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秦朗捧着花往“心雨”赶。
一路上都有些踌躇,有一种想回头的冲动,要不是昨天那一个吻,他实在是没有勇气这样做的。
明明知道也许会失败,但是还是会这样做,这就是青春吧,宁可失败,也要去尝试。因为去的话是一,不去的话是零,零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就为了一点点的可能性,所以,还是要坚持。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你,那样的喜欢,连我自己都在惊讶,想到要失去你,甚至只要想到不能再守护在你的身边,就觉得世界空荡荡的,连呼吸都没有力气了。没有你的世界,呼吸,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我就是这样的喜欢你,喜欢到了这样,就没有救赎了吧?只能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一直往下走。
我就是这样喜欢你,喜欢到可以放弃整个世界。只有你。
有人说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浓浓的喜欢,那我这样喜欢你又叫什么呢?这是不是就叫做义无反顾?就像是飞蛾扑火,明明知道烈火中只有灭亡,但是却还是这样的执着,因为,是没有退路的啊!
心蕾。
俞心蕾。
先把嘴唇撅起来,做出一个接吻的样子,然后咧开嘴,淡淡的微笑。之后笑容扩大,接吻,微笑,甜蜜的笑——就是这样,这个名字就从你的齿缝自然地流淌了出来,就像秦朗此时的表情,如此的甜蜜而生动。
于是路上的人看到一个脸上挂着甜蜜微笑的男人,手捧着一束好美的鲜花,匆匆地向前。
走到“心雨”的门口,他反而停下来。
有些慌恐,有些害怕,真的是很复杂的心情呢。因为重视,所以才害怕,害怕被拒绝。
透过橱窗,看到里面防护水幕中间是一架巨大的三脚钢琴,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钢琴的前面,弹奏着一首哀婉的歌曲。虽然只是在咖啡厅里面,却给人一种华丽的感觉,好像是正坐在维也纳的金色音乐厅里,四下全是穿着晚礼服、衣冠楚楚的人们,四周是香槟、鲜花和美酒。
好像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和心蕾整个人,和她的气质相配。她好像天生就应该如此,而不是坐在自己家低矮的房子里,吃自己做的蚵仔煎。
一时间,本来充盈得满满的心忽然到了最低点。
自己,真的有把握给心蕾这样的幸福吗?给她汽车洋房,周围的一切,上流的酒会、舞会、奢华的生活、华丽的服装……这样的幸福吗?给她以前那样的生活,自己办得到吗?说出来,连自己都觉得没有底气吧。
就像是两个世界,距离,不是有爱就可以磨灭的。自己难道真的忍心让心蕾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穿着廉价的衣服,吃着路边摊过一辈子吗?自己,可以吗?
真的可以这样自私吗?可以给她所谓的幸福吗?真的,可以吗?
正在思考着,忽然看到了一幅景象。
一个手捧鲜花的男子站了起来,走到台上给心蕾献上,那是一束好大的鲜花,自己的和人家的一比,简直小得不能提。
那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显得十分的潇洒,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带着一种很优雅的味道,就好像是一个微服出巡的王子一样。他走到她的跟前,娇小的心蕾刚好到了男人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的地方,正是书上说的最适合恋爱的高度。
男人把花送到了心蕾的手里,然后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一吻,那模样简直是般配极了。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球鞋和牛仔裤,秦朗苦笑了一下,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推门进去,而是悄悄地转头离开了。
那样的画面太美,美得令人不忍观看,但是在秦朗的眼里,恐怕只有“惨烈”两个字才能形容吧。
爱情在两个人的时候,就是最为甜美的蜜糖,但是当第三个人出现,对于那第三个人来说,它就是最为伤人的毒药。
对于秦朗,就是如此。
那一束鲜花,孤零零地躺在垃圾箱里哭泣。
……
心蕾也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弹钢琴。
破产的时候,家里的钢琴也拍卖了,自己好像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虽然咖啡厅有钢琴,但是一直有请钢琴师来弹奏,所以心蕾没有能如愿。
今天因为钢琴师临时有事情,找不到代班的人,老板娘很是着急,所以,在一时情急之下,问问自己人有没有会弹钢琴的。本来孔彦祥想要毛遂自荐,在佳人面前表现一下,但是没有想到心蕾也会弹钢琴,而且弹奏得还相当不错,这倒是很出乎孔彦祥的意料,尤其让他更为开心的是又发掘出了心蕾的新的优点。
那一大束心蕾喜欢的百合和蓝色妖姬足有九十九朵。很大很大的一束花,美丽得就像梦境一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嫉妒、羡慕,那样目光的交汇,隐隐约约让心蕾好像觉得回到了原来,回到了那个还属于俞心蕾的时光,那个自己还是公主、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光。
秦朗的忧伤和心蕾梦幻般的笑容汇合到了一起。
形成了一幅鲜明的画面,交织在一起。
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公司,秦朗就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祸不单行。
公司被查封了。
原来,这家公司早就负债累累,现在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副空壳,已经没有钱了。正因为如此,秦朗才被提升为了总经理,领导卷着钱跑了,剩下秦朗变成了替罪羊。
梦,终于崩塌了。
小人物就是小人物吧,无论怎么样,都是自己的命,人真的能和命运作斗争吗?能和命运抗争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吧,多数人还是跟随着命运,在随波逐流而已。
一般这样的失意人会出现在哪里?
酒吧?
恭喜你,答对了,因为阿达就是在酒吧找到秦朗和陪着他喝得醉醺醺的阿强。不过两个人的待遇完全不同,阿强被塞进了出租车里就没有人再理会他了,而秦朗被阿达和心蕾架着回到了家。
那一身的酒味儿熏得阿妈直摇头,估计要是有一只蚊子在这个时候吸了秦朗的血的话,肯定是要醉死在当场的。
阿达趁机捏着鼻子问秦朗的银行密码,但是秦朗虽然是醉了,神志还是相当的清醒,誓死不吐露,令阿达白欢喜一场,倒是害得心蕾一晚上衣不解带地照顾他。
之后的几天,心蕾早出晚归,秦朗却闲在家,有大把的时间来画他的插画,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画出来的插画颜色和调子都十分的阴暗,和他的人一样,散发着颓废的气息。
有时候闲得无聊的时候,到阿妈的铺子去帮忙,但是往往还没有做什么就被阿妈和阿达赶了出来,阿妈坚持说这样的事情不是他应该做的。
日子变成了一种无聊,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打发这种无聊。生活就是看着太阳升到头顶,然后在山边落下,秦朗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该长出蘑菇来了。
心蕾越来越遥不可及了。
本来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又看到那个英俊的男人对她亲昵,然后自己又失了业,这一系列的事情下来,把他本身就不多的信心打击得几乎没有了。看看柜子里,那一件礼物,好像永远没有送出去的可能了。
那是自己在刚升职,踌躇满志的时候买下的,就是那件心蕾十分喜欢、最后却扔在了黄鼠狼车里的衣服。花了秦朗几乎一个多月的工资。本来想在心蕾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但是现在,她已经不稀罕了吧?
