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女配是大佬[快穿] 正文 第135章 民国旧影19

    季复礼的假期只有七天,除去在路上花的时间,他在季家总共只待了四天。

    季复礼离开后,衡玉一行人去上海的行程也提上了日子。

    北平被邀请去的文人并不算多,有在学术界鼎鼎大名者,有身为报界先驱的两位先生,还有近几年在北平文坛风头正盛的文人,总共接近二十人。

    再加上陪同而去的,上海一行总共有三十一人。

    距离火车到站还有半个小时,但已经到了不少人,其中有一些人是特意赶来送行的。

    郁洛和齐珂也在里面。

    他们两人过来送一位好友。

    大家凑在一块儿聊天,没过多久,一身得体西装、温文尔雅的庄子鹤就提着行李箱到了。

    庄子鹤也参加过好几次文人聚会,在场的人都认得他,纷纷打招呼,“庄先生。”

    庄子鹤含笑,一一回礼。

    有人问道:“庄先生,你与萝梦先生相熟,不知道萝梦先生有没有被邀请前去上海。”

    庄子鹤点头,“她也会一同前去。”

    郁洛和齐珂对视一眼,都有些惊喜。

    郁洛扬声笑道:“那真是巧了,我与我家夫人对萝梦先生那本《黄粱一梦》爱不释手,早就想与先生结识一番,只是先生一直不参加文人聚会,我们也寻不到机会与先生认识。”

    齐珂点头,附和郁洛的话。

    北平文坛出众的女作者并不多,齐珂算是其中之一。但她所取得的成绩和关注,远远不如萝梦,彼此结识一番对她是有好处的。

    有人也道:“的确,我一定要和先生讨论讨论,她设想的后世规章制度有什么?”

    庄子鹤失笑,心里也为季曼玉高兴。

    两人聊天时,季曼玉很少提及自己的过去,只是偶尔话赶话会简单提到两句。

    庄子鹤知道她以前一直待在家里,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再多的,其实就不打清楚了。他不是那种会特意窥探旁人隐私的人,行事落落大方、君子之风,只是不免更为心疼季曼玉,也希望她这一路上能多交些朋友。

    话题很快又跳到其他人身上,庄子鹤站在一旁,目光一直落在火车站入口。看到那道熟悉的窈窕身影时,庄子鹤脸上下意识露出笑容来,“曼玉,在这里。”

    又与其他人道:“萝梦先生到了。”

    在庄子鹤出声喊“曼玉”这个名字时,郁洛身体就是一僵。

    好歹也是两年的枕边人,郁洛不至于忘了季曼玉的名字。

    熟悉的名字,《光华》里与他形象相近的常梦,两者撞在一起,郁洛心里逐渐升起一股忐忑不安来。

    齐珂对他前任妻子不是很在意,一时之间也没多做联想,瞧见郁洛走神,她推了推郁洛,“走什么神?”

    现在是夏天,季曼玉穿着一身黄色长裙,头发已经烫过,身上的气质是沉淀起来的温和。

    她快步走到庄子鹤面前,正要和他打招呼,余光一扫,目光顿时落在浑身僵硬的郁洛身上。

    郁洛对上她的视线,只觉得嘴角更加苦涩了。他还没想好该用什么开场白打招呼,季曼玉已经轻飘飘将视线移开了。

    时至今日,她真的没必要为了郁洛耿耿于怀。

    她过得好,就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和报复。

    “久仰先生大名。”

    “先生的小说当真是越写越好,你的书我都看过,第一本小说还略有不足,但灵气逼人。后来果真越写越好。”

    季曼玉道:“诸位过奖了。”

    说话间,落后一些的衡玉扶着邓谦文进来了。邓谦文的身份高,众人很快又与他打招呼,场面很热切,唯独郁洛脸上一片苍白,几乎失了血色。

    瞧见他这般模样,齐珂心中担忧,“刚刚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回事,身体这么凉。”

    郁洛摇头,心中五味杂陈。难以置信,难堪,不知所措……

    也就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能深切体会到此时的心情。

    “那我们去和萝梦先生问声好吧。”

    郁洛急声道:“别去!”

