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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正文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2)

所属书籍: 玫瑰的故事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分子,她从来没去过欧洲,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玎-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己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地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地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

    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系,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敢相信,女儿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大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攻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叹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荡气回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父亲居然报复,说什么都不肯让罗太太见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罗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这些话,原本我都不会相信,但不知为什么,一见了罗太太,我全无保留地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亲的气?”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一个人的一辈子,其实是多么脆弱短暂。

    我问:“溥家敏还跟你说什么?”

    “他说他有六个孩子。”太初微笑,“四男两女。”

    “我的天!”我也笑,“这么多孩子。”

    “是呀,现在都不流行生那么多了。他说其中一对女儿是双胞胎,失去预算,可见原本他打算生五个,那也实在是大家庭,但他说他们两夫妻原本打算生九个呢,医生劝阻,这才停止。溥先生说,他大哥生前的愿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哑然,过一阵子说:“那溥先生的兄长,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说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哪。”

    我不悦,“你相信罗太太也就罢了,怎么连陌生人也相信起来?”

    太初讪讪地,“我没有想到罗太太有那么多的男朋友。”

    “你要学她吗?”

    “我几时那么说过?”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鸟儿都出来了,”她说,“天亮了。”

    “闹市中什么鸟?那是隔壁养的两只八哥。”我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是,我也喜欢平实的生活,我们很快就回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圣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过比我父亲略好一点,你会满足?要不就干脆现时开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载之后烦腻了,回圣荷西休息。”

    我有一丝丝惧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来。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比父亲,倘若你要留下来,不必为我浪费时间,我回去继续读书,陪着爸过日子。”

    我说:“我不要听这种话,我不要听。”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说吧。”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妈妈安排早餐出来,只我一人吃。

    我告诉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爱太初,并不会见怪。

    但是太初坚决要回美国。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种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可怕。

    之后黄家约我们的一连串宴会,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个来港度假的女学生。她对于升官发财这一些事,丝毫不感兴趣,真是正牌艺术家。

    太初对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黄太太并不是黄振华的说客。

    她只是简洁地说:“香港的人,不论男女,都想往上爬,难得你们两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说:“往上爬?爬到什么地方去?人们并不见得那么上进,他们的向上不外是弄钱。舅母,原谅我的口气。”

    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伎,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到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你们结婚时要回来。”舅母说。

    “知道。”

    “几时结婚?”

    “明年,”我说,“我打算这时回去找工作,半年后略有积蓄,便可以结婚,起码要找一间公寓,买套西装,跑一次欧洲。”我向太初挤挤眼。

    黄太太微微点着头。

    “我穷,”我耸耸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将来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画画。”

    太初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逼你回香港来谋生。”

    “怕怕,”我立刻举手投降,“千万不要呀。”

    我与太初最爱混日子过。

    “你们决定回去了?”她舅母问。

    太初说:“是,棠哥哥也赞成。”

    黄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会失望呢。”

    黄振华诚然失望了。他发了许多牢骚,说我在浪费时间——年轻的时候不为事业打好基础,老了就后悔。

    “你以为你是专业人士又如何?”他说,“什么人都分九等。到美国去做工,十年也积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叹气。

    黄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华。”

    我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当年溥家敏何尝不以为可以往加拿大隐姓埋名的过活?三年之后,闷出鸟来,还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诉你,香港这地方,往住是要上瘾的,自然有它的好处,否则这么多人挤在这里干吗?”

    “去去就回来。”黄太太说。

    黄振华说:“棠华,我不会亏侍你,你说服太初回来,我给你准备一张合同,起薪三十万一年,借钱给你买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们还是登上了飞机。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黄振华给我的条件。

    如果不是为了太初,他可不会待我这么好——刚毕业,什么功夫都没有把握,人才不见得出众,说话也不怎么玲珑,值三十万?

