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未觉察到任何动静。”暗卫道,“对方速度很快,只来得及看到有黑影一闪,我们的人已经去追了。”
“通知下去,所有人加强戒备。”秦少宇吩咐。
“是。”暗卫领命撤回。沈千凌缩在秦少宇怀里,微微有些哆嗦。
“害怕,”秦少宇温柔问。
沈千凌苦逼道,“不是,冷。”原本正在洗热乎乎澡,突然就被从水里拎了出来,必须受不了,这可是大东北啊,滴水成冰冻死人。
秦少宇失笑,重新抱着他放回浴桶,自己走去柱子前伸手拔下那支利箭。
“哪家的?”沈千凌趴在桶沿问。
“看不出来。”秦少宇将箭丢在一边,随手拿过一条厚毯挂在窗前,恰好堵住那个小孔,以免风吹进来。
“目的是什么?”沈千凌纳闷。
“自然是吸引我们的注意。”秦少宇道,“至于其余目的是什么,就不清楚了。”
“会不会和那锭金子有关系?”沈千凌猜测。
“不清楚。“秦少宇重新跨进浴桶,将他拉进怀里坐好,细细帮他擦身子。
片刻之后暗卫来报,说对方轻功很好,又对附近地形很熟悉,所以没有追到。
这倒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秦少宇也并未太过苛责。毕竟对方既然有胆子前来,自然也是做好了万全准备,否则光是来射一支箭便被抓获,未免也太蠢了些。
“刚一到东北就不消停。”沈千凌哼哼唧唧,不可避免又想起了狐狸精。
“没错。”秦少宇严肃附和,“简直一天都不想多待。”
沈小受又往下蹲了蹲,让热水漫过肩头——为了这次的东北之行,秦少宇特意花重金为他买了一枚火炽石,放在浴桶之后,一个时辰水也不会凉。
“算了,明天再来想这些烦心事。”沈千凌闭上眼睛,“帮我按一下肩膀。”
秦少宇将帕子丢在一边,慢慢帮他按揉肩膀,然后双手顺理成章一路往下,开始肆无忌惮耍流氓。大概是平时被养得好,沈千凌全身都很滑溜,像是最好的锦缎,让人停不下手——更何况肚皮上还有小肥肉,简直值得摸整整一个时辰!
“烦。”沈小受懒洋洋指责。
“是凌儿太招人喜欢。”秦少宇含住他的耳垂,双手托高他的身体,“乖,白天在马车里没做完的事情,现在继续。”
“居然还敢提马车!”沈千凌怒,假装走火入魔这种事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一次又一次往外说。
然后在下一秒,他就被嗯嗯掉了!
这真是非常凶残。
由于秦宫主体力太好,所以基本每次嗯嗯之后的第二天,沈千凌都要中午才会起床,并且小菊花微疼。
“给为夫看看?”秦少宇耍流氓。
看你个头!沈千凌一巴掌拍开他,自己坐在床边穿鞋,“昨晚遇袭的事情,你有没有给大哥他们讲?”
“自然。”秦少宇点头,“那支利箭我也拿去给他们看了,只是无论是材质或是形状,都找不到任何标记。”
“若是这样,那便也只有等了。”沈千凌道,“对方显然不会如此就罢休,定然还会有下一步举措。”
秦少宇点头,帮他整理好衣服,“前头又在下大雪,听说连路都被积雪掩埋,我们一时半会怕是走不了了。”
“这样正好。”沈千凌道,“柴火堆里来路不明的金元宝,还有昨夜那支利箭,就算是路没有断,我们估摸也走不了,现在正好用大雪做借口。”
“宫主,公子。”两人说话间,暗卫在外头道,“客栈老板查看完别处的商号,刚刚回来了。”
“走吧。”沈千凌道,“也算来得正好,趁机打听一些事情。”
“不先吃点东西?”秦少宇问。
“问完再吃。”沈千凌往楼下走。
暗卫听到之后纷纷落热,为了维护江湖安稳,我家夫人居然不惜废寝忘食,这让我们都十分心疼。
“秦宫主,沈公子。”锦里客栈的老板叫吴锦,虽然看上去有些贼眉鼠眼,不过人倒是不错,否则先前在云岚城之时,沈千凌也不可能会搭理他。
“吴老板。”沈千凌笑眯眯坐在他对面,“好久不见。”
“是啊,一晃眼都两三年了。”这晌见到两人,吴锦显然也很心情很好。
“下这么大的雪,吴老板怎么还好往外跑。”沈千凌道,“路上会有危险。”
“那也没办法。”吴锦叹气,帮他斟了一杯茶,“这里不比蜀中,开家客栈一年四季有人住。若是像现在这样下起暴雪,除非是一早便住进客栈里的客人,否则大半个月都没生意,一家妻儿要养活,也只有找些别的活路。”
“最近客栈生意如何?”沈千凌又问。
“最近倒还不错。”吴锦道,“在公子一行人来之前,我这客栈一直由几个皮毛商人包场,直到前几日才离去。”
所以那锭金子说不定是皮毛商的?沈千凌与秦少宇对视一眼,确定对方与自己所想一样。
“东北天寒,富人出重金购买,穷人去山里自己打,总之无论如何,都是要有一件毛皮大衣御寒,所以皮毛商生意好得。”吴锦又压低声音道,“即便是手里的存货卖不掉,只要能结伴越过极北雪原,前往罗刹国边境做贸易,银子也是大把大把入账。”虽说朝廷对此一直明令禁止,但天高皇帝远,北部又向来民风彪悍,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会出现这种私下贸易也不奇怪。
沈千凌就喜欢吴锦这种,还没等自己问,便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简直不能更配合。没人知道罗刹国流通的元宝长什么样,说不定暗卫捡到的那个还真就是。
“吴老板可知那些毛皮商人去了哪里?”秦少宇问,“想帮凌儿买几件披风,省得他又着凉。”
“这我就不知道了。”老板摇头,“他们都是习惯四处跑的,甚至有人连家都很少回,这次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在这里住一两个月。”
“那还有没有别的地方能买到上好皮毛?”秦少宇问。
“自然。”吴老板点头,“这城里的成衣铺就有,老板叫金一斤,算是地方大户,那些毛皮商人有不少货也是卖给他。”
“如此甚好。”秦少宇道,“那我下午便过去看看,凌儿畏寒,今早起来一直腰疼。”
沈千凌:……
少侠你把节操捡一捡啊!
