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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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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进酒店房间,发觉自己和下定决心离开的地方只不过相隔四个街区。帮忙搬行李的侍者拿了小费,道谢走了。我关上门,把Caresse放在两米一零宽的床上。她仰面躺着,吮着奶嘴伸手抓健身器上的玩具,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好像挺高兴的。而我回到门口,在那里站了很久,似乎站在那里,就不算真的在这里安顿下来,不算真的走了。在那种时候,理性的女人打电话给律师,感性的女人找自己的朋友。至于我,我打给NickTse,律师,外加朋友。

    他静静地听我说完,然后问我:“你是认真的吗?”

    “是。”我回答。

    很长的沉默之后,是一连串问题:“你们住的地方,你有产权吗?在那之外,你在美国有不动产吗?有没有证据,比如出警记录,照片,录像,人证,任何东西可以证明虐待,婚外情,或者其他随便什么的?”

    我没想到他一上来就会说这些,本来以为至少会有几句安慰的话开个头。没等我回答,他在电话那头喘了口气,又说:“你现在拿的是有条件长期居留证,这方面我不是专家,但是可能会有点麻烦,你得做好准备。”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第一次想到,离婚可能会终止我的居留权。我跟Lyle结婚不到八个月,前一年的工作签证期满之后,申领的是以婚姻关系为理由的有条件长期居留证,要等结婚满两年之后,由有公民身份的配偶签字申请,才能更换无条件永久居留,也就是通常说的绿卡。我并不是非得留在美国不可,但是因为有Caresse,让事情陷入两难境地。

    情况一:拿到小孩的监护权,可以监护权为基础申请居留权。

    情况二:没拿到小孩的监护权,即使有探视权,申请居留权会很麻烦。而反过来,可能没有居留权这一点又会影响到监护权。想想也知道,这个自高自大的国家,一定不会愿意我把这个未成年的美国公民带到第三世界国家抚养长大的。

    自打没了工作,我有很长时间都没有考虑过这种拐弯抹角的问题了,不过有一点我还是清楚的——离婚是在州法院办理,移民则归联邦政府管。到时候肯定不会有人看我可怜,在监护权或是居留权上面格外开恩徇徇私情。

    不到一个小时之前,Lyle当着我的面碎掉我的护照的场景一遍一遍在我脑子里重演,他的动作和神情一次又一次加上了新的含义,没有什么比这种境地更让人觉得羞辱了,即使是牵扯上金钱地位因素的男女关系不至于那么糟糕,因为金钱或是地位还能算是屈从于欲望,至于我,却是连最基本的身份也没有。而且,因为他曾经爱我,我也爱他,就愈加让人难受了。

    不过,落到最惨处反而让我变得冷静。当天下午,我很有效率地见了律师,GregMacDenton。虽然,MacDenton先生认为我在咨询律师之前就摊牌是“非常不明智的”。这个穿白底蓝格子衬衫,发迹线靠后的男人,是Nick认识的最好的离婚律师,做过几件牵涉到绿卡问题的案子,办公室的窗户对着中央公园的南门。听我说完我和Lyle的情况,他笑了一下,说:“要知道,其实,酒店业和娱乐圈是没什么两样的。”

    言下之意很清楚——离婚率畸高。话说得如此经典,让我不知道该不该后悔没有早点跟他谈谈,听听这种说法,再考虑结婚的问题。

    MacDenton停了一下,似乎是在欣赏他自己的高论余音绕梁,等听众回味够了,才翻开一本棕色皮质封面的大记事簿,问我:“Ultan太太,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离婚的理由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那些灰尘一样逐渐蒙在我们心上的事情,我不知道怎么去归纳,又做不到原原本本地讲出来给一个陌生人听。“我们就是做不到……结婚之后生活在一起感觉很糟糕……没什么交流……”我听到自己词不达意,但毫无办法。

    “你从前也是执业律师,应该知道‘性格不和’‘没有沟通’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这是在纽约州,不承认无错离婚。”他打断我,然后直截了当,问:“Ultan先生有没有外遇?”

