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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错的场景 正文 第十五章

所属书籍: 交错的场景

    香春科长向县警总部长详细汇报了自己的想法与建议,他推断杀害芝田市户仓寡妇的凶手,并不是目前正在地方法院接受审理的被告人铃木延次郎,而是另有他人。他的根据是,在被告铃木延次郎的口供中那些叫人难以理解的地方,都可以用这篇文章加以解释。

    “总部长,请您看这儿。”

    香春科长打开了铃木延次郎在芝田警署的第二次口供记录。当时,铃木还是犯罪嫌疑人。香春科长将口供中的某一部分指给总部长看:

    于是我就想,有没有糨糊或饭粒什么的。在厨房的地板上,我发现了一只铝碗,里面盛着一点米饭,还有一些煮熟的鱼和鱼汤。我心想,她家里还养猫?怎么刚才一直没看到猫的影子,也没听到猫叫呢?我从铝碗中取了一些没泡在鱼汤里的饭粒,将其涂在包装纸的边上把口封住。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十分钟左右。

    总部长抬起头来。

    “原来不是猫,而是狗吧?就是小说中写到的那只棕色的小柴犬……”总部长领会得很快。

    “是的。不是猫,而是柴犬。”香春科长说道。

    “被害人的邻居都说山根末子家没养猫也没养狗。可那只铝碗中的饭,就是给闯进她家的柴犬吃的吧?”总部长说着又将目光移向文学杂志的那篇文章上。

    “是的。就是小说中那个叫金井的画家在和户仓一模一样的路上遇到的那个中年男子养的那条柴犬。那条小狗趁主人不防备时溜了出去,闯进山根末子的家。山根末子不知道那是谁家的狗,可能觉得它可爱,就给它饭吃。”

    香春科长走到总部长的身边,跟他一起仔细看桌子上摊开的杂志。

    “这里写的是‘十月中旬’。如果这是事实的话,恰好在山根末子被害的十月二十八日之前。金井第一次遇见中年男子时,那个男子正站在十字路口四下张望,见金井朝他走来,就问道:‘有没有看到一条狗?棕色的柴犬。’还用手比划,表示是一条小狗。两天后,金井再次遇见他的地点不是上次的那个地方,而是隔着一片田地。那人好像还在寻找他的小狗。第三次遇见的时间,文章中没有写明,估计该是两三天之后吧。金井问那个男子……”

    香春科长出声读出下面一段:

    “爱犬找到了吗?”金井轻声问道。

    “找到了,可又跑了。”四十多岁身穿皮夹克的男人平静地说道。

    “哎?又跑了?”

    “嗯,我拴住它了,可一不留神又让它跑掉了。”

    “啊呀,那不又要……”

    金井想说“那不又要找一场了”,可还没等他说完,那人却平静地说:“没事,我知道它去哪儿了。”

    他接着说:“这只狗呀,总是乱闯别人家,一旦它记住其中一家,就会觉得那家待它好,不想搭理每天养它的主人。从我家跑出去就一定是去那里了。跟人一样啊。”

    那人朝着那棵大樟树的方向走去。

    “小狗去的那个地方,”朗读结束,香春科长抬起头注视总部长,“毫无疑问,就是山根末子家。这段对话的后面有这么一句——‘那人朝着那棵大樟树的方向走去。’在被害人家的实地勘查报告中记载有:‘院内有一棵高八米左右的古樟树,在附近一带很显眼。’这两者的记述完全一致。”

    总部长点了点他的双层下巴表示同意。

    那只逃跑的小狗,在那个有樟树的人家待了几天。它的主人发现后,就去对方家把它要了回来。小狗回到主人身边后,又钻空子逃了出去。不过这次主人知道它去哪里了,所以也不慌张。小狗无意中闯进山根末子家时得到了饭吃,所以它好像喜欢上了那里。

    小说将这种表现与主人公的人际关系联系了起来。

    比起看腻了的主人,无意中闯进的人家更具有新鲜感。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主人一大意它就会跑到那边去。金井心想,这不就是亮子、村井跟自己之间的关系吗?

    “的确是啊!”总部长从招待用的香烟盒中抽出一支烟,凑近打火机点上火,“……由于这条小狗的关系,那个穿皮夹克的狗主人和山根末子就此熟络起来了,对吧?”

    “要说这‘熟络’指恋爱程度,恐怕还不至于,因为时间太短了。皮夹克男子找狗这件事也就发生在山根末子被杀的十天前左右。”香春科长说道。

    “可是,你这仅仅是按小说的设定来假设……”

    “我认为事实的确如小说设定的那样。”

    “……”

    “中年男子到山根末子家去要回了自己的狗。可要回后一不留神,小狗又跑到山根末子家去了。于是那男子又去找它。估计这样的过程重复了两三次吧。在上门找狗的时候,那男子从山根末子家后门看到了她家中的情况。每次要回小狗时,也会与山根末子攀谈几句。比方说:‘给您添麻烦了。’山根末子也会说:‘小狗好可爱哦。’大概两天后,小狗又逃过去了。于是那个男子从山根末子家后门口进去问:‘小狗有没有来这里?’‘嗯,来了,在这里。’寡妇笑盈盈地将小狗还给他。厨房地板上应该放着一个盛着饭的铝碗。‘它是喜欢上这里了。’那个男子不好意思地说着将小狗带了回去。估计他们之间发生过几次这样的情节。当那个男子知道这么大的屋子里只住着放高利贷的寡妇一个人,又从后门看到屋内的情况,他会产生什么样的想法是不难想象的吧?”香春科长坐在椅子上说。

    “你是说,十月二十八日的夜里他去山根末子家是要实施盗窃?”

