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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起解 正文 第四十八章 尾声:白头到老

所属书籍: 千里起解

    沈千越的案子很快判下来了。

    从来没有哪个罪犯象这个名叫沈千越的年青犯人那样,在第一次审讯时便交待了一切,承认了所有的指控。他安静,从容,在审讯的最后,他甚至说,“谢谢。”

    沈千越被判五年徒刑。

    原本这种罪,会判三至五年,他居然被判了最高刑期,他没有请律师,没有人为他辩护,他也不上诉。

    沈千越说他不上诉。

    李炽听到消息,愣了半天说,“真是傻瓜!原本不该判这么重的。”

    陈博闻半天没作声,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沈千越关在第一监狱,是我的一个老战友的地盘儿。”

    那是一个周末,陈博闻去了第一监狱。

    他要求见一见沈千越。

    这是隔了一个多月之后,陈博闻再一次见到沈千越。

    他半没有如他想象中的那样异常削瘦颓唐。

    他的头发被剪掉了,穿着灰色的囚衣,背着光走来,走得近了,看见陈博闻,微微有一点惊讶,然后对着他微笑一下。

    棉的囚衣很薄,陈博闻记得他说过,他是很怕冷的,但他并没有瑟缩之态。

    他在陈博闻的对面坐下来,鬓角被剃得却青,衬着乌黑的眼珠,显得他特别的年青,几乎象一个孩子。宽大袖口,很短,露了大半手腕。

    他叫他,“陈警官。”

    倒是陈博闻,手心里一片冷湿,不知如何开口。

    千越说,“多谢你来看我。”

    陈博闻点点头,“你还好吧?”

    千越说,“好。这里的苏管教人很好。是你朋友吗?”

    陈博闻说,“是以前的战友。”

    千越凝神着他半晌,说:“陈警官,谢谢你。”

    陈博闻忽然不知再说些什么,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去,说,“李警官让我带给你听的。”

    是一个小小的mp3.

    千越拿过来,带上耳机。

    是一首歌。

    有一道清朗纯净的男声在唱着一首老歌:

    什么样的锁能锁住承诺

    让你百般的温柔可以停留

    什么样的歌能唱到永久

    等到岁月都已白了头

    你可还记得?

    恋人们总是一往情深

    誓言里总有一世一生

    如果我想要一个永远

    你究竟可以给我多少年?

    但花开多久会谢

    鸟儿飞多远会看不见

    如果青春只是一眨眼

    最爱的人何时要离别

    我们都在找一个永恒的春天

    我们也期盼一次不朽的誓言

    但是美梦容易破碎

    红颜容易憔悴

    终究要泪眼相对

    恍惚间,以诚在说,千越,来,听听这支歌。

    千越说,你又不老,为什么怀旧?好象有点不吉利。

    以诚笑道,跟我们没关系的。

    小小的会见室里,有柔和的阳光照进来,那些往事,在身边的光影里交错,从未稍离,信手拈来,无不生动。

    沈千越看着那一片光影,还有那光影里浮动的纤尘。慢慢地拿下耳塞,俊秀的脸上,有清明的笑容,他说:“我这一生,遇到过许多的好人,以诚不用说了,jo,宁可姐,陈医生,你,”他又笑一下,仿佛忍俊不禁,“还有李警官。”

    他眯起眼,看着那一片浮动的光晕,又说,“这世界,有多好啊!”

    这世界,有多好。

    千越被送回牢房的时候,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陈博闻,笑一下,很稚气地伸出手来对他挥一挥,消失在窄窄的门内。

    不知怎么的,陈博闻愣了半天,总觉得他还会从那里走出来似的。等了半天,才醒悟过来。

    过了一个星期,陈博闻接到他老战友的一个电话。

    那边也不知说了些什么,陈博闻一句话也没说便挂了。

    随后,他问李炽,“小李,你今年多大?”

    李炽嘻笑说,“快二十四了,陈哥有表妹还是小姨子要说给我?”

