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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宝男和大小姐 正文 番外:凌霄(上篇)

所属书籍: 妈宝男和大小姐

    在凌霄的前二十年生命里,世界上只有两种人——

    穷人,和富人。

    这两种人泾渭分明,不存在任何交集的可能性。

    且根本无法掩藏。

    从每个人的衣服品牌里、上学携带的便当盒里、下课之后的生活里,从他们眼里的目光,身上的气质,笑容里的底气……

    太明显了,谁也冒充不了谁。

    凌霄是一个穷得理直气壮的人。

    他连学校组织的春游秋游都不参加,不仅仅因为他舍不得买一块用来当午餐的三明治,更因为他要回去帮爷爷工作。

    所谓的工作,包含了翻垃圾桶寻找废弃的塑料瓶,走街串巷去老弄堂里收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无聊攒下来的废弃电缆、电器,回来烧掉无用的胶皮,得到价格相对较贵的铜丝什么的。

    这些活儿凌霄都熟。

    他是个孤儿,生下来就被丢弃了,他曾经偷偷溜进爷爷捡到他的医院新生儿科,看墙上的一些身体健康类科普,他确定自己非常健康,而常年稳居年级第一的成绩单也证明了他的智力没有任何问题。

    他不明白他那不负责任的父母为什么要把他丢掉。

    他和爷爷的相处很简单,祖孙俩话不多,但感情是很亲厚的,大夏天的时候,爷爷蹬着三轮车卖完废品回来一身的汗,还会不忘给他带一根奶油棒冰,自己舍不得尝一口,到家都已经化成了黏黏的奶油糖水,凌霄也不嫌弃,拿搪瓷杯子装了,一口一口认真品尝。

    他认为对爷爷最大的报答,就是珍惜他给予他的一切。

    包括奶油棒冰,包括上学的机会。

    因而他格外努力。

    学校里的人很有意思,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是不一样的,富人的孩子说话做事总带着一种闲适的底气,而穷人的孩子大多带着对环境的一丝多疑和敏感,大多数老师对穷人的孩子和对富人的孩子态度也不一样。

    凌霄遇到的老师都挺好,当然这也许是因为凌霄代表学校捧回了不少竞赛奖项的原因。

    他自小就把这些东西看得很明白,因为太明白,所以很多人在他的眼里就没有什么秘密,比如说班里那两个喜欢他的姑娘。

    其中一个是班长,家里开公司的,张扬美丽,大大咧咧,她告诉所有人她喜欢凌霄,她要追求他,为此她连续两个月,每天都会给他写信、送小礼物。

    这些小礼物包含了鲜花、打火机、袖扣、领夹、名牌遮阳镜什么的。

    都很贵,他都用不上,全部被他如数退回,但他留下了那些信,不是出于喜欢,事实上他从第一天就告诉过她,他不喜欢她,他不喜欢任何人。

    留着信一来只是出于尊重,二来,他总觉得这些信,和他所分析的贫富理论里的一些东西是不一样的。

    另一个是学习委员,本来学习委员该是他,但他拒绝了班主任的任命,他说自己脾气不好,很难起到带动他人学习的作用,于是学委就落到了这个小姑娘身上。

    小姑娘是他眼里名副其实的穷人家的孩子,衣服洗得发白,连贵一点的水晶发夹都买不起,她说话声音总是很小,腼腆、怕生、缺乏自信,却又格外固执认真,是个努力的好姑娘。

    好姑娘暗恋他,他知道。

    她收作业的时候总会在他这里多停留一会儿,他偶尔缺课的时候她总会带着一点隐秘的欣喜把笔记借给他,他衬衫破了的时候她会红着脸说自己有带针线,可以帮忙缝一下……

    少年人的爱恋是藏不住的,每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是通敌的细作。

    更何况凌霄那么聪明,聪明得像一个性冷淡的妖怪。

    这是班长小姑娘说的,她试图过把他强留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脱下厚重的冬衣外套,穿着她最性感的红裙子,问他说我美不美,你会不会对这样的我有一点点动心。

