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最后一丝儿红霞在西天盘桓不去,知了依旧不知疲倦地鸣叫。
小院石桌上,左钧直文思枯竭,咬着笔头,半日写不出一个字来。皱眉看看旁边,常胜正兴致勃勃剥毛豆喂长生吃。长生一头猛犬,蹲坐在地摇头摆尾,吃素也吃得甚欢。
左钧直羡慕嫉妒恨。歪起头,一手支颐,一手倒握笔杆杵着桌面。
“常胜,明儿鬼节,你来扮个鬼呗。”
“……”
常胜扭头,一脸的不敢置信。
“嗯……就扮个座敷童子呗。”
常胜黑线。“还是个扶桑鬼……”
“就是我在文渊阁第一次见你的那样儿……嗯,眼神,眼神一定要凶!”左钧直拿着毛笔,隔空对他的眼睛点点点。“我一直想啊,那个小孩是你么?你这小模样,怎么会有那么凶的眼神儿呢?再来一个试试?”
常胜憋了会儿,摇头道:“不会了。”
左钧直失望,忽又来劲儿问道:“对了,你怎么一看就知道我是女的?那么黑呢。”
要说,她那模样还真不是千娇百媚的女相,尤其是十二岁时,清清淡淡朴朴素素的,着实是很难分出男女来,更何况是黑黢黢的夜中。
常胜闪闪烁烁地看了她一会儿,秀白脸上竟然泛出浅浅红霞,吞吐道:“就是……看出来了呗。”
左钧直伸出爪子,龇牙瞪眼:“捏你了啊!”
常胜脸更红了,嘴硬道:“一看就是个女的。”
“说嘛,你看我还帮你写作业了。”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是我自己写的……”
好小子!左钧直虎抓过去,将他的一张标致的小白脸揉圆搓扁,长生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左右蹦跶。
“耗通……桀桀……”常胜含了一泡泪,怨念瞪向长生,“完嗯……负……咦……”
咳咳,他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左钧直,他掐上她脖子的时候,只觉得水嫩细脆,仿佛南越初春田野乡间的豌豆梗儿。他自幼在军队中长大,所接触之人尽是男子,从不曾,有过这样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