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沟地处江中平原的顶端,虽叫做沟,却是一条狭窄的平原。西面为乌兰山脉主峰的山麓,东面是一些高低起伏的丘陵。那夜,北漠常钰青的骑兵就是借西面的山坡冲下,杀入沉睡中的靖阳援军的军营,把十五万大军屠杀干净,然后在东面的缓坡上挖了几个大坑一埋了事。也许是埋得浅了些,从那以后,每到半夜,这缓坡上就浮动着一些幽幽的蓝火,像是一个个冤死的魂魄。这附近原本也住了些农家猎户,从那以后就都搬走了,野狼沟就更加荒凉了起来。
青豫联军是在十一月初三到达野狼沟,果然赶在了北漠大军的前面。探子回报,北漠由大将军陈起领骑兵两万步兵五万,由靖阳南下,已经到了野狼沟北五十里的小站镇,驻扎在了那里。
商易之和徐静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一丝激动和兴奋,还有些不易察觉的紧张。徐静说道:“天助我也,我们还有时间让大军休整一夜。陈起已在小站,明早拔营必然是骑兵在前,辎重押后。只要进了野狼沟,陈起的骑兵就难以有用武之地。只要把他的骑兵打蒙,后面的步兵就不足为患。我们少骑兵,无法借助有利的地形,所以只能用步兵来打!”
商易之赞同地点了点头,不再多说,按照既定计划部署兵力。两万多南夏军在野狼沟中摆成一个坚强的方阵,整个地堵住了野狼沟,在它的两翼各用五千弓箭手做掩护。两个侧翼向前倾斜延伸到两侧的山坡上,如果北漠骑兵冲入中央位置,不但会扑个空,还会两面受到弓弩手的包围,暴露在箭雨之下。为了保护弓弩手,商易之从军中仅有的三千骑兵中抽出两千排列在他们的后面,每翼一千人。在右翼的小山之外,又听从唐绍义的意见放置了一千名骑兵,作为突击力量与追击力量,命令他们一等北漠步兵开始行动就立即冲到他们后方予以夹击。
一个个将领领命而去,南夏军休整一夜之后便按照不同的军种布成了不同的方阵,正中的步兵方阵主力正是由商易之的青州军组成,每名士兵手里都拿了长矛,队列严整地守在那里。
“用长矛阵对骑兵?”阿麦看着下面的步兵阵,问身边的唐绍义道。
唐绍义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却让阿麦感到一种陌生的肃杀之气从其上蔓延开来,他平静地回答道:“世人皆道北漠鞑子铁骑无敌天下,却不知我靖国公早在二十年前就曾说过,只要采用某种战略或者战术手段使骑兵进攻我严整步兵方阵的正面,那么步兵将拥有巨大的战术防御的优势。”
阿麦无语,她只道就是在这里伏击北漠大军,谁承想是这样面对面地打一仗,而且还要想法使北漠骑兵主动进攻己方的步兵方阵。她不由得想到父亲曾无意间提起过步兵和骑兵各自的优缺点,倒是和唐绍义说的道理有些相似。
唐绍义习惯性地用手抚摸了一下腰间的佩剑,突然问阿麦:“为什么非要把剑还我,我既送了你,就是真心给你,再说这剑虽是军中配置,可却是军官自有之物,是可以送人的。”
阿麦粲然一笑,拍了拍腰间的弯刀说道:“大哥,我只学了点刀法,耍起刀来倒是顺手。我知大哥是诚心送我佩剑,但我带着没有用,反而糟蹋了这把好剑,还不如交到大哥手里多饮些鞑子的血。”
唐绍义不是个婆妈的人,听阿麦这样说,顿了下又关切地问道:“刀可使得熟了?”
阿麦笑道:“嗯,张生是个好老师,他教得很仔细,再说我又聪明,当然学得快了。”
见阿麦自夸,唐绍义的脸上也露出了少有的笑意,眼神扫过阿麦闪过一抹温柔,又转了头去静静地看着山下,突然轻声问道:“阿麦,你怕不怕?”
“怕?”阿麦一愣,随即又笑了,摇了摇头,说道,“不怕,我不怕。”
唐绍义转回身看着阿麦,抿着唇笑了笑,坚毅地说道:“阿麦,我得走了,大概等不到中午,鞑子就会来了,你快回将军身边吧。”
阿麦点头不语。
唐绍义垂了一下眼帘,又低声说道:“自己多小心。”说完便纵马往山下奔去。
阿麦心中有些恻然,似乎每一次和他分开的时候,他都是先转身离开的那个,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阿麦突然苦笑一下,用力地摇了摇头,把脑子里不该有的伤感逼了出去。
十一月四日清晨,北漠大军从小站拔营,果然是骑兵在前,步兵在后,最后面携带的是粮草辎重。在距离南夏军二十里的时候,北漠的斥候发现野狼沟前有小股的南夏骑兵,回报前锋将傅冲。傅冲出自北漠将门,曾和常钰青并称将门双秀。傅冲此人性情孤傲,尤其是在常钰青千里奔袭南夏援军而成名之后,心中甚是不平,今听斥候回报发现南夏骑兵后不惊反喜,命前锋骑兵继续前进,并没有把消息回报中军元帅陈起。
中午时分,北漠骑兵进入野狼沟内,果然见有南夏步兵列阵等在沟内。傅冲不以为然,想在后面陈起到来之前结束这场战斗,于是命令骑兵出击。北漠骑兵并没注意南夏军两翼的弓箭手,直接突击中央方阵。成千上万的骑兵成紧密阵形冲过来,仿佛连旁边的乌兰山的主峰都在隐隐颤抖,黄土被千万只马蹄扬起,遮天蔽日。
北漠骑兵的速度越来越快,距离方阵越来越近,冲在前面的骑兵已经挥舞起弯刀,可眼看着就要冲入对方方阵的时候,他们面前那些步兵突然蹲了下去,然后就是迎面而来的锋利的矛尖。
骑兵的速度已经提到了最快,停下已是不可能的,那些北漠骑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坐骑冲入那矛林之中。有些人被长矛直接挑上了天,还有些人自己避过了,身下的马却被长矛扎透了,倒下去,人还是被狠狠地抛了出去,或死或伤。不过,那些伤的也只是暂时的,因为很快就会有明晃晃的大刀落了下来。两侧的骑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都被南夏布置在两翼的弓箭手射翻。
