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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易冷 上部:江淑苇 第二十四章 比目

所属书籍: 烟花易冷

    江淑苇回到原先的村子以后,才发现,她们有了一个邻居。

    是一对下放的夫妻。

    淑苇母女原先住的屋子给分出去了一半,因着共用一个灶台,淑苇与这夫妻二人常常碰面,却很少交谈。

    那男人一把乱蓬蓬的胡子,面目颇有些不善,那女人身量高挑,眉头凝一团大疙瘩,也不大搭理人,在村人面前却十分巴结的模样。

    他们两家虽只隔了一层隔光的篱笆,两个来月,却没有说满五句话。

    那一回,淑苇下了工回家,正打算收拾了做饭,忽然听得扑咚哗啦的声音,转脸看去,那用来做隔断的篱笆已然倒塌,有人直直地摔进了她的这一半小屋。

    淑苇吓了一跳,赶紧过去帮忙。

    跌在地上的是那个女人,见淑苇过来,十分慌张,原本就青白的脸色更加地不成个颜色,连连蹭着后退,说着:多谢你多谢你。

    淑苇这才发现,她的腿上,穿了双黑色的半高跟的旧旧的皮鞋,还套了一双丝袜,再细一看,一只鞋的鞋跟断了。

    她大约是扭了脚了,挣错了几次也没能站起来,只要把双脚往散堆在地上的篱笆里藏去。

    淑苇按住她的脚,替她褪下鞋子与袜子,扯了块篱笆裹了,塞进她的床角,那边薇薇早就倒了热水过来,淑苇笑笑对女儿说:刚扭的脚得用冷水敷。薇薇又赶着去换水,那热的舍不得倒掉,全折在一个瓦罐里。

    女人忘掉了怕,蜷缩在床角,头枕在床板上,忽地就抽泣起来。

    淑苇替她做着冷敷,突然说:“从前我家不远,有家鹤鸣鞋店,那里卖的鞋子真是好,真是养脚,样子也好。上海一出新样子,那里就有了,当年我们单位,多少人,工作一年积点钱,就想着在那里买一双鞋,后来店子改了名了。”

    女人撑着头,没有回答,想着一重又一重的心事似的。

    第二天,他们两家合力,又将篱笆修补好了,下了工做饭的时候,在灶头遇上了,女人冲着淑苇笑了一下。

    乡间的晚上总是冷的,淑苇与薇薇正拥被坐在床上凑着蜡烛看书的时候,听得篱笆上有悉索之声。

    一只手伸过来,手里攥了一个土豆。

    淑苇笑起来,也不拿过土豆,只捉了那只手,握了一会儿。那手挣了两挣,摸索着把土豆放进淑苇手里,缩了回去。

    这之后再遇到时,女人依旧面无表情,低头匆匆走过,倒是那男的,有时会冲着淑苇母女露一点好脸色,一点点笑意掩在一把大胡子里,十分模糊。

    难得一个休息日,两家人都没有去镇子上,天暖起来,屋前有好太阳,薇薇坐着,在宣纸上勾一组工农兵的肖像。

    宣纸是育森寄过来的,寄到时已折得不成样了,淑苇用石头垫着旧衣服压了好多天才能用,薇薇爱惜得什么似的。

    同宣纸与毛笔一同寄过来的,还有育森给淑苇的一封信。

    育森说他对不住淑苇。

    半年前他结了婚了。

    他说,得成比目何辞死,他还不如比目鱼。不过,他愿意这么赖着活着,也许有一天还可以看见淑苇母女。

    尽管他心里头觉得那一天隔了山隔了水,在那看不到摸不着的地方。

    淑苇给育森回了信,可是,她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可以收到。

    那邻居家的男人袖着手,走过来,站着看了一会儿薇薇画画,又踱开了,过了一小会儿,又踱过来。

    晚上,那男人忽地扒了那层篱笆伸过头来,叫了一声江老师。

    林育森接到江淑苇的信时,正逢他的新妻子沈慧琴生了一个大胖儿子,育森妈简直高兴疯了,掏了老本出来在自家摆了两桌酒,人来得多,屋里坐不下,摆到了院子里,正经请了饭店里的大厨来掌的勺,窄而暗的过道里全是油烟香气,院子里挤满了吃酒的亲朋,人小孩子家爬上院墙,骑在上头向院里张望。

    那小婴儿被抱了出来,一床里外簇新的小被子打了紧紧的一个蜡烛包,孩子的妈头上包了头巾,人也白胖了不少。

    育森妈连忙赶上前把孩子接了过来,众人围上去看,都说孩子像妈,儿子像妈是有福的。育森妈的脸笑成了一朵菊。

    林育森在读江淑苇的来信。

    淑苇在信里头说,恭喜他,保重身体,还有,原先那个旧的藤箱里头,有一块新布料,你做条裤子正好,还有两斤新的毛线,送给新娘吧。

    育森,淑苇写:只要你平安,朝前走吧。薇薇很好,是你的好女儿。

    院子里人声喧腾起来,原来是小婴儿打了一个大呵欠,扯得小小的一张脸十分有趣,大家快活地笑。

    林育森推了门走出去。

    沈慧琴迎了上来,拉了他坐在主桌。她的手心潮乎乎地,有点抖,不住地侧过脸来看他的脸色。

    育森拿了酒杯向人敬酒,她忙接了过去,说育森的肝不好是不能喝的,自己可以代酒。说着真喝了一杯。

    育森对她微笑,她也微笑,笑里总有些惭惭的。

    育森想,他并不怪她。

    因为他并不爱她。他知道她的心里有别人,他的心里也装着别人,那个别人的心里何尝不装着一个别人。这都是不能说与别人听的。

    育森突然灰透了心,只觉得一院子的人声酒气扑头盖脸地压下来。

    林薇薇开始学画了。

    他们的邻居原来竟然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专攻工笔花鸟。他对江淑苇说,看了薇薇随意的画作,觉着这小姑娘挺有天份,若有兴趣,他可以教她学画。

