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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茉的英雄主义 正文 03 内向害羞的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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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内向害羞的胆小鬼

    仿佛突然之间,好多人都要结婚,吃晚饭的时候杨兰告诉陈茉:“君君要结婚了,下个月就办,邀请我们去。”

    陈茉问:“君君是谁,什么我们?”

    “凤君嘛,她爸爸和妈妈在一个单位,你忘记了?你们小学的时候可要好了,一个班的好朋友。”

    陈茉立刻冷脸:“什么好朋友,我说多少遍了,她欺负过我!”

    “多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都小,懂什么事,人家都道歉了。”

    “不去。”

    “在周末,又不耽误什么,就当是去吃个饭。”

    “不去!”

    杨兰不悦地皱起眉毛:“林科长亲自和我说的,人家难得记得你还给面子,你怎么回事。”

    陈茉一直认为自己现在形成的奇怪人格,林凤君是占了一部分原因的。

    她小时候的性格和现在截然不同,只喜欢关在房间里面看书,社恐到难以置信的地步,几乎和谁都不敢说话,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又或者卖气球的阿姨,是个内向且害羞的胆小鬼。

    她跳级入班,作为转学生和林凤君当了同学,年纪小,又寡言,上了好几个月的学了,没有交到任何朋友。

    体育课的时候女生们分成一小团一小团的在一起玩,并没有刻意排外,只要活泼胆大,说一句“带我一个”,就可以愉快的加入。

    但是陈茉说不了,她不敢跟人搭话。

    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总是特别羡慕地看着别人。

    林凤君是女生里面的头儿,性格特别有感染力,跟她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最多的,因为有一次体育课有人拉肚子没来,林凤君注意到了落单的陈茉,就招呼说:“来,带你,你跳皮筋吗?”

    陈茉赶紧点点头。

    就这样成为了朋友,或者叫跟班,陈茉特别珍惜自己在林凤君身边的这个位置,珍惜到了惶恐的地步,基本上会答应林凤君让她做的任何事。

    林凤君也不客气,是个很会提要求的人,杨兰给陈茉新买的文具都会被林凤君换走,不管是荧光笔还是会闪灯的书包,又或者是陈茉自己叠的一百只纸星星。

    她还被要求,放学之后先送林凤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们的小学在杨兰和林科长的单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凤君住在干部小区,更远一点,陈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离的三倍。

    很多年之后,当陈茉真正长大了,她才意识到也许当年林凤君是在霸凌她。

    林凤君或许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很会拿捏别人,陈茉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也有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候林凤君就会跟她说:“你要是不愿意跟我换,那你就不要当我的好朋友了。”

    然后林凤君会发动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陈茉生气,不肯送林凤君回家,林凤君发表了一通宣言之后发现无效,路过陈茉桌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滑倒了,还摔坏了一支钢笔,然后放学之后十几个女孩子全都围了上来,让陈茉道歉,并且赔偿钢笔。

    道歉了也不够,光赔一支也不行,得赔十支。

    林凤君的钢笔是林科长买的,一支要两百块钱,对陈茉来说很贵,乘以十更是天文数字,她偷偷哭了好几次,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杨兰。

    杨兰说两百块钱有什么,赔人家就好了,陈茉说不是的,林凤君说要赔十支。

    “哎呀没必要,行了,不用担心。”杨兰摸了摸陈茉的小脑袋,“我去跟林科长说。”

    杨兰赔了钢笔,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林凤君被林科长批评,因此每天带着人围着陈茉。

    她们站在道德高点,并不觉得自己多过分,她们既没有敲诈陈茉的零花钱,也没有动手打她,她们就是在讨一个公道,是十分正义的。

    所以这才让陈茉知道校园霸凌这个概念之后仍然困惑了很久很久,她不知道自己这种算不算,电视上和案例里面的霸凌行为都非常恐怖,可是她并没有被那样严重的对待。

    无论如何,当时七岁的陈茉十分崩溃,最终选择低声下气地求林凤君和好。

    每次想起小时候的这段记忆的时候陈茉都感觉非常羞辱,想要穿越回去给自己一拳,为什么要逆来顺受,为什么这么怕,没有朋友就没有朋友,又他妈怎么了?