一时间,戈如苇列,矢如飞蝗。有数以千计的北漠骑兵落马,这些逸马四处飞跑,在他们的行列中造成了更大的混乱……
效果,竟是出乎意料的好。
很多年后,南夏的军事院校的教科书在提到野狼沟之战的时候,还专门强调了这场战争的冒险性和巧合性。两万步兵拦击北漠两万骑兵,谓之险;北漠骑兵将领是那个狂妄自大的傅冲,谓之巧。这两者于野狼沟之战的胜利,缺一不可。
这场战斗一直持续到午后,南夏兵开始进攻,北漠先锋将傅冲被射毙,北漠骑兵已无余力抵抗,立即向后退走。北漠步兵到达野狼沟的时候,正好撞上溃逃的北漠骑兵。步兵来不及展宽队列间隔让骑兵通过,双方便撞在了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北漠人被自己骑兵踩踏致死者不计其数。紧跟在北漠骑兵后面,南夏军队已经扑了过来。
阿麦本站在商易之身后于山坡上观察战况,见远处北漠步兵阵中混乱片刻后便又镇定下来,在军官的指挥下开始展宽队列间隔,放自己的骑兵通过,明白北漠军中有人在稳阵脚。
商易之眉头骤紧,用目光询问了一下徐静后,沉声说道:“去告诉唐绍义,提前行动,冲击北漠步兵后方。”
阿麦应诺,快马加鞭地向唐绍义骑兵埋伏处驰去。只刚赶到野狼沟口,就见北漠军后方突然乱了起来,唐绍义已经率一千骑兵在敌阵后方插了进来。阿麦一笑,知自己不用再去了,便掉转马头欲回商易之处复命,可是转身时,便看到北漠军中突然竖起了一面大旗,上面大大地写了一个“陈”字。
陈起!阿麦心中一窒,猛地就明白过来北漠此次领军的竟是陈起!
她虽一直跟在商易之身边,可商易之召开军事会议的时候是不允许亲卫在身边的,再加上这次行动十分机密,各个将领的嘴都把得十分严密,所以阿麦竟是一直都不知道是陈起领兵南下。
阿麦的牙关紧紧扣着,脸上毫无血色,握缰双手都已经攥得有些青白,眼中更是闪烁着两簇小小的火苗。突然间,阿麦双腿用力猛夹马腹,一抖缰绳纵马向北漠军中冲了过去。
她要去找他,她要去问他为什么!
南夏和北漠的士兵已经拼杀在了一起,场面极其混乱,阿麦纵马从山坡上冲下,竟穿入两国士兵混战的地带,直往北漠军深处冲去。她挥着手中的军刀,不时地从马背上俯下身子砍倒旁边的北漠兵,血溅脏了她的身上,还把她胯下那匹灰白色的马都染红了……她从没有杀过这样多的人,也从没有发觉自己的骑术竟是这样好。
这一刻,阿麦已不再是阿麦,阿麦成了一把杀人的刀。
阿麦挥刀砍向马前一个北漠兵,马的冲击力让她的刀深深地嵌入了那人的体内,她已经听不到那人痛苦的嘶喊声,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她面前无声的画,一幅幅地换下去,每一张上都有一张痛苦的面孔。她刚费力地把刀从那人体内拔了出来,还来不及挥向另外一个人,突然觉得身下一矮,胯下的马已经被人刺中了脖颈,壮硕的身躯轰然倒地。阿麦的反应已经不再通过大脑,下意识地蜷身就往旁边滚去,在舒展身体的同时用刀剁下了面前敌兵的半个脚掌……
这样的阿麦,哪里还是原来的阿麦?!
她的脑子里已是一片空白,身体下意识地避过旁边砍过来的刀剑,然后挥动着手中的刀,一步步地往北漠军深处走去。
那面写着“陈”字的大旗离她越来越近,面前的人被她用刀划断了喉咙,血从伤口处喷水一样地射出,落到她的头发上,然后再顺着额发流下,迷住了她的眼睛,她似乎又闻到了血腥味,像是那夜父亲的血,映着刺目的火光,有着别样的红。
力气终于快用完了,可面前却也无人敢来阻拦她。阿麦浴着一身的鲜血,迸发着沁骨的杀气,就这样一步步地坚定地向那柄大旗杀去。
那旗下,正站立着一位身材颀长的青年,一身北漠传统的黑色战袍,手扶着腰间的宝剑,神色漠然地看着阵后冲出来的南夏骑兵。
陈起就是为了吸引北漠军身后突然冒出来的南夏骑兵才故意竖起了帅旗,见那股骑兵果然向自己这里冲了过来,他淡淡地笑了,可这笑意未到眼底便收了回去。他只是站着,视四周的厮杀如无物,静静地看着远处的敌军骑兵试图冲破自己的骑兵向这边杀来。
见那些南夏骑兵渐渐逼近,陈起身后的亲兵不由得有些紧张起来,牵了陈起的坐骑上前劝道:“元帅,还是上马吧。”
陈起温和地笑了笑,没有拒绝下属的好意。他身边的亲兵怕主帅有失,默默地变化着阵营,不动声色地把陈起护在了中央。
战场西侧突然传来一阵骚动,引得陈起转头往西边看过去,只见一个南夏兵已经杀入了自己军阵的深处,像是刚从地狱中杀出的凶煞一般,所到之处北漠兵纷纷骇然避让,竟任其一步步地向中军处杀来。陈起眉头微皱,旁边一个将领看到了,连忙说道:“让我去除了那个南蛮子!”说完不等陈起吩咐便拍马赶上前去。
这边的阿麦使尽全身的力量才把旁边刺过来的长枪劈开,来不及再往敌人身上抹一刀,那人便往后面退了去,然后又有个枪头对准了她。好多的人啊,杀不完的人,砍倒了一个又冒出来一个,总是有英勇的北漠兵从后退的人群之中挺身而出,让她杀也杀不完。
可阿麦,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阿麦咬紧了牙,握刀的手微微抖着,往前迈了一步,逼得那些北漠兵跟着她往后退了一步。看着面前抖动的枪尖,阿麦嘴角扯出一丝冷笑,他们怕她,虽然她现在已经杀得没了力气,可是他们却被她杀怕了。她冷笑着,又往前迈去,突然间右腿一软,她的身体便不受控制地往前栽了过去。
倒下去,便会是乱刀分尸,死无葬身之地!