距离,越来越远了。
就像是飞鸟和鱼。你能想象到飞在天空的鸟儿爱上了鱼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吗?根本不是生活在一个地方的生命,要怎么样才能融合?也许只有那个男人才和她是一路的,他们才是一个国度的,但是,自己不是。
这一天,秦朗出去闲逛。
街上的人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多数的年轻人在这个时间都在上班,只有自己还是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
走到了那天安慰心蕾的花园,秦朗有些感慨,虽然过去没有多久的时间",但是现在看来,好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像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样。
阳光下的小公园好像一个褪掉了浓妆的年老色衰的女子,露出了疲态:秋千上、转椅上、还有滑梯上的漆已经掉得斑驳了,还长着红色的铁锈;几棵树病病殃殃地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舒展着枝条;地上的草皮也像是被剃了癞头的孩子,露出一块块浅层的红褐色的泥土。
坐在转椅上试着转动一下,还发出难听的、吱扭扭的响声。原来,当自己月光下的回忆——那样美丽的回忆,真实地摆在面前时,却是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也许,这就是生活的背后。
现实,一直都是这样的残酷。
……
沈娉婷最近倒霉透了,先是送来的花是染过色的,掉到了客人的衣服上,被人索赔洗衣费;之后掉了钱包;然后送花的小弟也不愿意干了,留下她自己,所以连她这个老板都要亲自出来送花。再这样下去,她的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活活累死。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容易惹麻烦,所以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很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就算这样,还是让人们给她起了“冰雪公主”这样的外号,不过好在不是什么花店西施,要不然的话她非要一头撞死在电线杆上。在她的心目中,被称为西施的只有街头那些穿着超短裙的槟榔西施,她可不要和她们一样。
她确实长得很美,和本地人相比,她的美丽是一种附有异国情调的美丽:亚麻色的头发,翡翠绿色的眼睛,这样的颜色在正宗的中国人身上自然不会出现,但谁让她是一个混血儿呢?她的祖父可是血统纯正的爱尔兰人,还是有着贵族封号的,只不过到了现在这一代家族破落了,才会这样,不过她倒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贵族后裔看,当贵族也是要吃饭的,更何况她这个样子哪里像是一个贵族呢?像一个砍柴女倒是很有可能。
“真是倒霉翻了。”沈娉婷边走边咒骂着,刚才走到路上,不知道哪一家人这样没有公德心,竟然没清扫狗狗的排泄物,害得她一脚踩了上去。其实她也是千年难得出一个的怪胎,因为她晕一切交通工具,巴士什么的根本不能坐,学机车死都学不会,好在最后勉强学会了脚踏车,才算是不用只靠脚走路。
今天的倒霉都有些离谱了,先是脚踏车胎被扎烂,之后推着车走又踩到狗狗的便便,想起这里有个公园算是个近路,于是跑了进来,希望可以早一点回到店里,结束这倒霉的旅程。
秦朗躺在草地上,嘴里叼了一根细细的草叶,正在出神的琢磨。
正想得投入,就觉得腿上有些异样的感觉,他直接跳了起来,就听到一个女生的尖叫:“天啊,有鬼!”那喊声简直可以和女高音媲美,要是周围有玻璃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块被震碎。
“别喊啦!”秦朗大叫了一声。这样还真管用,马上就镇得那个女生停住了嘴巴。
“我是活人,不是鬼。”秦朗拍了拍自己的耳朵,希望它们还可以管用。
“你是活人?”那女孩凑得很近地看了秦朗一眼,“那你怎么会突然从地面跳了出来,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我要是有的话就不会躺在这了。”秦朗没好气地回答,“我躺在这里躺得好好的,谁知道被你这疯婆子拿车来轧,还喊得那么大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
“我不是什么疯婆子,你才是呢!”女孩双手叉腰,凶巴巴地说,“谁叫你躺在这里,这又不是你们家的床。”
“喂,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秦朗也有些生气了,“我躺在这里好好的,这么大一个活人你没有看见,轧到了我连一声对不起都不说,你是不是瞎子啊?还是你家里人根本没有教你什么叫礼貌?”
“你个混蛋!”那女孩子十分的生气,狠狠一把把秦朗推倒在了地上,推起自行车就走。
“我招谁惹谁了?”秦朗实在是郁闷。
回到花店,沈娉婷还是在生气。
那个死男人,竟然敢说她瞎?什么嘛!下次要是见到他绝对饶不了他。自己不是瞎子,只是严重的近视而已。所有的东西在她的眼前都是雾蒙蒙的一片,但是她也十分知足了,很多人都没有见过蓝天白云,相比之下,她还算是幸福的了,今天只不过是近视眼镜不小心摔坏了而已。
家族遗传的近视,说不定就这样慢慢地消磨掉所有的视力,最终失明。所以,她最害怕的就是这样的字眼,失明对于她来说是以后的命运,有着二分之一的可能性的命运,所以,要趁着能看见的时候开好花店,攒上一笔钱来维持以后的生活。
命中注定的,没有办法抗拒,只有这样默默地等待着已知的结果,没有办法逃离,只能这样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那天到来的时候,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是不希望大家对自己怜悯,还是自私地想让自己最完美的出现在关心自己的人的眼前。这一切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寂寞,找一个完美的借口而已。
不是他们放弃了我或者是我放弃了他们,而是我愿意这样。
用听的话,就不能开花店了吧?这样美丽的鲜花,一个盲人怎么能感觉得到呢?同样,有一样东西是像自己这样的人永远不能碰触的——爱情。有谁会喜欢一个瞎子呢?虽然现在不,但是将来会这样,所以她拒绝了一切的追求。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哀伤,只是别人未能发觉。
阿强站在花店的门口。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此时的他和前些天秦朗的表现是一模一样的。
虽然说起别人的时候头头是道,但是在自己遇到的时候,却也一样是束手无策,一样的站在外面。
他不敢进去,只是站在门外面。
他看到那个女孩带着一副很大的、样子很可笑的眼镜,正在吃力地把一大箱东西往台子上放,他犹豫了一下,大步地走进门去,接过东西,放到了上面。
“谢谢你。”女孩子透过眼镜看着他,样子很可爱,像一只大蜻蜓,“你是要买花吗?”
“买花?”阿强被这样的问话给愣住了,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话里的意思,“不,我不买花,不,买,买一朵。”
“你买还是不买呢?”女孩子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买啊,买一朵……”他向周围看了一眼,随手拿起一朵花来,“就要这个吧。”
“勿忘我?”女孩子笑了起来,“这是配花,你要它干什么呢?”
“勿忘我?这个名字很好听呢。”阿强挠了挠头,“我不懂花,但是这花很美丽,虽然它没有别的花那样醒目,但是很优雅,我喜欢。”
“嗯。”女孩子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些欣赏,想来都是爱花之人,对于这样的论断更加珍视的缘故吧。
“你。”阿强还想说些什么,就看到秦朗推门进来了。不禁有些奇怪,这个家伙,不是说因为自己配不上心蕾,已经要放弃追求了吗?但是为什么又来花店,还要买花送谁吗?还是他转移了目标?想到这里,他把目光投向了娉婷。
这个家伙,明明知道自己喜欢她,要是真的敢对她下手的话,自己一定要让他好看,让这个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家伙好看。就在这一瞬间,他已经把娉婷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绝对不允许别人染指。
秦朗自然不知道阿强想什么,看到了阿强,随便地打了个招呼,走到娉婷面前:“刚才你把这个掉了。”说着,把一本书送到她的眼前,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你也喜欢村上?”
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面前站的是那个说自己瞎的男人,娉婷有些生气,但是人家好心好意给自己送书来,再大的火气也不能这样发泄在人家身上了吧?所以她只是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还有,我收回我刚才的话,刚才对不起。”秦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阿强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个话听来怎么这样的不是滋味啊,难道……
“没有我的事情了,我先走了。”
看到阿强怒目而视的样子,秦朗很是知趣的要离开了,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微微的歉意。
其实引诱得他的态度这样大转弯的是夹在书里的一张纸条,那是娉婷的病历。上面的专业术语秦朗自然不懂,但是上面的结论他看得很清楚,他几乎就在那一瞬间了解了娉婷的感受,和刚才她为什么会那样的失控。
那是对命运的恐惧,因为知晓,所以恐惧——她是在害怕啊!但是即使是害怕,却还是在坚强地生活,每天生活在这样恐惧中,却还是坚强地生活着。这样的内心是生活在安逸生活中的自己没有办法了解的吧?所以她刚才才发了这样大的火,是因为她害怕别人都看得见,但是自己什么都看不见……
“你都看到了?”秦朗想要走出去,但是娉婷倔强地挡在了门口,“你都知道了,那你来是来嘲笑我的吧。”
“为什么?”
“因为你说对了,我就是一个瞎子,虽然不是现在,但是也不遥远了。你是来怜悯我的吧?我不需要。”
“当然不是。”秦朗宽容地笑了笑,“我为什么要怜悯你?你有什么好可怜的吗?还是你觉得自己可怜,可怜到了连我一个陌生人都要怜悯你的地步?”