    “是的。到了那里一看,发现后门檐廊处的窗开着,于是他从那里爬了进去。可进去一看……”

    “等等,那时是几点钟?”

    “估计是凌晨零点四十分左右吧。”

    “是在铃木逃走之后?”

    “是的。铃木在第一次口供里说,他在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左右撬开山根末子家后门的套窗进到屋里,作案后逃到外面,在路灯下看手表时的时间是零点二十一二分。铃木逃走时没有遇到后面入室的男子。因此我推测,那男子大概是在铃木逃走二十分钟之后,也就是零点四十分左右来到山根末子家的。”

    “那时,家中已是一片狼藉,山根末子被铃木勒了脖子横躺在被褥上。”

    “她被勒了脖子,不过并未死去。她只是被铃木抓住衣领,在柔道中的‘十字绞’手法的攻击下昏迷了。下面都是我的想象:后来入室的男子被眼前的情况吓坏了,哪里还顾得上偷钱,只想快点离开。可就在这时,躺在被子上的山根末子醒了过来。她睁开眼睛,看到房间里站着一个男人。由于刚刚醒过来,脑子还昏昏沉沉的,她会认为眼前这个男子就是勒自己脖子的人。也难怪她会这样想。当时她才睁开眼睛,和没睡醒一个状态。而且她遭到强奸,难免有些神经错乱。”

    “嗯……”总部长又点了一下头,赶紧分析道,“于是,山根末子就高声大叫起来了?”

    “估计不光是高声大叫,还站起身来扑了上去,因为她是个很刚强的女人,她之前不是还把铃木的脸都挠出血了吗?估计她又骂又叫说‘我认得你,你是那只小狗的主人’什么的。”

    “可是,作案的是铃木延次郎,两人长相不一样啊。”

    “被害人一度昏迷,所以并不觉得自己认错了人。她已经神经错乱,而且铃木说他戴着一个大口罩,所以被害人很难区别,她只认得眼前这个男子是那条小狗的主人。我想男子一定惊恐万分,他知道被害人认得自己,如果她去报警,那他还就不得不背上莫须有的罪名。于是他将山根末子推倒,并用绳子勒死了她。即使这样他仍不放心,又用蓝色的尼龙包袱布再勒了一遍……总部长,由入室偷盗、抢劫演变的杀人案,基本上都缘于双方认识。”

    “嗯,嗯。”

    “铃木延次郎与山根末子素未谋面。铃木威胁山根末子后抢了她十万三千日元现金,之后又用柔道手法使其昏迷,并强奸了她。但山根末子并不知道他是谁。铃木也说他当时戴着一个大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所以,铃木没有必要杀死山根末子。”

    “你的推理讲得通。但是,山根末子的手脚都被绳子绑住了,这又如何解释?”

    “这应该也是后来闯入的那个男子所为。可能他被山根末子骂火了,勒死被害人仍觉得不解恨,于是绑住了她的手脚。还有一个解释,他觉得自己用绳子杀了人,这并不是前面那个罪犯所为,所以他要造成一个不是自己勒死被害人的假象。于是他决定彻底改变犯罪现场,以此来扰乱侦查人员的视线。你觉得会不会是这样?”

    总部长嘴里叼着的香烟中途熄掉了,但他并没按动打火机将烟重新点着。

    “铃木延次郎戴着手套进入山根末子家。后面进去的那个男子也戴着手套,所以他们两人都没有留下指纹。作案时榻榻米和地板上不会留下脚印,房屋周围原本应该留有脚印,但也在凌晨三点左右的大雨中被冲掉了。因为那场大雨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香春科长补充说明道。

    “后来的那个男子有没有对山根末子进行性侵犯?毕竟山根末子正人事不省地躺在被子上。”

    “没有。山根末子醒来后又吵又闹,还扑向男子,那个男子根本不会有那种心思。所以解剖鉴定中,被害人山根末子体内也只检出铃木的A型血。”

    “这么说来,距被害人家以东一百米的村田友子在凌晨一点之前听到的那个赤脚走过门前的脚步声,不是铃木延次郎的,而是后来进屋的男子逃走时的脚步声?”总部长脸色沉重地问。

    “看来只能这样认为。”香春科长低下头回答。

    成濑辩护人那冗长的《辩论要点》中的一段文字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实际上,证人在一点钟前听到的“赤脚走路的声音”“一条腿像是拖在地上的声音”应该不是被告的脚步声,而是第三者的脚步声。至于这位从县道上经过的第三者是否与本案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

    说不定总部长此刻也回想起了这段辩论要点。

    “还有一个有力证据能够证明,之后进入山根末子家的人就是那位狗主人。”

    “嗯?什么证据?”总部长语气沉重地问道。

    “就是铃木口供中提到的,厨房里的那只铝碗。”香春科长也语气沉重地回答道,“铃木在口供中提到,他在厨房里看到一只盛着饭的铝碗,并取下铝碗中的饭粒当糨糊封住现金纸包的封口,所以他本人记得很清楚。但越智警部补对此提出了质疑。因为实地勘查报告中没有提到那只铝碗,勘查现场的侦查员也说没见过铝碗。但现在想来,铃木的口供并没有错。他的确在厨房地板上看到过那只铝碗,并从中取了饭粒。第二天实地勘查没有发现铝碗,肯定是后面进去的那个男子将铝碗拿走了。他一定觉得平时不养猫不养狗的山根末子家,要是厨房地板上放着这么一只铝碗,会暴露出与自己的狗的关系,所以逃跑时将它拿走了。”

    办公室的门半开着,有人拿着文件资料向门内探头张望了一下。但看到屋里总部长与科长如此投入,又赶紧将门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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