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8
【万茜&沈科先婚后爱】
万茜第一次跟父母吵这么激烈的架,她是泪失禁体质,还没说上两句眼泪就直往外冒,大吼了一句:“你们就是只把我当成一件商品!”然后摔门回了房间,躺在床上锤床板。
她今年年纪也不小了,同圈子的那些小姐妹们都顺应了家里的要求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商业大亨,万家的父母也催了几次,不过万茜都没听进去,该玩儿还是玩儿,因为家里也不需要她做什么,每天就开开车、出去旅旅游、参加一些上流圈子的聚会、逛街买各种奢侈品,万茜觉得这样的生活挺不错的,公司缺人的话她就顺着爸爸的意思去公司当个差。
自己家就能养活她了,何必再找个有钱的男人?
可是爸妈不这么想,他们觉得婚是一定要结的,不然将来老两口脚一蹬,咽了气,万茜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说不准会受委屈,于是逼着她一定要去见那个姓沈的一面,不然就冻结她的卡。
没办法啦,她还有几个新出的包包要买,有几件大牌的时装还挂在店里等着她去付款,万茜咬咬牙,垂头丧气去了约定的西餐厅,故意穿着自己最土的衣服。
路上还在跟与自己境遇差不多的姐妹吐槽:“能走到相亲这一步的不都是找不到女朋友的屌丝男?真正的好男人哪会被剩下,再说了,这种商业联姻多没意思,能产生爱情的火花吗?”
她越说越委屈,餐厅门口的服务生见有人来了,微笑着替她拉开门。
电话里的姐妹说:“不一定吧,说不准真的是‘黄金单身汉’呢,那像你这种,各方面条件都很好的,不也单到现在呢,说不准人家也像你一样,眼光比较刁钻,没看得上的呢?”
擡眼的一瞬间,万茜听见电话里又补充着:
“而且,爱情当然是能养出来的,小锦跟他老公不就是联姻后甜甜蜜蜜的吗?”
她听完就掐断了电话,座椅上的男人偏头对她示意,替她拉开了对面的凳子。
他穿得很正式,高定西装显得有条不紊的,袖口扣着一枚银色袖扣,在餐厅柔和的灯光下泛着微光,皮肤白,头发有些长,耷在薄薄的眼皮上,低眼的时候睫毛都快戳到镜片上了,唇角也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很好脾气的样子。
万茜突然觉得嗓子有些干,她偏头咳了几声,眼睛飞快地眨着,后悔自己没有穿一件得体点的衣服,对面坐着个西装革履的俊美男人,她穿个白T牛仔裤就跑过来,看上去格格不入的,总觉得有些丢脸。
因为爸妈跟她介绍的是什么“家产过亿”“成功人士”“商业精英”“公司总裁”,万茜下意识就联想到那种中年秃头油腻的大叔。
结果谁知道是这样的人。
她略显尴尬地喝了口水。
沈科把菜单推到她面前:“万小姐点一下?”
万茜皮笑肉不笑,点了几下头,拿过菜单点了几样招牌菜。
她用余光瞥到周边有几个人的视线都落在了他们这桌,万茜耳力不错,能听见有一两个人压低声音窃窃私语着:
“那桌什么搭配?”
“呃缺钱,可以理解。”
万茜搁下手里的刀叉,默不作声地拿餐巾纸擦了擦嘴,擡手叫来了餐厅的服务员,跟他耳语了几句,然后擡头,对那桌的人微笑了一下。
对方看出来她肯定听见了,自觉尴尬,不再说话。
万茜继续跟没事儿人一样吃东西,沈科弯唇笑了下,突然问:“我以为你会直接过去跟他们理论。”
她稍稍擡头:“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根据我得到的消息,你性子骄纵,喜好奢华,浑身大小姐脾气,听闻你家里的衣帽间就有快两百平。”
万茜的手一抖,嘴角抽搐几下。
谣言真害死人,她家里是有点小钱,但也不至于做个两百平的衣帽间吧?而且她性格哪里那么差了。
“那我还得在线辟个谣?”
旁边那桌人叫服务生来结账,服务员弯了下腰:“您好,隔壁桌的万小姐已经替你们结过账了。”
万茜冲他们微微一笑,把服务员叫过来说:“我们这桌的账单也划到我名下。”
她转了头对沈科说:“今天我请,让我装一下,不然我要被误会成你包养的学生了。”
沈科挑了下眉,不置可否。
他的车就停在外面的停车位,拉下车窗让她进去,说要送她一程。
男人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敲了敲,在车里就他们两个人,他也不避讳什么了,单刀直入地说:“你应该知道你父母的意思?”
万茜捏着安全带,轻飘飘答:“知道,我和你结婚,对两家都好。”
红绿灯转了绿,她无聊地看着窗外的街道,心里还在想,她怎么可能因为这种原因就踏入婚姻的坟墓。
马路上的车笛生此起彼伏,沈科的车里没有别的异味,也没有大多数男人车里都带着的那种烟味,干净得很,手边的水杯都卡在槽里,万茜的心思飘忽,模模糊糊听见沈科说:
“是我找你父母提的。”
这话像平地一声惊雷,劈到万茜的身上,她骤然回过头来,看着男人平静的神色,一字一顿反问:“你跟我父母提的?为什么?”
