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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书库 > 大小姐她总是不求上进 > 正文 番外二十二 公伯乘

大小姐她总是不求上进 正文 番外二十二 公伯乘

    公伯乘,不对,他本该叫庄乘,是他舍弃了他本该有的宗族姓氏,改了母性,也成了世人口中的大逆不道的欺师灭祖之徒。

    庄家本只是不起眼的农户,建平帝时期,庄家穷困,孩子多得吃不上饭,排行中间的那位庄富贵便入了宫,当了阉人,又在宫中滚打滚爬,靠着一手会梳头会按摩的技艺,又得了机缘,当上了建平帝身边得力的大公公之一。

    一朝得势,庄家鸡犬升天,男的会钻营,女的尽心培养,所学却不是正头娘子那种该学的大气端庄,而是伺候男人,懂的是半桶水的琴棋书画,精的是媚术,只要对家族有利,甭管是正妻还是侍妾,一律配之。

    而可笑的是,庄家男子在发迹后,婚配的求官家贵女,甚至弃糟粕。

    为了争庄富贵身下的一个嗣子之位,庄家内部的兄弟争破了头,最终是庄乘他爹庄全康拔得了头筹,成了庄富贵的‘亲儿子’。

    有了儿子,庄富贵又求了建平帝,给儿子求得一门贵亲,明阳伯家的千金,公伯嬅,一个明艳大气的贵女。

    世人都知明阳伯府子嗣不丰,日渐没落,而公伯嬅,是唯一尚健在的孩子,接到圣旨的那一刻,本就体弱多病的明阳伯倒在了床上,反倒是公伯嬅,坦言接过了圣旨,无悲无喜。

    明阳伯的爵位在他这一代已经到头了,这些年为了他的病,也基本掏空了家底,面对圣旨,旁支无一人搭手表示愤怒和抗议,除了一个不过六岁的稚儿,那是公伯嬅的堂弟公伯皓。

    他愤怒的是,伯爵家的贵女,匹配宦官之后,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可六岁稚儿,有心为姐撑腰,却也年少无力,敌不过父母家族的冷酷,被送得远远的求学,再难见其姐。

    是的,公伯嬅嫁了宦官之后,她后来所生的儿子庄乘,自然也成了宦官之后。

    宦官之后,世家子羞于与之为伍,愿和庄家人结交的,多是狗苟蝇营之辈,正经的世家,多半不愿来往,却因着庄富贵的脸面,也不敢明着得罪。

    庄乘在庄家,唯一的温暖,来于母亲,开蒙源于母亲,她教的是识字明理,刚正端方,可惜的是,母子的缘分,不过区区几年。

    母亲明艳大气,但在脏污的庄家,却像是一朵花入了泥泞,滋养不成,反遭腐蚀,内心早已千疮百孔,不过是为了他这个稚儿在硬挺着。

    可惜,五岁之时,她暴毙而亡。

    庄家人都说她是因为重病,但他却知道,她是被活活折辱气死的,他那个所谓的父亲,逼着她看了他的一场活春宫,教她如何伺候男人,而非当一条死鱼。

    真恶心呐。

    庄家恶心,他身上流着的那一半血,同样恶心。

    公伯嬅死了,仅仅在热孝中,他那个爹就娶了新妇入门,一年后,一对寓意着吉祥如意的龙凤胎生出,他便彻底成了没娘也‘没爹’的小可怜。

    他自幼聪慧,新妇爱装贤良,把他疼到骨子里,连双胞胎都得靠边,要啥给啥,但他早就从母亲那里知道,有个词叫捧杀,是什么情况说起的?

    就是他在宴会听到八卦,谁家继母对前头的儿女过分好时,天真的他以为是真的好,母亲才会说了这么一个词。

    而他,从继母那里所受的,便是捧杀。

    她若是真的好,他靠近双胞胎时,她何苦会眼睛一眨不眨,一眼都不离?

    所有人都顺着他,纵着他,想要把他养成纨绔,倒也是不错。

    她想当好人,他成全了便是。

    他开始当纨绔,当坏种,尤其逗弄双胞胎时,他故意使坏,看她急眼愤恨,他就高兴。

    与此同时,他也如履薄冰。

    捧杀啊,到底不如真杀了好。

    她让人装神弄鬼吓唬他,他只好也去吓唬双胞胎,听他们日夜啼哭,昼夜难安,他就痛快。

    那个女人,对他做了什么,他都得找回来。

    睚眦必报,记仇,是他的本性之一。

    他跌跌撞撞地在阴谋诡计中长大,一边当着纨绔自保,一边学着他该学的本事,手段,冷眼看着庄家里面的人在腐朽沉浮。

    二十五岁时,庄家变了天。

    因为他们的天没了,建平帝驾崩了,那个人,善缘没结下多少,有人不想他活,也没了。

    本就靠着宦官发家的庄家,发达了,却没注重子侄培养,联姻的姻亲更是没几个给力的,等那头上的天没了,一下子就像是墙倒众人推,人人都想来踩上一脚。

    而他的机会,也来了。

    世人看庄乘纨绔,却不知人会喝会玩,再有一副活跃转得快的头脑,很容易就能找到商机,早早就做起了生意的庄乘,立即就抓住了这一波机会,慢慢地设局把庄家的家底掏空,把庄家拖进了又脏又臭的脏污臭泥地。

    本来就在山林当野鸡,插上翠羽也做不成凤凰,又何必去争艳?

    宦官之后,一夜回到解放前,比那之前更甚,因为庄乘的局,是会死人的杀局。

    母死之仇,他报了。

    他也成了世人口中的背叛宗族的不忠不孝不义之徒。

    于是,他在庄家人面前,割发血肉,剔骨溅血,把那一半的骨血,舍弃了。

    他从了母性,成了公孙乘。

    他以后总算可以干干净净地去寻母亲了。

    漓城清平观的观山台,山崖下风景如画,宁静致远。

    如果这当个埋骨地,也是对他这并不绚烂的人生做个了结吧。

    可他的腿才迈了一步,就无法再往前一步,一个声音自身后响起。

    “大兄弟,寻死得死远点,在清平观的地盘找死,就是做了鬼,都得被我打哟。”

    公孙乘扭头一看,那是个穿着青色小道炮,束着包包头,手里提着一只山鸡脖子在晃动的小道童,一双眼睛,明亮又灵动。

    如果山鸡有白眼,它眼珠子都翻起来了吧,都快没啥气了。

    公孙乘忍不住道:“鸡生不过短短几年,不如给它一条……”

    “死路?”秦流西眼睛一弯:“小道我正有此意,我出鸡,你出酒,咱们吃一顿?”

    公孙乘看了一眼腰间的酒壶:“……”

    他正欲说点什么,那道童已经往山上走了,声音顺着风飘来:“余生还长,太阳虽然下山了,但月光还是会出来。往事都清零了,何不换个活法,比如恣意地活?来一壶酒,不枉人间来一场。”

    公孙乘一怔,他看向西方,夕阳徐徐落下,余晖艳丽,而另一边天际,圆月不知何时已经挂在了天上。

    他倏忽一笑,勾着酒壶跟了上去。

    遇上秦流西这一年,他三十五,人已中年,走了一条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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