“你……”
“我从来不怜悯任何人。”秦朗看着天花板,上面挂着一串美丽的水晶大吊灯,“因为怜悯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廉价到了极点,它不会有任何的作用,只会让人觉得更加的绝望。事实上,我欣赏你的态度,因为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我问我自己,我能做到吗?答案是不能。你做到的,是我这一辈子也许都做不到的事情。”
“你说的是真的?没有骗我?”娉婷将信将疑地问。
“我为什么要骗你?”秦朗微笑着反问,“难道你觉得自己值得可怜吗?”
“当然不!”她说得很肯定,口气里还有一丝的……骄傲?
“那就是了,你都没有觉得自己可怜,那我为什么要可怜你呢?”
“是这样吗?”娉婷若有所思地嘟囔,但是人还挡在门口。秦朗只能无奈地看着她。
她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之后微笑扩大,再扩大:“我想你说得没有错,交个朋友好吗?我叫沈娉婷。”
“好啊,我叫秦朗。”秦朗很欣赏这个落落大方的坚强女孩,所以很是爽快。
一边的阿强好像是一条被遗弃的狗狗,哀怨地看着两人。
“对了,他叫阿强,是我的好朋友。”到了此时,秦朗才想起被遗忘在一边的阿强,连忙给两人作介绍。
阿强哀怨地看了秦朗一眼,活像古代的怨妇。
“你好。”娉婷伸出手去,“认识你们很高兴。”
其实也不是就这样一瞬间就想通了,之所以前后会有这样大的变化,是因为她早就想明白了,只是有的时候还会有些赌气的想法,今天的事情自己本身就不对,要是再接着小气的话,那她就不是沈娉婷了。
就在这段时间,心蕾在干什么?
她天天忙忙碌碌的,丝毫没有意识到秦朗的异样,虽然知道他失业了,但是没有想到失业对于秦朗来说意味着什么,也就没有理会,还是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并不是粗心,只是习惯了世界上只有自己,没有为别人着想过。
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凭着自己的喜恶过日子的小孩而已。
她现在的生活中再次出现了阳光,其实公正地说,与其说是所谓的阳光,倒不如说是救命稻草来得更加合适。
那个人就是孔彦祥。
他的出现,让心蕾有回到了以前的感觉。
舞会、鲜花、美食、衣冠楚楚的人群,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熟悉的,虽然还是在咖啡厅上班,但是下班以后的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多彩,和以前一样,甚至比以前还要好。
也许,就嫁给孔彦祥?
心蕾思考过这样的问题,但是觉得好像离自己很遥远,结婚好像还是很遥远的事情,虽然以前也曾幻想过自己的婚礼,但是现在经过了这样多的事情以后,却好像……
怎么说呢?好像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属于别人的,结婚或是其它,都是别人,和自己无关。
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一个不愿意承认的,但是真实的,真实存在着的原因,就算是如何的否定它,它都存在在那里,逃不掉,也躲不开的原因。因为……秦朗。
那天那个看似平常的晚安吻,触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心蕾在思考,自己,真的对秦朗有感觉吗?
不可否认,这些日子以来,秦朗几乎是自己惟一的依靠,是自己能够不垮下来的惟一原因,而且,自己还对他有一点动心。只是,这样就足够了吗?只有这样就足够了?简单到了这样的程度吗?爱情,真的只要这样就可以了?
他是很好,但是……
承认自己虚荣,也承认自己是想要过回原来的生活,但是,这有什么错吗?难道不能吃苦也是一种错误?不愿意过苦日子,不愿意承受世间的冷暖,不愿意就这样过下去,还想要回到自己原来的生活,回到原来那个衣食无忧的的大小姐的生活,这样的愿望,难道错了吗?
只是说得更加赤裸裸而已,比起别人的道貌岸然,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赤裸裸地说出来,只是这样而已。
所以,她宁可在秦朗面前装糊涂,却答应做孔彦祥的女朋友,因为孔彦祥对她实在是太好太好了。她敏感地觉得,要是不紧紧抓住孔彦祥的话,是一定会后悔的,也许,他会是她回到以前生活的最后的办法了。
和秦朗的温柔不同,孔彦祥有点大男子主义,有的时候还有一点点的凶,但是在心蕾面前,却总是好温柔的样子,笨手笨脚地替心蕾处理一些奇怪的麻烦,这样的男子,温柔起来更加让人心动。
这天晚上,孔彦祥邀请心蕾参加他们家在游艇上的舞会。听到这个消息,心蕾的心简直都要跳出来了。
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只不过是参加过一次这样的舞会,但是那场景是如此的美丽,在黄浦江上,一条巨大的游轮布置得美轮美奂,在两岸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的壮观,船上的来宾都衣冠楚楚,手拿着香槟谈笑风生。那样的场景给了她太大的震撼,那个时候她就希望再能参加一次这样的舞会。自从家里破产了,她就没再有过这样奢望,但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还有机会能实现,她的心简直像是一只小鸟一样,马上就飞起来了。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这个问题简直和她去不去舞会有着直接的关系,她没有合适的礼服。
这样的舞会是要穿晚礼服的。现在的心蕾怎么会有那样的衣服呢?只凭工资的话,两个月不吃不喝也攒不起来那样多的钱,没有合适的衣服,要怎么去参加这场奢华的舞会?这简直是摆在心蕾面前一个最大的难题。
开口向孔彦祥要吗?不,那不是心蕾的风格,再说,开口的话连她自己的人格都降低了,在孔彦祥的心里,她俞心蕾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这样的口,绝对不能开。
但是不开口的话,要怎么办呢?难道要穿着一般的衣服去吗?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现在对于心蕾来说,是一件衣服难倒她。
没有钱的困难,在原来还是富家小姐时候,心蕾是绝对体会不到的。
“怎么办呢?秦朗?”心蕾在房间里焦躁地踱步,“我根本没有办法啊。这样子,难道要我穿这样的衣服去参加舞会吗?那不要人笑话死,我想去婚纱店租上一件晚礼服,但是里面的衣服都好难看,而且还很脏,我要怎么办啊?这可是彦祥第一次带我参加这样正式的舞会,我不想给他丢脸,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穿些什么了,难道我不能去了吗?”
秦朗看着心蕾,没有说话。
世界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加残酷的玩笑了?怕是没有了吧。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为了和别人的约会在自己面前为难,和自己诉苦,这样的感觉,是那样揪心的疼痛。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难道那个舞会对你真的这样重要?还有那个孔彦祥,他是真正喜欢你的吗?不会是什么富家公子以诱拐少女为乐的吧?”
“当然不会了。”心蕾羞涩地笑了笑,“彦祥绝对不是你说的那样的人,这一点我敢保证。他是一个好人,对我也很好,这个舞会听说他们家所有的人都要去,他应该是真心的吧。”
“那这样说来,这个舞会对你来说就不单单的是什么舞会了,而是变相的见家长了?”秦朗双手抱头躺在沙发上,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要是这样的话,那么是很重要的啊。”
“对啊,当然是十分十分的重要。”心蕾十分的焦急,“但是我没有能穿的衣服,要我怎么办?”
秦朗犹豫了一下。
自己手里,是有一套衣服,那样的衣服,是自己花了几个月的工资为她买的,是想作为礼物送给心蕾的,但是现在,却为了一个如此荒谬的理由拿了出来,心有些酸,不是微微的酸楚,而是异常的难受和伤感,但是,要怎么办呢?难道就看着心蕾着急难过吗?
也许,这就是爱吧,宁可委屈自己,也要让那个人快乐,就这样微笑地看着,带着淡淡的笑容,宁可心有些疼,和那个人的喜怒哀乐相比,自己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只有她,只有她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相较之下,自己也变得,无关紧要了。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她,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喜欢她,喜欢她到了这样,就没有所谓的退路了,所以,宁可自己不开心、自己痛苦,也要让她开心。
这就是我的全部的愿望,如此卑微的,惟一的,愿望!