阿麦只觉得心中一凛,左腿急忙向前跨了一大步,手把刀往地上一撑,勉强止住了前扑的势道,不过人却是跪倒在地上。
她低头一看,见不知从哪里射过来的箭,正好射中自己的大腿,箭头入肉很深,箭尾犹自微微颤着。
一时之间,四周的那些北漠兵也是有些反应过来,虽见阿麦突然跪倒在了地上,可刚才她死命砍杀的情景还是震慑着他们不敢妄动,只是在四周围着不敢上前。
阿麦想撑着刀站起来,可几次动作都被腿上那刺骨的疼痛拖了下去,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终于,旁边有敌兵尝试着向她走了一步,缓缓地举起了手中的长刀……
难道就要这么死了吗?阿麦终于放弃了再站起来的念头,就这样跪在地上,透过眼前的猩红看向远处,那里的帅旗还在迎风飘动着,血糊得眼前一片模糊,让她看不清楚那下面的人。带着腥味的刀风已经碰到了她的脸上,她却一下子轻松了下来,没有恐惧,没有怨恨……
就这样死去吧,死了便一切都解脱了,不用再逃命,不用再流浪,不用再去扮男人,也不用去问为什么。可以见到父亲、母亲……父亲会把她高高地举起来,笑着用胡子刺她的脸颊。母亲呢?还会拿着竹棍追在她屁股后面吗?追吧,那也没关系,她知道母亲向来只是吓唬她的,她哪里舍得打自己。
可是……那里会有陈起哥哥吗?
有,有的。有那个陪着她玩耍陪着她长大的少年,有那个会红着脸拍她脑门的青年……阿麦笑了,在死亡来临的这一刻,她突然很轻松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与脸色极不相称的白牙。
这个笑容……竟是从没有过的灿烂。
那个笑容,透过飘着血雨的天空,穿过无数厮杀声,像支无比锋利的箭,一下子就射穿了陈起的心脏。阿麦!这是阿麦!虽然她穿了男装,虽然她长高了很多,虽然她一脸的血污,可这个笑容就是她的,就像很多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个笑容,无比灿烂,一下子就点亮了他身后的天空。他只觉得心中一窒,胸腔像是被人狠狠地挤住了,再也吸不进去半丝空气。他想制止那向她落下的刀,可是张了嘴却已是发不出声音,整个人都僵住了,只能坐在马上眼睁睁地看着那刀一寸寸地逼近她的头顶。
阿麦闭上了眼,虽抱了必死的念头,可胳膊却还是下意识地抬了起来,去迎那落下来的刀锋。等了半晌,那刀却没有落下,阿麦不解地睁眼,见那敌兵胸膛正中插了一把剑,砰然向后倒下。
这把剑,她认识,这是唐绍义的佩剑,是她还给唐绍义的佩剑!
唐绍义从远处纵马冲过来,眼看阿麦就要人头落地,急切间来不及抽箭搭弓,直接将手中的佩剑当做匕首掷了过来,堪堪救了阿麦一条性命。
阿麦不及反应,唐绍义就已经来到了身前,俯身用手一捞便把她抄到了马背之上,急声喊道:“我们走!”
一个北漠将领拍马迎面而来,手中长刀一挥直接向阿麦和唐绍义砍过来,唐绍义手中没有兵器,不敢硬挡,揽住阿麦顺着刀锋向后仰去。两匹战马相错而过,凌厉的刀风贴着阿麦的鼻尖擦过来,阿麦急忙举刀相架,两刀相擦,火花四溅,整条手臂顿时就麻了,手中的刀险些掌握不住。
阿麦闷哼一声,唐绍义推着她坐起身来,没有时间询问她怎样,只是驱马向外冲去。一群群的北漠兵涌了过来,阿麦把刀递给身后的唐绍义,利落地俯下身紧紧地抱住了马颈。唐绍义手中拿了刀,如虎添翼,这些北漠步兵怎能再拦得住他,几番劈砍之下,他们就已经冲到了战场边缘,西边的山坡之上。
唐绍义这时才敢去看阿麦,见她右大腿上中了一支箭,血已经把一条裤腿都湿透了,他不敢贸然给阿麦拔箭,只得狠心说道:“忍住了!”说完不等阿麦反应便挥刀把箭身削断,只留了箭头在阿麦腿上。
阿麦惨叫一声,身体一僵便虚脱般地栽下马去。唐绍义急忙扶住了她,见她牙关紧扣,脸上的冷汗混着血水流了下来。
身后的北漠中军有些异动,唐绍义回身,见原本已经有些稳住阵脚的北漠军竟然又乱了起来,心中不禁有些奇怪,不过此刻也没空细想,只想赶紧把阿麦送回商易之那里,只有那里才有军医。
“阿麦,你再忍一忍,我马上送你去商将军那里。”唐绍义说道。
阿麦的下唇已经被咬破了,只是为了维持住灵台的一点清明,不让自己晕过去。她受了伤,如果找军医包扎,很可能就会泄露了身份,所以她必须清醒着。
商易之正专注地看着山下的战场,发现陈起像是突然失去了对军队的控制。北漠已显溃败之势,胜利就在眼前,商易之的手禁不住都有些颤抖,生怕被人看出,只好紧紧地握成了拳。
唐绍义带着阿麦过来,两人一起从马上滚落下来,亲卫忙把两人扶到商易之面前。商易之看到阿麦眼中一喜,可随即就又布满了阴霾,沉着脸,微眯着眼睛打量阿麦,冷声说道:“让你去传信,谁让你去逞英雄了?”