    “我没有确实证据。”我回答。开始有点明白自己为什么逃一样地搬出来——我不愿意看到所谓“确实的证据”,哪怕这种证据会让我在离婚官司里占尽上风,拿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可能就像心理医生说的,我爱逃避,不成熟的表现,小孩子都爱逃避。

    “所以,下次记得先找律师再搬出来。”MacDenton低头在本子上写了点什么,接着又问我,“你从前做哪方面的案子的?”

    “国际公司法,收购兼并,专利,无形资产之类。”

    他扬扬眉毛,做出一幅“难怪”的表情,紧接着又问我:“Ultan先生愿意离婚吗?或者说他希望马上离婚吗?要知道如果你提出‘通奸指控’你们可以马上离掉,他会反驳吗?”

    “我不知道。我要小孩,别的我不管。”我回答的时候声音有点高。

    他看出来我情绪很坏,变得严肃了一点,问了一些现金、不动产的问题,最后问我:“现在是母乳喂养吗?”

    我回答是。Nick也问过同样的问题,只是问得拐弯抹角,没有那么直接。如果我跟Lyle真的到了要抢监护权的地步,“胸”这个词肯定还会在更加公开的场合不断出现,而且看起来也是我在当时唯一的优势了。

    不过,这个优势很快就成了过去式。我知道照顾小孩子很辛苦,但还没体会过完全一个人带一个不到三个月的宝宝原来是那么的不容易。睡不好,吃饭有一顿没一顿,或许再加上心理因素,搬出来两天之后,我几乎没有奶水了。Caresse的奶瓶时代开始了。

    与此同时,MacDenton先生草拟了分居协议,大意是我搬出来住,小孩由我照顾,Lyle支付抚养费,一年之后无争议离婚,我得到婚前协议上注明的东西,不附带其他要求。协议由快递送到我们公寓的地址,送达的那一天是一个礼拜四,我心里估计下一周的星期一可以得到回复,但回复一直到星期三才来,不是律师行的邮件,而是州法院的传票。不能算完全出乎意料,我知道不会那么容易,知道他也要Caresse,却没想到会跳过协商,直接走法律程序。

    传票上的诉讼事由是,要求将Caresse交还给父亲照管,同时申请临时禁制令,不允许我在没有孩子父亲监管的情形下接近小孩。禁制令的部分是我没想到的,理由是产后抑郁引起的情绪管理问题让我不适合单独照顾小孩子。两天之后的那个礼拜五在州法院举行听证,申请人,以及被告,也就是我,提交有关理据,经由法庭审批是否签发禁制令。

    我没有耐性把那些咬文嚼字颠来倒去的法律术语看完,心里很清楚,Lyle那一边先发制人了。所谓“厉害”的律师都喜欢这么做,他不跟你争辩为什么B比A更正确,而是直接证明A根本不成立。没有什么比这更像是一篇檄文,不用再多废话,战争开始了。

    临时禁制令一般为期三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至六个月。如果法庭果真签发了禁制令,Caresse就有可能在Lyle那里住半年之久。我不能总在那里陪她,而这段时间正是开始认人的时候,到禁令期满,她差不多九个月大,想睡觉或是肚子饿的时候会黏着保姆,不要我抱了。美国的法庭并不像中国的那样,没有妇联之类的地方可以诉苦,也并不倾向于把孩子判给母亲,甚至小婴儿也一样。这张禁制令不仅仅关系到这六个月的时间,在接下去的离婚官司里面也会派上用场,不单能证明Lyle完全有能力照顾好小孩子,还将不断暗示我是个脑筋不正常的、危险的母亲。

    不用MacDenton提醒,我很清楚这场听证的重要性。女仆、还有保姆的证词,以及我在精神科医生那里的就医记录都可能对我不利。虽然我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也主动去看医生,态度可以算积极,但Lyle那方面提出来的要求也不“过分”,只是要“监督”而已。我肯定会被要求去做精神科鉴定,医生一般不会给出很肯定的意见,即使结果不坏,也将是胜负对半,只看法官怎么判了。