    齐珂正要问些什么,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火车鸣笛的声音。

    ——在等待的过程中,火车已经逐渐靠站。

    这时候,郁洛的好友笑着朗声道:“子授,你不是要和萝梦先生结识一番吗,现在怎么一直缩在后面不上前,再耽搁下去,我们可就要上火车去上海了。错过这一次机会,下一次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能遇到萝梦先生。”

    这一番话出来,众人的目光都落在郁洛和齐珂身上。

    但当他们看到郁洛的脸色,心里就有些纳闷了,这副模样瞧着不像欢喜的样子啊。

    其中最纳闷的就是刚刚出声的好友。

    郁洛抿着唇,在众人的注视下回过神,勉强扯出一抹笑容。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季曼玉已经落落大方笑道:“我与郁先生实则认识已久,两年婚姻结束后,已是桥归桥路归路,郁先生这是不知道我的笔名,才想着与我结识一番。”

    此话一出,众人面面相觑。

    那些知道郁洛事迹的,如郁洛的好友,如庄子鹤,顿时就想起了郁洛曾经在《新公报》上登报发表的离婚声明。

    庄子鹤在惊讶之后,心头便漫上细细密密的心疼,扎得他一阵难受。

    他不由自主上前一步,靠近了季曼玉。

    当季曼玉诧异望向他时,庄子鹤方才回过神,耳尖泛红。他歉意一笑,移开目光,却没有拉开他和季曼玉的距离。

    “火车快要出发了,我们大家快些上车吧。”最后,还是郁洛的好友满头大汗,出声给郁洛解围。

    季曼玉一笑而过,提着行李箱,和衡玉一块儿扶着邓谦文先生上了火车。

    ——

    火车里的气味不好,路况也很一般。到达上海时,即使衡玉一脸平静,旁人也都能瞧出她身体不是很舒服。

    上海与北平不同,这里的街头建筑、行人穿着摩登气息更重。

    下火车时天色已经黑了,有专门的车子过来接他们,衡玉跟邓谦文一辆车,她靠着窗,一直在注视着窗外的流光夜景,时不时与邓谦文聊几句。

    车子驶了有半个小时,这才抵达上海大学,他们的住处就安排在学校里面。

    第二天早上,季曼玉他们被邀请去参加文人宴会,衡玉独自一人坐黄包车、坐电车,把周围都逛了一遍,还来到了上海最有名的娱乐场所百乐门。

    这个地方从建成起,就一直被上海人称为“天上人间”“海上美梦”。名媛喜欢来这里跳舞,富家权贵子弟喜欢来这里寻乐子,谈生意的人也喜欢在这种氛围下促成大单子……

    即使是以衡玉的眼光,也得说它当得起“天上人间”四字,单是看门口的装饰,就觉得气派非常。

    更何况这时候才是白天,百乐门最热闹最繁丽的场景,是在晚上才会出现。

    在门口站了有一会儿,衡玉就转身离开了。

    她回到上海大学时,季曼玉和庄子鹤正好并肩从外面走回来,远远瞧去,两人就像一对神仙眷侣一般。

    衡玉没有打扰,默默走进房间,将手上刚买的一沓报纸全部放在桌子上,从中抽出一份发行量不大的《沪市杂谈》。

    这份报纸在上海没什么名气,发行量很小,衡玉找了三家报刊亭,才成功买到这一份报纸。

    她没细看报纸里的内容,只是在寻找着夹缝间的寻人启示。

    很快,衡玉就找到自己想要找的内容了。

    有一则寻人启示,寻找一名叫“李文权”的男孩,说他是在两天前的早上八点,在百乐门附近丢失的云云。

    “文权”这个名字,是衡玉和手下联络的代号。

    她前来上海的手下姓“李”,在“文权”二字前加上“李”姓,是让她确定手下的身份。

    “文权”这个名字出自北斗七星之一的天权星名。天权,在古代道教文化中又被称为“文曲星”,衡玉分别从中取了一字,得到一个比较普通的名字。

    两天前,对应的是两天后。早上八点,对应的是晚上八点再往前推一个小时,也就是晚上七点。

    这条寻人启示给她传递的信息,其实就是让她在两天后的晚上七点到达百乐门。

    她要做的很多事情,都必须确保秘密进行。就比如之前的青霉素研究,因此这样的联络暗号很有必要。而且在这个联系很不方便的时代,在报纸上用暗号联络,其实也不失为一种很便捷的方式。

    衡玉已经得到自己要找的讯息,她这才有心思随意翻看报纸。

    外面正好传来交谈声,随后是门被拉开的声音,季曼玉的身形出现在房间门口。

    “大姐,你回来了。”衡玉笑道。

    季曼玉瞥了眼桌面上的报纸,“你出去了?”