阿麦说不出话来,只是拖着腿趴在地上,眼前的景物已经有些发虚了,商易之的声音也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听着有些模糊。
徐静有些不忍心,八字眉动了动,劝商易之道:“将军,阿麦失血太多了,还是先让军医给阿麦包扎了伤口再细问吧。”
商易之看着阿麦冷哼一声,不再说话。张生见状忙和唐绍义一起架了阿麦,去寻后面的军医。军医见阿麦浑身是血,一时也不知道她哪里受了伤,忙让唐绍义去把她的衣服脱下。阿麦虽有些晕,可心智却还明白着,伸手拦了唐绍义,强撑着说道:“别处没有,只有腿上。”
说着便自己去撕伤腿上的裤子,无奈手上一点力气都没有,颤抖得连布都抓不住。唐绍义把阿麦的手拿开,双手扯了她的裤腿,用力一扯,一条裤腿便从大腿根上撕了下来。
阿麦的腿修长而结实,汗毛几不可见,显得皮肤细腻光滑,不像是男人该有的。唐绍义不知为何面色一红,不敢再看阿麦的大腿,只是把视线投在了她的伤口之上。
箭插得很深,几近入骨,刚才在马上和那个北漠骑兵对冲的时候又被撞了下,伤口被撕得更大,一片狰狞。军医用小刀把伤口阔开一些,把箭头取了出来,糊上了金创药,这才把伤口包扎了起来。
疼啊,撕心裂肺地疼,想大声地哭喊,想放声大哭,阿麦的嘴几次张合,却终究没有喊出声来,到最后还是紧紧地闭上了嘴。
张生从水袋里倒出些水,想替阿麦擦一擦脸上的血污。阿麦的手抖着,伸出手捧了水,一把把地洗脸,然后才抬起头来,看着唐绍义,用已经变了音调的嗓子说道:“我很累,想睡一会儿,大哥去帮我问问徐先生,能不能借他的骡车用用?”
唐绍义担忧地瞥了她一眼,让人去问了徐静,然后便想把阿麦抱到骡车上去。谁想阿麦却伸手拒绝了,勉强地笑了笑,用一条腿站了起来,扶了他的胳膊说道:“不用,大哥扶我过去就行。”
直到躺入骡车之内,阿麦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放任自己的意识向深暗处沉去,在意识消失的那一刻,她竟觉得原来能晕过去竟是这样的幸福。
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了,外面有火把晃动,骡车的门帘被人掀了起来。阿麦意识还没有清醒过来,本能地撑起上身往外看去,见一个人影正站在车前,沉默地看着自己。
是商易之,他的背后有着火光,把他的身影投过来,却遮住了他的五官,让人看不太真切,只觉得他是在看着阿麦,像是已经看了很久。
阿麦的胳膊虚软无力,撑不了片刻便又倒了下去,后脑砰的一声砸在车厢地板上,有些疼,却让她的神志清醒了过来。商易之,商易之在看她!他在看什么?阿麦心中一紧,下意识地去抓自己的衣领,上衣完好无损。她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又扶着车厢坐起来,小心地看着商易之,说道:“将军,阿麦腿上有伤,没法给您行礼了。”
商易之还是冷着脸打量阿麦,阿麦提心吊胆地等了好半天才听到他冷哼一声说道:“披头散发的,像什么样子!”说完便摔下了车帘,转身而去。
阿麦呆住,伸出手摸了摸头发,原本束在头顶的发髻早已散了,头发上还糊着血渍,一缕一缕地、胡乱地散落下来,发梢已经过肩。她心里一慌,因为怕被人看出破绽,她一直不敢留长发,几年前甚至还剃过一次光头。汉堡战乱之后,她虽没再剪过头发,可却从没在人前放下过头发。也不知道头发是什么时候散的了,只记得上骡车前还是束着头发的。阿麦在车厢里胡乱地翻了翻,果然找见了束发的那根发带,慌忙把头发又重新束了起来。
车帘又被人突然撩开,露出的却是徐静的那张干瘦的脸,他眯缝着小眼睛打量了下阿麦,然后嘿嘿地笑了,说道:“阿麦啊阿麦,我早就说让你跟我一起坐骡车,你偏偏还不肯,这回怎么样?还是上了我的骡车了吧?”
说罢徐静便挑着车帘往车上爬,嘴里叫道:“让一让,把你那腿搬一搬,给老夫腾个地方出来。”
阿麦闻言忙用手搬着伤腿往一边移了移,给徐静腾出大片的地方来,倚着车厢壁坐了。
没想到徐静却突然停住了,耸着鼻子嗅了嗅,面色变得十分古怪,然后便撅着屁股退了出去,捏着鼻子叫道:“阿麦,你可真是要熏死老夫了,赶紧的,快点把你的脑袋洗洗,身上的衣服也都给我扔了!”
阿麦一愣,自己抬了抬胳膊嗅了嗅气味,然后又听见徐静在车外对亲兵喊:“快点给她弄盆水来洗洗头发,还有,车褥子也不要了,一块给撤出来好了!”
