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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第68章当我想起你林清岩番外(上)

    林清岩从小生活的地方叫道镇。八十年代初,道镇还是又穷又乱,街上的混混多如牛毛。连十来岁的孩子,都以打架斗殴为乐。

    七岁的林清岩,无疑被欺负得最厉害的那个。他家太穷,而他又瘦小沉默,干瘪得像棵豆芽。所以大一点的孩子,往往以教训林清岩,作为发泄青春期荷尔蒙和愤怒的方式。

    不过这对林清岩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最怕的还是每天放学回家,看到父亲抱着个酒瓶,青筋暴出一脸凶狞的看着他。这个时候,总是少不了一顿暴打。有一次他直接被父亲一板凳砸晕了,醒的时候天都黑了,父亲也不知所踪。他用毛巾把头缠住很久,血才不流了。他就迷迷糊糊拿个凳子,站到灶台上去做饭了。

    不过这一切,在他十岁的时候得到了改观。因为某一天,他的父亲终于喝酒喝死了。而也许是当天尸体被邻居抬着招摇过市,让镇上每一个人都看到父亲白得像鬼的脸,其他孩子再也不敢欺负他了,看到他就绕道,背地里叫他“死煞星”。

    小小的林清岩头一回觉得,死人原来也是件好事情。

    他开始跟爷爷住在一起,爷爷只有几亩薄田,为了供他读书,拖着残老的躯体每日在烈日下耕作。林清岩只要一放学,就去帮爷爷。但还是非常非常穷,林清岩穿的永远是洗得起毛的旧衣服,中午只吃一个大馒头和一点点青菜豆腐。

    但是也有人对他特别好。三十多岁的女班主任,儿子跟他一般大,中午经常叫他回家一起吃饭。这是林清岩吃得最饱的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每天幸福得就像在“天堂”。他的个子也在这段时间开始猛长,一下子蹿了十几厘米,终于看起来像个正常孩子,原本萎靡不振的成绩,也渐渐有了起色。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沉默寡言的,只在班主任生日那天,他在她家小心翼翼吃完一块生日蛋糕,把亲手画的一张贺卡交给她。贺卡上写着一句话:“老师,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你。我发誓。”班主任看得直掉泪。

    可是好景不长,初二的时候,班主任要调走了。新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男老师,叫杜铁,师专毕业,长得很英俊。班主任特地嘱咐杜铁,重点照料林清岩,还偷偷留给杜铁一笔钱,虽然不多,但足以充当林清岩一个学期的伙食费。杜铁满口答应下来,看林清岩的目光和蔼得像春风明月。

    之后中午放学,杜铁都让林清岩去自己的单身宿舍。教师食堂只花一块钱,就能打一大碗饭菜,所以他每天都多打一点,分给林清岩。而清岩每周都会从家里菜地,摘新鲜的蔬菜送过来。放学后他如果跟爷爷去拾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得了一块两块,也全交给杜铁当生活费。杜铁都收了,摸摸他的头,夸他懂事。

    那件事发生在夏天的一个午后。他照例捧着餐盒,去杜铁那里。那天的天气特别热,杜铁只穿了条短裤,露出白皙宽大的背,坐在床上看电视抽烟,电风扇哗啦啦的响。

    林清岩捧着饭盒,坐在小凳子上吃饭。过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杜铁微笑看着自己:“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出汗?”

    彼时林清岩十三岁,脸也已经长开了。他的皮肤随母亲,是那种非常细致非常均匀的白,修长的眉眼就像墨笔画在脸上。听到老师的话,他的脸微红,只笑笑不说话。

    吃完饭他要回教室,杜铁拍拍他的肩膀:“在这里午睡吧,你睡床上,我还要准备教案。”

    林清岩怎么好意思,当然说不用,杜铁把他往床上一按,自己起身坐到桌子前面,开始工作。

    比起太阳炙烤的教室,铺着凉席、风扇正对着吹,真的很凉快很舒服。林清岩很快就睡着了。他还做了梦,梦到自己站在水田里,太阳就在头顶,热得不行。忽然有一只鱼从田里跳起来,一口咬住了他的大腿根,还往裤裆里钻,令他又痒又尴尬……

    林清岩睁开眼,首先看到窗帘拉上了,屋里很昏暗。然后他感觉大腿有点凉,低头一看,杜铁高大的身影就坐在床边。他穿的是爷爷的短裤,很宽大老旧,杜铁的手就从敞敞的裤腿伸进去,正在揉他的屁股。

    四目凝视,杜铁的脸有点红,眼神也怪怪的有点吓人。屋内这么安静,林清岩却像被人丢进昏暗湍急的水流里,懵然又恐惧。

    “清岩,老师是想……”杜铁的话没说完,他已经一脚踹在他的心口,跌跌撞撞下床,拉开门就跑了出去。

    剩下一年半的初中时光,林清岩过得非常艰难。

    杜铁没胆子强迫他什么,但他再叫林清岩去自己宿舍,林清岩从来不去。甚至叫他到办公室,如果办公室只有杜铁一个,林清岩会掉头就走。从这天起到初中毕业,林清岩没有跟他再说过一句话,即使上课时点名提问,他都是执拗而沉默的。

    杜铁当然也给了他回报。他的座位被调到最后一排,被一群人高马大、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挡住,很多时候听不清老师讲什么,看不到黑板内容,成绩直线下降;于是更给了杜铁批评他的借口,当着全班的面骂他不求上进,只知道学坏,对不起他和前任班主任的培养。

    而杜铁看他的目光,也总是冷冷的、讥讽的,就像阴险的蛇,没胆子正面攻击,只敢暗地里咬你一口。

    ……

    有一天,学校传达室的大伯叫林清岩接电话。

    是前任班主任打来的。她的声音温和如昔,只是林清岩比从前沉默了很多。

    讲到最后的时候,班主任却哽咽了:“清岩,你怎么学坏了呢?听说你总是跟那些混混在一起,心思也不在读书上了。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林清岩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生生的痛。怎么会这样了呢?

    十五岁的少年,要怎么开口?

    挂了电话,林清岩有些浑浑噩噩的往教室走。彼时他已经长得很高大,清瘦白皙,平时阴郁又沉默,同学们看到他都绕道。当他路过教师宿舍,看到杜铁正把手搭在另一个矮个男孩肩膀上,走进宿舍。林清岩认得他是初一的,瘦瘦的脸,眼睛很大,平时总是憨憨的笑着,家里条件也很差。

    林清岩呆呆的站在阳光斑驳的大树下,看着宿舍的门在杜铁身后紧闭。过了一会儿,就看到窗帘被拉上。

    林清岩这天中午只吃了一个馒头,两大碗青菜汤,突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扶着树,大口大口全呕了出来。

    那天之后,林清岩开始发狠学习。尽管周围乌烟瘴气,尽管杜铁冷嘲热讽,他硬是以全镇第一的成绩,靠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连坐他旁边的学生混混头子,都拍着他的肩膀,对别人说:“这是我哥们儿,特牛,今后在道镇,谁也不许欺负他。”

    杜铁当然也没有机会再欺负他。事实上从他考上高中,很久很久都没有再见过杜铁。

    最后一次见面,是多年后他继承秦总的财产,摇身一变成香港富商,回道镇投资。那个时候,他已经对杀人这项技艺了熟于心、精湛自如。

    他特意在道镇逗留了一个月,杜铁也就失踪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间,林清岩白天去参加镇政府的各种活动,晚上就回到别墅地下室,看着杜铁苦苦哀嚎。他也是唯一一个,被林清岩慢慢折磨至死的人,尸体最后切成小块小块烧掉了,骨灰撒在学校里的大树下。

    ——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而林清岩的整个高中阶段都是沉默而刻苦的。也有不少女孩给他递情书,他从无回应。

    林清岩孑然一身跨入大学。

    所谓孑然一身,是指爷爷卖掉了家里那两间破瓦屋,给他凑了第一学年的学费,从此爷孙俩彻底赤贫。而在他暑期去县城打工的时候,爷爷也病死在田边的草棚子里。等他回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臭了好几天,在田里没人管。