“心蕾,你不要着急,我有办法。”他走进了房间,从柜子里面拿出了那个购物袋,犹豫了一下,撕掉了标签,“这个,是我上次从外面买来的,你看看你能不能穿。”
“外面?那是什么地方?”心蕾狐疑地拿出了衣服,之后发出一声夹杂着狂喜的尖叫,“天啊,是这件衣服!”
“是啊,我上次看到你很喜欢,然后有一个朋友在做服装,他们刚好有一件这样的衣服,是尾单货,我觉得你喜欢,所以买下来了,你试试看。”
“是这样啊?”心蕾对秦朗的话完全不怀疑,兴高采烈地拿着衣服进了房间,边走还边翻来覆去地看着衣服上的一些细节,“天啊,真的是好漂亮,完全看不出瑕疵,简直和正品一模一样,没有想到真的有这样的衣服,我还一直以为是传说中的呢,哈哈,秦朗,我爱死你了!”
她快步进屋,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新衣服。
出来的时候,秦朗简直是惊呆了。
那件白色的衣服完全衬托出了心蕾身上的优点:细细的肩带上镶嵌着天然的水晶,反射出七彩的光芒,纤细的锁骨显露得恰到好处,细致的剪裁,使得整个腰身显得不盈一握,腰上是一条缀着流苏的腰带,上面也全都是水晶,侧边的开衩让修长的美腿时隐时现,裙子略略收到一侧,就像是一条纤细的美人鱼,要不是脚上还穿着塑料的拖鞋,这样的一身衣服,不要说去参加舞会,就是去参加女王的加冕典礼都够气派了。
“天啊,我没有想到,有一天还能再穿上这样漂亮的晚礼服!”心蕾在镜子前面不停地旋转着,从各个角度欣赏自己的倩影,“谢谢你,秦朗!我一定不会忘了你的,等我有了钱,我赞助你出画集。”她大方地许诺。
“不用啊,只要你自己过得好就是了。”秦朗的笑容很勉强。只是心蕾太兴奋了,没有注意到而已。
“呵呵,不用和我客气了,我们是好朋友,你在我这样的时候还肯帮我,我当然要好好报答你啦。”心蕾十分的开心,看看坐在沙发上的秦朗,忽然玩心大起,提着裙子,一本正经地走到秦朗的面前,“先生,能请您赏脸跳支舞吗?”
秦朗愣了一下,站了起来,看了看面前的心蕾,左手握住她的手,右手扶在她的腰上,跟着电视机里传出的的音乐,翩翩起舞。
也许是无意?但是,里面传出的音乐明显是秦朗心声的写照:
我在你身边游来游去我不敢出声看着他亲吻你/眼不能闭看你的唇印还在那里你隔着玻璃所以听不见我在叹息/说不出口的秘密永远活在小小的世界里/仅存一点稀薄的氧气是否够我继续撑下去/这件脱不下来的外衣还是你喜欢的吗我不能确定/是否你曾经注意我的眼泪流在透明的水里
Ladyladyonemoretry再试着了解我的爱/发不出声音的感慨选择作朋友的无奈/ladyladyonemoretry提醒我何时该走开/只要你偶尔想起来我就住在那片海/等我转过身看你眼神才知道自己想得太过天真伤得太深/爱来的时候划破沉闷我早该知道你终究不是我该爱的人/黑暗中两眼无神夜里不再为我开盏灯/始终不敢将爱说出口当然没有资格去竞争/恋爱和失恋同时发生怪自己枉费青春/我输得彻底把脸深埋在水里面却还要演好这一场戏……
“你们在练习婚礼啊?”正在跳着,就听到阿达的大嗓门,“你们要是这样想结婚就赶快啊,阿妈正等着抱孙子呢。”
两个人的脸一起不争气地红了,还是秦朗的反应快,给了阿达一颗“爆栗子”:“你胡说什么啊?人家心蕾在教我跳国际标准舞呢,就你想得复杂。”
“是吗?”那“吗”字拖了一道长长的尾音,来说明对方对这句话表示了多么大的怀疑,“可是我记得某人在中学的时候就是全台少年国标舞大赛的冠军呢,原来心蕾小姐可能还是世界冠军啊,还真的是失敬了。”
听到阿达当场揭穿他们,心蕾的脸红得都能滴下血来。
“闭上你的嘴!”秦朗看到心蕾脸红到这个样子,真担心心蕾会因为脑溢血住进医院,只好斥责阿达,希望缓解心蕾的尴尬。
“好啦好啦,我回屋去,不打搅你们了。”阿达做了个鬼脸,“不过,我还有最后一句话要说,你们两个看起来还真的很有夫妻相,还有,心蕾,你穿白色裙子真的很好看哦!估计要是穿婚纱就更是美呆了,我们秦朗穿西装可是帅呆了,哈哈。”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显得更为尴尬。
“我先回屋了。”心蕾说着跑回了房间。
秦朗冲进了卫生间,把脸埋进了冰凉的水里,好半天,还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
衣服虽然解决了,但是别的东西依旧是没有着落。
没有鞋,没有首饰,要怎么参加这样的舞会?要是身上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会让人笑话的,“心雨”里面的所有人聚到了一起,七嘴八舌地帮心蕾出主意。
自从上次以后,大家时时看到一个崭新的心蕾,虽然还会有些脾气,但是多数时候,都是在小心翼翼地收敛。大家也发现了,除去这样的小姐脾气不谈,其实心蕾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聪明、漂亮,而且很善良,这样的女孩子很是招人喜欢,大家也都渐渐和她打成了一片,连和她最不合的小惠也在私下说,其实这个俞心蕾也没有那么恶劣。
“相称的内衣去买的话就要花一大笔钱呢,那鞋怎么办?总不能随便穿上一双鞋吧,那就不配了啊。”一个服务生说。
“但是要买的话,鞋子也好贵,最好谁有能借上一双。”另一个女孩说道。
“谁会有啊?普通人家谁会花上闲钱买这种一辈子可能都穿不上的鞋啊,咱们又没有什么有钱的亲戚。”
“问老板娘借好了,她肯定有。”不知道谁出了主意。
“拜托!”所有的人一直向那个声嗤之以鼻,“老板娘多大的年龄啊?她的鞋就算是心蕾穿得上也不适合啊。”
“谁说我老了?”大家正在议论,就听到脑后有人冷冷地来了一句,不由得一哆嗦,回头就看到老板娘正在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一群人。
“没有啊,没有人说你老啊,你还很年轻呢。”大家七嘴八舌地坚定着自己的立场,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拉出来做了炮灰。
“那就好。”老板娘笑了一笑,“没有人说我就好,要知道,我带了东西来了,要是有人觉得我老了,我的东西自然也不合你们年轻人的口味,我就拿回去了。”
“不老,不老,谁说你老了?”心蕾笑得很开怀。
“那就好。”老板娘微微一笑,像变戏法一样的从身上变出一个首饰盒,打开一看,赫然是一套珍珠首饰,项链、耳坠、手镯一应俱全!
全都是漂亮的黑珍珠,个个都是浑圆、颗粒饱满的,看着就十分的珍贵,佩在心蕾雪白的皮肤上,可谓是相得益彰,就好像是为她专门量身打造的一样。
“这个是我压箱底的宝贝,你可要珍惜啊,要是弄丢了的话,你就不要来见我了。”老板娘说得很是郑重,但是还是掩盖不了眼底的那一抹笑意,“还有,首饰的租金要从你的工资里扣啊。”
“不会吧?”大家的惨叫声都很大。
“为什么不会?借东西付租金是很正常的事情啊,不要告诉我你们要赖账啊。”老板娘开起玩笑来依旧是一本正经,但是大家都不害怕她了,因为大家也都摸清楚了,其实她是最心软不过的人了。
正在大家谈论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小惠走了进来。她一进来,大家都不说话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她讨厌心蕾,生怕再因为这点事情惹出什么别的麻烦来。
“我姐姐前一段时间结婚,把这个送给了我,我穿不上,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运气。”小惠依旧是冷冰冰的,把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扔到了桌上。
心蕾狐疑地打开,所有人都惊呼了起来,因为在盒子里,有一双好漂亮的鞋!