那个亲兵应声去了,过了一会儿便端了一盆水来到车前,向徐静说道:“先生,军需官那里也没有带褥子出来,商将军知道了,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给我了,说先给先生当褥子用着,等遇到了村子再去给先生寻。”
“哦,”徐静也不客气,接过披风抖了抖,见很是厚实的样子,便点了点头,冲着车里喊道,“阿麦,赶紧爬出来,先把头洗了。”
话音刚落,阿麦已经从车里探出头来,用双手搬着受伤的那条腿往外放。那亲兵见状忙端着水盆上前,说道:“麦大哥,你别下来了,我给你端着水盆,你低下头洗洗就行了。”
阿麦冲他笑了笑,转头看徐静正盯着自己,也没说话,只是把上身被血浸透的软甲脱了下来扔在了地上,又伸手去脱外面的衣服,见里面的夹衣也星星点点地沾了些血迹,阿麦的眉头皱了皱,稍犹豫了下便去动手解衣扣。那亲兵见了,有些为难地说道:“谁也没带多余的衣服,这夹衣就别换了,麦大哥先将就一下吧。”
阿麦的手停了下,抬头询问徐静:“先生,这怎么办?要不您就先把将军那披风借给我用,我好歹裹裹,怎么也不好在先生面前光着屁股吧。”
那亲兵闻言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却见阿麦和徐静都没笑,也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赶紧又憋住了,低着头不敢出声。
徐静的视线从阿麦的脸上转了一圈,便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算了,算了,把外面的脏衣服先扔了就行了。”
阿麦低下头隐约动了动嘴角,不慌不忙地把夹衣的领口系好,就把头扎入了那亲兵端的水盆中,这才解开了束发的发带。现在已经入冬,天气早已冷了,阿麦的头皮刚一入水便激得她打了个冷战。面前的亲兵充满歉意地说道:“真是对不住,这会儿实在找不到热水。”
“没事。”阿麦低着头说道,用手把头发搓了搓,草草地洗了洗上面的血污,便赶紧抬起了头,拧了拧头发上的水,胡乱地用发带把头发扎了起来,然后抖着身体看向旁边的徐静。
徐静小眼睛眯了眯,摆了摆手说道:“行了,赶紧进去吧,瞧冻得跟落水鸡似的。”说完又不知从哪里扯了块手巾扔给阿麦,“把你那头发擦擦,先让人把褥子换了再说。”
阿麦接过手巾随手盖在了头顶,遮住了脸慢慢地擦头上的湿发,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把手巾扯下来,冲着徐静笑道:“先生,您好歹去给我找条裤子来,我这一条腿的裤子也要不得了,不然我可真在您面前失礼了。”
徐静的胡子抖了抖,没好气地说道:“黑灯瞎火的,老夫上哪儿给你找裤子去?你将就一下吧。”说着便从阿麦的旁边爬上了车,又催促阿麦道,“赶紧,这就要走了,你快点进来。”
阿麦一愣,不过还是很听话地爬进了车厢。车厢里亮了一盏小灯,徐静已经把商易之的披风当做褥子铺在了车厢里,正坐在上面靠着车厢壁闭目养神。阿麦又忍着痛把伤腿放好,露出光溜的一条腿,就随意地坐在那里,问徐静:“先生,我们这是去哪里?战场这就打扫完了吗?”
徐静睁开眼随意地瞥了阿麦一眼又闭上了眼,不阴不阳地说道:“去哪里?我们自然是要回豫州,陈起领着败兵退回了靖阳,怎么着?你还敢追到靖阳去?你都昏睡了一天一夜了,战场早就收拾完了。”
阿麦听他这样说后便有些沉默,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原来她这一倒下去竟然是昏睡了一天一夜,这回醒来已经是隔日的晚上,商易之不但打扫完了战场,还在乌兰山脉的山坡上为战死在这里的南夏将士立了个碑。
徐静见阿麦沉默下来,忍不住又睁开眼有些好奇地问道:“阿麦,你昨天为什么要往北漠主帅那里冲杀?你想干什么?”
阿麦闻言稍怔,随即便笑道:“先生这话问得奇怪,阿麦自然是想去擒杀鞑子的主帅陈起了。”
徐静捋着胡子不语,一双小眼睛里冒出点点的精光,直盯得阿麦都有些心颤,这才移开了目光,淡淡地“哦”了一声。
阿麦一看他这样,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讪讪笑道:“就知道骗不过先生,我实说了吧!先生还不知道我的胆子,自然是绕着刀枪走,将军让我去送信,我走到半路见唐校尉那里已经提前行动了,便想赶紧回来。谁知刚掉转了马头,就不知从哪里射过来支箭,惊了我的马,带着我就冲向鞑子的帅旗过去了,我也没法子,又不敢跳下来,当时吓得差点尿了裤子,后来有鞑子拦我,杀急了眼也就忘了害怕了。”
徐静也不说话,阿麦也不知他是否相信自己的说辞,不过现在已是骑虎难下,只得干笑了两声,不好意思地说:“先生,这事您能不能别告诉别人,别人要是知道根由了,岂不是要笑话死我?不管怎么说,好歹我也杀了几个鞑子,也受了伤,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了吧?”
徐静嘿嘿干笑两声,不置可否,又倚回车厢上闭目养神。
夜间行路并不方便,幸好南夏军队也只是想离开这野狼沟,找个避风的地方宿营,所以往南走了没多远便停了下来,找了个不易被骑兵偷袭的地方宿营休息。这也是徐静的主意,被北漠骑兵夜袭大营的事情出过一次就够了,虽然陈起已经兵败北退,但是也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
这一路上徐静都没有说话,阿麦也不敢出声,只是闭着眼睛打盹。十一月份的野外,夜间的温度已经很低,她身上又只穿了件夹衣,裤腿更是只剩下了一条,虽说在车厢里避了些寒风,可是阿麦已经冻得够呛,尤其是那条伤腿,几乎已经麻木了。等车停下了,徐静照例是爬出车外活动一下腿脚,只留阿麦一人在车上,她连忙把商易之的披风抽了出来裹在了身上。
过了一会儿,车厢一沉,有人撩开车帘上了车,阿麦还以为是徐静回来了,吓得她连忙把披风又铺在了车上,谁知抬头一看却是唐绍义。
“好点了吗?”唐绍义问道。
阿麦点了点头,突然拖着那条伤腿挣扎着从车里跪起来,给唐绍义磕了一个头,“阿麦谢大哥救命之恩。”
唐绍义吓得一愣,赶紧把阿麦扶了起来,气道:“阿麦,我们兄弟之间还要说这个吗?”
阿麦笑了笑,重新在车里坐好,却不小心碰到了伤腿,幸好已经冻得有些麻了,倒不是很疼。唐绍义却发觉不对劲,借着昏暗的灯光一打量阿麦,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说道:“怎么穿得这么薄?你的军服呢?”
阿麦低了低头,轻声说道:“都被血弄脏了,扔了。”
“胡闹!”唐绍义骂道,忙把披风脱了下来给阿麦盖上,训道,“打仗能不沾血吗?都跟你似的,干脆大家都光着屁股回去好了!”
