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概我疯了吧。很可能我已经疯了。
最后,我意识到——那当然了——只有一只手覆在双眼上。幻存的疼痛和奇痒消失了。我要疯了的念头——天啊,我可能已经疯了——却萦绕不去。只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饿了。饿疯了。
“这些天来,我最关心的就是你还有梅琳达,你们是不是快乐。”
她的眼睛下有黑眼圈,我看得出来,不管年轻与否,长途旅行已把她累着了。我想到,明天她能睡个大懒觉,那该多好啊。如果我对她的男朋友的感觉正确——我希望不是那样,但又认定是——随后的一年里她还会有很多不眠之夜要熬呢。
杰克已经开到佛罗里达机场的航站楼入口了,也就是说,我们还有点时间。“你带了男友的照片吗?好打听的老爸爸想看一眼。”
伊瑟的脸一下子亮堂起来。“那还用说。”从她红色的皮钱包里抽出的照片收在透明的塑胶套里。她把封套一掀,把照片递给我。我估计,这一次我没有流露出内心所想,因为她那满心欢喜的笑容(真的有点像傻笑)一丝没改。我呢?如鲠在喉,又好像吞下了一梭子铅弹,总之是人类的喉咙应付不了的家伙。
倒不是说卡森?琼斯让我想起了圣诞前夜的画。这一点,我早有心理准备,尤其是看到伊瑟手指上晶晶闪亮的小玩意儿之后。令我震惊的是那张画与这张照片简直就像彼此的复制品。就像我把槐米、匙叶草或冬青树的照片夹在画架背后那样,好像我也临摹过这张照片似的。无论他身上的牛仔裤、还是脚下的旧靴子,都像得不能再像了;偏深的金发乱蓬蓬地支棱在双耳后边、覆盖了前额;手里还有一本书,而我已经知道那准是本《圣经》。最切中要害的一点便是明尼苏达双胞胎的球衣,左胸口分明写着球号:48。
“谁是48号?你怎么碰巧在布朗大学认识了一个双胞胎队的球迷?我以为那儿都是红袜队的球迷。”
“48号是托瑞?亨特,”她答,瞧着我的眼神仿佛在说,你是天字第一号傻瓜吗?“学生休息大厅里有一台超大的电视机,七月赛季里红袜和双胞胎对垒时,我也去大厅里看比赛,那地方人多得挤死人,才是夏季赛事就那样!不过卡森和我是唯一穿上双胞胎队衣的粉丝——他穿着托瑞的T恤,我带的是队帽。所以啦,我们就坐到一块儿,然后嘛……”她一耸肩,后面的故事尽在不言中。
“他的爱给了谁,就宗教而言?”
“浸信会。”她有点挑衅地看着我,好像她刚刚说的是“食人族”。我自己什么信徒也不是,虽然身在“无信教堂”的首席位置,但我对浸信会教友并无芥蒂。我不中意的信仰只有一种:声称自己的上帝比你信仰的神更神通广大。“这四个月来,我们都一起去教堂,每周三次。”
杰克把车停好了,她弯腰抓起包袋拎手。“他打算在春季学年休学,加入一次正宗的福音团之旅。这次巡游很地道,福音书啦什么的一应俱全。这个团叫作‘蜂鸟’。你真该听他唱福音歌——简直像个天使。”
“那还用说。”我说。
她又亲了我一下,轻轻地吻在脸颊。“我能来这儿真是太高兴了,爹地。你高兴吗?”
“高兴得你都无法想像。”说着,我发现自己已在心里许愿:让她疯狂地爱上杰克吧!那样,一切麻烦都会自动消解……至少能将我心中的困扰一扫而空。
我们没办法吃一顿豪华的圣诞大餐,只有一道杰克买来的太空鸡,再加蔓越莓浇汁,配袋装沙拉和米布丁。伊瑟每一道都吃了双份。我们交换了圣诞礼物,并彼此对叹一番——每个人都得到了最想要的!——我带伊瑟上楼看看小粉红,并把我的大部分艺术功课都展示给她看。但我画的她男友和那个红裙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则被束之高阁,藏在我卧室的壁橱顶上,它们得一直在那儿,待到我女儿离开为止。
我把十几幅画——大都是夕照海景——裱在纸版画框里,沿墙脚一字排开。她看了一圈。停下脚步。然后又看了一圈。那时已是夜里,我的超大观景玻璃窗外一片漆黑。海潮正在退远;你只能从持续不断的叹息声中得知海湾就在脚下,海涛就在这里滚滚缓冲沙岸,退去时悄无声息。
“真的都是你画的吗?”终于看完,她问我,转身看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只有当你严肃地重新评估某人时,才会有那种眼神。
“真的都是我画的。”我说,“你觉得如何?”
