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88 6 在义与利之外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曾经有过一个人皆君子言必称义的时代,当时或许有过大义灭利的真君子,但更常见的是借义逐利的伪君子和假义真情的迂君子。那个时代过去了。曾几何时,世风剧变,义的信誉一落千丈,真君子销声匿迹,伪君子真相毕露,迂君子豁然开窍,都一窝蜂奔利而去。据说观念更新,义利之辨有了新解,原来利并非小人的专利,倒是做人的天经地义。
“时间就是金钱!”今一句时髦口号。企业家以之鞭策生产,本无可非议。但世人把它奉为指导人生的座右铭,用商业精神取代人生智慧,结果就使自己的人生成了一种企业,使人际关系成了一个市场。
我曾经嘲笑廉价的人情味,如今,连人情味也变得昂贵而罕见了。试问,不花钱你可能买到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丁点儿恻隐之心?
不过,无须怀旧。想靠形形色色的义的说教来匡正时弊,拯救世风人心,事实上无济于事。在义利之外,还有别样的人生态度;在君子小人之外,还有别样的人格。套孔于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于情。”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还是利欲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于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差别更是一目了然,譬如写作,占有注重的是作品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创造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更为可贵的是,在世人匆忙逐利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之情。我不是指中国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致,也不是指小农式的知足保守,而是指一种不为利驱、不为物役的淡泊的生活情怀。仍以写作为例,我想不通,一个人何必要著作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有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体验?当然,人生总有其不可消除的痛苦,而重情轻利的人所体味到的辛酸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梦想不到。但是,摆脱了占有欲,至少可以使人免除许多琐屑的烦恼和渺小的痛苦,活得有气度些。我无意以审美之情为救世良策,而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在义与利之外,还有一种更值得一过的人生。这个信念将支撑我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
在现代哲学家中,罗素是个精神出奇地健全平衡的人。他是逻辑经验主义的开山鼻祖,却不像别的分析哲学家那样偏于学术的一隅,活得枯燥乏味。他喜欢沉思人生问题,却又不像存在哲学家那样陷于绝望的深渊,活得痛苦不堪。他的一生足以令人羡慕,可说应有尽有:一流的学问,卓越的社会活动和声誉,丰富的爱情经历,最后再加上长寿。命运居然选中这位现代逻辑宗师充当西方“性革命”的首席辩护人,让他在大英帝国的保守法庭上经受了一番戏剧性的折磨,也算是一奇。科学理性与情欲冲动在他身上并行不悖,以致我的一位专门研究罗素的朋友揶揄地说:罗素精彩的哲学思想一定是在他五个情人的怀里孕育的。
上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大哲内心多半充斥一种紧张的危机感,这原是时代危机的反映。罗素对这类哲人不抱好感,例如,对于尼采、弗洛伊德均有微词。一个哲学家在病态的时代居然能保持心理平衡,我就不免要怀疑他的真诚。不过,罗素也许是个例外。
罗素对于时代的病患并不麻木,他知道现代西方人最大的病痛来自基督教信仰的崩溃,使终有一死的生命失去了根基。在无神的荒原上,现代神学家们凭吊着也呼唤着上帝的亡灵,存在哲学家们诅咒着也讴歌着人生的荒诞。但罗素一面坚定地宣告他不信上帝,一面却并不因此堕入病态的悲观或亢奋。他相信人生一切美好的东西不会因为其短暂性而失去价值。对于死亡,他“以一种坚忍的观点,从容而又冷静地去思考它,并不有意缩小它的重要性,相反地对于能超越它感到一种骄傲”。罗素极其珍视爱在人生中的价值。他所说的爱,不是柏拉图式的抽象的爱,而是“以动物的活力与本能为基础”的爱,尤其是性爱。不过,他主张爱要受理性调节。他的信念归纳在这句话里:“高尚的生活是受爱激励并由知识导引的生活。”爱与知识,本能与理智,二者不可或缺。有时他说,与所爱者相处靠本能,与所恨者相处靠理智。也许我们可以引申一句:对待欢乐靠本能,对待不幸靠理智。在性爱的问题上,罗素是现代西方最早提倡性自由的思想家之一,不过浅薄者对他的观点颇多误解。他固然主张婚姻、爱情、性三者可以相对分开,但是他对三者的评价是有高低之分的。在他看来,第一,爱情高于单纯的性行为,没有爱的性行为是没有价值的;第二,“经历了多年考验,而且又有许多深切感受的伴侣生活”高于一时的迷恋和钟情,因为它包含着后者所不具有的丰富内容。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假定每一个正常的异性都是性行为的可能对象,但事实上必有选择。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假定每一个中意的异性都是爱情的可能对象,但事实上必有舍弃。热烈而持久的情侣之间有无数珍贵的共同记忆,使他们不肯轻易为了新的爱情冒险而将它们损害。
几乎所有现代大哲都是现代文明的批判者,在这一点上罗素倒不是例外。他崇尚科学,但并不迷信科学。爱与科学,爱是第一位的。科学离开爱的目标,便只会使人盲目追求物质财富的增殖。罗素说,在现代世界中,爱的最危险的敌人是工作即美德的信念,急于在工作和财产上取得成功的贪欲。这种过分膨胀的“事业心”耗尽了人的活动力量,使现代城市居民的娱乐方式趋于消极的和团体的。像历来一切贤哲一样,他强调闲暇对于人生的重要性,为此他主张“开展一场引导青年无所事事的运动”,鼓励人们欣赏非实用的知识如艺术、历史、英雄传记、哲学等等的美味。他相信,从“无用的”知识与无私的爱的结合中便能生出智慧。确实,在匆忙的现代生活的急流冲击下,能够恬然沉思和温柔爱人的心灵愈来愈稀少了。如果说尼采式的敏感哲人曾对此发出震聋发聩的痛苦呼叫,那么,罗素,作为这时代一个心理健康的哲人,我们又从他口中听到了语重心长的明智规劝。但愿这些声音能启发今日性灵犹存的青年去寻求一种智慧的人生。
到南方走一趟,感到那里是一个很不同的世界。一是活,似乎处处都有机会,人人在抓机会,显得生气勃勃。二是富,千万富翁时有所闻,小康之家比比皆是。
在广州时,拜访一位相识的大学教师。踏进他的家门,我惊住了,宽敞的大厅,精美的浮雕,考究的家具,在我眼里不啻是一座宫殿。交谈中知道,他办了一家公司。
“这算不了什么,我还要盖别墅。我们知识分子应该腰缠万贯。”他说,口气中兼含自豪和共勉的意味。
自豪我赞成。一个民族,一个人,终归是活比呆好,富比穷好。据我看,文化人中凡有经商之兴趣和能力的,都不妨去经商,这对自己对国家都有益处,对文化也决不会有什么损害。说到底,普及和提高文化是需要金钱支持的,创造文化则并不需要太多的人。
共勉却不敢。我有自知之明,知道我非其材。我对经商既无兴趣,也无能力。我认定我去经商必定如燕人学步,两头落空,一事无成。我的天性——至少由习惯造成的第二天性——使我活不起来,从而也富不起来,只宜继续做一个书呆子和穷书生。一个人不该违背或怨恨自己的天性,我的心是平静的。
在我看来,无论安心治学,还是勇敢从商,都是值得赞许的。我独不解的是有一种人,看见别人弃学经商便愤愤不平,痛斥世道人心;自己尽管还做着学问,却仿佛受了天大委屈。从他的愤懑和委屈,可见做学问并不符合他的天性。那么,何必露一副只身为文化殉难的悲剧面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