    凌霄只是默不作声地捡起被她丢在一边的外套,拢住她单薄的肩头,让她别冻感冒了。

    姑娘哭着骂他是个性冷淡的妖怪,后来这名头就传遍了全校。

    凌霄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个性冷淡的妖怪。

    这种认知一直持续到出国。

    留学生群体大多是他眼里的富人,那个时候,他已经能坦然地和各种人相处,也仅仅是相处而已,论到交朋友,还远远不够。

    然后他就在酒吧遇到了那个被半杯白兰地灌得恨不得下地爬的熊闺女。

    出于某种正常人的正义感,他把她带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

    公寓很小,一室一厅,醉醺醺的熊闺女占了他的床,他就只能睡沙发了,第二天一早醒来,熊闺女还吐他床上了。

    凌先生多年的洁癖底线被这位熊闺女挑战得体无完肤。

    可是酒醒之后的熊闺女也让他吃了一惊,没尖着嗓子嚎你对我做了什么,也没恶狠狠质问这是哪里。

    熊闺女眨巴了几下眼睛,然后乖乖下床收拾床单,打扫地板,都弄干净了才洗了把脸,冲凌霄唰一个九十度鞠躬:“谢谢你的帮助,我昨天被人坑了。”

    凌霄忍俊不禁,觉得这熊闺女挺有意思的。

    彼时熊闺女年方十六,个子刚刚抽条,身高一米六,瘦得跟狗尾巴草似得。

    说实话,一开始,清心寡欲多年的凌先生真心没对这姑娘起别的心思。

    按照凌霄的理论来说,南书仪是标准的富人家的孩子,她自信阳光、充满活力,这种自信不仅仅来源于充足的经济基础,更来源于优质的家庭教育。

    可是凌霄总觉得她和别人有些不太一样。

    或者换句话说,是和他有些相似之处。

    比如说,南书仪宁愿在图书馆通宵查资料做一个课题,也不愿意去找做过类似课题的学长借一借参考资料;比如说,南书仪能和许多女生玩到一起,可如果有追求者想通过她的女伴们了解她的喜好,却发现压根没人知道……

    他们俩都是孤狼型选手。

    只不过一个高冷话少,一个天真烂漫,可他们骨子里都是孤独且固执的。

    他们只相信自己。

    后来两人越来越熟,南书仪喜欢和他相处时候自由自在的感觉,不用像和女伴们在一起时那样刻意寻找话题以维持不冷场,也不用担心像第一次酒吧聚会那样被人开着过分的玩笑强行喝酒什么的。

    南书仪觉得凌霄更像个长辈。

    而凌霄,也觉得多个这么省心的闺女还不错。

    后来有一天,有人问凌霄:“你和南书仪是情侣吗?”

    他琢磨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脑子里怎么想的,说:“你觉得呢?”

    那人说:“我一直以为你们是,但我今天看见她别的男生在一起约会。”

    凌霄挑了挑眉,心头突然动了一下,然后他说:“不是,我们只是朋友。”

    当天晚上,傻闺女气呼呼跑到他公寓,说饿了,想吃泡面。

    凌霄给她泡了一碗,问她怎么了,她吸溜着面条吐槽,说有个神经病,对她说想追她室友,把她约出去吃饭,结果只字不提室友,全程都在自吹自擂,最关键的是,她听了一晚上废话,饭都没吃饱,好不容易听他说差不多了,打算赶紧回去买个汉堡,那男的跟她告白了。

    于是她又花了三个小时来拒绝他的告白。

    结果就是饿成狗,楼下汉堡店都关门了。

    凌霄哑然失笑,心情莫名很好。

    那是他第一次动了想找个女朋友的心思。

    如果是这熊闺女,他觉得还不错。

    省心、不闹腾、不粘人,最关键的是,他和她相处了这么久,他并没有觉得厌烦她。

    就是不知道熊闺女心里怎么想的。

    他并没有来得及好好梳理一下自己的心思,更没有来得及试探熊闺女的心思,那一年,他接到了欧洲一场学术交流会的邀请书,对他来说,那是一个通天的阶梯。

    然后南书仪就消失了,甚至连当面告别都没有,只是冷冰冰地发了个消息,客客气气地感谢他这两年的照应,她回国了,以后有机会再见。

    说是有机会再见,可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

    那一晚凌霄一个人去酒吧喝了很多酒,他酒量其实很好,但是几乎从来不喝,因为酒精总会放大一个人的情绪,让一个人失去控制自己的力量,他不喜欢这样。比如说现在,他喝完酒之后就觉得,自己是那么喜欢南书仪,没她不行,恨不得立刻订票回国把她揪出来,死死拴在自己的身边。

    他就抱着这种念头睡了一天一夜,醒来之后头疼欲裂,然后为自己酒醉后的念头羞耻不已。

    哪来那么多非卿不可的爱情,自己这连算不算是爱情都不确定呢,凌霄觉得很好笑。

    于是他什么都没做,他觉得自己仍然是那个性冷淡的妖怪,一辈子宅在实验室里和培养皿为伍也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