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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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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那天中午,我们被关在第五大道VanCleefArpels二楼的一个房间里。那个屋子装饰华丽,从里面反锁,没有窗户,宛如密室。在座的有店经理、设计师和做首饰的师傅,女店员微微欠着身站在旁边。

    当天,店里有两颗心形钻石,大的一点八七克拉,小的零点七二克拉。我们和设计师谈过,决定镶成一个链坠,草图画出来,是两颗心依偎在一起的样子。

    “大的是你,小的是Caresse。”Lyle说,在我手上和脸上各吻了一下。

    我想问他,那你在哪里呢?嘴上却只说了声:“谢谢。”

    下了楼,我在底楼柜台里看见一个钻石手镯,试了一下。Lyle说:“很好看,当做生日前的礼物好了。”一万两千美元,一并买下。他签支票,我手托着下巴看着除他之外的随便什么地方。旁边一桌坐着一男一女,看上去像是一对就要结婚的情侣,在挑戒指。女的看中了一对,但似乎超出预算了,正犹豫着,男的对店员说:“我们就要这对了。”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桌子下面,两只手扣在一起。

    “我们”,那句“我们”说得如此动人,以至于我很长时间都在回想那个场景。离开首饰店,我和Lyle在附近一间餐馆吃饭。天气很好,我们就坐在沿街的露天座上。空气清新,到处看起来都明晰艳丽,路上行人来来往往,有一些还穿着夏天的衣服。我摘掉太阳镜,伸出右手放在他腿上,一秒钟之后,他也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你怎么了?”我转过头,看着他说。

    他回答:“我很好,没怎么。”

    “我的意思是,这段日子,你很少说话,跟我。”我反过来抓住他的手,“有什么我应该知道的事情吗?”

    他笑了一下,反问:“你想听什么?下午一点半,在东六十三街和公园大道路口?”

    “的确不是合适的场合。”我承认。

    侍者过来上菜,打断了我们,我心里却放不下那个疑问,等菜上完,又问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眼睛看着面前餐盘里的鱼子沙拉,一支叉子在里面搅啊搅的。

    他没有回答,过了很久,突然说:“为什么不能让它就这么过去呢?各自努力一下,我们会好的。”

    我重新戴上太阳镜,不再说话了。

    吃过饭,我继续血拼,他回酒店去了。快三点的时候,我终于买够了,也走累了,拿着满满两手的购物袋走进列克星顿大街一间咖啡馆休息。刚刚坐定,一抬头就看见RonaMorgan坐在离我不过五米远的地方,穿着上班的衣服,低头一边吃东西一边看手里的一份文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低头检视了一下身上的打扮。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让我自惭形秽。想要装作没看见,但隔得太近,已经来不及了,她也刚好抬头看到我,朝我笑了一下。

    我走过去,跟她说:“嘿,你好吗?”

    她让我坐到她这边来,告诉我上午有个会一直开到现在,只有二十分钟随便吃点东西。

    我问她最近忙不忙,她问我小孩怎么样了,除此之外,我们之间好像也没什么可聊的了。她很快吃完,匆匆告辞。我看着她走出去,还是从前的样子,美丽低调,看似温柔,却是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有一瞬间,我没办法否认,有些人就是比其他人聪明,至少看问题更加清楚,也更识时务,知道什么事情可以试,什么事情无论如何都没戏。

    天开始黑下来的时候,Lyle打电话来说晚上带我出去,多少又让我恢复了一点信心。我回家,换好衣服,等他。七点半,他来接我,去上西城的让·乔治饭店吃饭。点完菜,他说本来有个派对请我们去,不过他想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一点。

    周围所有人说话的声音都又轻又柔和,两人餐桌很小,我们离得很近,桌子下面,腿、鞋子或是膝盖偶尔碰在一起。

    主菜上来,我对他说:“我星期五去心理医生那里,我想要你陪我去。”

    他先是答应了,很快又反应过来,我不只是要他送我去接我回来而已,笑着说:“饶了我吧。”说完继续他愉快温柔的样子,直到一顿饭吃完。

    出了餐馆,上车的时候,他对我说了句“我爱你。”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话听起来更像是种安慰。

    “那个派对在哪儿?”我问他。

    “公园大道七百四十号。”地标建筑,又是一个有钱的主儿。

    “我们去吧,如果不是化妆舞会的话。”我提议。可能是晚餐时那一点点酒精的作用,不想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更不想回家。