阿麦扑哧一笑,把披风又还给唐绍义,说道:“大哥,我在车里呢,没多冷,还是给你吧,夜里外面冷。”
她的那条伤腿又露了出来,唐绍义忙移开了视线,说道:“你的伤口要保温,我没事。”
阿麦看着唐绍义有些微红的面孔,沉默了下突然问道:“大哥,我长得是不是真的跟个娘们儿一样?”
唐绍义被她问得一惊,像是被人突然揭穿了心事,面红耳赤地看着她。
阿麦咬了咬下唇,接着说道:“我在营里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个受欺负,他们都说我女气。身材瘦弱也就罢了,可偏偏还长了张这样的脸,连根毛都不长。有下作的人还逼我脱了给他们看,说要看看我到底长没长男人的玩意儿……”
说着说着,阿麦的声音便有些颤抖,像是那些事情曾真实地发生在她的身上一般。她不怕做戏,因为在前面的几年,这就是她赖以生存的本事,所以这些话说出来都无比真切,仿佛字字都带着辛酸的血泪。
唐绍义脸色由红转白,再渐渐转青,“别说了!阿麦。”他扶住阿麦微微颤抖的肩膀,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是紧紧地抿着唇脸色铁青地看着阿麦。
“大哥!”阿麦红着眼圈看了看唐绍义,然后移开了眼神,用力吞咽了下吐沫,涩着嗓子说道,“我真恨我自己为什么要长成这个样子,有时候都想干脆把脸划花了算了,省得再因为这个受人欺辱。再说我以后怎么娶媳妇啊,人家姑娘准得嫌弃我长得女气,不够男人。还有,大哥,”阿麦又突然抬头看唐绍义,一脸紧张地问道,“我都十九了,一根胡子都没有,如果我要是一直不长胡子怎么办,那岂不是跟宫里的太监一样了?”
听她这样说,唐绍义的脸色缓和了下来,用拳捶了一下她的肩膀,笑道:“傻小子,没事胡想些什么,这就想媳妇了?你才多大!等以后再长几岁,身体养得壮了,谁还敢说你女气?就你这样的相貌,而且个子也不矮,以后再长点肉,那可是名副其实的英俊威武了,说媒的能踩破家里的门槛。放心吧,傻小子,媳妇是一定能说上的!”
阿麦不好意思地笑笑,问:“真的?”
唐绍义也笑了,不过却没回答,他伸出手用力握了握阿麦的肩膀,“行了,好好养伤吧,我得走了。”唐绍义把他的披风往阿麦身上一扔,便跳下了车,走了两步又转回来挑起车帘说道,“你再等等,我想法去给你找条裤子来,别老光着腿对着徐先生了。”
阿麦轻笑着点头,唐绍义也不由得跟着挑了挑嘴角,看着阿麦的笑容有些出神,然后猛地回过神来,撂下车帘扭头便走,直到离车远了才停下来。唐绍义站在那里怔了怔,突然就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声音清脆,夜色中传出去很远,吓得自己也是一惊,四处扫看了一下并没人注意,这才低低咒骂了两句,大步地向自己营中走去。
夜色之中,巡营的军官和士兵们举着火把在营帐之间穿行,像是一条游龙悄寂无声地在军营里盘旋,只偶尔发出一两声金属盔甲的摩擦声。
徐静往常下车活动手脚的时候,大多都是在骡车的周围随意地伸伸胳膊动动腿,可今天他活动的范围却有些广,他先是转悠到了商易之的营帐,见商易之没在营中,他也没问,只是随意地问了门口的侍卫一句张生哪里去了,便有人告诉他说张生陪着将军巡营去了。徐静点了点头,又背着手往回溜达,那侍卫见他连火把都没举,便很殷勤地要去给他点个火把。徐静摇了摇头拒绝了,高深莫测地晃出一根指头指了指天上。那侍卫有些糊涂,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看夜空,然后一脸不解地看着徐静。
徐静咧着嘴角笑了笑,捋着胡子摇了摇头,也没搭理那侍卫,转身晃晃悠悠地走了。他也没回骡车那里,往山前走了没多远,果然见商易之就带着张生一人从前面过来了。
“先生?你怎么来了这边?”商易之有些奇怪,他转完大营之后又去看了山前的哨卡,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徐静,更想不到徐静不在骡车里休息,大半夜地往这边来干什么。
徐静瞥了眼在一边给商易之举火把的张生,抿了抿嘴,笑道:“夜里无眠,出来看看月色,不知将军可有兴致一同赏月?”
今天只是初五,天上月亮的形状可想而知,再加上这荒郊野外的,又是初冬,万物萧条,即便是月圆之时也没什么赏头,更何况这刚露个牙的新月呢?
不过,既是赏月,那自然就用不着火把了。
商易之目光闪动,笑了笑,挥手遣退了张生,对徐静笑道:“既然先生相邀,那易之就只能相陪了。不知先生想去哪里赏月的好?”
徐静四处看了下,指着军营后面的山坡说道:“那里可好?”
商易之点头,两人找了处平缓的山坡慢慢向上行。今夜虽无明月,可天上的群星却是灿烂,星光闪闪,衬得山间的夜空都不再是沉重的黑色,而是浓郁的深蓝,像一块上好的丝绒,挂在天幕之间,映出淡淡的光华,弥漫下来,给群山之间也蒙上了细密的纱,望过去影影绰绰,朦胧中透露着清晰。
张生举着火把远远地缀在后面,商易之负着手慢慢走着,神态悠闲而泰然,根本不问徐静为何要邀他来赏月。山虽不陡,可夜间行来并不轻松,徐静不比商易之,才只到半山腰便有些气喘了。商易之停了下来,笑着看向徐静。徐静用手撑了膝盖,摇了摇头,叹道:“不行了,老了,老了。”
商易之没有去安慰他,只是找了处平缓的地方,从四周拔了些干草铺在地上,坐下了才抬头对徐静笑道:“先生来这里坐一下吧,赏月也不见得非得到山顶不可,我看这处山坡正好。”
徐静笑了笑,走到他身边坐下。两人看着夜空一时无语,好一会儿徐静才突然笑道:“我知道将军在想些什么。”
转头见商易之略有些惊讶地看着自己,徐静捋着胡子眯了眯眼睛,一本正经地说道:“将军在想,这样迷人的夜景,旁边要是个美貌女子相伴该有多好,那才真可谓是侠骨对柔情了呢!为什么坐着的是个糟老头子呢?可惜,可惜了啊!”