    可是七岁的陈茉实在做不到这一点,她再也不敢不陪林凤君回家,而经过钢笔事件后林凤君变本加厉,开始会想很多花样考验她,如果做不到的话,标准话术就是:“那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她们回家的路线要经过一条开放的废弃水渠,水渠大概两米多高,底部已经有一层杂草,略超过一个成年人的头顶,一群小女孩突发奇想要探险,林凤君让陈茉跳下去,陈茉小心翼翼地跳了下去。

    “下面有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草,还有虫子。”

    “那你爬上来吧。”

    陈茉呆呆地把手伸出去,林凤君说:“不行,你得自己爬上来,不然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陈茉开始努力,水泥的渠壁粗糙,借力可以蹬上去,但是陈茉做不到,林凤君带着其他女同学看着她尝试了五六次,不免有点失望。

    “我看我们班的男生都可以啊。”

    陈茉快急哭了:“我不行。”

    “加油,陈茉,你肯定可以。”林凤君鼓励她,然后带着女同学们走了。

    陈茉试了一次又一次,始终不行,天渐渐黑了,然后越来越黑,陈茉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一步都不敢动,浑身发抖地蹲下来缩着哭了起来。

    几个小时后,急疯了的杨兰打了一圈电话,问过了学校又打电话给了林家,林凤君跟杨兰说不知道。

    “阿姨,陈茉今天没和我一起回家。”

    林科长也说:“今天确实没看见,平时都和君君一起到楼下的,小杨你别着急,茉茉这么老实的孩子,不会乱跑的。”

    杨兰特别感谢地挂了电话,林科长转头和老婆说:“你看人家小杨家里养的那个闺女多文静,眼睛大大的,怯生生的,多招人喜欢,成绩也好,你再看你闺女。”

    林凤君不高兴,小白眼一翻,切。

    杨兰报了警,警察带着家长首先沿着放学回家的路线找,终于在十点多钟把哭得快脱水的陈茉捞了上来,杨兰又急又气又心疼,含着眼泪狠狠骂道:“是不是傻啊你?猪脑子!旁边就能上来,不会动一下?吓死妈妈了!”

    大概相隔十米的地方就有一排生锈的铁把手,但是天黑之后陈茉害怕,所以不敢动,硬生生在原地蹲了几个小时。

    从那天陈茉开始怕黑,不敢一个人走夜路,楼道灯坏了要么等人一起要么大声唱歌。

    也是从那天起,陈茉决定再也不理林凤君,并且决绝地接受了没有朋友孤独终老的命运——她把一个七岁小朋友的思考很沉痛地写进了周记里面,名字就叫做孤独。

    语文老师在一堆写公园游记和每天吃了什么的周记里发现了一篇叫做《孤独》的作文,上面写道:“人从生和死都是一个人,所以我决心学会忍受孤独。”

    语文老师把陈茉单独叫进办公室,握着小小的手心轻声问道:“陈茉同学为什么会这样觉得呢?”

    陈茉眼睛湿湿的:“因为我不好,没有人会喜欢我。”

    这话是林凤君对她下的最后一道宣判,陈茉拒绝了林凤君的一切要求之后,林凤君说:“你这么讨厌,再也不会有人喜欢你了。”

    林凤君的本意是吓一吓陈茉,让她求自己和好,不然没有人给自己抄作业了,没想到陈茉虽然相信了,但是居然拒绝妥协。

    陈茉伤心地认同了林凤君的判词,开始自卑但是绝不回头。

    “不会的。”语文老师缓缓地,坚定地,温柔地告诉陈茉,“总会有人喜欢你的。”

    “不会。”

    “会的,我就很喜欢你。”

    陈茉吸了吸鼻子:“为什么。”

    这孩子是有点难哄,又聪明又敏感,语文老师想了想说:“因为你……因为你作文写的很好。”

    陈茉相信了,她点点头。

    从此她认定了一件基本逻辑——那就是一个人要么有用,要么未来会有用,才会被人喜欢。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