细细的鞋跟有8厘米左右,是纯透明的,里面有一朵百合花的样子,几根细带子穿插着拉在脚面上,带子上也像镶嵌着小粒的水晶和珍珠,一根长长的带子是用来缠绕脚踝的,上面也垂下流苏,整个鞋都是透明的,通体显出了一种幽幽的海水蓝,只有上面镶嵌的水晶和珍珠散发着柔而璀璨的光芒,两种截然不同的材质相得益彰,整双鞋好像是童话中灰姑娘穿的倾倒众生的水晶鞋一般,好像再一般的女生穿上它,都会变成那个美丽的仙德瑞拉。
“好漂亮啊!”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双包裹在绵纸里面的鞋,因为这鞋实在是太漂亮了!连见多识广的俞心蕾都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鞋子。
“我能不能摸一下?”一个女孩子怯生生地说。
小惠矜持地点了点头。
那个女孩子小心地摸了摸鞋面,小小的脸上全是幸福。
“你真的能把这双鞋借给我?”心蕾瞪大眼睛看着小惠,实在是没有想到,小惠竟然会帮助自己。
“还不一定呢,要是你穿不上的话我才不想把它穿坏了,这可是我的嫁妆呢。”
“那我试一下。”心蕾站了起来,小心地把鞋捧出了盒子,套在了脚上,把细细的带子绕在脚踝上,然后站了起来。虽然穿着普通的衣服,只是穿上了一双漂亮的鞋而已,但是整个人的感觉全都变了,好像是站在红地毯上的公主一样。
“看来你还不是一般的走运呢。”小惠留恋地看了一眼心蕾脚上的鞋,故作轻松地说道,“你可千万小心,最好不到地方就先光着脚,要是鞋坏了,我会跟你拼命的。”
“我一定会的。”心蕾眼睛里闪烁着泪花,这时,她才深深地明白过来,有了朋友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谢谢你,小惠。”
“不要这样啊。”小惠有些不好意思,“我才不是帮你呢,我只是……”她只是了半天,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有了这双鞋,心蕾的一身全都是完美无瑕了。想到自己能穿着这样光彩照人的一身衣服去出席孔彦祥的酒会,实在是很开心。
这些天,心蕾都在筹备着自己的酒会服,却没有发觉,秦朗最近几天都是在早出晚归,直到几天后,心蕾才发觉秦朗的不对劲儿。
那天,秦朗和阿强认识了沈娉婷以后,听说他们店里的帮手都没有了,所以决定留在花店帮忙。
最积极的当然是阿强,他的目标可是美丽的花店老板,但是沈娉婷却希望秦朗能够留下来帮自己,于是,本来不大的花店又多了两个大男人,让娉婷有了多余的时间去休息一下眼睛。
秦朗脸皮薄,不愿意留在店里,所以出去送花的任务都交给了他,每一次,他看到收到花的女孩子脸上甜蜜的笑容,都好像有一根尖锐的刺在胸口,要是心蕾收到自己送的花,会不会也露出这样的笑容呢?
不过,她应该不希罕鲜花吧,那个富家少爷送给她的花快把家里堆成一个花店了,而且都是空运过来的珍贵品种,光是那白色的郁金香就是专门从荷兰运来的,那一束花就赶得上普通人家一个月的饭钱了,这样的大手笔,是自己这样的穷小子不能给的。
也许,这样也好,这才是心蕾想要的生活,才是她所习惯了的生活,自己给不了,但是别人能提供,那么,就让别人为她提供这样的生活。只要她,幸福就好。
“秦朗,心蕾真的那样好吗?”一天,当秦朗送完花回来,娉婷正坐在那个小凳上,漫不经心地抬起头来,问了这样一句话。
秦朗差点没有摔倒,回过神来,目光立刻就瞄准了罪魁祸首。怒目而视了三四秒的时间,他尴尬地笑了笑:“没有什么啊,只是我……”
“你喜欢她啊,那你为什么不表白呢?至少要试一下啊,不然怎么能甘心呢?”娉婷理所当然地说。
“但是她不喜欢我啊,而且,我也没有把握能给她想要的幸福。”秦朗有些黯然。
“她想要的是什么呢?要是想要的仅仅是汽车、洋房什么的,那就由她去吧,为了这样的女孩子不值得,好像就是她应该享福,别人就只有受苦一样,自己一点能力都没有,只想靠着别人过日子。”娉婷的话虽然难听,但是很中肯。
“她不是那样的人,只是她习惯了这样而已。”秦朗根本容不得别人说心蕾的坏话,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的为心蕾辩解。
“真是的,没有想到在这个世上还有你这样痴情的男孩子。”娉婷托着腮说,“要是我能找到一个像你这样的男孩,我就不坚持独身主义了。”
“呵呵,其实阿强很喜欢你啊,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他呢?其实他很不错呢。”秦朗微笑着说。
一边的阿强挤眉弄眼向秦朗表示感谢。
“我知道。”娉婷显然很不满把话题扯到自己的身上,“但是我对他的感觉不好,他老是油嘴滑舌的。”
“喂,我哪里有?”阿强觉得很冤枉,大声地反驳,“我不过是脾气好一点,喜欢开两句玩笑而已,哪里有油嘴滑舌啊?”
“你当然有了。”娉婷双手叉腰,也冲着阿强大喊。
秦朗摇了摇头,决定不再理会这一对欢喜冤家,由得他们闹去,自己取过花单,到下一户人家送花。
“你等等,秦朗。”还没有走出去,娉婷忙叫住了他,“你说你那个心蕾要参加舞会,那么她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应该吧。”秦朗挠了挠头,“我也不是很清楚,谁知道你们女孩子家参加舞会要什么东西,只不过看她的样子,天天都穿到身上到镜子前面看呀看的,也不知道看个什么。”
“嘿嘿,那你就不懂了,镜子可是女人自信的源泉呢,你没有听说过那个笑话吗?对付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一件新衣服,然后放在一间没有任何一面镜子和能当镜子的东西的房间里,只要是这样,她绝对就会疯了。对了,我和你说的不是什么镜子,是这样的,我家里有一些祖传的珠宝和晚装手袋,反正我也用不上,就先借给你的心蕾,就算我因为说了她的坏话来向她赔罪的。”
“这怎么行?”秦朗有些惊慌,“这不太好吧,那些是你们家祖传的,怎么能轻易地借给我呢?”
“有什么关系?”娉婷反问,“不就是一些好看的石头吗?既不能吃也不能喝,这样的东西放着也只有放着了,借给她又不会有什么损失。就这样说定了,晚上你来我家取。”
“我也要去!”听到秦朗可以去娉婷家,阿强也在掺和。
“你不能去。”娉婷毫不犹豫地一口回绝。
“为什么?为什么他能去我就不能去?”
“因为我对你不放心。”
“那你就放心他。”
“当然了,因为他是君子。”
“那他是君子,我就是小人了?”
“你倒不是小人,但也不是什么好人。”
“喂,你这样说话很伤人啊。”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但是引起这场战争的秦朗却好像没事人一样地骑上机车,到下一户人家送花去了。
晚上关门以后,秦朗在阿强那愤怒的目光中跟着娉婷向前走,到她家去拿首饰。
因为娉婷的视力不好,两个人都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无论是谁和娉婷在一起,都会牵着她的手为她引路,开始她很排斥,因为这样总让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废人,但是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这样不动声色的照顾,喜欢上被人牵手的感觉。
“其实娉婷,阿强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答应他呢?”秦朗边走边问。
因为娉婷晕机车,所以秦朗也就步行送她回去。
“我知道啊,嘿嘿,但是我才不想这样快地答应他呢。”她笑得很“鬼”。
“为什么呢?”
