但是我当时还不认识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知道有一种人长头发大乳房,说话一贯不中听。所以我不该和她们一般见识。这样想很容易,但是做不到。因为女人就是女人,你只能和她们一般见识。

    过了这么多年,我又从那句话里想出另一重意思来。当时我已经被她吓出了前结巴,所以除了讽刺我在她面前显示能耐之外,她还有说我实际上不能耐之意。好在当时我没有听出来,否则会出什么事,实在是不堪想像。

    3

    现在我弄明白了寻找神奇是怎么回事,那就是人一旦中了一道负彩,马上就会产生想中个正彩的狂想。比方说我爸爸,差点被打成右派时去递上入党申请书,希望党组织一时糊涂把他吸收进去,得个正彩。等到他受到批判,又狂想自己思想能被改造好,不但再不受批判,还能去批判别人。至于我呢,一旦挨饿、挨揍以后,就神秘兮兮地去爬炉筒子,发明各种东西;想发现个可以遁身其中的新世界,或者成为个伟大人物。我们爷俩总是中些负彩,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只不过我是少年儿童,想出的东西比他老人家更为古怪。

    在帮教时间里我对X海鹰说到过六六年我见到一辆汽车翻掉的事,这件事是这样的:六六年冬天我十四岁,学校停了课,每天我都到城里去。那时候满街都是汽车,全都摇摇晃晃。有的车一会朝东,一会朝西,忽然就撞到小铺里去。这就是说,开车的不会扶驾驶盘。有的车开得慢悠悠的,忽然发出一阵怪叫,冒出一屁股的黑烟,朝前猛撞。这就是说开车的不会挂档。有的车一会儿东摇西晃,一会儿朝前猛撞。这就说,既不会扶轮,也不会挂档。我站在长安街中间看这些车,觉得很好玩,假如有辆车朝我猛撞过来,我就像足球守门员一样向一边扑去。有一天我在南池子一带,看到一辆车如飞一般开了过去,在前面一个十字路口转了一个弯,就翻掉了。可能是摔着了油箱罢,马上就起了火。从车中部烧起,马上就烧成个大火球。轮胎啦,油漆啦,烧得黑烟滚滚,好看得很。

    后来我也会开车了,怎么也想不出到底怎样开车才能把辆大卡车在平地上开翻掉。除非是压上了马路牙子,或者有一边轮胎气不足。这就是说,开车的连打气都不会。但这是后来的事。当时我朝翻倒的车猛冲过去,但是火光灼面,靠近不得。过了不一会,火就熄了(这说明油箱里油不多),才发现车厢里有三个人。全烧得焦脆焦脆的,假如是烧鹌鹑,这会儿香味就该出来了。顺便说一句,烧鹌鹑我内行得很。这件事听得X海鹰直恶心。她还说我的思想不对头——好人被烧死了,我一点都不哀恸。凭良心说,我是想哀恸,但是哀恸不起来。哀恸这种事,实在是勉强不出来的。我只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革命时期对我来说,就是个负彩时代。只有看到别人中了比我大的彩心里才能高兴。