    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新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她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地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大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地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简。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了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我一语不发,与她赶到医院去。

    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时刻。

    她父亲于当天下午心脏病逝世,享年四十九岁。

    太初哭得双眼红肿,伤心欲绝。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地来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太初整个人消瘦下来,晚上睡得坏,白天吃得少。

    她内疚在她父亲有生之年没有抽更多的时间出来陪他。

    四十九岁。无论如何,谁都得承认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时候不论外表与内心,都已像一个五十九岁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离开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黄家派来的第一个说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与黄家有莫大的渊缘,这我知道。

    我对溥没有反感,他温文有礼,英俊风流,而且他的态度好。

    来到我们这里,他说明来意,便坐在客厅中出任说客。显然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不过忠人之托,只好跑了来坐着。

    他跟我说,“罗太太叫我来的……她叫太初别太难过。”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她……不方便来。”

    “我知道,”太初含泪说,“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辩,“没有这样的事,太初,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你们误会了,她要来,又怕你们不欢迎,她天天等你们的消息,你们又没有唤她一声。”

    傅家敏说:“罗太太的脾气是这样的,过去的事便过去了,并不是薄情寡义,对方协文,对溥家明,她都是一贯的态度,你不能误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叹口气。

    这溥家敏一表人才,说起话来有时却夹缠不清,像个恋爱中的女郎。

    太初打发他,“你请回吧,我可以动身时自然会动身。”

    他凝视太初,“我在这里陪你。”声音很轻。我不由得生气了,“这里有我。”

    “多个人也好,葬礼还没举行,多个人帮手也好。”他说。

    太初犹豫了,她终于点点头。

    我感觉到溥家敏对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许是为了她母亲的缘故,爱屋及乌。但是,他太目中无我,可恶。

    “我住在喜来顿酒店。”他说,“你们可以随时找我。”

    我说:“反正你每天早上九点总会来这里报到。”

    溥家敏没有理会我语气中的讽刺,他温柔地对太初说:“我明白你的心情,当我大哥去世的时候,我也只有一种感觉: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大初听到这话,如遇到知己,抬头看着他。

    他嘲弄地说下去,“能够跟去倒也好,这就少了数十年的烦恼。”

    我愕然,像他那样的人也有烦恼,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该买条绳子来自我了断。

    “但我还是活下来了,”溥家敏说。

    溥家敏说:“活得健康,活得高兴,也就是报答了你父亲的养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这么伤心、消极、精神不振,他会怎么样?”

    他真会说话,那张嘴,树上的鸟儿都骗得下来?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贯注地聆听。

    “我会每天来看你,”他说,“你要当心身体。”

    “是是是。”太初感激说。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问溥家敏:“溥太太没有来吗?”

    他微笑,“她要照顾孩子。”

    太初问:“溥先生有几个孩子。”

    有心思管闲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点了,这溥家敏几句浮滑的场面话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个孩子,四男二女。”

    太初睁大眼睛,“这么多!”

    “多吗?并不多,咱们上一代都有五六个孩子,孩子们有生存的权利,不必担心他们的将来,如今的父母为了自己自由,逃避责任,只肯生一两个……”

    “人口太挤了。”太初说。

    我没有插嘴,因我觉得给太初一个轻松的谈话机会,也是好的。

    “当然,我只是说:有资格生养的父母,可以多多生养,”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个人,世上总能为聪明人腾出空间。”太狂妄了。

    太初问:“溥先生认为自己是聪明人吗?”问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为聪明误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声,“喝杯咖啡好吗?”

    太初没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岂有此理,他当我是侍役?是后生?

    太初说:“我来做。”我与她挤到小厨房去做蒸馏咖啡。

    太初教训我:“你怎么对他不客气?”

    “他是老几?我干吗要对他客气?”

    “话不是这么说。”

    我冷笑一声,“我现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坚强,我会斗争到底。”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神经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头进来,“我能帮忙吗?”

    “这儿没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满。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点照片,”溥家敏说,“罗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见你,你才那么半丁点儿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饭店外碰见你,真是弄糊涂了,我还以为你是罗太太,可是罗太太有什么理由这么年轻?”他声音确实有点迷茫。

    太初问:“真那么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颗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疤痕。

    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应当跟着去看他们照相,但基于一种骄傲,我没有那么做。男女之间最重要是一个“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们这一段就不乐观。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话虽然说得如此漂亮,心中却不是滋味,这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光他一个人已经够麻烦了,没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黄太太为人再可爱,我也没好气。

    我说:“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烦气,咱们两个人的事又作别论。”

    说了出口又害怕她会随口应我一句:现在作别论也还来得及,于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么,她岂有不知道之理,这个聪明玲珑的女孩子!她既好气又好笑地睨着我,却又放我一马,不作答,呵,可爱的太初。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在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牧师以呆板和煦的职业语调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音,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淘出手绢要递给太初,我故意趋前一步,挤开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虽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领导我……”