“为什么啊?”娉婷很少露出这样严肃的表情,“我不是要玩玩而已的,我不能玩,也没有这个资格玩感情游戏,我想找一个真正肯照顾我的人,这是一份很重的责任,因为我会是一个拖累。本来我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是不会有人要的——原来也有人追过我,但是听说了我的眼疾以后,一个比一个跑得快,你和阿强是惟一没有被吓走的人,我很珍惜你们这样的友谊——如果是朋友,厌倦了可以不来往,但是爱人呢?要是爱人的话,厌倦了不是说不来往就能甩得掉的,我不想让他因为和我在一起而后悔,以后他回忆起来的时候,哀叹说‘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干成,就是因为年少轻狂,害得要一辈子照顾一个瞎子’。我不要这样,所以,我不想答应他。”
“是这样啊。”秦朗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也承认娉婷的话说得十分有道理,阿强是一个很不定性的人,他的生活极为丰富多彩,这样的人要是守在一个失明的女孩子的身边,真的会不后悔吗?连自己这样的好朋友都不敢保证,还能怎么样呢?
……
“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饭啊?”孔彦祥边开车边问心蕾。
“我对台湾的地方不熟,你看着办吧。”心蕾依旧是标准的大家闺秀的神态和表情,微笑着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动作在别人的身上,孔彦祥会觉得做作,但是出现在心蕾身上,却让他感觉赏心悦目。
台北的街头,堵车是常有的事情。现在,两人就遇上了。
“你不要着急,马上就好了。”孔彦祥自己也很着急,但还是在安慰心蕾。
“没有关系的,我不饿。”
不饿才怪呢,中午的便当还没有吃就被抢走了,谁让她今天失算,带什么不好,带的是阿妈的蚵仔煎,全被抢光了不说,而且还被人埋怨根本不够分”。
两个人正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心蕾的视线忽然被从小巷里走出来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那是一对情侣,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十指相扣。男孩正和女孩说什么,那女孩长得很漂亮,笑得也很甜美,周围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全都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他们,因为他们是极为出色的一对。
但是在心蕾看来,就算是脚底下裂开了一道深渊,也没有比眼前看到的更让她惊讶的了。
因为那一对璧人中的男孩,俨然就是秦朗!
怎么会这样?
一时间,她的脑子乱极了。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从来没有听秦朗说过?但是看他们的样子,如此之亲昵,好像也不是在一起一天两天的样子了,难道是秦朗的女朋友?但是如果他有了女朋友的话,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呢?难道秦朗连自己也要隐瞒?
想到这里,有些奇怪的感觉,连嘴里都有些发苦,好像是什么东西哽在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很难受很难受。又好像心都被生生地揪掉了一块,火辣辣的疼,好闷,都不能呼吸了。
为什么这样的暗,那些霓虹灯呢?那些在晚上不停息、照得人讨厌的霓虹灯呢?为什么一盏也不亮了?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的,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自己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样难受的感觉?秦朗是自己的好朋友,他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啊,为什么自己还会有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样难过?为什么?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告诉自己,一定是这样的,这样好的朋友,却不告诉自己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了,真是一个过分的家伙!对了,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的!好朋友就应该分享所有的秘密,所以,秦朗应该告诉自己他有了女朋友,但是这个家伙却隐瞒得严严实实的,实在是太过分了,是的,一定是这样的,没有错,一定是这样……
“你怎么了?”孔彦祥看到心蕾明显的阴晴不定的脸色,忙关切地问。
“没有什么。”心蕾发觉了自己的失态,忙冲着孔彦祥笑了笑,把手塞进了孔彦祥的手里。
孔彦祥有些受宠若惊,心蕾从来没有主动地握过他的手,但是这次却……他捏紧了心蕾放在自己手心里的手,那安稳的感觉,好像握住了这样的一只手,就握住了整个世界。
“我找到了你,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能让自己心动的人,感谢上帝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孔彦祥感慨地说,“我既然握住了你的手,就不会松开了。”
秦朗送娉婷回到了家,这是一间不大的公寓,布置得很温馨,一切都井井有条,这让秦朗不禁想起了当初心蕾刚刚住进自己家的时候。
那个时候,屋子乱得简直就像是一个猪圈,什么都是乱放的,就像那个时候的心蕾,一切都是凌乱的。但她还是坚强地走了过来,现在的她总算是该苦尽甘来了,那个男人看起来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心蕾和他在一起的话,以后一定会过得很好的,那么自己,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想到这些,秦朗自嘲地笑了笑。这样想着的自己,就好像是一个老爸,看着自己年轻的女儿终于要出嫁的那种无奈,原来自己真的可以无私到如此呢。
“想什么呢?”娉婷对他笑了笑,递过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先换鞋吧。”
“换鞋?”秦朗哭笑不得地看着面前的“流氓兔”拖鞋,“就算是让我换也找双合适我的好不好?这样的拖鞋换上会笑死人的。”
“这里又没有别人好不好?再说,我的房子里那会有男人穿的拖鞋啊?你就将就一下吧,还有的男人为了女朋友,连女装都穿,你只是穿双拖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穿女装?秦朗猛地一震,自己,不是也有过那样的时候吗?为了心蕾穿过女装,在大陆的时候,真的是很久以前了。原来,自己在还没有发觉喜欢心蕾的时候,就已经在做了;原来,那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开始,开始没有办法自拔了。
如果爱你是一种瘾的话,我早已欲罢不能。
“快换啊,还愣着干什么?”看到秦朗站在那里发愣,娉婷又喊了一声。
“好啊。”秦朗答应了一声,换掉了自己脚上的运动鞋,把脚委委屈屈地塞进了那双拖鞋里。真没有想到,为了心蕾,还要享受一下穿“小鞋”的滋味。
穿着小鞋来到客厅,娉婷亲手给秦朗泡上一杯香茶,自己回到屋里,捣鼓了一阵,拿出来一个做工精致的18世纪宫廷风格的首饰盒,像献宝一样地打开,放到了秦朗的面前:“你看吧,这就是我给你说的东西。”
盒子里的首饰连同秦朗这样的外行人也知道价格不菲。
所有的首饰一应俱全,都是用珍贵的黄金、钻石、翡翠、玛瑙之类制成的,其中最上面放的是一个很精致的王冠,王冠最中间镶嵌着一颗蓝色梨形钻石,钻石下面镶嵌着碎钻,就好像是璀璨的银河。
“这个好漂亮啊!”秦朗惊呼,用手拿起来细细地观赏,“这个东西好漂亮,真是难为怎么做出来的。”
“你真有眼光,这个可是这一盒中最贵的,上面镶嵌的那颗钻石有30多克拉,被称为‘回忆之星’。”
“30多克拉的钻石?”秦朗吓得一哆嗦,差点就把王冠掉到了地上,“这东西竟然会这样贵重?”
“没有什么啊,这个是家传的,我只是看看,从来没有带过呢。”娉婷随手拿过来,就好像是拿什么小玩意一样的漫不经心,“我又没有合适的场合戴。”
“你……”秦朗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花店老板竟会有这样雄厚的身价,自己原来一直小瞧了她呢。
“你们家这样有钱,你为什么要自己出来打工?”秦朗憋了半天,问出了这样一句话。
“呵呵,难道家里有钱就不用出来打工了吗?”娉婷笑得很自然。
“不是,我只是觉得……”秦朗仔细地寻找合适的措辞,但是实在是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犹豫了半天,只好笑了笑,笑得很尴尬。
“因为寂寞吧。”娉婷笑了笑,那是从来没有在她脸上出现过的那落寞的笑,“是因为寂寞啊,一个人,一个人住在一间冰冷的大房子里,爸爸妈妈都好忙,很多天见不到人的影子,就算回家来,也是形色匆匆的,不能陪我。家里就只有我和佣人,但他们对我都是毕恭毕敬的,我没有朋友。后来,爸爸妈妈因为飞机失事去世了,就更只剩我一个人了,所谓的监护人只是想霸占我家的财产而已。我有能有什么办法呢?作为一个小孩子,我也就只能忍受而已。总算到了18岁,我把属于我的财产抢了回来,但是视力却开始一天天的下降,我这才知道,我们家有这样的遗传史。那天,我哭了一整天,然后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悲哀,就像一个提线木偶一样,没有自己的生活,什么都没有,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我决定以后要为自己活着,于是我改名换姓,到世界各地流浪,忽然有一天,我来到了台湾,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这里,于是留了下来,用自己的努力开了这家小小的花店,用自己的双手赚钱养活自己。”
“没有想到,原来是这样。”秦朗好半天都还沉浸在故事里,许久才说了这样一句。实在是太震撼了!没有想到,这个看来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女孩竟然有这样的经历和感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娉婷实在是比自己成熟了许多。
“所以,我认为,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去争取,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永远没有重来的机会,要是你没有好好把握的话,总有一天是要后悔的。你知道吗?我现在最后悔的是小的时候,我没有多陪陪我的父母,要是知道他们会在那样年轻就去世,我一定会天天在他们身边,但是现在,我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秦朗知道,娉婷是在劝自己去面对,但是自己真的可以吗?
