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一江风月。
一身伤痕的石青跪在坚硬光滑的木质地板上,隔着一层纱幔,外间有一群女子赤着足正在跳舞,翻飞的彩带和女孩们手腕腰间的铃铛相映成趣,鼓点轻快跳跃,有男女歌者悠长婉转的吟唱声和在其中,透出浓浓的异域风情。
“你不打算说点什么吗?你的命如今可是我救回来的。”
说话的人侧过头,一双绿幽幽的眸子看着石青似笑非笑,赫然正是这一江风月如今的头牌香师尺玉。
石青没有擡头看他,语气冷硬道:“我没有要求你救,我也未必会死。”
“怎么的,你还想在冯家人面前扮演一下浪子回头大彻大悟不成?”尺玉歪着头笑道,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毫无瑕疵的一张脸上会透出像猫一样的媚意来。
石青嫌恶地皱了皱眉,别开眼。
“你输没输,不是你说了算,而是主人说了算,失败的小虫子,是没有资格发言的。”尺玉伸手在自己脸上轻轻划过,指甲修剪得有些尖,愈发地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你讨厌我也没有办法,我也不太看得惯你,但是失败的小虫子总要有人回收,我也很无奈啊!”
“这话你有本事你怎么不对宋珏说去。”
“这就好笑了,宋珏他虽然蠢得与你如出一辙,都认为自己够本事拿捏冯家,但是他毕竟做事还留了一线,而且人家跟咱们毕竟不太一样,就算他是个败家子儿,他的祖父和父亲留给他败的家底也要更厚一些,即便他也在冯家人手里栽了大跟头,但只要他自己没认输,哪怕收拾收拾真去外海占岛为王,那他便依然不算输。”
石青冷笑了一声,意味不明地重复:“回收。”
尺玉玩味道:“从最开始,你不就知道了这一天吗?”
石青冷着脸不语。
尺玉道:“也是,每一个小虫子加入的时候,都认为自己是活到最后的那一只。”
石青这一次沉默了很久,尺玉也不催,只是独自欣赏歌舞。
“若我不服呢?”
良久,石青道。
尺玉笑笑,随手从衣袖里拿出一只青瓷瓶。
石青闭了闭眼。
“宋凌的毒,真的会解吗?”
尺玉挑眉:“怎么,难道你真的看上了小王爷,对这个情敌才格外在意?”
石青伸手捏住青瓷瓶,闭着眼犹豫了很久,最终却长叹一口气,把瓷瓶放下。
“愿为主人效命。”
尺玉笑着把瓷瓶收起来,又歪头打量了一番石青,嗤笑道:“这样看的话,你倒是比宋珏顺眼许多。”
他款款站起来,伸出尖尖的食指在石青眉心浅浅划过:“主人喜欢识时务的小虫子,相当令人省心。”
石青脖颈上爆出青筋,咬牙不语,缓缓垂下头,一个臣服的姿态。
十万大山里,宋凌几人倒是没有因为石青的逃脱而阵脚大乱,就是冯二爷脸色隐隐发青。
冯楚英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方面,冯家的确承了上师的情,石青再不是东西,好歹也是上师养大的,另一方面,冯二爷只要想到他曾经打算置冯楚英于死地,就恨不得手刃于他。
“当务之急,先把底下人过一遍,石青这么多年经营,不可能全无痕迹,先把能处理的处理掉。”冯楚英心里隐隐不安。
李副官早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着手做这件事了,应了一声便出去了。
但是宋凌和冯楚英都清楚,十万大山里面的这些都是小事,至少都在冯二爷的掌控之中,石青的失踪才是最麻烦的事情。
从现场看,虽然是被巨鹰救走,但石青当时被捆成了粽子,那只御兽的骨笛也被冯楚英收了,所以他依靠一己之力逃走的可能性不大,必然还有其他的人接应。
石青知道太多冯家的秘密,接应他的人身份成谜,但从上次的白虎事件可以知道,他必然与容城的某些势力有所勾连。
万一他把小王爷的身份泄露出去,那就麻烦了。
宋凌挠了挠脸,问道:“假如身份暴露的话,会有哪些麻烦?”