    农村最不缺的就是地,他一个人背着尸体走了一整天,到了深山里,挖了个坑把爷爷埋了。

    他并不觉得难过。爷爷总有一天要死,早死早解脱。

    大学林清岩学的是数学。这是他一生中第二快乐的一段时光。

    在高中他就很喜欢数学,如今终于可以尽情投入其中。他觉得数学实在是太美了,简洁、干净、奥妙无穷。这种奥妙是外行人不能体会的,只有他一个人宁静沉溺于其中,如痴如醉。

    但是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因为大三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大学的男生宿舍,处处是荷尔蒙气息。看着旁人出双入对,甚至挂着帘子就在男生宿舍里折腾,林清岩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他也会在被子下握住自己的欲望,把脸埋在枕头里,压抑住自己的汗水和喘息,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窥探者。

    大学女生不像高中女生那么单纯了,谁都知道林清岩穷,每天打三份工养活自己,年年要申请助学贷款。也有一两个女孩追求他,林清岩无动于衷。

    他喜欢的,是全系最纯洁的那个女孩。她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有白皙柔软的鹅蛋脸,漆黑如墨的眼睛,穿一条漂亮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笑容灿烂清澈得像一汪泉水。

    毕业晚会前夕,女孩提前退场,无人注意。林清岩悄悄跟着她,一直走一直走,他想向她表白。

    刚到学校东门外,就看着她上了一辆豪华的轿车。车里的男人约摸四十余岁,戴金丝眼镜,搂着她的腰,低头吻着她蜜色的唇。

    林清岩站在阴暗的树影下,看着轿车绝尘而去。平生第二次,他感觉到抑制不住的恶心。而数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电风扇哗哗的响声,一室阴凉昏暗,杜铁老师柔软有力的手,抚摸他的臀的感觉,重新变得鲜活而清晰。林清岩蹲在校门外的树坑里,吐得一塌糊涂。

    这世界如此龌龊,哪有一片干净的天空和土地?

    ——

    林清岩念的大学还不错,但也不是全国拔尖。数学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不是很好。但他不想读研,不想在学校里穷酸窝一辈子。

    多年苦读没有白费,他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如愿以偿进入国内最好的投资公司,做助理分析员。尽管职位低微,收入却已经很不错。成为同学们羡艳的对象。

    他也是在这一年,遇到了秦姝华。

    那是九月中的一天,本市分公司接到消息,集团董事长会从香港过来视察业务。整个投资部的人都去金碧辉煌的一楼大厅迎接,林清岩资历最低,留在部门值班。

    秦姝华走进来时,诺大的办公室静悄悄,以至于林清岩都没听到她的脚步声。一抬头,就见个妆容清淡的中年女人,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林清岩现在一眼也能看出人的三六九等,见她衣着精良、耳垂还戴着钻石耳环,就礼貌的笑笑:“您找谁?”

    秦姝华当即就笑了——原来公司里还有不认识董事长的人。

    一大堆人很快跟了进来,部门经理看到秦总似笑非笑站在一边,而林清岩还坐着不动,当即扶额:“小林,赶紧给董事长倒茶。”

    林清岩上个月刚入职,的确公司领导的脸都没认全。白皙的脸有些红了,立刻起身去倒茶。

    秦姝华摆摆手:“不用了。”也没再看林清岩这个小角色,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又走了。

    ——

    男人的好看,分很多种。二十二岁的林清岩,并不是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俊朗帅哥。初一看,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的他,只是眉目清秀、高大白皙,安静又温和,看着令人舒服。

    但秦姝华到死都认为,林清岩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孩。她见过太多男人,一眼就能将林清岩从普通人中区分出来。男孩秀气干净的眉眼,看久了分明会给人一种璀璨至极的感觉。那澄黑修长的眼睛里,包含了太多东西。既有超乎同龄人的安静,可又有青涩的稚气;既写着毫不掩饰的野心,又似乎透着对现实的漠然和厌恶。

    秦姝华看着他,就像看到当年白手起家的自己。而独身多年的她,头一次觉得,想要得到一个男人,想要占据这份清秀至极的诡丽。

    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是一场实力悬殊的猫捉耗子的游戏。

    秦姝华视察分公司一个月后,林清岩被上级告知,抽调到香港,参加总部的一个项目。

    “这是绝佳的升迁机会。”经理这么说,“小林,你一定要把握住。”

    林清岩并没有受宠若惊,他本就优秀,如果有机会,他也觉得是自己应得的。

    这个项目据说是集团战略性课题,由秦总的助理直接负责。有时候忙得晚了,总助也会直接吩咐林清岩做一些事——譬如去给秦总送文件,譬如给秦总泡咖啡,譬如开车送秦总去商场购物。一来二去,林清岩跟秦总也熟了,他见到她在商场的杀伐果断,也见到她深夜应酬官员之后的只身疲惫和落寞。渐渐的,他心里对这位女强人充满了敬仰。

    事情挑明是在两个月后。那天是助理开车,他陪秦总到商务部参加一个酒会,这也是他接触商场人脉的机会,倍加珍惜。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秦总喝了些酒,上车后就昏昏沉沉。他本来要坐副驾,助理说:“你在后面照顾秦总。”

    林清岩不疑有他,坐在秦姝华身旁,细心妥帖的给她倒水、递毛巾,又盖上块薄毯。秦姝华似是半醉,抬起眼看了看他,嘴角有笑意。

    拐弯的时候,秦姝华身子一歪,林清岩连忙伸手去扶,她就倒在他肩膀上。

    她闭着眼,呼吸均匀,一动不动。林清岩的身体有些僵硬,但无论是情理还是礼节,他此刻都不好推开她,只能坐得笔直,双手都搭在椅背上,避免触碰她的身体。

    四十岁的女人,身体依然是柔软的,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她的脸更是靠在他的肩膀,隔着薄薄的衬衣,似乎不太舒服,轻轻蹭了蹭。

    车内安静了数分钟,前排的助理就像什么都没看到。林清岩如坐针毡,到底还是开口了:“秦总?秦总?”

    秦姝华慢慢的抬起脸,额头、脸颊、嘴唇,轻擦过他年轻而富有热力的脖子和下巴,静静的望着他。

    林清岩心头如同一道雪白的闪电,瞬间照亮所有。

    这时,秦姝华已经闭上了眼等待,嘴唇离他不到一厘米。而与强烈的滞涩困闷感同时涌上心头的,竟然是一个清晰的念头——他不能拒绝,他只能吻下去。

    车内如此安静,林清岩心中却如同惊涛骇浪,几乎是微微颤抖着,低下了头。察觉到他的动作,秦姝华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唇送了上来。

    林清岩第一次吻人,没有半点感觉,只有湿湿滑滑的舌头缠绕在一起,秦姝华嘴里还有淡淡的酒气。与此同时,他还感觉到身体某处开始肿胀发硬。这反应令他一个激灵,被忽略压抑的耻辱感,瞬间排山倒海。他想要一把推开秦姝华,可实际动作,不过是偏头移开了唇。四目凝视,他看着秦姝华眼角的细纹,恶心感终于一阵阵往上冒。

    他忍着,忍着不吐。秦姝华却没察觉,以为他是害羞紧张,继续将头靠上他的肩膀,轻声说:“清岩,我很高兴。”

    终于到了秦总的别墅,他和助理扶秦总下车。助理说:“小林,你送秦总上去。”

    他却几乎是触电般松开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我明天早上还有事,我跟你一起回去。”

    秦姝华没说话,助理刚想再开口,就听他说:“秦总晚安,总助晚安,我先走了。”他转身就走,身后立刻传来助理略带不悦的声音:“你这是……”但他没有说完,也许是被秦姝华制止了。林清岩越走越快,也不管身后人是否一直看着自己,很快就逃离了别墅。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朝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同时请病假不再去上班。三天之后,助理打来电话,他没接,直接挂断;过了一会儿,秦姝华亲自来了电话,他还是没接,直接挂断关机。

