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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风 正文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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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没有时间多琢磨昨夜那个古怪的“梦”,他赶紧翻了下书,时间不够就匆匆写点大纲,然后洗漱之后去食堂吃个早饭,就得去教室带孩子们早读了。

    刚出门他就遇到教数学的范老师,老头儿六十出头,本来应该退休了,因为这里师资力量实在匮乏,不得不在这里继续顶着。

    范老师是本地人,不用跟闻言一样住在教师宿舍,但昨晚他加班批改作业,就在闻言隔壁的宿舍住了一晚——所谓的教师宿舍,其实就是几间平房。

    “小闻,都来一学期了,还不习惯啊?”范老师见了他,就笑眯眯打招呼。

    闻言一头雾水:“范老师,怎么这么说?”

    范老师:“昨天夜里我听见你在外面大叫来着。”

    闻言:“啊?啊!”

    前一个是疑惑,后一个词是惊叹。

    他突然想到英语课本上那潦草发泄的几句话,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

    老头儿还在絮叨:“哎,我也知道这地方留不住人,年轻人能坚持一个学期已经不容易了,不过以前更苦,几年前这里连路都没有的,去小卖部还得走个几里路,现在村里都有小超市了……”

    闻言干笑:“范老师,你是不是听错了,我昨晚趴桌子上睡到天亮,没出去喊。”

    “你声音我还听不出来?”范老师一脸你不用解释了的表情。

    闻言想到昨晚的经历,有苦难言,只得转移话题搪塞过去。

    早上他要上四节课,两节语文两节英语,学校老师少,他们几个只能连轴转。

    语文安排摸底考试还好说,教英语那可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幸好教的是小学生,照本宣科也能蒙混大半。

    到了下午,闻言本来以为能休息一下,结果五年级那边历史老师家里有事临时赶回城里,请了几天假,闻言这个语文老师又得充当救火队长,去教五年级的历史。

    一天下来,比狗还累。

    闻言连晚饭都没胃口吃,躺在宿舍床上,动都不想动。

    他是老师,却不是普通老师。

    闻言是到乡村来支教的。

    跟富二代兼官二代沈魄不同,闻言出身很普通,就像这个国家千千万万普通青年一样,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智商中上,从小到大能升学顺利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

    唯一小小特殊的是,闻言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双方很快再婚重组家庭,又有了新的结晶,闻言成为两人都无法丢弃却不太想亲近的过去,父母也是普通人,虽然不至于弃养,但对他的感情肯定没有对后来重组家庭的孩子那么深。

    闻言从小跟着外婆过,外婆去世的时候,他也读大学了,足以自立。父母因为他成年了懂事了也从来不吵不闹,也许出于一些愧疚,想跟闻言时不时联络感情,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闻言面对他们时,依旧是生疏有礼,很难再像小时候那样生出亲近的渴望。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闻言觉得自己智商情商还算正常,也没有因为这点经历就变成什么愤世嫉俗的反社会人格,他的烦恼另有其因。

    闻言大四那年,同学们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人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闻言原本也想考研,复习了一阵,觉得静不下心,就开始找工作,但找来找去,又没有合适的。

    他天赋不算出众,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出色表现,平平无奇熬到毕业,跟百分之九十九的应届毕业生一样,用人单位凭什么对他高看一筹呢?

    果不其然,闻言碰了几次壁,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支教计划。

    去乡村支教两年,工资补贴都不高,但起码有两年经验,回去之后各项政策都有优待,想考研也能加分,直接去应聘别的单位,履历上也光鲜好看,闻言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踏入社会跟各种人打交道,面对疾风骤雨的准备,这个选择是最适合他的。

    没有伟大的理想,只有出于实际的考虑。

    但来到乡村之后没多久,闻言开始有点后悔了。

    毫无疑问,这里很落后。

    虽然几年前通了公路,因为国家扶贫政策,这几年各方面生活也好了很多——据老范说,以前来支教的老师甚至没有单独的教师宿舍,得轮流在村民家留宿的。

    现在有新的教室,校舍,学生们也有免费午餐,几乎不再需要老师挨家挨户劝说家长放孩子上学,许多村民也明白教育的重要性了。

    除此之外,清新的空气,物产丰饶的大山,靠山吃山,这里永远不缺山珍和野菌,许多闻言以前听都没听过的植物,也能在村民们的手里变成美味。

    但还是艰苦。

    触目可及的贫瘠,一眼就能见底的枯燥,虽然有网络,可网速慢,闻言想打个王者,也得开着流量,日复一日的生活就是上课,娱乐活动几乎没有,购物只能在村里唯一的小超市,再想买点别的东西就得去镇上,快递也得去镇上拿。

    起初,闻言还兴致勃勃,但当新鲜感褪去之后,属于普通人的挣扎就开始浮现。

    他觉得自己之前对这里的思想准备太少了。

    他以为自己也算个宅男,但对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枯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

    还有,三个杯子。

    “沈少怎么走神了,是不是又看上什么新美人了?怎么,玛丽失宠了?”

    “什么玛丽,人家现在看上一个叫章鸣的,是女大学生!”