    公园大道七百四十号,那个门牌号码以昂贵闻名。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只有九点多钟,人还不多。男主人甚至还没有打扮好,女主人站在门厅迎接早到的客人。她身后螺旋形楼梯通向房子的顶层,超大号主人房,超大号露台,满是落地窗的起居室,无敌的夜景。我不太清楚这间公寓要多少钱,不过,再过五年最多十年,Baker家死掉一两个有钱的亲戚,我就能住进更大更豪华的房子。

    Lyle跟女主人讲话,我自顾自地走进客厅,经过一道门,门后面是一个足够几十个人跳舞的大房间。房间尽头一支七个人的爵士乐队刚刚开始演奏,靠窗一溜餐台,穿白制服的侍者在准备食物,摆好餐具和酒杯。我走过去,拿了一杯香槟,靠在窗口慢慢地、一口气喝完,然后转身又拿了一杯。喝掉三杯或是四杯之后,周围渐渐热闹起来。乐队开始演奏适合跳舞的曲子,有人在屋子中央慢舞,有人说话,笑声,惊喜的叫声,水晶玻璃碰撞发出轻轻的带着共鸣的声音,此起彼伏。我突然发觉,我不知道Lyle在哪里,我们走散了。

    几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在离我不远的窗口讲话,其中一个说:“她在自己身上投资了不少,脸上几乎没有没动过刀的地方。”说的是女主人,五十出头,仍旧很美,二十几岁的时候嫁给现在的老公,家财过亿,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似乎是再幸福不过的家庭。然后有人说起男主人的情人:一个选美皇后出身的模特;前一个情人,肥皂剧明星;前前一个情人……大家偷笑。

    有人碰了碰我的手臂,叫我:“嘿,肚子。”

    会这么叫我的只有一个人,BryanBlanchet。我回头,果然是他,礼服领结,打扮得很漂亮。

    “跳舞吗?”他问我。

    我记得自己回答他“不跳”,但还是随他搂着我走向舞池。

    “最近怎么样?”他说。

    “很好。”我回答。越过他的肩膀,看到Lyle挽着一个穿黑色长裙的女人从另一个房间出来,低头侧着脸听她讲话,再抬起头的时候刚好看到我和Blanchet。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没有什么表情。

    我更加贴近Blanchet,听他在我耳朵边上说着半真半假的恭维话,一连跟他跳了两三支曲子,直到Lyle切进来,默不作声的跟我跳舞,舞曲结束,他拉着我走到角落里。

    “不要玩你玩不起的东西。”他跟我说话,眼睛却看着房间里说说笑笑的人群,无所谓的语气,“你以为他是冲你来的?他是冲我来的。为了叫我难堪。”

    我愣了一下,回答:“你别太自信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点起了薰香,空气里有依兰、白麝和西柚的气息,我本来不讨厌那味道,但那个时候却觉得恶心,手忙脚乱的想要开窗,却找不到把手,新式机关,或者是女主人的特别设计。我突然有种冲动,想去对Blanchet说,把我带走,随你干什么都行。他看到过我的裸体,剖开过我的肚子,又把它缝起来。最丑最糟糕的都见过了,至少不会因为我生过小孩,肚子上有条疤,嫌东嫌西。我扔下Lyle,一个人穿过大厅,朝布朗切特走过去,他回头看见我,笑了一下,举了一下酒杯。

    他带着调情意味的笑容让我觉得不对,所有一切都不对,觉得自己蠢得要死,竟然想要用一个更糟糕的男人证明自己仍旧年轻,仍旧有吸引力。我回了他一个微笑,转身朝门厅走过去,似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只有门边一个穿制服的男人帮我按了电梯。我下到底楼,走出那栋品位高雅的灰色建筑,走出它门口墨绿色的雨棚,夜晚微凉的空气扑面而来,让我想起来,我忘记拿外套了。

    我没有返回去,顺着公园大道往南走。朝那个方向走不到两百个号码就是我的家了,我“甜蜜的家”。走到七百号左右的时候,Lyle追上我,拉我上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瞬,我突然有种感觉,像是被人活生生地砌进墙壁里的感觉,砖块水泥在眼前越堆越高,就要封死了,刑期无期。

    司机发动车子,我看着车窗外面说:“我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不想跟你住在一个屋子里,心里空空的,等着你,天天猜你是不是还爱我。”

    “我爱你。”

    “而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我的酒劲儿上来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接着又哭起来,语无伦次的说,“我宁愿从来都没有遇见你,如果可以用你,用Caresse,用这个所谓的家,交换任何东西,我一点都不会犹豫……你毁了我的生活。这是我的生活,真真实实的生活,不是个玩笑,也不是什么豪华饭店的房间,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只有那么一次机会,我要得更多,我配得到更多……”

    他想抱我,用他一贯的方式叫我住嘴,结果不行,干脆直截了当的对我说“住嘴”。我可能打了他,在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打开车门下车。这一次,他没有拉我。