    星期五上午九点半,曼哈顿下城,拉法耶特街六十号,纽约市家庭事务法庭所在地。我从没来过这个庭,Lyle一定也很少有机会看到弗兰克林或是里奥纳德街的路牌,他去过孟加拉国,对加德满都可以说很熟悉,但就像CA说过的,对某些人来说第二十三街以下的纽约是不存在的。

    拉法耶特街六十号是栋灰色的现代建筑,不很新,冰冷简陋,专门处理虐儿、领养、监护权、探视权、家庭暴力、父权、青少年犯罪之类的案子,似乎所有小孩子的噩梦都集中在这里。

    我带着Caresse一起去的。因为没找到合适的保姆,搬出来之后的头两个礼拜,我去任何地方都带着Caresse。Nick说起过一次,他可以帮我看孩子,就一个上午应该没什么问题。我说好啊,Caresse很爱睡的,只要看着她就行。但几秒钟之后,两个人都反悔了,他说他恐怕干不了这个。而我脑子里全都是宝宝从床上滚下来,或者被热水烫到的情景。强迫症,产后抑郁的表现之一,我可能真的通不过精神鉴定。

    我在五楼一间办公室外面看到Lyle,那是我们分居之后第一次见面。在那之前,我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控制情绪,一举一动都要小心。我怀疑自己会做不到,但事到临头,反而显得那么容易。

    我们互相打了招呼,他走过来俯下身看婴儿车里的Caresse,抬头看看我,我点点头,他两只手拖着她夹肢窝下面把她抱出来,横抱在臂弯里。在他手里,三个月大的穿着奶白色连身衣的Caresse又显得像刚出生的时候那样娇小。

    他逗了她一会儿,嘴里说着:“你变成大姑娘了,Care,还记得爸爸吗?Care?”等等。直到Caresse不耐烦了,脸上的表情由晴转阴,眼睛红了,两边嘴角弯下来。他不知道怎么办,我赶紧接过来,竖起来抱着,冲着那张粉白的小脸说:“Caresse是大宝宝了,不喜欢横着抱,对吗,宝宝。”

    他看着我们笑了,摸了摸Caresse的脑袋和后背,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

    “不错。”我回答,心里觉得我们可能算得上是最心平气和的原告和被告了。

    “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在这里吗?”他朝我低下头来,看着我问。

    我看着他的表情,超然的无所谓的表情,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可能,对于他来说,除了他想要的,他不想要的,其他所有事情都不重要吧。

    “不如我们回去好了,律师们可以处理剩下的事情……”他说得轻松温柔,像曾经的无数次一样不可抗拒。

    “真的要我提醒你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我反问,越过他的肩膀,看到MacDenton在走廊尽头朝我招手,“恐怕没这个必要了,听证开始了。”

    法官是女的,不知道会不会对我比较有利。听证的结果跟预想的一样:女仆和保姆的证词真实公正,我有时情绪很坏,有过一次没有实质后果的情绪失控;而我看的那个精神科医生表示,我的确有过典型的产后抑郁的表现,但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

    最后的结果是,我被要求接受第三方精神鉴定,法庭将根据该结果作出决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为保证安全,Caresse交由父亲照顾,母亲享有每天一个小时探视的权利。

    法警领着Lyle和保姆过来接收孩子。场面像电视剧里一样老套,一般来说,配合此类剧情,孩子她妈非得捶胸顿足呼天抢地才行。我没那样,因为那样于事无补,只有坏处。我没看Lyle,只跟Sandy简单交代了一下Caresse最近的饮食起居作息习惯,告诉她衣服和日用品我稍后会快递过去,样子极其冷静。但是,当那个温热柔软、沉甸甸的小身体离开我双手的时候,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似的,手脚冰凉没有知觉。我第一次知道“心疼”的说法其实一点也不夸张。我想喊出来:她必须和我在一起,每一秒钟。不过我很清楚,那个样子会让我真的看起来像个疯子。后来,事实证明,我那天的表现给法官印象很好,MacDenton也承认我多少还是有那么点律师的素质。在那样的场合,流着眼泪的克制和冷静是正确的。