    几天后,辞职手续办下来了,秦姝华和助理都没有再露面。

    多年之后,林清岩再回想起这件事,明白很可能是自己过激的反应,才令秦姝华动怒,采取后来的铁腕手段对付他。如果当时他处理得好一点,也许秦姝华会放过他。

    当然,也许不会。

    只是当时的他太过耻辱了,完全不想面对秦姝华。不仅是因为她利用职权之便,对他觊觎;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利欲熏心的吻了她。

    ……

    这个时候,林清岩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直到他连续到数家投资公司求职,明明笔试面试表现极好,却都被拒绝,才感觉事情不对劲。后来也有人漏了风声给他:“你干嘛得罪秦氏?他们已经给话了,要封杀你。”

    封杀?对于一个毕业不到半年的男孩来说,这个词何其隆重其事。但事实是,堂堂秦总,想要在这个行业里封杀个菜鸟,当真是举手之劳。

    林清岩被逼到不行,只能去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求职。可他学的是数学,能干什么?文员?领一份极其微薄的薪水,跟一帮极其平庸的同事在一起工作。而公司老板连一张复印纸,都要跟员工算清楚。

    可就算这样的工作,也干不长久。他明明是干得最好的,莫名其妙就被炒掉。旁人对此讳莫如深,而他也只能沉默。

    几个月后,他终于被逼到了绝路。四年助学贷款还要还,而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他饿了整整三天,在街上晃荡。而秦总的人,大约是觉得火候到了,越发明目张胆,开着车,隔着几步的距离跟着。

    他硬着口气,一家家餐厅找,当服务生,他们就在外头守着,餐厅老板看这架势,根本不敢用。

    傍晚的时候,终于有家餐馆肯用他。他在热气熏天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来来回回跑了整个晚上,连什么时候晕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非常柔软的大床上,身上已经换了干净舒服的衣物。这是个非常豪华的房间,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灯火。

    床边摆着一盘食物,他爬起来,狼吞虎咽。

    夜风吹动白色纱帘,秦姝华就坐在帘子后,静静的,温和的看着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说话。

    过了很久很久后,秦姝华轻声叹息:“你这又是何必?清岩,我能帮你实现梦想,我能改变你的人生。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第69章林清岩番外下-蜜桃成熟时林清岩番外

    十年一觉如梦醒。再回头,林清岩已经三十二岁,秦姝华五十四岁。

    香港的天是很蓝的,每天早上醒来,林清岩会穿着黑色睡袍,站在观景阳台上,看着日出寂静无声。而这个时候,秦姝华或是依靠在他怀里,或是从背后望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微笑不语。

    这些年,从外人看,林清岩活得非常好。连他自己,都一度这么认为。

    秦氏集团董事长的义子,从管理一家小投资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维:“林总简直就像秦总的亲生儿子,连做生意都同样精明有气魄。”像,当然像。他是秦姝华手把手教出来的,无论做人、做生意还是做~爱。

    他也有了很多钱。秦姝华给的零花、身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资赚回的钱……虽然与秦姝华的资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也足够他花几辈子了。他还给曾经的女班主任打过去一笔钱,她惊喜之余坚决不要,林清岩硬是给了。

    他每天健身、参加酒会、舞会、高尔夫协会,活得像个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连秦姝华也许都是真心喜欢他的——她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很多时候,两人像真正的情侣呆在一起。

    只是每当午夜梦回,看着身旁秦姝华头发中新生的银丝;看着她每年花费巨资维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脸;还有华丽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肤……满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来,而他沉没其中,再好的未来,都会死去。

    有一次回国,他从金矿弄了很多氰化钾。据说这是种令人完全没有痛苦的毒药。他想终有一天,不是秦姝华死,就是他死。无论是谁,都应该死得平静而快乐。

    然而他第一次杀的,却是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时间秦姝华去了马来西亚修养,他留在香港坐镇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别墅只见一室清冷,秦姝华的睡衣还丢在床上,满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里还有他们昨天用过的避孕套。林清岩突然觉得不能忍受,开着车离开别墅,一个人驶入夜色里。

    他是在兰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个非常干净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脸蛋上还会有两个梨涡,吸引了全场男人的注意。

    也许林清岩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这个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要杀Linda,但他却下意识的先离开了酒吧,在无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来取车。

    之后发生的一切顺理成章。开着豪车、英俊又忧郁的男人,对于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车,两人一路热烈拥吻,车刚开到半山,就忍不住来了一次。

    他带她去了自己的别墅——秦姝华不在香港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呆着。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乐。年轻女孩的身体如此清新干净,白嫩的皮肤就像要滴下水来。林清岩沿着她的身体一寸一寸的舔,连私~处和脚趾都不放过,Linda笑骂:“真变~态。”

    变~态吗?也许吧。林清岩只知道,他就像濒死太久的鱼,终于得到水里的氧气,怎么要她都不够。到最后,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够了不来了。我要回家,开车送我吧。”

    林清岩眼神沉黑如兽,斯文白皙的兽,一把将她按回床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赎,他怎么舍得放过?再剩下他一个,他会死,他真的会死。

    之后十多天,他用锁链将Linda绑在床上,白天给她喂安眠药,等她睡熟了,他才去上班。晚上回来,一有时间就做。他还给她喂了日本性素,那是一种女用催~情药,秦姝华有时候也会用一点,而他加倍剂量,用在小宠物身上。那些夜晚简直美妙得令人销魂,小宝贝趴在他的胸膛,臣服在他身下,只为得到他的伐挞和恩宠。

    事情终止于秦姝华返港前夕。

    这个时候,Linda已经如行尸走肉,浑浑噩噩,意识清醒的时候,只反复哭着求林清岩别杀她。

    可他不能不杀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现在不想死了,他觉得自己重新又活了过来。LInda那鲜活干净的生命力,仿佛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好快乐。

    Linda死的时候很安详,氰化钾令她的脸蛋泛起淡淡的红晕。林清岩把她放在别墅里冷藏了三天,最后依依不舍开车到荒郊,藏在山林深处。

    ——

    秦姝华第一个察觉到林清岩的变化。

    过去的林清岩,虽然与她亲密如夫妻,却始终有一份说不出的执拗和落寞,令她又爱又恨;最近,他却变得越来越温柔主动,亲吻比以前热烈,看她的眼神也充满爱慕。举手投足间都是成熟男人性感蛊惑的气质;

    他在事业上也愈发游刃有余,秦氏在他的掌管下快速扩张,人人都说林清岩带领秦氏,进入第二次高速成长期……

    他就像蒙尘许久的珠玉,终于洗净尘埃,开始绽放光彩。

    “为什么?”某一次,被林清岩压在身下热烈索求时,秦姝华气喘吁吁的问。

    林清岩低头深吻住她,过了许久,才盯着她说:“因为我爱你。其实我一直知道,你也知道对不对?过去我只是不肯正视自己的心。”

    这是秦姝华一辈子听过最动听的情话。哪怕是精明强悍的商界女强人,也无法不沉醉其中。

    检查出癌症后,秦姝华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林清岩,没有丝毫犹豫。她本就无夫无子,林清岩跟了她这么多年,不给他给谁呢?

    林清岩对此没有太大反应,只微笑对她说:“你怎么高兴怎么办。”

    秦姝华颇有些感慨,又有些欣慰。她知道林清岩为什么无所谓——现在的他,凭自己也能打下无边江山。他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人,如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继续留在她身边,多半是为了那份情意。

    晚期的时候,两人已经很少亲昵了。秦姝华住在远离市区的私家疗养院,林清岩就放下所有工作,鞍前马后的伺候。有医生护士不知其中端倪,笑着说:“林少对秦总,比亲生儿子还孝顺。”甚至连秦姝华也昏了头,有时候会摸着他的头,叹息:“如果我的亲生儿子还活着,也有二十二岁了。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多好?”