商易之怔了怔,愣愣地看了徐静片刻,突然间嗤笑出声,然后笑声越来越大,后来竟然止不住笑倒在地上。他仰面躺在山坡之上,大笑道:“知我者,先生也。”
徐静却不笑了,只是静静地看着商易之。
商易之的笑声也渐渐停了下来,眼睛看着夜空,突然问道:“先生怎么看?”
“看什么?”徐静故意问道。
商易之扯着嘴角笑笑,轻声问:“先生是为了什么来找我呢?”
“将军心中有疑问,徐静心里也有疑问。”徐静答道。
商易之问:“我心中什么疑问?”
徐静答道:“双兔傍地走,安能辨雌雄。”
商易之对徐静的回答不置可否,接着又问:“那先生心中的疑问是什么?”
“不知将军如何对待自己的疑问。”
商易之沉默了片刻,淡淡说道:“是雌是雄与我何干?”
徐静笑道:“将军既然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
商易之转过头看徐静,轻松笑道:“虽这样说,不过还是有些好奇心的,毕竟雄的长得跟雌的相像有些怪异,先生怎么看?”
徐静垂了垂眼帘,说道:“能从狼窝里出来的,不管它长成什么样子,都只可能是个雄的了,要是雌的,怎么还能活到现在。”
商易之没说话,只是轻轻颔首。
徐静又笑道:“将军应该好好驯养一下这只兔子,我看只要喂得好了,有朝一日它定会长成为一头猛虎。”
商易之和徐静两人对望一眼,相视大笑。这爽朗的笑声惊动了不远处那些夜间劳作的小动物,它们放下了爪中的草籽,齐齐地看向这边。就连远处的举着火把的张生听到笑声都不禁有些疑惑,不知自家将军和徐先生在谈论些什么,竟能笑得如此开怀。
第二日清晨拔营之前,唐绍义竟然真的让人给阿麦送来了一条夹裤,居然还是南夏军中的样式。阿麦惊喜万分地翻看着手中的裤子,虽不像是新的,可质地却很是不错,她比了比,有些长,不过这不是问题,只要挽起一圈来就好了。
徐静从外面洗了脸回来,瞥了一眼阿麦手中的裤子,问:“谁给的?”
阿麦高兴地说道:“是唐大哥让送过来的,这下好了,总算不用穿一条腿的裤子了。”
“唐绍义?”徐静挑着眉毛问。
阿麦点了点头,先把裤子放在一边,打算等军医来给她的伤口换过药之后再穿上这条裤子。徐静撇着嘴笑笑,讥讽地说道:“你们关系倒好,都成了穿一条裤子的交情了。”
阿麦一怔,不解地看着徐静。徐静眨了眨小眼睛解释道:“军中物资匮乏,普通士兵的军装只配了夹裤,只有校尉以上的军官才在夹裤外面又多了一层单裤,一是为了保暖,二是为了美观。这次出征,军中不许士兵带一点多余的东西,所以每个士兵也就是穿了一身军装。这附近几十里内并无村庄,而这又是军中式样,你说你这条夹裤是哪里来的?十有八九是唐绍义把他里面的夹裤给你脱下来了。你要是不信,就去翻翻他的裤脚,定是只剩下了一条单裤。”
现在已是初冬,野外行军,又是马上,只穿一条单裤可想而知,更何况唐绍义连披风都留给了她,被冷风一吹滋味定不好受。阿麦一时沉默,思量了一下便叫人把披风给唐绍义送了回去,捎话给他说车中用不着披风,还是给他用吧。
军医过来给阿麦换药,解开绷带后发现她的伤口竟然愈合很快。这样的外伤,没有发烧已经是幸运的了,谁也想不到只短短两天的时间,竟然都要结痂。军医看阿麦的眼神都满是惊奇,跟看怪物似的,说如果照这个速度,再有几天阿麦的行动就不成问题了。
阿麦又惊又喜,徐静却很是平淡,瞥向阿麦的眼神带了些深意。
大军回去时的速度比来时慢了几倍,幸好有缴获的北漠的粮草,所以虽没有什么送粮队前来,可大军吃喝并不成问题。阿麦在徐静车中养了几天,腿伤已经好了大半,坐车途中倒也不甚枯燥,徐静虽然难伺候,可对她却着实不错,她问了些军事上的问题,他都一一解答了。
可到后面徐静却有些不耐烦起来,阿麦觉得他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心情有些焦躁。
又过了两日,阿麦的腿伤已是大好,便不愿再和徐静坐车。她的战马早已死在野狼沟,军中更是没有多余的马给她,如果下车就只能和士兵一起步行了。徐静这两天心情明显不好,听阿麦说要下车,翻了翻白眼,不阴不阳地说道:“阿麦,你可要想清楚了,好好的骡车不坐,非要去练腿?小心伤口迸裂了,你就美了。”
他已经很久没做过翻白眼这样的动作了,如今做来,阿麦竟感到有些亲切,仿佛回到了两人同去青州的路上,那个时候徐静总是爱冲她翻白眼,用这种不阴不阳的语调和她说话。
阿麦笑了笑,突然伸手拍了拍徐静的肩膀,不顾他的惊愕,跳下车去。她决定先去商易之那里报到,毕竟她还算他的亲卫,现在伤好了,自然应该先去主帅那里说一声。现在已过晌午,大军已经停了下来,各营的军士正在搭灶造饭,阿麦一路走过去,遇见的士兵均是很恭敬地站起身来向她行礼。阿麦心中诧异,也不好去问人家为什么向她行礼,只得压下心中的疑问,面色平静地一一点头回礼。
张生正领着两个亲卫在烧火做饭,见阿麦过来很是高兴,把手里的柴火往旁边的亲卫怀里一丢,凑了上来打招呼,可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阿麦,再叫阿麦已然不合适,可不叫阿麦叫什么呢?她现在还没有官职,不能称呼为“大人”。叫麦大哥?也不合适,这人分明没有自己大。张生嘴巴合了合,便有些不自然地笑道:“阿麦,你怎么过来了,腿伤都好了?”