    “沈少你可以啊,这又想挑战高难度了?”

    旁边两个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打趣他,四周水晶灯炫彩转动,台上歌女扭着窈窕身姿正在放声歌唱,曲调熟悉,放在后世也是被重复播放的经典旋律。

    又是这种生活,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沉迷美色的路上。

    闻言吐出一口气,他没有办法像沈魄那样去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小乡村再怎么落后,也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闻言觉得躺床上玩手机都比在这里听老歌有趣,再说了,如果这种穿越的梦境仅仅只是在晚上睡觉之后,也就是说他每天白天还是得工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

    他那里还有一叠学生的作文没批改呢!

    想到这里,打工人就无法再安然坐在这里,他蓦地起身,扔下一句我不舒服先回去了,就大踏步出门去找司机小吴,徒留两个朋友面面相觑。

    “刚哪句话刺激到他了?”

    “玛丽?章鸣?”

    “他该不会真喜欢上姓章的女的了吧?”

    ——

    闻言很担心沈魄在自己那边的表现。

    那家伙昨天涂鸦英语课本,今天该不会要糟蹋学生作文了吧?

    希望他别再出去大喊大叫了,老范肯定会以为他疯了。

    得找个办法才行。

    回去的路上,一个想法逐渐成形。

    刚到家,吵闹声和摔打的动静就充斥于耳。

    客厅里,两个女人,两个男人,或坐或站,正激烈争吵。

    其中一个女人是沈魄的妈,昨晚刚见过。

    另外三个,闻言也认识,因为他见过家里墙上挂着的全家福,从照片里的站位和年纪来看,应该分别是沈魄父亲,沈魄伯父,以及沈魄的小姑姑。

    没错,就是经商的爹,当副市长的大伯,和才女小姑。

    在这一门子精英面前,沈魄显得更纨绔了。

    老管家眼神示意他不要去找骂,闻言就放轻脚步,悄悄走到外围倾听动静。

    听了一会儿,他大概听出来了,是沈魄老爹跟伯父联合炮轰小姑,原因是小姑到了婚嫁年龄了,家里给她安排了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但小姑是近代中国刚刚开放女性教育的得利者,她满脑子向往自由的新思想,当然不愿意屈从家里的安排,于是就吵起来。

    “我看侬是读书读到脑壳子坏掉咯!你以为家里送你去读书是真想让你搞什么革命的?无非是现在女人要多读点书,拿个文凭,婚事才更漂亮些!”沈魄伯父气得口不择言,本地口音都冒了点出来。

    “小妹,我们是为你好,你虽然在学校学了点学问,会写点诗词,可难道要一辈子这么下去吗?女孩子不嫁人怎么行的,我们当哥哥的愿意养你,也不想你过几年后悔,到时候就算是咱们这家世,你也很难找到像现在张家那么好的了!”

    两人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个骂一个劝。

    再加上沈魄老娘,在旁边时不时帮忙说上两句。

    沈魄小姑比他只大了几岁,还没嫁人,这年纪放在后世很正常,在当下则属于得赶紧结婚的行列了,偏生她眼光高,早年还曾跟女学生们上过街,闹过革命,家里对她很是防范,生怕她成为家族里的叛逆者和刺头。

    相比之下,沈魄这种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反倒在同龄人里显得很正常了。

    就在这时,闻言听见沈魄小姑忍不可忍,大声反驳了一句。

    “难道你们要我跟二嫂一样明知道二哥外头养了姨太太和私生子,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张幼青那风流成性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就非把我往火坑里推才高兴啊?!”

    这话一出,训斥声随即更激烈了。

    “住口,你说什么胡话呢!”

    “对兄嫂不敬,这也是你一个黄花闺女能管的!”

    听到这里,闻言觉得自己该撤了。

    再不撤退,被拎出来批dou的就该变成他了,看热闹的就会变成热闹本身。

    闻言转身蹑手蹑脚溜回房间,把吵架的空间留给沈家长辈们。

    原来民国宅斗影视剧也不全是虚构,原来沈家也不是像外表看上去那么和睦光鲜的,原来昨天看似荣华富贵无须操心的美妇人沈母,也没法让丈夫一心一意,原来沈魄这败家子不是唯一的独苗,他爹还有个私生子在外面,沈魄自己知道吗?

    闻言还没法将自己当成沈魄代入,他抱着吃瓜心态,生出一丝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幸灾乐祸。

    但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

    闻言准备给真正的沈魄留一封信。

    像沈魄这种人,仗着家世行事无所畏惧不知天高地厚,他要是拿着自己的躯壳去胡来,闻言可能每天醒来就得面对一堆烂摊子。

    乡村支教生活虽然忙碌枯燥,好歹也算平静,这要是沈魄三更半夜跑出去大喊自己是沈家少爷……

    那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就算闻言哪天醒来不在精神病院,那也得社死。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跟沈魄交流,先稳住对方!

    他找来沈魄那本只写了两页的日记,翻开第三页,在上面写下——

    1932年1月7日,晚。

    不知怎的,看见这个日期,闻言的心跳忽然偏快,甚至浮现莫名小激动。

    那感觉就像,即将与历史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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