    等所有事情完结已经差不多下午一点半了,Lyle在底楼儿童中心门口追上我,给我一个黑色的盒子。我愣了一会儿才明白,那是九月份在VanCleefArpels定做的项链坠子,我的生日礼物。像是十几万年前的事情了。

    我塞还到他手里,说:“跟其他那些东西一起写到财产清单上好了。”

    他叹口气,问我:“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好好说话了?”

    “你想说什么?”我停下来,转过头看着他,他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要理解,这么做是为了Caresse好。你随时可以来看她。”

    “我知道,每天一小时,不是吗?我会跟Sandy约时间的。”

    “你随时都可以来。”他说,“搬回来吧。”

    “你知道不可能。”我打断他。没等说下去,我的手机响了,接起来,是Nick,让我抬头看,他的车子就停在马路对过,降下车窗,对我挥了一下手。他没问我宝宝在哪里,应该是已经从MacDenton那里知道结果了。我径自朝外面走,Lyle伸手拉住我的胳膊,说:“就因为那个家伙?”

    我觉得他问得很好笑,想要冷笑却哭了。我别过脸去擦掉眼泪,想甩掉他的手,但他抓的很牢。大厅另一边的警卫注意到我们,朝这里走过来。Lyle看到警卫,放开我了。但差不多同一时间,透过旋转门的玻璃,我看到Nick穿过马路跑过来,从边门冲进来,抓住Lyle的左边肩膀,照他脸上打了一拳。警卫几乎立刻就把他们两个分开了,我推了Nick一把,朝他喊:“你在干什么?你知道这看起来像什么吗?”我气疯了,只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地又添了一桩官司。

    三天之后,我在法庭指定的精神科医生那里做了测验。谈话,墨迹测试,外加几十页纸的选择题,题目很奇怪,靠猜的根本猜不到哪个选项代表神经正常。等待结果的同时,Nick伤人的案子也在民事法庭审理。因为他是执业律师,却又是在法院伤人,在民事赔偿之外,外加了一千美元罚款和三百小时的社区服务,服务处所就在家庭事务法庭的法律援助中心。案子走的是简易程序,半个小时了结。但实际上,远没有那么简单,Lyle的律师绝对会拿来大做文章。不久之后的监护权官司当中,那个神经有些问题的母亲身边恐怕又会多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朋友了。

    我在Nick那件案子里做了证人。从听证那天算起,我们差不多一个礼拜没有讲过话了。我也明白,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是因我而起的,但那整个礼拜,我过得实在太狗屎了。我每天去看Caresse,让Sandy在她午觉睡醒之后立刻打电话给我,只为了能跟她玩儿得久一些,让她在清醒的情况下和妈妈在一起,整整一个小时。刚开始,为了不碰到Lyle,我总是尽量约在公园里。几天之后,发觉他似乎也在回避我。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之后,我们之间似乎再也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

    除了去看Caresse的那一小时,我几乎没有任何事情可做。我足不出户,有的时候甚至整天都不拉开窗帘,酒店房间的窗帘总是有一层遮光布,密密实实地把所有光线挡在外面,房间里就永远像是黑夜里一样。有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问自己,如果Lyle还要我回去,我会回去吗?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答案。直到有一次,突然间,我的所有想法和感觉就像摆在面前似的清晰可见——即使这所有狗屎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没有别的女人,没有诉讼,他也没有抢走我的孩子,我也不会回去了。

    的确,我从来都不清楚结婚到底应该是怎么回事,但是幸福,我要的幸福肯定不是我们两个之间的那种样子。我有了一种类似顿悟的感觉,也许不适合婚姻的并不是他,而是我。总有科学家试图说服人们,热恋中的多巴胺和血清胺维持不过几个月,而我,绝不能忍受在那之后可有可无的关系和平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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