    每当听到她这样的混账话,林清岩脸上的笑容可以用璀璨形容:“我们这样,也没有分别。你当我情人也好,儿子也好。我始终把你当成,我最重要的女人。”

    ——

    尽管大多数时间都耗在疗养院,林清岩还是需要经常返回公司,处理事务。

    冯烨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

    有的人天生就优秀,无论站在什么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譬如冯烨。

    合作公司年轻的项目经理,才华横溢得令人惊叹,加之英俊的相貌、稳重又幽默的性格,明明毫无背景,却迅速在商场成名。

    林清岩很快与冯烨成为好友。同样聪明练达,同样锐意进取,还有同样的品味、同样的野心……林清岩喜欢跟这个小伙子呆在一起,甚至不遗余力的提携他。

    他让他看到当年的自己。

    如果没有后来的差错,他也许不会平步青云。但他会活得像冯烨,这样年轻而绚丽。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可是人生永远无法回头。他是林清岩,不是冯烨,即使他即将拥有整个商业帝国,即使他已经杀了五个人,也不能真的救了自己。

    冯烨的身世秘密,在三个月后被他洞悉。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个阴沉的雨天,他开车离开疗养院,因为中途胃痛,把车停下,在附近的咖啡馆休息。就在这时,他看到秦姝华的助理,冒雨开车前往山顶。

    时光过得这么快,昔日老成如狐狸的助理,如今也是鬓发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岩掌管秦氏,就找了借口将他打发得远远的,让他做个富贵闲人。

    今天秦姝华将他找来,是为了什么?

    林清岩立刻开车,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别墅。到了书房,打开设备,清晰的对话声传来。

    秦姝华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疗养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间自然也装有窃听器。

    “已经验过DNA了。”助理的声音有些感慨,“秦总,冯烨的确是您的儿子。”

    秦姝华沉默了很久。这是林清岩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哽咽:“我知道了。让我考虑一下,再带他来见我。”

    这头,林清岩关掉窃听器,看着迷蒙的雨帘笑了。

    她要考虑,考虑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就去疗养院看秦姝华。她看起来没有半点异样,微笑着让他搀扶到庭院散步。雨后草地新绿,她的脸看起来比平日更有光彩。

    是因为真正的儿子找回来了吗?

    她对冯烨的事只字不提,而林清岩只淡淡的望着她笑。

    又过了两天,林清岩再次监视到助理去见她。

    这次她的态度非常干脆,仿佛已经恢复昔日杀伐果断的女帝风姿。

    “这件事有点麻烦。你找个机会把律师带来,修改遗嘱。我要把一切都留给冯烨。”她淡淡的说,“我给清岩的已经够多了,这件事,暂时就不必告诉他了。等我死了,再宣布遗嘱。”

    林清岩静静的听着,待那头再没有声音时,他才发觉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他真的是,很羡慕很羡慕冯烨啊,有这么好一个妈。

    ——

    他当天晚上就去找助理,开门见山:“我给你三成。”

    忠心耿耿的助理,瞬间瞪大了眼。

    诚然秦姝华许给他的条件,亦十分优厚。但是三成的秦氏股份?只有疯子才会开出这样疯狂的条件。

    ——

    秦姝华教过他,凡事得饶人处且饶人。所以全盘计划发动前,林清岩还是给了她最后一个机会。

    抑或是,给了他自己一个,可以背叛她的理由。

    公司有个女孩追求他很久,一直被他拒绝,也让他有些烦心。现在正好,他拿着戒指去找女孩:“这个请求非常唐突……秦总的病已经到了晚期。她说死之前,希望看到我结婚,这是长辈最后的心愿。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跟我假订婚?一时间我找不到其他人愿意帮忙。”

    女孩当然愿意。假戏真做,契约婚姻,浪漫又暧昧。而且林清岩多年一直单身,谁都说他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

    风声很快就如林清岩所愿,“传”到秦姝华耳里。

    林清岩最后一次去探望,她正躺在冰冷的床上。化疗令她衰老又虚弱,看一眼就叫人恶心。但他还是低头亲吻了她。

    她完全不提他的未婚妻和背叛,他也不提。两人如同老夫老妻,他给她喂饭,给她按摩僵硬的肢体。最后,抱着她看着夕阳落日。

    “最近我想一个人呆着,你忙好公司的事,不用过来了。”她柔声说,“我死之后,你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那也是我的愿望。”

    林清岩看着她虚伪的容颜,差点失笑出声。

    她的愿望?是否他的“背叛”,令她终于感到解脱?将内心对他最后一点愧疚也放下?然后把他当成傻子一样蒙在鼓里,只等一切都交给她的亲生儿子?

    他陪了她十年,可当冯烨出现,他就算个屁?瞬间被打回原形。

    林清岩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过去拉上窗帘,又关上了房门。屋内陷入阴暗,秦姝华疑惑:“你干什么?”

    林清岩声音温柔:“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没有未婚妻。我心里只有你,怎么会有未婚妻?那只是想要激怒你。”

    秦姝华心头冒出冷汗,她觉得林清岩好像变了个人:“……你为什么想要激怒我?”

    林清岩却像根本听不到她的疑问,自顾自继续说话:

    “我怎么会让你难过呢?让你不高兴的未婚妻,我早就杀了。”

    “你看,这是你让助理和律师准备的第二份遗嘱。我现在撕了,就当没发生过。”

    “对了,我还杀了很多人。”

    “你知道我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吗?把你那个优秀的儿子也拉进来,陪我们好不好?”

    ……

    秦姝华,有句话,你说得真的很对。

    如果我是你的儿子多好?我是多想多想成为你的亲生儿子,而你是我慈祥又威严的母亲,教我成长,教我做人,保护我、照顾我,不让任何人伤害我。我的人生就不会有这些龌龊,不会需要鲜血和生命,才能苟延残喘的救赎。

    如果我不是林清岩,而是冯烨,多好。

    是啊,为什么我不可以是冯烨?当然可以。

    从今之后,我就是冯烨,我继承母亲的财产,我将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来。

    ——

    遇到姚檬,已经是三年之后。

    这三年,他过得很平静。没有秦姝华,也没有杀人,手上的生意都交给别人打理,他每年只看看总的账目、确定集团战略方向。有时候他会想,人生还有那么长,如果是冯烨,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

    那个心愿叫做姚檬。

    被冯烨夹在钱包里的照片,让冯烨对所有女人拒之门外的女孩。

    那是个非常明媚的早晨,他坐在车里,在老旧的小区门口等了一会儿,就看到穿着浅粉色运动服的年轻女孩,迎着阳光朝自己跑过来。清澈乌黑的大眼睛,饱满白皙得像苹果的脸。

    林清岩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都为之停滞。

    如果说之前得到的女孩,都是一场愉悦的征服,那么姚檬无疑是骑士最想获得的王冠上的明珠。

    更何况,她还是冯烨的心上人。光这个身份,想想都让他情难自已。

    转眼她已经跑向街头拐角,林清岩发动车子,不急不缓的跟着。谁知拐过去,却发现前方没了人影。他正凝视四顾,却听到有人在拍车窗。

    女神近在眼前。

    “你干什么?”她蹙眉问,“证件拿出来,我是警察。”

    他望着她,徐徐笑了。

    千山万水,世事轮回,我只为你而来。

    ——

    其实两个人认识不过一年,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半年。

    可这却是林清岩一生中最快的时光。

    跟她在一起,他是众人仰望的成功商人,被她爱慕的幸运男人——他代替冯烨,终于寻回昔日挚爱;她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在这个城市里肆意狩猎,快活如游魂野鬼,堕落如人间的魔。

    但他从没想过要杀她,因为她是他的爱人。

    他只被秦姝华爱过,所以也只会用她的方式爱人。因此,他把姚檬留在身边,像对待情人又像对待女儿。等他死了之后,要把一切留给她,让她孤独的快乐一世。

    平衡终于在某一天被打破。

    她被谭良强~暴了。

    林清岩唆使谭良定下所有罪责,却万万没料到,他会在临死前进行最后的疯狂,而撞上枪口的,竟然是他的女人。

    不要紧,亲爱的。谭良已死,再杀了许诩,这件事就像没发生过。

    可她是什么时候,对他起了疑心呢?