    除了烧鹌鹑,我还擅长造弹弓。其实说我擅长制造弹弓是不全面的,我热爱、并擅长制造一切投石机械。六七年秋天,我住的那个校园里打得很厉害,各派人马分头去占楼,占到以后就把居民撵走,把隔壁墙打穿,在窗口上钉上木板,在木板的缺口处架上发射砖头的大弹弓。这也是一种投石机械,和架在古罗马城墙上的弩炮,希腊城邦城头上的投石机是一种东西。我对这种东西爱的要了命,而且我敬爱的一切先哲——欧几里德、阿基米德、米盖昂齐罗、达·芬奇——全造过这种东西。但是那些大学生造的弹弓实在太糟糕,甚至谈不到“造”,只不过是把板凳翻过来,在凳子腿上绑条自行车内带,发出的砖头还没手扔得远哪。这叫我实在看不过去,因此有一天,“拿起笔做刀枪”那帮人冲到我们家住的楼上,把居民都撵走了。这座宿舍楼不在学校的要冲地段,也不特别坚固,假如不把我考虑在内,根本没必要占领。另一方面,当时兵荒马乱的,我们家也不让我出门。他们来了以后,我不出门也可以参加战斗了。但是我们家里的人谁也没看出来,他们只是老老实实搬到中立区的小平房里,留下我看东西。所谓中立区,是一个废弃的仓库,里面住满了家成了武斗据点的人们,男男女女好几百人住在一个大房子里,门口只有一个水管子,头顶上只有一个天窗。各派的人都住在一起,还不停的吵嘴。那个房顶下面还有很浓厚的屁味,罗卜嗝味,永远也散发不出去。我没到那里去住,还留在那座宿舍楼里,后来我就很幸福了。

    有关这两件事,都有要补充的地方。前一件事发生的时候,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早上有晨雾,晚上有夜雾——这是烧煤的大都市在冬天的必然现象。马路面上还有冻结了的霜,就像羊肉汤凉了的时候表面上那层硬油。那时候北京那些宽阔的马路上到处是歪歪倒倒行驶着的汽车,好像一个游乐园里的碰碰车场。人行道上人很多,挤挤攘攘。忽然之间某个行人的帽子就会飞上天,在大家的头顶上像袋鼠一样跳了几下,就不见了。有人说,这是人太多,就有一些不争气的小贼用这种方法偷人家的帽子,但我认为不是这样,起码不全是这样。我有时候也顺手就扯下别人的帽子,把它扔上天——这纯粹是出于幽默感。后一件事发生时,我们那所校园里所有楼上的窗户全没了,只剩下一些黑窟窿。有些窟窿里偶而露出戴着藤帽的人头来。楼顶上有桌椅板凳堆成的工事,工事中间是铁网子卷成的筒子,那些铁网是原来在排球场边上围着挡球的。据说待在网后很安全,因为砖头打不透。那片校园整个就像个大蟑螂窝。这两个时期的共同之点是好多大喇叭在声嘶力竭的嚷嚷,而且都有好多人死掉了。但是我一点都不哀恸。我喜欢的时代忽然降临了人世,这是一个奇迹。我们家都成了蟑螂窝,绝不会有人嫌弃我的废铜烂铁。再没有比这更叫人高兴的事了。至于它对别人是多么大的灾难,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管得着吗?

    4

    我小的时候想过要当发明家,仿佛创造发明之中有一种魔力,可以使人离地飞行。为了这个缘故,我先学了数学,又学了

    DoubleE。但是现在我发现它根本就没有这种魔力。不管你发明了什么东西,你还是你自己。它的一切魔力就是使你能造出一架打死人的投石机。但是这个本事不会也罢。小的时候我不和女孩子一块玩,躲她们如躲瘟疫。但是我现在也结了婚,经常和老婆坏一坏。这说明我长大了。小时候我对生活的看法是这样的: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在参加一种游戏,按照游戏的规则得到高分者为胜,别的目的是没有的。具体而言,这个看法常常是对的,除了臭气弥漫的时期。比方说,上学就是在老师手里得高分,上场就是在裁判手里得高分,到了美国,这个分数就是挣钱;等等。但就总体而言,我还看不出有什么对的地方,因为对我来说,这个规则老在变。假如没有一条总的规则的话,就和没有规则是一样的了。

    现在我又想,为了那架投石机和少年时的狂想,损失的东西也不少。假如不是对这些事入了迷,还可以做好多别的事。假如游戏的总规则是造台复杂的机器,那我十六岁时就得分不少。但假如这规则不是这样,而是以与女人做爱次数多为胜,那我亏得可太多了。但是这个游戏的总规则是什么,根本就没人知道。有关这个总规则的想法,就是哲学。