“很好啊。或许该说,不止是很好。这张——”她弯下腰,非常慎重地捡起那张橘黄色夕阳笼罩海螺贝、压在海平线的画作。“这张真他妈……对不起,非常诡异。”
“我也有同感。”我说,“但说真的,这也没什么新鲜的。只不过有点超现实主义,把夕阳伪装了一下。”接着,我又万分愚蠢地加以附注:“哈罗,达利!”
她把《海螺贝的夕阳》放回去,又拿起《槐米的夕阳》
“有谁看过这些画吗?”
“只有你和杰克,还有胡安妮塔。用她的口音来说,这些都是泥塑饼1。还有些诸如此类的话。杰克说,那就是说它们怪吓人的。”
“是有点吓人,”她也承认了,“但是,爹地……你用的这种彩笔很容易涂脏的。我还觉得,要是你不想点法子保护这些画作,它们还会褪色。”
“什么?”
“我也不确定。但我觉得你应该拿给那些真正识货的人看看。能告诉你它们有多棒的内行人。”
我顿感受宠若惊,但还是不自在。几乎有点消沉。“我怎么会知道去哪里找什么人——”
“问杰克。或许他认识一家艺术画廊呢?人家就会愿意看你的画。”
“没错,只要一瘸一拐跳上街,说,‘我住在杜马岛,有些铅笔画——大都是夕阳,在佛罗里达海岸最司空见惯的主题——连我家女仆都说它们都是泥塑饼。’”
她双手搭胯,脑袋扭到一边。那就是帕姆死不认账、不肯放手时的姿势。每当她心意已定,八头牛都拽她不回,她就会这样。
“老爸——”
“哦,该死,现在我要挨骂了。”
她才不理我呢。“你白手起家时只有两辆卡车、一台二手韩战推土机和两万美元的贷款,却能把生意做到一百万美元的规模。你是打算站那儿跟我说,你真的认定自己没法让几家艺术画廊的老板瞧几眼你的画作吗?”
她的口气缓和下来。
“我是说,爹地,这些画确实很出色。很好。我受过的艺术教育统共只有高中里一堂嘈杂的艺术赏析课,但我看得出好坏。”
我答了几句,但记不清说了什么。我是在想画着卡森?琼斯的那幅狂乱速笔画,此人又名“蜂鸟浸信会友”。要是她看到,会觉得那也很出色吗?
但她不会看到的。无论那幅,还是穿红袍的那幅。没有别人会看到。那当口,我脑子里就在想这事儿。
“爸,要是你一直都有绘画天赋,早些年干嘛不画?”
“我不知道,”我说,“况且,议题中的天赋是否属实还有待定论呢。”
“那就找个人来告诉你吧,好吗?懂行的人。”她拿起画着信箱的那幅画,“就连这张……说来没什么特别,但确实与众不同。因为……”她摸了摸画纸,“木马。为什么你在这幅画里加上一个摇摆木马玩具,爹地?”
“我不知道,”我说,“它就想在那儿待着呗。”
“你是靠记忆画的吗?”
“不是。我好像没法靠记忆。要么是车祸所致,要么是因为我打一开始就没那种特殊禀赋。”只不过,确是偶有记忆。比方说,印象中突然出现一个穿双胞胎T恤的年轻人。“我在互联网上找到一个图片,然后打印出来……”
“哦,该死的,我把画抹糊了!”她叫起来,“哦,该死的!”
“伊瑟,没关系的。根本不碍事儿。”
“不是没关系,而且就是碍到事儿了!你得搞点他妈的油彩来画画!”她又骂骂咧咧了一句,再用手捂住嘴。
“你很可能不会相信,”我说,“但我已经听你骂过一两次三字经了。尽管我想过,你男朋友大概……或许不太会……”
“你说得对。”说着,她沉下脸,接着又微笑了。“但开车时被别人堵的话,他自己也会说些天呀地呀的感叹词。爸,你的画——”
“你喜欢,我就很满足了。”
“比喜欢要严重得多。我完全被惊呆了呀。”她打了个哈欠,“而且站得都快累死了。”
“我觉得该给你喝杯热可可,然后就上床睡觉吧。”
“妙极了。”
“妙在哪句?”
她哈哈大笑。听到她爽快的笑声,实在太绝妙了。笑声把这个地方都充满了。“句句都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