    林清岩到死前那一刻,都清晰记得那个晚上,记得姚檬的泪水。

    那是她被谭良侮辱后的第二个月的第十天,他去医院做化疗,很晚才到家。她的房间灯已经熄了,林清岩怕吵醒她,自己睡到了客房。

    照例,他打开监视器,只想看看她的睡颜。却见她独坐在一室阴暗里,用手紧紧捂住嘴,极压抑的抽泣。

    她的手边,散落着几张照片。都是之前的几个受害人,他拍了照,存放在地下室里。她以前根本不知道地下室的存在,可此刻,显然已经被她找了出来。

    长夜凄冷,两人隔着一扇墙,坐在不同的房间里。林清岩看着她哭着拿出手机,拨了两个号又丢掉;哭着拿起来,又丢掉;拿起来,又丢掉……她看起来那么痛苦绝望,全身剧烈颤抖,像是已经被所有人抛弃。

    林清岩的眼泪,不知不觉也掉下来。

    天使,我最后的天使,这么爱我的天使。

    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见你?

    在最好的年华,在最美的季节,整个世界都不要来打扰,只有我一身干净如初,微笑走近你。

    第70章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我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体另一部分得到了满足,杀人的欲望也就不强烈了。每当我抱她摸她亲她,把她脱得精光放在我家客厅的小沙发上亲热;抑或是哄着她用手握住我的命根子,让我射在她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太刺激了太爽了,这感觉一点不比杀人差。

    只可惜她始终牢守最后一道防线,不让我进去。哪怕我都把那里舔得干干净净滑溜滑溜,她也不肯。

    “冯烨,这是我的底线。”她一本正经的说,“你想都不要想,也不许哄我。要是你敢强迫我,转头我就去告你强~奸。所以你死了这份心!”

    靠,狠,真狠。我还要考大学呢,而且我相信她真的做得出。

    不过这个遗憾,多年后我还是填补了。是我的终究是我的,她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我又有点蠢蠢欲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得像死人的脸。我在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傍晚时回到家,颇有些沮丧。一进屋,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从沙发坐起来:“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你好久。”

    这一幕实在太美了。

    一室柔黄的灯光,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皮肤白得像雪。黑色长发像绸缎在灯下发光。

    我看着她走近,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不受控制的滋生。

    是哪种欲~望,我都有点分不清了。

    哪种都好,都是占有。

    我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往房间走:“小檬,我会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

    谁知她一脸尴尬的推我:“不许再说!”

    话音刚落,卧室里传来憋闷的笑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好几个同学捧腹大笑,其中一个手里还抱着点满蜡烛的奶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脸埋在我胸~口:“我叫他们来给你庆祝生日……你干嘛胡说八道!”

    噢,原来是这样。

    我被姚檬拉着,坐到一群同学中间,坐到蛋糕烛火前面。

    “快许愿!”她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我。

    从来没人给我庆祝生日。聋哑爸妈根本不会有这个闲心和心思,而姚檬,谁知她从哪里看到了我的生日日期。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对我倒也算上心。

    我搂住她的腰:“我希望永远跟姚檬在一起。”

    大伙儿全起哄,姚檬眼眶有些湿润:“笨蛋!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我低头亲了她一下:“不,会灵的。”

    我不杀你,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

    分手来得比预想的快,可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也许是别的女孩的男朋友都比我有钱,他们可以看电影吃巧克力买裙子,而我只能牵着她的手,带她沿着公园一圈圈的走;也许是经常在我家进进出出,看到我傻傻愣愣的聋哑父母,还有满室凋敝,令她心头的厌恶一点点累积;又或者是因为班主任对我俩苦口婆心的教导、乃至严厉的训斥,终于让她动摇……

    其实我无所谓,对班主任说:“我是认真跟她谈恋爱,也没有影响成绩。我不会分手的。”

    班主任却说:“姚檬已经答应跟你分手。她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她想。”

    我回教室的时候,就见姚檬趴在桌上,哭得很厉害。旁边几个女孩都在安抚她。

    我走过去,在她对面桌子上坐下,教室里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别哭了。”我揉揉她的头发,“小檬,我对你的爱不会变。过几年等我有了事业基础,再来找你。”

    她哭得更凶了,但是也没有做任何挽留。

    我觉得很正常,这就是我的姚檬。但她大概不明白,我说这话,可是很认真的。我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

    之后我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我坦言并非亲生,我在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我给丢掉了。

    而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我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干。

    我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我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在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射在地上,我才看到女人大腿上的尸斑——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我再仔细一看,这女人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我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我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在我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你要不要来?”

    我笑骂:“去你的,我不干死人。”

    三两句话就问清楚,谭良发现尸体时的状况。我呆在深山里与世隔绝,此刻我几乎可以确定——林清岩来了。

    你看,命运又转回来了不是。

    ——

    礼尚往来,我决定给林清岩一个见面礼。

    先说服谭良把尸体原封不动送回去。这点谭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后给他看当年天使案的资料——当然,都隐去了关于凶手,也就是我的报道。所以谭良只当我是荒野猎人,并不知道我跟这件事的渊源。

    “杀人魔来了。”我对谭良说,“他可是个人物。为了研究他,我连氰化钾和日本性素都搞来一些。我对他的作案手法了熟于心。”

    谭良眼睛里有亮光:“哥,你不会想模仿他作案吧?”

    “难说。”我笑笑,“要真的模仿了,反正也算在他头上。有机会我就试试。”

    不过谭良的疯狂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我以为他起码要挣扎个把月,结果第三天他就抱了个昏迷的女人来我的山洞,看打扮是个驴友,问我要药。我当然给了,还把天使案资料都给他。

    是啊,欲望之门一旦打开,谁能忍得住。只是谭良太笨了,他就在山里抓了个人,不是把矛头引到自己身上?真怕猪一样的队友。警察必然会搜山,我立刻开始收拾行囊,往更隐秘的山里躲起来。

    没几天,果然风声鹤唳。我躲在山洞里,远远俯瞰群山,都能看到警车不断在山路间穿梭。谭良走投无路,必然到我原本栖息的山洞找我。我现在藏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上山通道,方便我观察到警方撤离后,再从深山跑出来。

    谁知这天晚上,却看到谭良驾着辆宝马,一路风驰电掣开过来。副驾还靠着个人。他在山脚停好车,就把那人抱下来。

    月色明朗,我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

    姚檬?

    怎么会是姚檬?

    我跟着他们上山。

    谭良抱着个人,我自然比他快,先一步回到山洞,假装在睡觉。

    “哥,你赶紧走吧。”他把姚檬丢到我的床上,“警察在追我。”

    我皱眉:“怎么会这样?”

    他居然还有些得意,跟我讲了他和林清岩的计划。原来他动第二具尸体的时候,林清岩就盯上了他。等他丢弃第三具尸体时,林清岩现身了,跟他谈判。谭良这么笨,怎么会是林清岩的对手。林清岩对他说,他杀的第三个人,线索太明显,警方已经开始搜山,他必死无疑。反正是死,不如替他顶罪。而林清岩帮他搞垮原来的领导,同时给他父母一大笔钱。

    两人就这么谈妥了。

    谭良一说完,就看着我:“哥,你怎么笑了?你也觉得我这笔交易做得值?”

    我大笑:“值,当然值。”

    我只是没想到,林清岩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回合,居然又是他赢了。真叫人心痒啊。

    我又看向床上的姚檬:“这个女人又是什么?”

    谭良答:“路上撞见的。”他清秀的眼睛里有兴奋的光,“反正要死,临死前再爽一次,好爽。”

    “你抓紧,我走了。”我拍拍他的肩膀,出了山洞。走了一段,我又悄无声息的折返回去,远远便望见他已经把自己脱了个干净,正在脱姚檬的裤子。

    我拿出麻醉枪,点射。

    把昏迷的谭良拖到边上,我在床边坐下,望着姚檬,心头还是有些感叹的。

    她比以前更漂亮,更性~感。我抚摸着她的脸,她的脖子,她的胸……还是记忆中的触觉。而谭良已经给她喂了性素,她微蹙眉头,脸颊越来越红,身体也在我手下扭动着。

    姚檬,比起谭良,我想你当然更愿意跟我做。

    我脱掉她的上衣,看到她口袋里的钱包,拿出来一看,我都笑了。

    是她和林清岩的合影。林清岩看起来那么温柔,而她的笑靥比当年跟我时还要灿烂。

    林清岩这个疯子,连我的女人都要占了?