    陈博闻说,“哦,那沈千越可能比你稍大一点儿。”

    歇了一下,他又说,“小李,沈千越,没了。”

    李炽一下子没明白过来,“啊?”他问。“什么没了。”

    陈博闻说,“沈千越,人没了。”

    千越,青山冷水般的沈千越,小时候被蜂蜜咬一口都怕得要死的沈千越,在牢里,用一柄磨尖了的牙刷挑断了腕上的静脉。早上发现的时候,血在被子下浸透了薄的床垫,人早已没有了气息,人倒是很安详。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

    李炽也没作声,跑到办公室靠窗边的一个女警官那里,“杨姐姐,给包咖啡。给两包吧,困!”

    女警笑着拿给他,调侃道:“晚上干嘛去了,白天做警官晚上做贼不成?”

    李炽嘿嘿笑,拿了水杯到外间的净水器边上接水。

    滚烫的水冲进怀里,咖啡特有的暖烘烘的馥郁的香气扑出来。李炽眼里的眼泪也随着叭地滴落下来。

    这个城市,如一片海面,沈千越如同一滴小小的水珠,他消失了,了无踪迹,但是,倒底还是有人知道的。

    有一个人,是在无意之中得到他的消息的。

    计晓。

    他现在已经是某局的局长。年青有为的局长,春风一般地得意。

    就在千越死后的两天后,他接待了一位客人。是他不愿意见到的人。

    仇大同。

    仇大同说,听知道沈千越的事儿吧,我说,我们得把他弄出来,咱俩合作一把,用你的权,用我的钱。不是什么难事儿。

    计晓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一如既往穿金戴银的男人,半天说,太晚了。沈千越,前两天,不在了。

    他,不在了。

    计晓的手边有一套年历,旧的,两年前的了。他一直没有丢。

    那其中有一个广告中的模特,男孩子,神情间,非常象千越。

    计晓一直把他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层,那一天晚上,他是第一次把它带回家去。

    他想起,自己居然没有一张千越的照片,以前在一起时不是没有照过,他都毁掉了,当时毫不可惜,那是他的把柄,他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抓到,现在他想起来,他竟再不能看见千越拂面清风一般的笑容,即便只是定格在方寸照片上,这一生,再也不能。

    他坐在自家宽敞的客厅里,他们夫妇已从徐秋伊的娘家搬了出来。暮色慢慢染进来,他也没有开灯。

    越来越深的黑暗里,他想着那个被他一举伤害的人。这两年来他没有想到他,他以为他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安静地生活着,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个男孩子,在他心里,竟然从未离去。

    打开灯的是秋伊。伙伊看着呆坐在沙发上的计晓,还有他手中的年历。

    她拿过来,忽然说,“那个男孩子,叫沈千越对不对?”

    计晓惊得无以复加。

    秋伊笑笑说,“两年前,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大哥就查到了。过了很久才告诉我。那时候,你已经和他分开了。”秋伊走过来,“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太灵醒的人,现在也是。只有一件事,我心里是极清楚的,那就是我爱你。计晓,你从来不曾真正懂得爱。其实我也是不懂,不全懂。”她坐在他身边,摸摸计晓依旧浓黑的头发,“还好,我们还有时间。还有很多的时间。”

    计晓把头埋进秋伊的胸膛,这个他从未好好爱过的女子,给了他无限宽容的女子。千越,他想,他不配爱的孩子啊,他再也见不到的孩子。

    陈博闻通过自己老战友的关系,做了一件事。

    原本,象千越这样身边没有亲人的犯人,死后的遗体,会被消消地送往部队的医学院,供医学解剖,但是,陈博闻实在不忍心千越被这样处制。

    千越的遗体,被他通过关系偷偷地火化了。

    他取得了他的骨灰,装在一个普通的棕色的木制骨灰盒中。

    盒子里还放了一样东西,是老战友交给他的,千越的唯一的遗物。两个用红线拴在一起的银戒,日子久了,不再光亮。陈博闻用牙膏细细地给擦了出来。

    陈博闻说,沈千越,你倒底是一个傻孩子。不是说,这世上好人多吗?为什么没有坚持走下去。

    活着,有时候有点难,但倒底是活着。

    你倒底,还是没有坚强下去。还是没有。

    陈博闻拿了一个大假。工作十来年,他还是第一次休这么长时间的假。

    春运刚过,火车不那么拥挤得可怕了。

    陈博闻带着妻子黄佳敏乘着火车回了东北。

    是慢车,还是上次带回千越的那趟。

    陈博闻小心地把箱子放在行礼架上。

    没有人知道,那其中,有一个安静的,渴爱的灵魂,与陈博闻夫妇。

    到吉林的那一天,天很冷。

    松花江没有上冻。

    佳敏说的,松花江在吉林段是不冻江,因为上游不远是丰满水电站,做功后的水流是温热的,四季如此。

    因为江面冬天不上冻,遇到合适的天气,整个城市就会有满城的漂亮雾凇.现在还有很多水禽在这段江上过冬,春天来了会飞返西泊利亚。

    陈博闻微笑着听着,说,“怎么跟你结婚都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佳敏也微笑着,“你一直都忙。”