腰疼分明就是因为你昨晚太禽兽,和畏寒有一文钱的关系。
脸皮简直厚。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千凌将早上吴老板所言给大家说了一遍,然后道,“我们下午打算去看看。”
“不然大家一起去?”叶瑾道,“东北这么冷,我们困在此处也无事可做,出去选些皮毛御寒也不算奇怪。”
“也好。”沈千枫点头,“就算那些毛皮商人只是做生意,与周珏并无关系,但单凭他们大量囤积皮毛运往罗刹国,却不愿降价卖给楚国百姓,任由他们受寒霜之苦这一点,也足以受点教训。”
沈千凌觉得他哥简直不能更大侠。
吃过饭后,众人果然便集体坐上马车出发,前往城中的成衣铺子。
这座城镇名叫风雪城,从名字便能看出环境。这几日天气一直不好,地上积雪很厚,寻常百姓若是没事,没人会想要从家中跑出来,所以大街上空空荡荡,只有吱呀呀的车辙声。
“如此恶劣天气,百姓要如何生活?”沈千凌抱着暖炉往外看。
“除了冬天这几个月,其余时间百姓自给自足并无问题。”叶瑾道,“在大雪封城之时,朝廷会调拨粮油衣物发给各户人家,所以寻常百姓也算衣食无忧。吴老板那种是大生意人,自然不会满足于有吃有穿,所以才会在大雪天也出去视察商号,并非活不下去。”
“这样就好。”沈千凌放下车帘,“其实冬天什么都不用做,在屋内烤火也挺好的。”
“每个地方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叶瑾道,“否则百姓不会这么傻,千百年守着不挪窝。”
众人说话间,马车已经停在一家店铺外。老板原本正坐在柜台后烤火,突然便见一辆大马车停在了店外,于是赶忙迎出来。虽说风雪城的百姓不如云岚城那般热爱八卦,但毕竟沈公子也算是名动天下,来了不可能不知道。因此老板第一时间便猜到众人身份,笑到几乎掉牙。
“金老板。”锦里客栈的吴老板从前头的小马车里出来,笑呵呵朝他打招呼,又一一作了介绍,这才转身回了客栈。
“这可真是贵客啊。”皮毛铺子金老板喜不自禁,赶忙将众人让进店铺。
“好暖和。”沈千凌放下手里的暖炉。
“外头是冷,但大家伙房子里都得暖。”金老板道,“否则谁能受得了。”
“金老板果真是做大生意的人。”沈千凌四下看看,“楼上也是店铺?”
“沈公子过奖了。”遭到表扬之后,金老板眉毛都快飞起来,“一楼都是些普通货色,好货都在二楼,尤其前些天刚进了一批上好极北熊皮,几位这边请。”
诚如老板所言,二楼比一楼要明亮宽敞许多,毛皮质量也的确不一般。
“这些便是我这店里最好的货色。”老板亲自抱来几条披风,“一根杂毛也没有,放一盆热水捂在里头,半天也不会变凉,简直不能更适合沈公子这种水晶般脆弱的小人儿。”
沈千凌后背发麻。
不要轻易就暴露你看过小话本的曾经啊,我男人很凶的,会揍人!
“果真是极北熊皮。”黄大仙也有些吃惊。
“很少见?”沈千凌先前没听过,于是问了一句。
“这不是普通的白熊皮。”黄大仙道,“在极北雪原有一种狗熊,全身毛皮雪白,体型无比巨大,幼崽也有一个成年壮男那般高大,甚至还有人曾见过两人高的白熊。”
“这位公子果真有眼光。”见到了识货之人,老板也很高兴,“这可是好货,听那些毛皮贩子说,为了打这些熊皮,他们吃了不少苦头,甚至还被野人绑架。”
“嗯?”沈千凌来了兴趣,“还有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