    “对啊,随便逛逛,这里可是上海,难得来一趟不出门实在是太可惜了。”

    季曼玉失笑,敲了敲她的脑门,“又没说不让你出去。”走到床边换鞋子。

    她为了好看,换了双鞋底有些硬的鞋子,走了这么久,脚就有些受不了了。

    衡玉趁热打铁,“我明后两天还想出去,可能会在外面待得晚一些。”

    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你要去哪?”

    衡玉:“据说上海外滩的夜景不错。”

    “不然过两天再去?明后两天晚上我被邀请参加聚会脱不了身,等过两天我陪你去看。”

    “自己去看有自己去看的乐趣,况且大姐你参加聚会,我自己待在住处也没事做。”

    季曼玉想了想,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温声温语道:“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你白天出去就算了,晚上出去我担心不安全。”

    衡玉再次检讨,是自己的错,扮猪吃老虎太成功了。

    不过很快,她就忽悠得季曼玉同意了这件事。

    ——

    上午,艳阳高照。

    衡玉再次出门,她又将上海不少地方逛了遍,还去百货大楼给自己挑了一身最新款的红色旗袍,等着去百乐门时穿。

    离开前,衡玉余光瞥见不少其他款式的旗袍,想着季曼玉的洋裙不少,但几乎没穿过旗袍,就又停下了脚步,给季曼玉挑了两套极适合她的旗袍,让她可以在参加聚会时穿上。

    随后,衡玉又去了趟书店,给邓谦文挑了好几本在上海很火爆的小说,让他空闲了能翻阅打发时间。

    回到学校,衡玉先去敲了邓谦文的门。听到里面的应声,她才轻轻推门走进去,把手里提着的几本书放到桌面上。

    邓谦文正在翻阅报纸,瞧见旁边的书,立刻见猎心喜,把书从袋子里取出来,“你今天又出去逛了?”

    “是啊,上海颇多有意思的东西。”衡玉莞尔。

    “难得出门一趟,就该多出去走走。”看到她脸上笑容这么灿烂,邓谦文也笑了起来,又问过她吃饭了没,得知衡玉已经在外面吃过,邓谦文就招呼她来下一盘围棋解解馋。

    围棋伤神,衡玉和邓谦文下完一盘棋后,脸上就露出了几分倦色,精神头瞧着比他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都不如。

    邓谦文心下一叹,歉意道:“是我疏忽了,你刚从外面回来,应该好好休息才是,快些回去歇息吧。”

    衡玉也没多待,起身回房间。

    她回到房间时,季曼玉已经提前回到了,正坐在椅子上整理明天的演讲报告。

    上海大学的教授得知她就是写出《黄粱一梦》的作者萝梦后,盛情邀请她上台做一番演讲,聊一聊她对未来的期待,鼓舞鼓舞上海大学的学子们。

    这个理由,季曼玉实在不好意思拒绝,便应承下来,现在正在抓紧时间为明天的演讲做准备。

    听到推门的动静,季曼玉从书案中擡头。

    衡玉从袋子里取出旗袍,递给季曼玉。

    她知道季曼玉喜欢偏清雅明媚些的颜色,所以给季曼玉挑的旗袍,一黄一青,开衩处也不算高,不会让季曼玉觉得不自在。

    等到第二天演讲时,季曼玉是穿着衡玉买给她的青色旗袍,第一次站在几百人面前,笑得从容而美好,正在侃侃而谈。

    衡玉坐在底下旁听完整场演讲。演讲最后在一片掌声中落幕。

    结束演讲后,瞧着庄子鹤已经提前迎了上前,衡玉就没过去当电灯泡,跟着人流走出报告厅,随后回房间换衣服,准备今晚去百乐门。

    她换好那条红色的旗袍,对着镜子给自己盘发,再把首饰戴上,确定自己的着装打扮和气质在娱乐场所里不会显得突兀后,拎着一个黑色的小包出门了。

    以往她总是上身衣服下身裤子,如今换上这条旗袍,身上的气质也随之一变,并不显得违和。

    衡玉喊了辆车,直接开到百乐门对面的西餐厅。

    她在西餐厅里用过晚餐,外面天色逐渐变暗,而餐厅对面的百乐门招牌已经亮了起来,有不少客人在进进出出。

    衡玉低头看了眼手表,时间还早,便从包里取出化妆工具,给自己上了浓妆,确保上妆前和上妆后的差距极大。

    当时间滑到六点五十分,衡玉才喊服务员过来买单,离开西餐厅前往百乐门。

    她到达百乐门歌舞厅时,时间恰好指向七点整。

    歌舞厅里灯光昏黄,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香鬓俪影、轻歌曼舞,舞池里有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依偎着在跳舞。