    我把钱包放回她的口袋,关上洞内照明灯,低头看着她。

    林清岩,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一局,谁赢谁输还不知道呢?

    她的喘~息声越来越重,黑暗之中,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为之沸腾了。

    一插到底,好爽。

    姚檬,我和林清岩,谁让你更舒服?

    当然是我。那个老变态怎么跟我比?

    亲爱的小檬,既然上天把你再次送到我面前,这辈子,我不会放过你了。

    第71章季白许诩番外-春天花会开(第一更)求婚和领证

    1、 求婚记

    林清岩案后一个月,一切尘埃落定。许诩怀孕也已经有六个多月。

    季白开始酝酿第四次求婚。

    本来季白是不信神佛不信命的,不过这天跟赵寒吃饭时,提及自己三次求婚,每次没开口都被“尸体”打断(当然,第二次是许诩直接说不想结婚,但是季白是不会对赵寒说实话的)。赵寒神色颇为震撼:“头儿,你得转转运啊!”

    季白挑眉看着他:“怎么转运?”

    赵寒想了想,眼睛一亮:“这样吧,这周末我和曼曼要去罗汉寺吃斋饭。罗汉寺很灵啊,你带许诩去呗。”他神色郑重:“头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季白想了想,微微一笑,点头。

    ——

    这天是周末,赵寒和曼曼,领着季白许诩步入罗汉寺。抬头只见满树花香,青砖院落,轻烟袅袅。

    佛舍右侧的空地上,摆放着张香案,一个和尚坐在后头,桌上整整齐齐放着香囊。

    “这是许愿符。”曼曼说,“一定要求一个!”

    香囊颇为精致,锦布鱼纹,金丝缠绕。打开袋口,里头还有张浸了檀香的纸,用来写心愿。

    许诩挺着肚子不能弯腰,拍拍季白,示意他转身,把纸压在他背上,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

    “白头偕老”。

    季白背对着她,俊颜舒展,嘴角慢慢泛起笑意。等她写完了,季白探头过去:“写了什么?”许诩飞快把纸条叠起来,一本正经答:“没听曼曼说吗?讲出来就不灵了?你写好了?”

    季白噙着笑,接过笔,刷刷刷在香案上把自己的写好,装进锦囊里。

    罗汉寺敬了好几尊大佛,赵寒两人晃了一会儿,就美滋滋的去拜送子观音了。季白和许诩信步踱到正殿。因为时间还早,殿内没什么人,一尊高高的金漆大佛矗立殿中,庄严寂静,法华无边。

    许诩:“扶我拜拜。”

    季白搀着他,在正中的蒲团缓缓跪下。许诩双手合十,闭上眼默念:一愿爸爸、哥哥、三哥身体健康;二愿孩子平安出世、健康成长;三愿霖市今年少血案大案。唔,似乎没有其他愿望了。

    季白站在边上,低眸望着她白皙清秀的小脸。

    大殿里如此静深,阳光好像隔着一段小心翼翼的距离,洒在殿外的地面上。佛香在空气中浮动,殿后不知何处,还有滴水的声音。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凝滞,只余他俩,在佛前求一个美好心愿。

    那么他的心愿,当然是……

    许诩拜完了站起来,季白这才跪下,标准姿势三拜九叩,闭眼合十,默了一会儿。

    等他睁眼了,许诩以为要出去了,谁知他却不起身,抬头望着她:“许诩,我刚刚跟佛祖许了个心愿。”

    许诩还没反应过来:“嗯?”

    季白慢条斯理的继续说:“都说罗汉寺的佛祖最灵验。不如我们验证一下,看我的心愿能不能马上实现?”

    许诩低头望着他高大挺拔的身躯、英俊干净的容颜,心脏像是被轻轻撞了一下,笑意却像不受控制的,慢慢浮上嘴角。

    这时季白已经侧转身体,变成单膝跪地,面朝着她,然后执起了她的一只手,轻轻一吻。黑黢黢的眼静静盯着她。

    “嫁给我,许诩。我会爱护你一生一世。”

    佛祖在上,让她嫁给我,一生一世。

    许诩鼻子微酸,眼眶也有些潮湿,戴着钻戒那只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你干嘛向佛祖求十拿九稳的事?戒指……我从来没摘过。”

    季白脸上的笑意骤然加深,乌黑俊朗的眉目,倒似染上一层薄薄的光泽,璀璨动人。

    “哦。”他起身望着他,黑眸中笑意浓得像墨色。

    许诩也笑,脸颊透出绯红。季白心头一荡,捉起她的手送到唇边,盯着她,反复的亲。许诩被他亲的痒死了,想抽手回来,却被他握得更紧。

    这时季白又跪了下来,朝佛祖拜了一回,这才拥着她,走出大殿。

    庭院里人已经多了起来,阳光温和灿烂得叫人心头发软。许诩倚在他怀里,笑问:“刚刚你又跟佛祖求了什么?”

    季白刚才本来是许愿孩子平安出世,不过听她这么一问,却微微一笑:“你不是说不用求十拿九稳的事吗?我就换了个心愿。”

    许诩巴巴望着他,他一低头,凑到她耳边,轻声说:“你答应嫁给我,今晚一定要庆祝一下——咱们很久没亲热了,虽然怀孕不能XXOO,但是可以XX,也可以OO……”

    许诩的脸一下子烫起来,推开他的胸膛,哭笑不得:“你居然在佛祖面前想这样的事?”

    季白含笑瞥她一眼,慢悠悠的答:“食色性也。佛祖不会怪罪,我抓了那么多坏人,他只会保佑我,达成我小小的心愿。”

    ——

    晚上回到家,季白去洗澡了,许诩一个人在书房,把户口簿找了出来,跟他早已准备好的,整齐并排放在一起。

    心头甜甜的,走到客厅,却见衣帽架下方地上,掉了个锦囊。

    两人大衣都挂在架子上,也不知道是谁的。许诩心念一动,捡起来拆开一看:

    “白头偕老”。

    哦,是她的。

    刚要放回自己口袋,忽的一怔,反应过来,又打开看了一眼。

    微黄纸条上的字迹,刚劲有力,分明是季白的。

    许诩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锦囊,两张纸条放在一起,她忍不住笑了。

    这么心有灵犀,不嫁你都没天理了。

    许诩兀自发呆的时候,季白已经洗完澡,下~身只裹条浴巾,精神抖擞的回了主卧。

    他往床头一靠,双臂枕在脑后,修长身躯肆意舒展,心旷神怡的喊:“老婆,快来还愿。”

    许诩失笑,把两个锦囊都放好,背着手,优哉游哉的踱向卧室:“来了。”

    2、领证记

    第二天一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

    一人手里拿着个鲜红的小本本出来,都只是笑,不说话。

    坐回车上,季白说:“我给爸妈打个电话。”

    许诩:“嗯。”

    季白早跟家人说过:不日就领证。今天终于如愿,语气里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妈,我跟许诩领证了。嗯,我最近不忙,身体也好。许诩也很好。爸呢?我跟他也说说。”

    过了一会,他把手机递给许诩:“爸要跟你说话。”

    许诩微笑接过:“伯父。”

    那头季父还没答,季白已经伸手捏捏她的鼻子:“该改口了啊。”

    许诩脸一热。不过一时间要改叫爸,还真有点局促。

    季父也听到季白的话,笑了:“慢慢来慢慢来,小许最近胃口好吗?有什么事都让季白跑,保重身体啊。”

    许诩轻声答:“好的……爸,你们也保重身体。”

    季父:“好!好!”

    许诩正和季父讲话,她的手机却响了,摸出来一看,是许隽,丢给季白,示意他先接。

    季白拿起手机,声音清朗如春风:“哥,是我季白。许诩在接电话。”

    电话那头,许隽愣了一下。

    要知道两个男人年纪相当,季白一直都是叫他“许隽”,今天吹的什么风?改口叫哥了?

    许隽反应多快啊,立刻脱口问道:“你们领证了?”