    我长大以后活到了三十五岁,就到美国去留学。有时候有钱,有时候没钱,就到餐馆里打工。一般情况下总是在厨房里刷盘子,这是因为我有一点口吃,而且不是那种“后结巴”,也不是那种“中结巴”,而是前结巴,一句话说不上来,目瞪口呆,说英文时尤甚。在厨房里我碰上了一位大厨,他的终身事业是买六合彩。作为一个已经学过六年数学的学生,像六合彩这样的概率题当然会算;只可惜算出来以后没办法给大厨讲明白。每到了该决定买什么数字的时候,那位大厨就变得神秘兮兮的,有时候跑到纽约伏虎寺去求香拜佛,有时候又写信给达拉斯的王公子,让他给起一卦。有时候他要求我提供一组数字,还不准是圆周率,我就跑到大街上去抄汽车牌。这种事情有一定的危险性,抄着抄着,车里就会跳出几个五大三粗的黑人,大骂着朝我猛扑过来,要我说出为什么要抄他们的牌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才不肯停下来解释有一位中国大厨需要这些数字,而是拔腿就跑,见到路边上楼房有排水管就往上爬。幸亏这些人里没有体操队员,也没人带着枪。这种事不用我说,你就能知道是比老鲁要抓我要命。所以我老向那位大厨解释说,六合彩里面是没有诀窍的;假如有诀窍,那也不是我能知道的。但是他只用一句话就把我驳倒了:假如真的没有诀窍,我怎会相信有诀窍呢?就是因为不能驳倒这个论点,说别的就没有用处了。比方我说:假如我一抄车牌子就能抄上下期的六合彩,那我干嘛不去买下期的六合彩?他答道:谁知你为什么不去买?我就要犯前结巴。照他的看法,那些中彩的一定是发现了某种诀窍,因而发了大财。当然,像这样的诀窍谁也不肯说出来。再说,说出来就不灵了。没准这种诀窍是在电话本上看来的,或者睡觉时梦到的。也没准是一年不性交,或者是买彩票之前性交。还有人说,这诀窍是吃掉老婆的月经纸(当然是烧成了灰再吃)。他还说,最后一条他已经试过了,不大灵。这倒使我大吃一惊:看他头发都白了,老婆怎么还有月经?后来一想,谁知道他吃的是谁的纸,那纸是怎么来的。这么一想后,就觉得很恶心。在一起吃饭时,凡他动过筷的菜我都不动。

    直到我回了国,该大厨还来信让我上大街上拣几张废汽车票给他寄去。但是我想,今后再也不用上那家餐馆打工,用不着再拍他马屁,就没给他干这件事。但是这些都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最严重的问题是那个大厨已经买了整整一辈子的六合彩,已经完全走火入魔,而他正是我的顶头上司。因为我不能直截了当的对他说,你是一个白痴,所以直到我回了国,也没解释明白。

    我们家里的人说,小时候我除了爬炉壁,还干过不少其它傻事——比方说,爬树摔断了腿,玩弹弓打死了邻居的鸡,逃到西山躲了三天才回来等等。但是我一点都记不得。照我看,就算有这些事也没有什么。我觉得高炉里有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自有我的道理:假如那高炉里什么都没有的话,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这样的想法丝毫也不能说是傻,只能说有点不成熟。那时候我才十二岁,这比活到了五十多岁还吃月经纸可强多了。后来我认识的那位大厨也知道了吃那种东西对中六合彩毫无帮助,但是他还要打肿了脸充胖子,说那东西叫做红铅,是内家炼丹的材料,吃了十全大补。我还知道有一种东西中医叫作“人中黄”,据说吃了可以健胃——那就是屎。但是我不敢提这种建议,恐怕他和我急。他后来换了一种玩法,到大西洋赌城去玩轮盘赌,一个月的工钱,一夜就能输光。照我看这样比较正常。但是他很快又五迷三道,自以为可以发明必胜的轮盘赌法,经常在炒菜时放可以咸死老水牛的盐。而我由他推荐到前台去当waiter——你知道,我喜欢穿黑皮衣服,所以有几个怪里怪气的妞儿老上我台上来吃饭,而且小费给得特多,老板就说我有伤风化,把我和他一块开掉了。其实我在这件事上十足无辜,我穿黑衣服是童年的积习,我总是爬树上房,黑衣服经脏。虽然有个丫头老问我是S还是M,但是我一点也不懂这些事。