    礼成后我们撒上泥土与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黄太太什么都不说,陪着我们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与黄太太,我做了咖啡与她一起对饮。

    她说:“你不必担心溥家敏。”

    我脸马上就红了,这个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说下去,“家敏神情是有点恍惚,他有点糊涂,”黄太太的声调很感慨,“他跟我说:以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亲。”我抗议。

    “你不喜欢罗太太?”黄太太说。

    我不出声。我倒不是不喜欢罗太太,那么美丽的女人……

    “你是嫌罗太太生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红了。

    “你这孩子,好一块古老石山。”黄太太叹息。

    我轻轻说:“正经人从一而终。”

    “你瞧我可是一个正经人?”黄太太问。

    “自然。”我由衷地说。

    她微笑:“我也结过两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来。

    “我还拿这种事来唬你不成?”她说,“棠华,事情不临到你自己头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谅解,你与太初都太年轻,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却不知道这两种颜色当中,还夹着许许多多深深浅浅的灰色,你们太武断了。”

    “无论如何,黄太太,你最好对溥家敏说一声,叫他别枉费心机,罗太太与她女儿是两个人。”

    黄太太点点头,“诚然,太初是一个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见得肯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价,感谢上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太初很爱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刚才那句话,爱情是免费的,根本不需要代价,爱情是愉快的——凭什么人们认为要生要死的才是爱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经够受罪了。”

    黄太太微笑说,“这又是一个新的理论。”

    “当时机成熟的时候,太初自然会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应回香港。”

    “谁说的?”我跳起来。

    “家敏说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说的,他怎么知道?”明知故问。

    “自然是太初答应他的。”

    “几时的事?”我双手发冷,胃部绞痛,额角发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

    “大概是这一两天吧。”

    “可是……”我的声音有点呜咽,“可是她从来没向我提过,可是……”

    “棠华,你们男人都有这个毛病,她有什么事,她自己会得决定,迟些告诉你,你也不必气成这样。”

    我不是气,我只是仿徨,以往太初有什么事都与我商量,芝麻绿豆到剪一寸头发,都要问过我,现在连这等大事她也当我没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到什么程度了。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闲闲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当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里达沙滩捡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一个捡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于花瓣,传出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地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地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似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吃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倌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倌呀。”

    父亲问:“太初,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颗悬在半空的心,又暂时纳入胸膛内。

    太初还是爱我的。

    母亲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多烦忧了。

    父亲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旅行?”

    太初说:“春季吧,他们都说春季在欧洲是一流的美丽,现在就太冷了。”

    母亲说:“依我看,不妨再早一点。”

    父样打圆场道:“春天也不算迟,就这样决定吧,春天棠华有假期。”

    母亲也只好点点头。

    我握紧太初的手。春天,多么漫长的等待,还有一百零几天。

    我说:“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给我喝。

    我问:“太太下星期生日请客,你知道了吗?”

    “知道。”

    “谁跟你说的?”

    “溥家敏。”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想去,不见得你会一个人去。”

    “为什么不去?我好久没与你参加这种场合了。”

    “棠哥哥,你怎么不替我想想,这场合多尴尬——自己的母亲跟陌生男人双双出现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学了我父亲小家子气,好了吧?”

    “你怎么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设想一下,我听你嘴里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是什么滋味?”

    太初气得跳起来,这时候门铃一响,太初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这儿当他自己的家了,动不动上门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

    我顿时火遮了眼,猪油蒙了心,眼睛睁得铜铃般大,对着他咆哮:“你敢缠住我老婆,你有完没完?溥家敏,你失心疯了!你追不到她的母亲,你阴魂不散,想来追她?我告诉你,我周棠华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转头问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脸色铁青,她说:“周棠华,你给我走!”

    “你赶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丑,回家清醒了,再说话。”太初如斩钉截铁般干脆。

    我如万箭穿心似凄凉,指着太初说:“你,你——”

    太初凉薄地问我,“你到底算文疯还是武疯?”

    我一步步退出门去,溥家敏想来替我开门,我出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撞在墙上,鼻子冒出鲜血,我恶毒地咒他:“杀掉你、我杀你的日子还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冲下楼去。

天涯书库 > 玫瑰的故事 > 正文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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