    “领了,刚刚。”

    这时许诩已经挂了电话,季白含笑把手机还给她。

    等许诩跟许隽汇报完今天的领证过程,季白将她肩膀一搂:“给咱爸再打个电话。”

    许诩一怔——不是刚给他爸打过电话吗?

    马上反应过来——是说她爸呢。他叫得真顺口啊。

    许诩将手机放在一边,双手抓住他的脸皮,轻轻往两边一扯,端详片刻,点头:“是比我厚不少。”

    季白抓住她不安分的手,牢牢握在掌心,眉宇间笑意浅浅:“夫人过奖。”

    忍不住关上车窗,又厮磨了一会儿,他才松开她。

    许诩笑眯眯望着他:“三哥我们去港湾餐厅吃……”

    季白打断她:“你叫我什么?”

    “……老公。”

    “哎。”他轻轻应了声,黑眸在阳光里灿如星辰,声音却低沉温柔透着一丝蛊惑,“再叫一声。”

    许诩心尖微颤,看着他俊朗逼人的容颜,竟有些移不开目光:“老公。”

    “哎。”他答得干脆,开始发动车子,又侧头瞥她一眼,“再叫几声,别停啊。”

    许诩忍不住笑了:“老公老公老公……无限循环N次,满意了吧?”

    车徐徐驶上高架,驶入川流不息的公路。放眼望去,霖市阳光灿烂,高楼林立,花团锦簇,景色清新又繁荣。他噙着笑,专心致志开车。而她靠在他肩上,望着明净的蓝天白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春日正好,你我满心欢喜,缱绻相依。不惧他日腥风血雨,不负此生似海深情。

    第72章v章待到山花烂漫时(第二更)生子记+尾声

    1、生子记

    初夏天气渐热,许诩即将临盆,提前住进私立妇产医院。许父几乎全天候陪着她,许隽和季白几乎24小时开机。一下班就轮流去医院蹲守,严阵以待。

    许诩盆骨偏小,但胎儿个头也不大,所以医生说还是有条件顺产的,只是产妇会辛苦点。

    许诩当然不怕辛苦,生!

    住进医院第二天半夜,病房里静悄悄的,仿佛所有人都陷入沉睡。

    许诩被剧烈的宫缩疼醒了。

    彼时季白靠在床边沙发上,一脸疲惫,睡得沉稳。她也不急着叫醒他,而是看着墙上的钟,忍着痛不慌不忙的开始记宫缩次数——只有宫缩达到一定频率,才意味着离生不远了。

    记了一会儿,她感觉差不多了,这才伸手拍拍季白的脑袋:“老公,醒醒,要生了。”

    季白睁开眼时还有点懵,下一秒,飞快的弹起来。

    医生和护士很快赶来,检查之后,将许诩推进产房。

    生产过程只能有一名家属陪同,闻讯而来的许父和许隽,只能留在外头。许诩被推进产房时,正好看着两人略显焦急的神色,于是冲他们笑笑:“别担心,生孩子时间可长可短,你们没必要在这里干等,先去病房休息下。睡一觉起来,我应该就生完了。”

    她一说完,旁边的医生护士都笑了,父亲和哥哥也是又心疼又好笑。护士说:“季太太心态真好,一定没问题。”

    季白则握着她的手,柔声说:“你操心那么多干什么?爸和哥会照顾自己,咱们专心生孩子。”

    许诩瞥他一眼,俊容略显紧绷,他的手也微微有汗。

    他也有点紧张啊。

    许诩拍拍她的手背:“我一定会生得很好,你安心。”

    季白:“……你也不用操心我。”

    这晚医院还有另一名产妇分娩,躺在隔壁的产房,隔着一堵墙,都能听到她高高低低的痛呼:“老公……好疼啊!疼死我了!哎呦喂……”

    可许诩这边就不同了,由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惨叫。阵痛来袭,她只咬紧牙关,甚至浑身颤抖,就是不出声。

    季白看着心疼,轻声说:“要是痛也喊出来?”

    许诩喘着气答:“我喊做什么?又不会好受一点,还浪费体力。”

    季白:“……哦,那我亲亲你?”

    许诩:“别逗我笑!我在憋气!”

    ……

    清脆的婴儿啼哭声传来时,许诩浑身一松,长长吐了口气。

    护士把孩子清洗干净,包裹好抱过来,季白小心翼翼接过来,眼眶居然有些湿润。

    他将孩子送到许诩面前,她的短发已经被汗水湿透,看着孩子,之前一直冷静淡定的笑脸,终于浮现疲惫而温柔的笑意。

    季白将她和孩子一起环在臂弯里,轻声说:“老婆生孩子确实生得很好。”

    岂止是很好,简直是太好了,只让他觉得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许诩和孩子一起被推回病房,过了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天色蒙蒙亮,一转头,就见孩子还躺在边上小床里,睡得正香。三个大男人几乎也没用困劲儿,都围着床,小声在说话。

    许隽:“这孩子越看越像我。”

    许父仔细端详孩子眉眼,沉吟片刻,评价道:“不像你,比你有英气,还是像季白。”

    许隽:“这么小您能看出英气来?”

    季白笑而不语。

    人生赢家嘛,就该笑而不语。

    许诩也笑了,季白抬眸看到他醒了我,快步走过来,握住她的手:“饿不饿,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她看着许隽和季白,一个清秀,一个英气。再侧头看着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话影响,看着孩子小小的、乌黑的眉眼,还真的挺有英气,有季白的味道。

    以后他们的生命里,就会多一个小季白啊!

    这感觉实在太……

    幸福

    ——

    三个男人都坚持让许诩在医院多住几天,再回家坐月子。许诩当然也无所谓。

    夜里除了私人助理小刘,季白和许隽也会轮流来医院守着。第三天夜里是许隽在。许诩睡到半夜,被孩子的啼哭声吵醒,睁眼一看,许隽已经抱着孩子在哄了。

    等孩子重新睡着,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兄妹俩一时都没了睡意,低声聊了一会儿,许诩打了个哈欠,许隽揉揉她的头发:“好了,赶紧睡。”

    许诩低头,眯了一会儿又睁眼,见许隽还坐在原地,望着小床上的孩子,清俊的眉眼间,笑意久久未褪。

    “喜欢孩子就自己生一个。”许诩慢吞吞的说:“你也该正经找个女朋友了。”

    许隽这才在沙发倒下,用被子将自己一裹,漫不经心的答:“在找呢。赶紧睡。晚安!”

    2、尾声

    一晃一年过去了。

    这天是许隽公司的周年酒会,定在市内最好的酒店。华灯初上时分,偌大宴会厅里已是灯火璀璨,衣衫鬓影,笑语不断。

    季白和许诩也来了,作为对哥哥的支持。孩子今晚暂时让许父带,许父当然欣然受命。

    许隽自带着漂亮女秘书,满场游走,言笑晏晏。季白两口子找了个僻静小角落的沙发坐着,低于亲昵,自得其乐。正意兴阑珊间,就见一道欣长身影从大厅走来,人未至笑语先扬:“季三,嫂子,躲这儿干嘛呢?”

    是舒航。

    季白松开怀里的许诩,举杯跟他碰了碰:“你什么时候又来霖市了?”

    舒航笑答:“过来玩儿呗。嫂子,我借三哥一会儿,过去认识几个朋友哈。”

    两个男人在人群中穿梭了一会儿,就到了外头的露台上。此时天空墨蓝,星光正亮。季白淡笑:“最近和姚檬进展怎么样?”

    舒航叹了口气:“不怎么样,不追了。”

    他这么说,季白也就不再多问。舒航这一年苦追无果,放弃也很正常。两个男人安静的喝了一会儿酒,舒航望着楼下的花园,忽的放下酒杯:“我去上洗手间,你去陪嫂子吧。”说完一阵风似地走了。

    季白眼力很好,隔着老远就看清便道上刚停下的那辆车的车牌——不正是姚檬的车?

    这小子,还说不追了,分明还像个跟屁虫似的。

    季白噙笑,转身也会厅内找老婆去了。

    ——

    “姚总,听说您的集团有意注资许隽的公司?”