    陈博闻顺着江边的楼梯走下去。回身扶一下佳敏,地上怪滑的。

    他们在江边蹲下来。

    陈博闻打开千越的骨灰盒,陈博闻低声地说,是以诚,你的千越来了,你来接他吧。他将骨灰一捧一捧地撒入江水中。

    最后一捧,还在他的手中时,温腻的江水卷上来,象抚摸似地,轻轻地卷走了那骨灰。

    沈千越,他想,你一定很快乐吧。

    因为,天堂的街角,有是以诚温暖的身影。

    愿你们,天堂里,纵情相爱,自由快乐如河里的鱼,一条是不离,一条是不弃。

    陈博闻直起身来,佳敏看着他,笑起来,脱xia手套,用手给他捂着脸,“傻了你,零下几十度你敢流眼泪?”

    她伸手给他看,手上有细碎的冰茬子。

    佳敏的头脸包在厚厚的绒线帽里,玫瑰红色的,手织的,衬得她的脸莹润白皙,耳边有短的碎发翘起来。

    陈博闻记得,佳敏以前一直是留着长的波浪发,很漂亮,可是有一回家里下水道被落下的头发堵了,他发了好大的一通火,之后,佳敏就一直剪了短发。

    陈博闻说,小敏,那个,把头发再留起来吧。

    佳敏说,好。

    停一歇,陈博闻又说,“小敏,咱们别离了。我有错,我改。咱们,白头到老吧。”

    佳敏微笑起来。

    好吧,好吧。我们,白头到老吧-

    后记:让我们白头到老

    最终我还是让千越跟着以诚走了。

    一方面,开始的设定就是这样,另一方面,我实在舍不得千越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留在世上。

    一开始就想着想个悲剧的,但是,没有不是想真的让所有的读者难受的意思。虽然的确让大家难受了。谢谢你们大家,一路看着这个不怎么高明亦不怎么愉快的故事,陪着我,让我有信心完了坑。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写得泪流满,难受得不行,真是难为大家。

    其实,是想着能够表达一点我对爱情与婚姻的小小的看法。

    在我看来,婚姻最好的结局,就是白头到脑。

    矛盾与争吵,不快与痛苦,总是有的。但是,既然在一起了,总得一路到老才好。

    夕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我的家人,祖父母,父母,包括公婆,他们都是白头到老。

    总记得外公每天会给外婆打一个热手巾,外婆喜欢滚热的水,外公一边拧,一边口里嘘嘘地吹着气,他是怕烫的。

    母亲是个个xing比较强的女子,每回她发火的时候,父亲总是很沉默,沉默,其实是一种容忍的姿态,对不对?

    公婆是干休所里有名的恩爱夫妻。我看过公公年青时给婆婆画的一张油画肖像。画上的女子,有满月一样的脸庞,水灵灵的大眼,粗黑的长辫子搭在胸前。这幅画,跟着他们,从兰州到了洛阳,再到了北京,又到了成都,最后来到南京。

    所以,即便他们是活得非常自我的老人,我还是很喜欢他们。

    有时候想想,人这一辈子,要负多少责任,要担多少困苦,真的有如一个囚徒,负枷戴镣,千里奔波,含辛茹苦。但如果能有一个情深意切的人,,白头相随,不离不弃,无论结局如何,这一生,也算得上是一场幸福的旅程。

    社会越来越冷硬,但好在,还是有令我们感动的事情与人,我们,还有着被感动的能力。

    啊,真是累了,工作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人一天比一天累,真想出去走走。不拘哪里,坐了火车去。最好是慢车,但是要洁净,要有热水,带着少少的行礼,一路走过去,从江南的小桥流水一直走到北国的大漠长天。

    你可愿意,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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