“呵呵,好好的说起这样煞风景的话,真扫兴。”娉婷笑了笑,巧妙地转移开了话题,“你先挑首饰,我帮你找手袋去,我家的手袋可全部都是我妈妈收藏的古董手袋,都是很值钱的东西呢,拿出去绝对够拉风的。”说着,就又回到屋里,丝毫没有防备地把秦朗和一大盒珠宝放在客厅。
这样的放心让秦朗有些感动。
“你说你买的礼服是白色的吧?”娉婷捧了一大堆手袋从房子里走了出来,“我想让你自己挑,但是要以我的意见来看,我觉得还是这个银白色的手袋比较合适。”
通体银白,好像是用银丝编织的一样,上面全都是用小粒珍珠拼成的图案,包上的搭扣全部都是纯金的,很是绚丽,小小的在放手里,精巧至极。
“女孩子用的东西都是这样费事啊。”秦朗感慨着,捧着那个晚装手袋赞不绝口。
“没有费事啊,只要是漂亮的东西女孩子都会喜欢,这是天性。”娉婷解释道,“对了,首饰挑好了没有?”
“这……”秦朗犹豫了一下,“我不知道拿哪个比较好,都实在太漂亮了。”他干脆实话实说。
“都拿走可不行,好多都是我的嫁妆,给你拿跑了怎么办?”娉婷开着玩笑,随手从盒子里拿出了几件,其中就有那个最漂亮的王冠,“就拿这几个好了,都是和白色很相称的颜色。”
“这些……”秦朗看了看自己手上那些贵重的珠宝,冷汗都要下来了,“这样贵重的东西,我都不太敢拿,要是给你丢了的话,就算是倾家荡产我也赔不起啊。”
“不用你倾家荡产,只要把你卖给我就好啦。”娉婷随口开了一句玩笑。但是开完以后才发觉这话说得有些暧昧,不禁羞红了脸,好在秦朗一直在看手里的珠宝,没有注意到她的话。
总算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家门口,秦朗不禁松了一口气,想到自己身上装了差不多几千万的珠宝,就觉得能这样安全有多么美好了。看看自己的手里,娉婷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大大咧咧,竟然把这样贵重的东西用一个买衣服的购物袋就给他装了回家,都不害怕会掉出来。怎么说这样的东西也该装在保险箱之类的地方吧。
走到了巷口,一辆轿车正停在那里,秦朗看了几眼,要不是身上装了这样多的珠宝,他其实还想多看上几眼。那是自己最喜欢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这样拉风的车在附近很少能见到,这样的贫民区,都没有人家有车,更别说是这样的车了,但是容不得秦朗去琢磨,现在的任务是要赶快把珠宝安全地带回家。
刚走到家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了喧闹声。“来客人了?”秦朗边说着边把门打开,看了一眼客厅里面的人,不禁愣了一下。
只见阿妈和阿达都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坐在那里,他们的对面,坐的正是心蕾还有正和她十指相扣的笑得有些白痴的孔彦祥!
“秦朗,你回来了?”看到秦朗,心蕾笑得更甜蜜了,“这个是孔彦祥,是我经常和你说的,我的男朋友;这位是秦朗,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来台湾对我帮助最大的人。”
“你好。”秦朗苦笑了笑,和孔彦祥握了一下手。自己,在心蕾的心目中就是这样的身份吧,好朋友,对自己帮助最大的人,也就是恩人,只有这样的身份,而已吧。
趁着这个机会,刚好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情敌。
这个男人比自己要大上一点点,穿着合体的西装。这样的男人,本身就是为了西装而生的吧?他长得很英俊,笑起来有点冷,看样子就很自负,但是他对心蕾的那种疼爱完全从眼神里表现了出来,看样子是真的喜欢心蕾呢,嗯,这样子就放心了,起码是一个真心喜欢她的人,要不然真的糟踏了我们心蕾。
这样的人,把心蕾交到他的手上,也就放心了。
借着这样的机会,孔彦祥也在打量着秦朗。
早就听说了秦朗的大名了,但是真的见面却还是第一次。这个男人,不,与其称为男人,还不如称为男孩更合适一些,他的年龄不大,身上有一些散漫的艺术家的气息,呵呵,心蕾告诉过自己,他希望当一个职业的插画家,这好办,只要自己打个招呼就办到了。但是奇怪的是心蕾却总是拦住自己,不让打这个招呼,说是他的自尊心很强,受不了这个,看样子也确实是如此,因为从他嘴角的弧线能看出来,他确实是一个倔强的男孩,和心蕾好像……真的好像,简直就像是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两个翻版,不是说长得有多么像,而是那样的味道,简直一模一样。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各怀着心事,却都没有说出口。
“谢谢,秦朗,谢谢你这样照顾我家心蕾。”孔彦祥特别突出了“我家”两个字。心蕾没有来由地感觉到了一阵惊慌,拧了孔彦祥一把,这样亲昵的小动作让秦朗看在眼里,滋味就更加的难受了。
“没有什么啊,我和心蕾是好朋友啊。”他微笑着作答,“以后,你一定要好好对待心蕾啊,她虽然有些倔而且脾气也不好,但是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在她不耍脾气的时候也很体贴,要是耍脾气的话,你就不要理她,过一会儿就会好的。还有,她喜欢吃辣,但是还吃不了多少,所以要是吃川菜的话,一定要吃不辣的川菜。她对豆制品过敏,不能喝豆浆,早上要培根蛋,不过我总是给她煎蛋吃……”秦朗简直就像是托孤一样,一项一项地讲给孔彦祥。
“有你这样的好朋友真的很幸运。”孔彦祥有些言不由衷。好像这样两个人,感觉有点怪,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吧?想到这里,他都不禁吓了一跳。自己在想什么?想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和别人才是一对?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很可怕。不可能的,他们是朋友不是吗?要是朋友的话,就不会在一起,而且……
“好啦,秦朗,你现在很像我爸爸啊。”听到秦朗这样细数自己的事情,心蕾有些害羞了,“都在说什么啊?好像我马上要嫁人了一样,我还要住在这里继续骚扰你们呢。”
听到这样的话,两个大男人都没有再说下去,绞尽脑汁说一些无伤大雅的话。
“秦朗,有你这样的朋友是心蕾的福气,我想我们也能成为好朋友的。”孔彦祥这话是真心的,这样的朋友如果有的话,是绝对值得交往的,“我听心蕾说你喜欢插画,我手里有一家小出版公司,你看看有没有兴趣?”
“谢谢了,但是我不想这样。”秦朗微笑着拒绝,“对我而言,生活就像是一场游戏,只有付出了才有意义,要是让别人帮我,虽然能很快地达到顶峰,但是也就失去了奋斗的乐趣,我还是希望凭着自己的努力来向前。”
“秦朗,你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孔彦祥由衷地说。
一边一直没有说话的阿妈打了个哈欠。
“孔先生您先随便坐着,我先休息了,明天还要早早出来摆摊呢。”阿妈站起来说道。
“那我也睡了。”阿达也站了起来。
如此明显的逐客令,孔彦祥就算是再愚蠢也看得出来了。
“我也实在是打搅了,今天来得仓促,也没有买什么,这里有一些东西,都是心蕾挑的,望你们笑纳,今天来得有些晚,下次我做东,请你们去吃饭。”说着他站了起来,“今天有点晚了,我先告辞了。”
“我送你。”心蕾和秦朗同时站起来说。
秦朗看了一眼,怏怏地坐了下来。
人走了以后,阿达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属于自己的礼盒,大喊了起来:“天啊,是新上市的MP4,还是60G的,这下我发了,这样拉风的东西很少见呢!”