    “姚总,您今天来,是否是来和许隽总商谈合作事宜?”

    姚檬只是淡淡一笑,旁边的保镖分开人群,她低头安静的走进去。

    这时又有记者抢着上来问:

    “姚小姐,连环杀手冯烨三个月前落网,听说是你向警方提供了大量线索,这个传闻属实吗?”

    姚檬脚步一顿,不答,继续向前,身后的记者们的热情仿佛被第一个大胆者点燃,追问不断。

    “姚小姐,听说冯烨在狱中,多次提出要见你,你都拒绝了,你为什么不见他?”

    “冯烨下个月就会执行死刑,他死前,你回去见他吗?”

    姚檬这才停步,缓缓转身,淡淡道:“不,我不会见他。”

    闪光灯瞬间爆闪,姚檬转身就进了宴会厅,将喧嚣和留言隔绝在身后。

    而舒航隔着几步的距离,望着她略显冷艳的容颜,沉默不语。

    这几个月北京公司有事,他一直不能来霖市。谁知刚有闲暇,就听说了这么爆炸性的新闻——姚檬前男友尽然也是连环杀手,在霖市犯案两起后,引起警方注意,被锁定了重点嫌疑人。

    其中详情,舒航并不清楚。但大概也知道,的确是姚檬配合季白许诩等人,抓到了冯烨。

    其实他追了姚檬大半年,就像对季白说的,心的确有些淡了。可一听到这个

    消息,就又火急火燎来了霖市。

    不为别的。只是姚檬这姑娘,怎么就这么叫他心疼呢?明明被变态杀手坑过一次了,怎么还敢配合警方?就不知道独善其身吗?

    见她一人走向宴会厅入口,脸上已经浮现完美无缺的美丽笑容,舒航一口喝干手里的酒,快步跟上来:“姚檬?真巧。”

    巧,当然巧了,飞了几千公里来参加她可能会出席、还跟他毫无干系的宴会上,要是遇不上,他就可以去吐血了。

    姚檬一回头见到是他,脸色有点复杂,点点头:“你好。”转身欲走,舒航哪里能放啊,快步跟上去:“别走啊,怎么看到我就跑?”谁知一脚踩到她的裙摆。地面是光滑的大理石,她走得又急,一下没站稳,人狠狠地摔在地上:“哎呦!”

    这下把舒航心疼的,立刻蹲下扶着她的胳膊:“对不住对不住!”

    姚檬想站起来,谁知脚踝一阵钻心的痛。舒航不管了,将她的裙子掀起一小角,伸手轻捏她的脚踝:“应该是扭到了。”

    姚檬一低头,就见他修长白皙的手扣在她的脚上,温热而有力。而他微垂的脸清俊而沉静,就算此刻明明沉着脸,嘴角也自然而然上翘,仿佛永远都有快活的笑意。

    正失神间,舒航抬眸看她一眼,已经打横将她抱起:“我带你去酒店医务室处理一下。”

    “不用……你放我下来。”她轻声抗拒。

    这时,姚檬的保镖和助理也跟过来,他们认得舒航了,想要接过姚檬:“舒总,我们来照顾姚总吧。”

    舒航身子一偏,怀里的姚檬就躲开了他们的触碰,他淡淡的答:“不用,跌打扭伤是精细活,我很擅长,你们跟着打下手。”

    助理和保镖面面相觑——他们是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好不好?

    不等姚檬再开口,舒航已经抱得美人,问清大堂经理方向,大步走向医疗室。

    这种小伤,虽然当时很疼,倒不用去医院。舒航把姚檬放在白色的病床上,值班医生仔细检查过:“没事,抹点药酒。”从柜子里拿出一瓶,舒航一抬手就接过来:“我来,你去忙吧。”

    医生当然有眼力价,点头走了。

    保镖和助理,自然被舒航以人多不方便为名,仍在门外。医生走了,小小的医务室里,就只剩他们两个。灯光有点暗,舒航冲姚檬笑笑,慢条斯理理所当然的捏着她白滑如玉的脚踝,给她抹药酒。

    “我这是见义勇为,你不要多想不要防备啊。我小时候皮,经常摔伤什么的,我爷爷总给我上药。久病成医嘛,我可没吹牛,手法特专业。当年读大学,我就是系足球队的队医……”

    他嘴里念叨着,手上动作还真是娴熟轻柔。只是揉着揉着,就有点走神——这小腿,这皮肤,手感实在是……

    正心猿意马间,忽的感觉有点不对劲。抬头一看,姚檬望着他,澄澈的眼睛里全是泪,脸上也是泪痕满布,不知道无声地哭了多久。

    舒航的心狠狠一疼,条件反射想抱她,可双手全是火辣辣的药酒。两人凝视间,姚檬哭得更凶了。舒航这下顾不得了,一把将她抱进怀里,抱得紧紧的不让她挣脱:“别哭了别哭了,你看妆都花了……不哭了啊,一切都会好的,信我,你信我。”

    ——

    季白被舒航叫走的时候,许诩起身到餐厅拿吃的,路上正好撞见许隽。

    这种场合,许隽少不了喝酒,俊脸已经喝得微红,叫身边的秘书先走。秘书软软糯糯答:“那许总,我在大厅等你。一会儿还得和宾亚集团的曹总打招呼。”

    许隽微笑点头。

    等她走远了,兄妹两都望着窗外寂静的夜色,安静了一会儿。许诩说:“我生孩子的时候,你就说要正经找女朋友。现在都一年了,哥,你年纪不小了。”

    许隽微醺着,眯眼看着她:“你以为那么容易找到合适的?你看这宴会厅,几乎整个霖市的名媛都在这里了,有合适我的吗?没有,找不到。”

    他这么说,许诩自然就和他较真了,转身面朝宴会厅,快速扫视一番,想了想说:“有几个不错的,也有合适你的。你当初怎么跟我说的,要积极,难道你要让爸后半辈子还为你担心?”

    许隽一怔,又笑了:“行啊,你说哪个合适?我看看?”

    许诩指着人群中一个天蓝色长裙的姑娘:“那个就不错,面相亲和,眼神清澈,举止得体,有没有男伴,而且她的目光注意到你几次。”

    许隽正要答话,季白从走廊拐角走过来,俊脸挂着笑容:“老婆,时间不早了,该回家了。”

    许诩点头,还得回家照看孩子,转头看着许隽:“哥,我们走了。我说的话,你要认真考虑。”

    许隽懒洋洋的答:“我用行动表示决心——现在就去认识人家,你放心。”

    许诩是真的盼着许隽能从过去中走出来,结的良缘。见他真的端起酒杯,朝那女孩径直走去,心头一软,也不多干涉,微笑看着季白:“我们走吧。”

    许隽走到宴会厅正中,面前就是许诩所指的女孩。而她真如所说,女孩尽管还在跟另一个人说话,但已经察觉到他的靠近,侧脸泛起红晕,眼中波光流转,含羞带怯。

    许隽一侧头,看到季白和许诩的身影已然远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与女孩擦身而过,没有停留。

    夜色正浓,笙歌散去,酒店灯火依旧辉煌。

    许隽一人站在宴会厅露台上,望着漫天的星光,自酌自饮。

    酒意半酣时,恍恍惚惚的想:是啊,妹妹说的对,人生这么好这么长,是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第75章

    刑警工作繁忙,每当周末,都是季白最舒心畅意的时间,因为晚上亲密的时候,不用那么仓促。

    这天是周五,两人9点多上床,许诩宣布“完毕”刚过12点。季白抱着她,还有些意犹未尽。只是他有心有力,她却是无心无力,只好作罢。

    这时却发觉小家伙趴在他胸口,有点发愣。

    “怎么了?”

    许诩微微一笑:“我们的能力可以连续做两天。”

    他没听错?她邀请他连续做两天?

    虽然有点意外,但他一点也不介意,立刻翻身压住她:“好提议,反正明后天都没事,我们可以叫外卖……”

    许诩愣住,一下子推开他:“你想哪里去了。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指着墙上的钟:“你看,我们从昨天晚上做到今天凌晨,不是做了两天吗?”

    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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