    我在中央公园的一条长凳上坐了很久,不远处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名堂的露天派对,传来隐隐约约的电声音乐。直到黎明,我的手机始终没有响过。我终于让自己相信,他永远也不会用我想要的方式爱我,朴素但是温暖的方式,牢牢的爱我。当我躺在病床上,醒过来,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当青春韶华逝去,眼睛里脑子里心里始终是彼此最美好的样子。他做不到,他没有能力真正爱上一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一个看打扮根本不像流浪汉的二十几岁的男人经过我身边,在离我不远的一个垃圾桶里找吃的,找到一个装三明治的塑料盒子,里面还有一小块面包,他低着头对着树丛吃掉了。我走过去,把身上所有二十块面额的钞票都放在那个垃圾桶上,然后走到大路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去。

    不太冷的天气,清晨时分,穿着隔夜的小礼服走在人行道上,除了一夜未睡、浑身发冷之外,感觉其实并不太坏。说好听点,有点像《蒂芬尼的早餐》里的奥黛丽·赫本。路上偶尔有垃圾车或是送报纸的卡车经过,初秋的朝阳在街道尽头或是两栋大厦的间隙里冒出来,阳光清澈,但不太温暖。

    到家的时候,Lyle不在。我一点也不意外,洗了澡,换了衣服,在厨房吃了点东西。七点钟不到,Caresse醒了,在她的小床上咿咿呀呀地喊起来。我跑进去看她,保姆已经弯着腰在给她穿衣服了,一边穿一边对她说:“早上好,睡得好吗?梦到什么了?”虽然她还一句都不懂。

    我喂她吃奶,把她放在落地窗边上的游戏垫上晒太阳。打从出生第一天,她就自己一个人睡觉,不需要别人摇她哄她,而且也早已经习惯了保姆抱她,从来不挑人。看起来即使没有我,她也会过得挺好的。她身体健康,长大了应该会挺漂亮,即使长得不漂亮,也会打扮得很美。女孩子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对她来说,都会来得很容易。只除了家庭。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她会变成另一个Lyle,清高、优雅、狡黠,可望而不可即,却永远没办法得到心之所爱,没办法就此安定。

    我看着她胡思乱想。快十一点的时候,Lyle回来了,打扮得体看不出倦意,昨夜不知道在哪里睡的。他在游戏垫上坐下来,逗了一会儿小孩,引她来抓一串五彩缤纷、做成太阳、星星或是大树形状的摇铃。他就在我身边,情绪不错,似乎根本没打算要提昨天发生的事情。只是时间不巧,Caresse很快又困了。那个时候她还不满百日,每天午饭之前总还要睡上一觉。

    暂时没有了小孩子做掩护,他一个人走出去,我在婴儿室待到Caresse睡熟,在起居室找到他。他正站在写字台边上,看早上拿进来的邮件,手边是一个手提式碎纸机,用来碎掉不想保留的账单和信。

    我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站定,对他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好不好,我想暂时搬出去住。”

    他抬头,看着我,说:“那Caresse怎么办?”

    “她跟我一起走。”

    他愣了一会儿才又开口,口气很冷:“Caresse留在这里,你随意。”几秒钟之后,又变得柔和了一些,“e,不如你直接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怎么做?”

    我回答:“我不要你做什么,我想离婚。”那是一瞬间的事,在听到那句“你随意”之前,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这个D开头的词。

    他脸上的表情渐渐变了,没有说话,从我身边走过去,好像是到更衣室去了。我听到开衣橱的声音,不知道他去干什么,直到看见他又进来,手里拿着一本紫红色封面的小本子,我的护照。他回到写字台边上,拿起碎纸机,启动,把护照撕成两半,一一碎掉。

    我没拦他,也根本来不及拦。我从没想到过他会这么做,也没想到自己会忍不住笑了一下。本来不想笑的,不过那个场面真的有点好笑。冷笑之外,我还有点害怕,因为,他看起来真的好像一个生气的小孩,我试图当做丈夫男人的原来是个小孩子。我没再说什么,转身出去,拿了一个行李箱,装了几件衣服和一些Caresse的东西,打电话在五十七街上的一间酒店里订了房间。他没有看着我做这些,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他已经又出去了。

    等Caresse醒过来,我带她下楼,走之前告诉保姆,我要带宝宝出去一段时间,她的工作等我跟家人商量了再作决定。此人在这个行当里已经混了多年,很会看脸色,点头说她理解。

    门卫帮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转过街角,朝曼哈顿中城驶去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也只是个装成大人样子的小孩子,冲动,害怕,意气用事,完全不知道接下去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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