    自此之后,每到晚上,江淑苇会扒开那道用隔断用的篱笆,挪了小桌子过来,那男人便教薇薇学画。

    学完了,再把篱笆合拢来。

    江淑苇的心里藏了这样一种隐密的快活。

    江淑苇以为日子兴许就会这样过下去了,她会在这里生根,成为一个地道的农民,上工下工,守着一个小屋,这也没有什么不好。薇薇可以学得一技之长,将来或许会有用。

    林育森家的大头儿子会走了,会跑了,会说话了。

    这样健壮的永不知疲倦的小东西,从院子那一头咚咚地跑过来,一下子冲进林育森的怀里,冲得他几乎要向后翻倒,育森抱起他,看着他那张酷似沈慧琴的脸,小东西啵啵地对着他吐着泡泡。

    学校里有老师临产,林育森临时被调去代课,教一个班的语文。他知道如今有老师偷着给一部分安份的学生教一点课本以外的东西。可是他不敢,他是一只疲了乏了的鸟,听得弓声也懒得飞起,何苦再去出那种头惹那样的事。

    他只照本宣科,第一课:毛主席万岁,第二课:中国共产党万岁,第三课: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第四课:爸爸是工人,为革命做工。第五课:妈妈是农民,为革命种田。沉闷拖沓地读,下头一片嗡嗡的说话声里,有几把清脆的童音跟着拖沓地读。

    他也并不教他的儿子那个小东西识字,完全不象当年对薇薇。

    薇薇给他来了信,里头夹了她的画。很成样了。于是林育森又多多地买了宣纸笔墨给她寄过去,很不好买,品质也不是很好,总还可以用。

    江淑苇的邻居夫妇俩分开了。

    那个女人不知通过什么门路,办了回城的手续,其实也并不是回到南京,是去南京的郊县,到底算是回去了。

    是坐了牛车走的,走时她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只一带了两件随身的衣服。呱嗒呱嗒的牛蹄子声儿里,车子慢慢地远了。

    走前女人说了,两个人算是散伙了。

    世道不好,人人只得自顾自。

    只剩了那男人在,衣着更加邋遢,时而三餐不继,淑苇有时帮他一把,村里便有人笑说,还不如搭着伙过算了,反正都是黑的,谁也别嫌谁。

    不久便有流言散开来,说是两个人早就不分你我地过在一处了,连那小姑娘都亲亲热热地认了新爸爸。慢慢地又有人说,其实两个人早就不是一天两天了,原先的那个老婆也是气走的,现在可称了他们的心了。

    谁也没有想到一向不言不语好脾气的江淑苇会有这样惊人的表现。

    她在田头歇午,正吃着一块饼,听得有人在说,晚上也不必扒墙了,那道篱笆也拦不了众人的眼。说不定,连大带小一块便宜了那个老黑。说话者的声音不小,她们并不怕江淑苇听见。

    江淑苇突地从地上跳起来,直直地冲着那说话的人扑了过去,她们抱成一团,缠在一处,彼此揪着彼此的头发,啪啪地抽打对方的脸颊。

    江淑苇很快地被打倒,可是又很快地挣扎起来,又扑上去。

    有人叫来了支书,支书是个大个子,也费了好大的劲才将来拉开。

    江淑苇脸上早挂了彩,鼻孔里也流了血出来,头发散乱,衣襟撕坏了一块。

    江淑苇突地咧开嘴,温文的脸上漏了一股粗嘎嘎的笑出来,那笑在脸上荡开来,叫人看得呆了,好像有另一个江淑苇从这个女人的身体里窜将出来,站在这里,什么都豁得出去。

    江淑苇自个儿和了黄泥在屋里头垒起一道墙。

    却把小桌子搬到屋外,村里人便时常看见那个男人地在那里教小姑娘画画。他越发地脏像,常常嘻嘻笑,那件袖口都泛了油光的棉袄一穿就是大半年。教画的时候更显得有点疯疯颠颠的,那小姑娘倒一点不怕他。

    林育森有很久没有给江淑苇母女写信了。

    他病了。

    起脸只是无端端地觉得累,连喘气都累,脸色不好。他的妈他的妻想着他还是老毛病,这样的慢性病,自然是用中医慢慢地调理得好,育森原本身体就不大结实,中药也温和些。

    育森便吃药,沈慧琴熬了端到他眼前,一碗又一碗,浓黑如墨,有时觉得好一些,有时坏一些。

    好不到哪里,坏似乎也坏不到哪里。

    那天是星期天,沈慧琴带了儿子出去,育森妈坐在院子里捡米里头的砂,做了一会儿活,她回头叫儿子出来晒晒太阳,林育森拿了小凳坐在母亲身边,帮着她捡米。

    难得这样好的冬天的太阳,也难得母子俩能够独处,悠悠地说着话。

    日头慢慢地移过来,打在林育森的脸上,他的妈正好一抬头看见,惊叫起来:“育森,你的脸怎么这么黄?跟……”

    她想说跟黄草纸一样。没说出口,吞回了肚子里,手上一抖,竹匾里的米撒了一地,邻居偷养的大芦花立刻冲了过来啄。

    沈慧琴陪着林育森去看西医,进了医院医生便坚决地叫他入院。一住就是三个月。

    江淑苇在来年开春的时候,终于回到了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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