    周围还有不少桌椅,不打算走进舞池的宾客就坐在沙发上饮酒,欣赏着舞台上风情万种的歌女唱歌跳舞,时不时彼此交谈一两声。

    这里是销金窟,是天上人间。

    “小姐,往这边请。”穿着礼服的男服务员擡手示意。

    衡玉颔首,顺着他的指引往里走,被安排在一张沙发上坐下。

    她点了杯红酒,就靠着沙发,安静欣赏歌曲和舞蹈。

    在衡玉走进二楼歌舞厅时,李老二就一直在盯着她,盯了有两三分钟,始终不太敢确认。直到她打出熟悉的手势,李老二才把人认出来。

    李老二手里端着杯酒,慢慢走到衡玉那桌子,在她身边坐下,脸上的笑看着轻薄,嘴里却压低了声音,诚惶诚恐道:“小姐,失礼了。”

    别人不清楚她的手段,李老二可是清楚的。

    也就是演戏了,真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轻佻往小姐身边坐下。

    衡玉脸上没什么笑意,端起酒杯抿了口酒,借着酒杯的遮挡,问道:“你到上海快十天了,几家工厂找得怎么样?”

    李老二道:“已经找到了,沪市谢家您听说过吗?上任家主出事过世了,现任家主谢世玉年纪轻轻却是个病秧子,根本不懂做生意,接手他父亲的生意才几个月就亏损了不少钱,前段时间放出风声要把手上的工厂全部卖掉,举家搬去北平定居。”

    “我到沪市,很快就听到这个传闻,这两天也在接触那位谢家家主,但他知道我不是幕后主事的人,对我一直兴致缺缺。”

    衡玉蹙眉,“他手里的工厂很多人想要接手吗?”

    李老二点头,“除了我们还有两家。”

    衡玉沉吟片刻,暂时换了个话题,“你约我在百乐门碰面,谢家那位家主应该也来这里了吧。”

    衡玉话音刚落,李老二便将目光一转。

    顺着李老二的目光看过去,在舞池旁边,一桌极好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他正托着腮,懒洋洋看着舞台上的舞女。突然,他猛地回头,视线直直往衡玉这边看过来。

    衡玉察觉到不对,立马移开目光,但李老二没她的这份敏锐,和谢世玉的视线撞在一起。

    谢世玉眉梢微扬,把李老二认了出来,随后他目光微移,落在李老二身边的衡玉身上。

    “……小姐?”李老二身体一僵。

    “无事,对方既然已经看到我了,就大大方方过去打声招呼吧。”衡玉缓了缓,从容起身。

    她着实没想到谢世玉会这么敏锐,她和李老二只是多盯了两眼就被人发现了。

    对方这种敏锐程度……

    不像是个没有手段的病秧子,反倒像是经过一定训练的人啊。

    穿过人群,衡玉走在前面,李老二略落后她半步,已经变成一副随从的模样。这段距离不长,衡玉很快就走到谢世玉面前。

    谢世玉一直在打量她,衡玉便大大方方任由他打量。

    “你就是李老板背后的人?比我想象得年轻很多,唔,也比我想象得漂亮。”

    谢世玉的五官很精致,风流韵味十足。

    如果说季复礼身上的风流气质只是单纯由皮相引起的,谢世玉就是从骨子里透出股风流写意来。

    他这番话听着轻佻,衡玉回敬道:“原本不打算露面的,谁想还是在机缘巧合下与谢家主见了一面。不得不说,谢家主对视线的敏锐程度,着实让我心惊不已。”

    谢世玉身体一僵,慢慢收敛起脸上的轻佻。

    谈话的节奏已经落在衡玉手里,她坐到谢世玉对面,“在商言商,谢公子,我想知道那两家人出价多少,我在他们的基础上再加半成以示诚意。”

    “你对那几家工厂很志在必得?”

    “有些想法,就想干脆些拿下。”

    谢世玉拊掌,“既然姑娘都这么干脆,那我也爽快些。生意可以继续谈下去,如果谈成功我也不多要,是多少钱就多少钱。”

    “谢公子果然是个爽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