冯二爷看傻子一样看他。
欺君之罪啊小伙子,你还问会有哪些麻烦?
冯楚英却怔了一下,沉吟道:“其实别的倒也无所谓,主要就三个麻烦,第一,成商会,第二,和靖海王府合作的商户们,第三,杨都尉那边。”
冯二爷看这俩人一唱一和的,好像根本没把汴京那个小皇帝考虑进来,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哼了一声。
宋凌想了想:“宋珏应该石青没什么往来,要不然不可能不认识我,商户们那边无非就是只认小王爷这个身份,求一个保证罢了,那位杨都尉是个什么来头?”
“杨都尉此人,有些能力,但太过自傲,他出身太学,是唐亚湾之战后朝廷调任过来的,岭南的辖制比较特殊,地方官管不到,杨都尉掌管着税务衙门,职级比奶奶低一级,但并不受奶奶管辖,他主要负责税务和民生,这些年和冯家合作得还不错,虽然是朝廷的人,但是在地方权柄方面倒是没有展露过什么野心,就是行事一向有些想当然,前不久不知道受了谁的挑拨一直想要搞海上贸易,后来出了南海盟和祭月大会的事之后,倒是安静了一些。”
宋凌总结:“哦,一个有点本事的二愣子。”
冯楚英:……
要这么说倒也没有什么问题。
杨都尉这人没啥坏心,做事也踏实,就是容易钻牛角尖,而且最重要的是,看不起女人,凡事无论对错,总是下意识地跟冯家女人拧着干。
宋凌摆摆手:“嗐,那就很简单了。”
冯楚英有些惊讶:“简单?”
欺君之罪在这人嘴里就这么轻描淡写?
宋凌道:“对啊,容城不还有个人尽皆知的姑爷为冯家背书呢?”
宋凌说着目光躲闪了一下。
余光瞥见小王爷目光比他躲闪得更厉害。
毕竟这事儿说起来是冯楚英先动的手,借宋凌的名头来立稳了“冯楚英”已经去世的设定,并且扯上了武安侯的虎皮。
冯楚英这事儿干的……的确是有些不地道。
宋凌看小王爷那样儿,自己就乐了。
嘿,他虚什么,要虚也该小王爷虚。
“你的意思是……”
小王爷咬了咬唇,脸色微微泛出红晕来。
“背书嘛,当然得真身出场。”
冯楚英大致猜到他想做什么,无非是大张旗鼓地以武安侯的身份出来溜一圈,把她话本子里的鬼话给坐实了,无论如何先稳住岭南的局势,京城小皇帝那边,等过段时间入京再考虑。
宋凌摆摆手不再多说,眼神有些躲闪地走远了些,他心里有了一些计较,此刻有些隐隐的激动,但又不好表现得太过明显,只要压了压心绪转移话题:“我去厨房看看,今日吃什么。”
寨子里都是一帮大老爷们,平日里吃东西风格粗犷得很,不是烧烤就水煮,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蔬菜米粮都是一口大锅炖一切,上次的香蕉粥还算可口,可今日一看,不知道哪个兄弟掌勺的,大锅里米粒翻滚,里头隐约夹杂着各种蔬菜和肉片,光是这样也就算了,宋凌竟然看见了两颗桃子裹在米粒里头。
“这什么玩意儿?”宋凌震惊道。
“果子啊,甜的,煮熟也好吃。”掌勺的大哥在黑乎乎的围裙上擦擦手,浑不在意道。
“那这个呢?”
“包烧肉,有鱼肉羊肉猪肉,用芭蕉叶包着烧,香。”
宋凌神色复杂地盯着那被烧得乌漆嘛黑的叶子包,里头的肉虽然加了调料,但是加的不到位,还是一股腥臊味,提不起半点食欲。
宋凌幽幽道:“你们少当家的难得来一趟,就给她吃这个啊?”