“不碍事了。”阿麦说道,转头扫了一眼四周。
张生见阿麦的神色知道她在找商易之,笑了笑说道:“你找将军?他说去前面看看呢,一会儿就回来了,你等一会儿吧。”
阿麦不好意思地笑笑,点了点头,见张生又过去做饭便跟了过去蹲在灶边,随意地说道:“张大哥,我帮你烧火吧。”不想张生却连忙摆手说道:“可不敢称大哥,你要是不介意,叫我老张就好。”
阿麦联想到一路上的情景,动作一滞,抬头很无辜地看着张生,问道:“张大哥这是如何说话?阿麦心里不明白。”
张生听阿麦这样说,没有接她这个话茬,只是瞥了一眼四周,凑过来小声问道:“阿麦,你那日在野狼沟真的砍了那么多的鞑子?”
“多少?”阿麦不解。
“军中传着你那天一共砍了二十三个鞑子,都传疯了,你现在可是咱们军中头号的英雄好汉,任谁听了都得伸大拇指。连名号都有了——玉面阎罗,据说是遇人杀人,遇佛弑佛。”
阿麦听傻了,一时无语,呆呆地拿着根树棍子忘了往灶中添。她只不过是在徐静的车上歇了几天,没想到自己已经成了南夏军中的英雄人物。砍了二十三个?虽说她并不记得自己到底杀了多少北漠人,可绝对没有达到二十三这个数。二十三?这些人也真敢传,还有零有整,他们当北漠人是什么?大白菜吗?那么容易砍?还有,为什么要叫“玉面阎罗”?阎罗也就阎罗了,干吗还要加上“玉面”两个字?怎么听怎么像母亲讲的故事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人物。
“哎?”张生见阿麦半天没动静,忍不住唤了她一声。阿麦这才醒过神来,冲着张生勉强地笑笑,“张大哥,不瞒你说,鞑子我是砍倒了几个,可翻一番也到不了二十三个啊。”
“嘘!”张生见阿麦竟然把实情都告诉他,定是真把他当做了好兄弟,心中只觉感动,便实心实意地为阿麦打算起来,当即赶紧制止了阿麦,压低声音说道,“阿麦,你这人太实诚了,这样的话怎么能随便说?这正是你扬名立万的机会,哪有傻得自己去说破这个的啊。”
阿麦神色有些犹豫,看样子还想再和张生争辩几句,刚伸了脖子要说话,就又听张生说道:“就算以后有人问起,你只要但笑不语就行了,不承认也不否认,到时候就算出了娄子也落不到你身上去。”
见张生是一片好心,阿麦也只好点头。心道我对二十三这个数没什么意见,我只是对“玉面阎罗”这个名头有意见。她正低头琢磨着,突然身后响起商易之的声音,“张生,饭熟了没有?快点拿上来。”
张生应了一声,连忙把锅里焐着的饭菜拿了出来。商易之的饮食很简单,是和士兵一样的杂面馒头,唯一多的东西就是那一小碟咸菜了。阿麦跟着张生站了起来,转回身去冲着商易之行礼道:“将军。”
“阿麦?”商易之神色平淡地扫了她一眼,就着侍卫倒的水洗了一下手,很随意地问道,“伤都好了?”
“都好了。”阿麦弓了弓身说道。
商易之又问道:“听说你砍了二十三个鞑子?”
阿麦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还没想好是否要向商易之说实话,就听见他径自接着说道:“南夏军中有法:凡兵士者,得敌五首,升为伍长;得二十首以上盈论,队正伍长赐爵一级。你虽算是我的亲兵,可还是应该按照兵士算,所以理应升到队正一级。”
商易之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不过你却是不遵军令私上战场,按律该斩。我军以治为胜,赏罚分明,看在你立了大功的分上可以不杀,但却不能不罚,所以就先降去一级,做个伍长怎么样?可有怨言?”
阿麦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听商易之问,连忙小心地回答道:“阿麦毫无怨言。多谢将军不杀之恩。”
商易之见阿麦一身紧张,挑了挑嘴角,说道:“那就好,陆刚儿那正好缺了个伍长,你去找他补上吧。人你都熟,也好做事。”
阿麦连声应诺,见商易之开始低头吃饭,没有再理她的意思,忙又告了个罪退下去了,打算先回去和徐静说一声,然后再去陆刚那里报到。她猜不透商易之的心思,更不知道他为何要对她做这种明升暗降的事情,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只是一想到又要回到那步兵营里去,阿麦就觉得有些发憷,但幸好这回不再是最底层的士兵了,伍长虽然是最低的军官,但好歹也带了个“官”字啊,情形总不会太坏。
还没走到徐静车前,阿麦就听见前面一阵骚动声,只见一骑军士从远处飞奔而来,竟不顾在大营之中,一个劲儿挥鞭催马,直奔商易之的中军而去。阿麦眉头一皱,“驰骋军中”是犯了军法的事情,不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让那名骑兵如此心急。
徐静正在车外吃饭,也看见了那名骑兵纵马而过,他站起身来愣了愣,脸上的神色变幻莫测,突然就把手中的馒头往地上一扔,疾步向商易之那里走去。
阿麦刚好回来,跟徐静撞了个正着。“先生!”阿麦叫道。
徐静哪里还有心思搭理她,随手摆了摆手,理都没理她,头也不回地离去了。阿麦看着徐静离去的方向发呆,似乎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虽然刚才徐静走得匆忙,可她却没在他脸上看出一丝惊慌的表情,反而是眼露精光,像是等了很久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阿麦自嘲地笑笑,她现在只是一名最低级的军官,军中大事哪里有她参议的份儿,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吧。她笑着摇了摇头,和徐静身边的侍卫说了几句,给徐静留了个话便去步兵营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