阿妈也打开自己的看了一眼,也是自己一直想要却因为太贵而没有舍得买的东西,但是她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合上了盒子:“秦朗,和我进屋来一下。”
秦朗跟着阿妈进到了屋里,阿妈还把门仔细地关上,这才回过头来:“秦朗,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什么事情,什么怎么看啊?”秦朗装糊涂。
阿妈白了他一眼。
“你跟阿妈装什么糊涂呢?你对心蕾怎么样,阿妈全都看在眼里呢,你是我生出来的,你的心思我全都明白,但是,秦朗啊,要是遇到别的女人,阿妈会说‘喜欢就去追啊,难道说我的儿子这样优秀还怕没有女朋友不成’,但是如果是心蕾的话,还是算了吧。”
“阿妈,你说得好深奥啊,我听不明白。”秦朗依旧是坚持装傻。
阿妈没有理会她,依旧继续说,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在说给秦朗听。
“心蕾是一个好女孩,长得漂亮,人也好,虽然原来有些小姐脾气,但是现在改了许多,确实是不容易。但是人家天生是一个大小姐,我们这样穷人家的日子不是她这样的人能过得惯的,嫁到我们这样的人家也确实是委屈了人家。现在人家有男朋友了,他们才是般配的,是应该在一起的,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强行在一起也不会幸福,还不如这样。漂亮的花要养在水晶花瓶里才可以,要是养在水缸里,怎么能行呢?现在人家要走了,你也应该清醒一下,好好找个女朋友才好啊。”
“阿妈,你听你说的什么嘛!好像人家对心蕾有所图一样,我困了,先睡觉了。”说完,他不再等阿妈说话,回到屋里,关上了门。
“儿子大了。”阿妈摇头叹息,不知道是说给自己还是说给别的什么人听。
心蕾和孔彦祥站在门口。
“回去吧,有点晚了。”孔彦祥对心蕾说。
“嗯,你也早点回去了。”心蕾笑了笑。
“好的。晚安。”
“晚安。”
“心蕾……”孔彦祥叫住了刚刚回头的心蕾。
“怎么了?”
“没有什么,晚安。”
坐到车里,他却并没有开车,而是点上了一根烟,回想起刚才的情形。
心蕾邀请自己到家里来坐的时候,自己原本是很开心的,因为这样也就表示心蕾已经确认了自己的准男友地位,甚至是未婚夫的身份,但是一家人的态度却都是很奇怪,好像自己是一个闯入者,一个十分不受欢迎的客人。先开始不明白为什么,直到后来,心蕾的好朋友,那个叫秦朗的男孩子出现的时候,才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不受欢迎了。
其实要是撇开自己,公正地说,他们确实是很般配的一对,一样的性格,一样的脾气,就好像是一条藤蔓上长出的两条相似的植物,连一些细微的动作都是一模一样的。就像刚才坐在沙发上的时候,秦朗剥开一个橘子,递到了心蕾手里,心蕾接过来的样子,简直就是一气呵成——那样的默契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出来的——其实,他们才是天生的一对。
但是,自己要怎么办呢?君子成人之美,难道就这样把心蕾拱手让给秦朗?那自己怎么办?自己也真的很喜欢心蕾啊!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带给自己这样的感觉,全新的感觉,安定的感觉,让出来的话,真的好不情愿。
看样子,心蕾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秦朗的感觉,那自己就还有机会,只要能和她结婚,把她带出来,不能这样天天见面的话,感情也就疏远了,而且,自己也会努力,努力让她爱上自己。
有些自私吧?但是,这是幸福啊,幸福不是别的东西,错过了就不会再来的,所以一定要抓牢啊,就像是商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这是身为商人的孔彦祥在商场上得来的经验。
心蕾也在思考。
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冲动,把孔彦祥带回家来。
是的,是家,虽然不是自己的家,但是这么久以来,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当成了其中的一员。本来,她应该是很慎重的,但是为什么自己会这样欠考虑,就这样把孔彦祥带到家里来呢?这可不是自己做事情的风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在报复秦朗?
想到这个荒谬的理由,连她自己也觉得好笑,只是朋友啊,有什么好报复呢?再说了,自己能报复他什么呢?报复他找了个女朋友?就算是这样,那把孔彦祥带回家来算是哪门子的报复呢?人家和自己又不是情人,只是好朋友,带不带回家来,和人家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真的,是这样吗?
心里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质问自己,很小,却很坚定,而且一直在问,滔滔不绝地问,孜孜不倦地问,一直在问。
难道,只有这样吗?
当然了,当然只是这样了,还能怎么样啊?
不过只是这样,仅仅是这样而已。
只是这个样子!
……
秦朗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而旁边的阿达已经打起了呼噜。按理说今天送了很多的花,而且还走了很远的路,早就应该疲倦了,但是秦朗不知道怎么了,却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睁着两眼躺在床上发呆。
阿妈的话不是一点触动都没有的。
还有娉婷的话。
两个人的声音就像是两个小人一样在自己的脑袋里面交战,一会儿是阿妈占上风,一会又是娉婷占上风。
必须承认,两个人的话都有道理,但是,自己又要怎么办好呢?又该听谁的话呢?
本来就很不坚定的心,被孔彦祥的到来打击得更加没有振作的勇气了。
想想心蕾身边的男孩吧,尹尚东,孔彦祥,都是那种富家少爷,全都是温柔多金的成功男人,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幸运儿,但是自己又是什么人呢?一个穷小子,什么都没有,给心蕾买上一件衣服就够一个月的薪水了,这样的自己拿什么和人家争?还是实际一点,乖乖地过好自己的日子,找一个一般人家的女孩子结婚来的实际。
就像是阿妈说的,双方根本不是一个国度的,就算是人家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但是自己又拿什么和人家在一起呢?难道真的要人家脱掉华服为自己做汤?自己就这样忍心,忍心毁掉人家?现在人家的身边更有了合适的对象,自己还掺和什么?还是识相一点,远远走开,不要给人家带来麻烦得好。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你,所以,我才愿意隐忍,只要你幸福,我就开心了……
第二天早上,气氛有点怪怪的。
阿妈和阿达早早的就出去上班了,依旧是只剩下秦朗和心蕾吃早饭。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秦朗倒是几次想要挑起话头,但是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作罢。
吃完饭,心蕾站起来收碗,秦朗犹豫了一下:“心蕾。”
“怎么了?”
“那个孔彦祥看起来很不错,要抓紧啊,不要让别人抢跑了。”
“我知道呢。”
“还有……”秦朗挠了挠头,忽然想起昨天拿回来的珠宝,竟然就那样放在桌子上了!他惊叫了一声,冲进了房间,好在购物袋还在桌子上。
他拿出了盒子,放到心蕾的面前:“我朋友说参加像这样的舞会需要有一些合适的首饰,要不然会让人笑话的,所以她借了我几件,还有手袋,我也不懂什么,她就随便给我拿了一个,你看看能不能用得上。”
“其实不用这样麻烦啦,我向老板娘借了首饰呢。”心蕾边说着边随手打开了首饰盒,忽然,她停住了嘴,死死盯着首饰盒里面的东西,发出了一声既像是哭泣,又像是狂喜的惊呼。
“这个,是哪来的?”心蕾哑着嗓子问。
“是我借来的啊。”
“秦朗,谢谢你!”心蕾抱着首饰盒,开始轻轻地抽泣起来,“我真的没有想到你竟然愿意这样帮我,这些东西……”
“没有什么啊,真的是借来的,连同手袋也是一样借来的,你要不要试一下,把你全套的衣服都穿上试一下呢?”秦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
“嗯。”心蕾点点头,走进了房间。不一会儿,她走了出来,那样子简直就像是一个误坠凡尘的仙子,如此的美丽且圣洁。这样的女孩子,这样的美丽,但是……秦朗有些心酸,自己要亲手把这样美丽的女孩子送上红地毯,这样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滋味?
怕是连自己,都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