掌勺的显然也是少当家的仰慕者:“要不是少当家的在,你眼前看见的所有食物,都会出现在那口大锅里懂不?这已经是我研究过食材配伍之后的结果了。”
宋凌:……
好的,知道了,不是你们不重视你们少当家的,实在是能力有限。
“那少当家之前也就这么吃?”宋凌表示很怀疑。
小王爷这人其实还是挺挑嘴的,他并不是很相信她能毫无心理障碍地把这些腥臊味都没祛除的肉类吃下去。
“所以说少当家的人好嘛,我听说她常年在十万大山外头做事的,那吃食肯定跟咱们不可同日而语,但她来了这里,就跟咱们吃一样的东西,从来不会看不起咱们……”
宋凌:“……算了,你饭做完没?做完的话把这让给我吧,我做两个小菜给丛林王和少当家的。”
那兄弟不高兴地甩甩手:“什么意思嘛你,嫌我做的不好吃咯?我告诉你就这锅粥,可是我的拿手好戏,丛林王还给它专门取了名字,叫做山海一锅,回回做丛林王都能喝三大碗。”
宋凌心想,这锅里有鱼有肉有果子,山上水里的都齐了,还真是山海一锅。
“不敢不敢,我这不是……尽尽心……表现表现……”
掌勺兄弟了然:“哦对,你和少当家的刚成亲,是该表现表现。”
宋凌:……
掌勺兄弟一巴掌拍在宋凌后背上:“你好好表现,咱们林子里的规矩同外头不同,你要是不努力,少当家可是随时可以甩了你跟别人的。”
宋凌:……我谢谢你的提醒。
冯楚英听说宋凌在给她做吃的,独自摸到厨房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宋凌一个人在里头忙活。
这寨子的厨房简陋,是个半露天的竹棚,这会儿天色已晚,炉火映红了半间屋子。
宋凌衣袖半卷,露出结实的小臂,流畅的肌肉线条被暖黄色的火光勾勒出好看的阴影。
他做得很专注,并没有发现冯楚英站在门口。
火舌舔舐着锅底,锅里是咕嘟作响的白粥,米粒已经被煮开了花,飘出温暖的米香味来。
宋凌手底下在处理的是两条煎过的鱼肉。
用两只筷子,把煎得两面金黄的鱼肉细致地拆开,剔除细小的鱼刺,他动作很快,眼神雪亮,不一会儿,细碎的鱼肉便彻底和鱼皮鱼刺分开。
鱼肉被下入米粥之中,纷纷扬扬,雪白细碎,宋凌用勺子搅和了两下,鱼肉的香味渗进米香之中,添了一丝馥郁。
冯楚英莫名又想起当初那一碗白仔鳗雪纹羹来。
其实她早就发现了,宋凌这人,吃东西是很讲究的,但不是那种穷奢极欲的讲究,而是讲究在一些细致用心的地方。
比如说讲究食材口味的搭配,讲究食材的新鲜与否,讲究时令季节,讲究不同地域的食材特色……
简而言之,大约是受了那位闻名已久的老国丈的影响,宋凌是个非常讲究的吃货。
宋凌下完鱼肉又去切葱。
山里没有葱蒜这种讲究的食材,去腥最多扯两把野胡椒放锅里一丢了事,也不知道宋凌这么一会儿会儿是从哪里找来的野葱,比寻常的葱更加的细长,根部还带着一个个圆鼓鼓的雪白小葱头。
葱叶切碎,葱果拍散,锅里的鱼肉粥已经熬得浓稠鲜香,小葱下去之后,辛辣葱香被激发出来,热气腾腾地弥散了这间小小的竹棚。
宋凌的轮廓在水雾中朦胧了几分,冯楚英看他唇角勾起浅浅的笑,骨节分明的一只手拿了干净的调羹舀了一口,小心翼翼地尝了尝。
便看见他那双招摇的丹凤眼满意地微微眯起,露出了一丝得意。
冯楚英怔怔看着,不知为何,突然觉得鼻子一酸。
只要一想到,这双手也曾挽烈马、持长枪,于千军万马之中直取敌将首级,想到这双手曾在遥远的西方界碑之上,刻下张扬恣肆的“西京道”三个字,至今震慑着辽人……
而今,这双手就在眼前,拆鱼肉,切葱花,郑重无比地做着这些琐碎的事,只不过为了给自己准备这样一锅粥。
宋凌这才发现门口的人,冲她一扬眉,颇有些邀功的意思:
“拆鱼粥,跟我太姥爷学的,要不要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