    后来我到学校图书馆特殊收藏部找了几本书看了看,搞明白什么是S,什么是M,再碰到那个丫头时就告诉她说:我有点S,也有点M。我像一切生在革命时期的人一样,有一半是虐待狂,还有一半是受虐狂,全看碰见的是谁。她听了这话目瞪口呆,好像我说了什么傻话一样。乍到美国时净犯这种错误,到加油站问哪儿有打气(air),却问成了哪儿有屁股(ass)。但那一回却不是。我说的是由衷之言。

    现在我活到了四十岁。算算从九岁到四十岁的发明,多得简直数不过来。最近的一项发明是一种长筒袜,里面渍有铁粉和卤化物,撕开了包装就发热,可以热四十八小时,等热完了就是一双普通的长筒袜。我以为可以一举解决怕冷和爱漂亮的问题。我把这项发明交给一家乡镇厂生产,后来就老收到投诉信,告状的说,老婆早上穿上我的袜子时,还是一个完整的东亚黄种,晚上脱下来,下半身就变成了黑人。这是因为那家厂子用过期的油墨把袜子染黑,不能说我的发明不好。我至今还保持了热爱发明的本性,但是再也不相信发明可以扭转干坤——换言之,搞发明中不了正彩。

    我长大后结了婚,然后到美国去留学。我在国内是学数学的,出去以后觉得数学没有意思,就在计算机系和DoubleE(咱们叫无线电)系注册。我老婆是学党史的,出去以后觉得党史没意思,就改了P·E,咱们叫体育。除了上学,我们还得挣钱糊口。我老婆到健身房给人家带操,就此找到了她的终身事业,现在每天带十节操还嫌太少。她说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想带操,站在一大群人面前跳跳蹦蹦。而我给人家编软件。到了美国我才知道,原来想要活着就要挣钱。本来挣钱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我偏把它想得很浪漫。

    第一次从系里领来了编软件的活儿时,我想道:好!总算有了一个我施展才华的机会了!有关这一点,我有好多要补充的地方。自从长大成人,我处处不顺。开头想当画家,却是个色盲。后来当了数学系的研究生,导师给我的论文题目却是阐发马克思的<数学手稿>。虽然也挖空心思写了一百五十多页,但是我写了些什么,导师现在准想不起来了。我也想不起来了。打印稿现在找不着了,手写的底稿也找不着了。所以这篇论文写了就和没写一样,白白害死了自己好多脑细胞。简言之,我从来就没做过一件真正的工作,除非你把做豆腐也叫作工作。但是不管你把豆腐做成什么样,吃下去以后都变大粪,变不成金刚石。以上说明是解释我拿到那个活为什么激动。虽然那是个大型软件,好几个人合编,但是我想这样更好,可以显出我比别人强。越是这样想,就越是心绪纷乱,一行源码也写不出来。所以我就对我老婆说,你出门时,把我锁在屋子里。我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分子,但是我老婆一点没觉察出来。

    锁在房子里时,精力能够集中。所以我编的第一批软件极有诗意,李后主有词云:河诠啄残鹦鹉粒。我的软件就曲折和弹性而言,达到了此句的境界。后主又有残句云:细雨流湿光。我的软件就有这么简约,别人编十行,我只用一行。等到交活时,教授看了吃一惊:这么短!能跑(run)吗?我说你试试嘛。试完了他和我握手道:谢谢!但是到了开支时,我的钱比别人都少。原来是按行算钱,真把我气死了。等到交第二批软件时,我就吃棉花屙线屎。古诗云:

    一个和尚独自归,关门闭户掩柴扉。我的第二批软件到了这种境界。简言之,别人编一行,我就编了二十行。等到交活时,教授根本不问能不能run,只说:你这是捣蛋!就打回来让我改短。资本主义就是这么虚伪。等到拿了学位,我毫不犹豫就回国来。这是因为我从骨子里来说是个浪漫诗人,作画时是个颜色诗人,写程序时是个软件诗人。干瘪无味的资本主义社会哪里容得下浪漫诗人。

    5

    在美国时,我想干DoubleE就干DoubleE,想干Computer就干Computer,而且还能挣些钱,但是还是不快活,最起码没有六七年我在自己家里造投石机时快活。那时我们家的门窗都被打掉,墙上也打了好几个大窟窿。而我戴了个木匠的皮围裙,耳朵上架了支红蓝铅笔,正在指挥十几个大学生拆家具制造防御器械。在工程方面谁都不如我,所以大家公推我负责。这件事我爸爸知道了一定要揍我,因为拆的就是我们家的家具,虽然我已年登不惑,他也过了随心之年,并且在偏瘫之中,但是我认为他积习难改。等到上级制止了武斗,他回家来一看,只见家里的一切都荡然无存,书房里却多了一架古怪的机器:从前头看,像法国造的断头机,从后面看像台龙门刨床,有滑轨,有滑块,最前面还装了架气象站偷来的风速仪。底下还用水泥打了地基,拆都拆不走,真把他气死了。那就是我造的投石机,是世界上一切同类机器里最准确的一台。但是那上面有好多部件是我们家的家具。损失了门窗,家具我爸爸还不心疼,因为那是公家的。他的藏书也丢了不少,这些东西是他让我看着的。我告诉他,人家拿着刀枪,想借咱家的书看,我敢管吗?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其实满不是这样,我当时忙得很,把让我看着的东西全忘了。而且我还想道:这个楼是老子的了,老子怎么想就是王法。凭什么我该给你守着东西?

    现在我想,批判资本主义也不能昧了良心,现代社会里哪儿都容不下太多的诗人。就如鸡多了不下蛋,诗人多了没有饭吃。这是因为真正的诗人都是捣蛋鬼。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冲到我们家里来时,我帮着把家里的东西搬到中立区以后,留下看守房子。转眼之间我就和他们合为一股,在我们家的墙上凿洞,并且亲手把每一块窗玻璃都打掉。当然,我也有我的道理,假如不把玻璃打掉,等到外面飞进来的砖头把它打碎,破片就会飞起来伤人。然后再把窗洞用桌椅堵起来,屋里马上就变得很黑。照我看这还黑得不够,还要用墨汁把里面的墙涂黑。只用了半天的时间,我们那座楼里面就黑得像地狱。当然这样干也有这样的道理,假如有人从外面冲进来,就会觉得眼前一黑。在他的瞳孔放大到足以看清屋里的东西之前,我们可以用长矛在他身上扎十几个大洞。这些措施只是把我们住的房子改造成一个白蚁窝的第一步。到了冬天,这座楼上连一片完整的瓦都没有了。一楼每一个窗口都被焊的栅栏堵得严严实实,上面还有密密麻麻朝外的枪头,一个个比刀子还快。所有的楼道门洞都被堵得炸都炸不开,另有一些纵横交错的窟窿做为通道,原来的住户不花三天三夜绝找不到自己原来住的地方。后来要把它恢复成原样,又花了比盖这座楼的建筑费还要多的修缮费。从这一点你就能知道“拿起笔做刀枪”为什么后来要倒大霉。而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我一个诗人就造成了这么大的灾难,假如遍地都是,那还得了吗?但是不做诗人,我又不能活。所以到底怎么办,这是问题。

上一页 《革命时期的爱情》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