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上帝的儿女都有鞋子 后 记
罗兰战胜他的老师柯特,接着前往蓟犁的一个不大太平的小城,在那里施展拳脚的那段故事,是在一九七〇年春天写的。罗兰的父亲第二天早晨出现的情节则写于一九九六年夏天。虽然在故事的世界里,这两件事之间只隔了十六个小时,但在现实生活中。讲故事的人在这期间已经度过了他生命的二十六个春秋了。但是,那一刻终于还是来临了,我发现自己正隔着一张妓女的床,面对着另一个自己——床的一边是一个留着一头黑长发、长着络腮胡的游手好闲的男生,另一边是一个成功的通俗小说家(在那些赞赏我的评论家的圈子里,我被冠以一个亲切的称号——“美国劣等作家”)。
我提这个只是因为它从本质上概括了我所体验到的,“黑暗塔全系列”创作过程中的怪异之处。我写了大量的小说和短篇故事,足以填满一个像太阳系一样庞大的想象空间,但罗兰的故事是这个星系里的木星——它的风头能够盖过所有其他行星(至少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是这样的),那个地方有奇异的气候,惊艳的风景,以及狂野的引力作用,这使得其他行星都变得异常渺小,我说了吗?事实上,我觉得还不仅于此,我渐渐明白,罗兰的世界囊括了我所创作的其他所有世界;中世界里有兰德尔·弗莱格,有拉尔夫·罗伯茨,有来自《龙之眼》的流浪儿,甚至还有卡拉汉神父——《萨勒姆之地》中,那个驾着灰狗汽车离开新英格兰,最终在中世界中一个叫做雷劈的可怕小镇边境落脚的混球牧师。似乎他们都是在这儿结束行程的,为什么不呢?中世界先于所有这些人物而存在,它在罗兰那双蓝眼睛的注视下,沉浸在美梦之中。
这本书的问世拖了太长时间——许多喜爱罗兰历险故事的读者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对此我表示歉意。这本小说拖延的原因,可以用和布莱因比赛时、苏珊娜说出第一个谜语时的想法来概括:万事开头难。
我知道,写《巫师和玻璃球》的故事就意味着我们要回到罗兰的青年时代,回到他的初恋故事上去,这个故事把我吓得不轻。写悬疑故事相对容易一些,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而描写爱情则是一件艰辛的事。因此,我一拖再拖,这本书一直没有写。
后来我终于开篇了。当时我刚完成《闪灵》的电视连续剧剧本,正开着越野车横穿美国,从科罗拉多赶往缅因;在旅途上的汽车旅馆里,我用我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进行写作。当我穿越西内布拉斯加数英里的荒地(后来我从科罗拉多回来的时候,也碰巧经过这里,也正是在那时,我获得了写“玉米田的孩子”那一段故事的灵感),向北边行进时,我突然想到,如果我不尽快开始这部小说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再写这本书了。
但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浪漫爱情的真谛了,我这样告诉自己。我了解婚姻,以及成熟的爱情,但是四十八岁的我早已忘却了十七岁时的火热与激情。
我会帮你完成那个部分的,这时一个声音回答道。当时我站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塞特福特陶器店外,并不知道那是谁的声音;但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看清了妓女的床铺对面那个少年的眼神,那个少年清晰地显现在我的想象中。罗兰对苏珊·德尔伽朵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是由开始这个故事的那位少年讲述给我听的。如果他们的爱真像我所写的那样,那么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倘若我描述错了,那也只能怪我没能准确地转述出他的意思。
我还要感谢我的朋友切克·维里尔,也就是这本书的编辑,他陪伴我走过了创作过程的每一步,还给予了我非常宝贵的鼓励和帮助,同样宝贵的还有来自伊莱恩·科斯特的鼓励,她为我出版了这一牛仔传奇的全套平装本。
我要对我的妻子表示最深的谢意,她尽最大的努力在我疯狂的创作过程中支持我,她自己甚至都不知道,她对我的支持是多么重要。有一次,我灵感枯竭,感到苦闷不已,这时她送给了我一个有趣的小橡皮玩偶。把我逗乐了。那个橡皮玩偶是飞鼠洛基,它带着蓝色飞行帽,勇敢地张着双臂。我把这个玩偶放在我那不断延长的稿子上,于是稿子就一直往下延伸……再延伸……我希望,它身上寄存的爱能够灌溉滋润我的作品。看来它没有辜负我,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毕竟,书已经写出来了。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写得是好是坏——写到四百页左右的时候,我几乎对它丧失了所有的感觉——但是它毕竟完成了,单单是这一点就似乎是一个奇迹。此外,我还开始相信,我活着的意义,就是要完成这整套故事的写作。(只能祈求好运了)我想,接下来还有三个故事要讲,其中两个故事的场景主要设在中世界,另一个则几乎完全在我们的世界中展开——正是这个故事,会讲到第二大街和第五十六街拐角处的那块空地,以及长在那里的玫瑰花。我得告诉你,那朵玫瑰正处于可怕的危险境地。
最后,罗兰的卡-泰特将步入夜色中的雷劈镇……并且揭露出隐藏在其后的种种。并非所有人都能活着抵达黑暗塔,但我相信,那些最终找到它的人将永远留存在时空中。
斯蒂芬·金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于缅因州洛弗尔市
巫师与玻璃球(黑暗塔系列·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