“没为什么。”镜片后的眼睛微眯,远处红绿色的灯光印在他的金丝眼镜上,沈科唇角牵起一抹笑,“适龄,家世相当,不会有谁谋图什么的疑虑,性格互补,以后在一起应该不会吵架,最关键的,你刚刚说到的,我们结婚,对两家的事业都好。”
万茜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嘴唇动了动。
沈科又说:“你可以继续做你的名媛,去旅游去社交去干什么都好,我不会限制你,结婚后你也能和以前一样,不会影响你的生活。”
她笑一声,刻意调侃:“那我婚后找别的男人也可以?”
沈科想了几秒,古板地眉头一皱:“不可以。”
“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况,你和他在一起之前,要先告诉我,我帮你们处理。”
这男人当真是疯了吧?
万茜觉得有些凌乱,不知道说什么好,看着车窗玻璃倒映出男人的脸,偷偷摸摸指了指,无声地做着口型:“真是个奇葩。”
沈科瞥过来一眼,她立马紧紧抿住嘴,把伸出来的手缩了回去。
他给了她一周的时间考虑,这一周里还经常来她家做客,万茜被迫下楼帮忙削水果,像一具被抽了骨头的娃娃,麻木地削皮切水果,然后被拉着坐到沙发上,妈妈还拽着她的手,不让她上楼。
万茜看见沈科的脸,尴尬地笑了笑,客气地打招呼:“沈先生您好,又来我们家了啊”
说完就被妈妈打了一下手,万茜默默咬了下牙,听着他们絮絮叨叨地说话,都快把自己听困了。
这阵子他经常来,眉眼温顺地跟自己的父母交谈,谈吐有理,举动克制,就算父母找借口离开,留他们两个坐在原地聊天,都没有变脸或者什么逾矩的举动。
晚上万茜敷着面膜跟朋友打语音,聊到自己这个联姻对象,她有些拿不定主意,询问着:
“其实我也不太知道。沈科条件很好,人也很好,因为家世差不多,他也不敢得罪我家,就算就算真的选择结婚,我肯定是不吃亏的,而且我活到这个岁数,还没见过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了,应该已经是我可选范围内的最优解。”
朋友:“你把他说得这么好,那你还犹豫什么?你不吃亏,还有得赚。”
万茜揭开面膜,从床上坐起来,叹了口气:“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真的可以因为这种两家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长久地维持下去吗?万一以后我瞧见了喜欢的男人,或者他遇上了喜欢的女人,那时候怎么办?”
这事儿的确难说,作为第三方也给不出好的建议:“但是我们这个圈子不就是这样嘛,世界上能有多少人是嫁给爱情的,好多都是嫁给了生活,现在选择权在你,看你是想等着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心上人’来到你的生活,还是抓住眼前这个各方面都很合适的‘联姻对象’,反正两个都不亏吧,最坏的打算不过就是离婚,没感情的话,离个婚在现在这个时代算得上什么?都见怪不怪了吧。”
万茜沉默着,一下子倒在床上。
后来她还是应了下来,在所谓的“爱情”和“合适”面前,她还是会选择后者,感觉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烦心事。
毕竟沈科是个面面俱到的人,婚后的很多事情都用不着万茜操心,她只要保持原状就好,万一离婚了还能分他一半家产,何乐而不为?
两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婚礼也办得盛大,万茜当了甩手掌柜,婚礼上的一切细节都是沈科亲自盯着的,他给她挑的婚纱尺寸意外得合适。
被父亲牵着手领到沈科跟前的时候,万茜还得假装无比娇羞和幸福地笑笑,一天下来笑得脸都要僵了。
晚上两个人躺在同一个被窝里,背对背睡觉,中间隔了一条银河那么宽,谁也不搭理谁,枕着各自的手臂干眨眼。
沈科看了一会儿书,准备拉灯了,他轻轻瞥了一眼万茜,见对方在黑灯的一瞬间下意识抖了抖肩膀,又默默把床头柜上的灯光给摁开了,假装继续看书。
万茜毫无知觉,还以为只是灯闪了一下,又紧紧闭上眼,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一个姿势维持久了就难受,总是翻来覆去的。
灯光昏暗间,万茜听见枕边的男人问:“我看书吵到你了?”
他拎着自己的书,翻身下床,“你要是不习惯的话,我去外面睡。”
万茜思索了两秒,擡手扯住对方的衣角,沈科愣住,眼底的光晃了晃,回头看着她。
她闭了闭眼,把被子扯过头顶,声音闷在后面:“没事儿,你看你的。”
这毕竟是别人的房子,万茜还没把自己当成这里的女主人,占了别人的床把人挤走也怪不好意思的,反正婚都结了,睡一张床上也没什么。
但是确实还是不适应的,平常万茜睡在里侧,晚上都不太好起夜上厕所,除非实在憋不住了,就拎着手脚从沈科腿上跨过去。
有一天晚上起夜的时候一个没踩稳,直接倒在人身上,把他给砸醒了。
她脑子有些懵,两只胳膊把身子撑起来,“嘶”了一声,一睁眼,借着床头柜小台灯的光看见身下男人的脸,平时戴眼镜的时候还看不出来,这会儿躺在床上,男人的眼前一点遮挡物都没有,睫毛懒倦地扬起来,眼睛微微睁大一些,鼻梁高挺,双唇微张着,唇红齿白一张脸,短发凌乱地散在枕头上,手指不经意间抓了抓身下的床单,把薄薄的床单抓得皱巴巴的。
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停了几秒,他又立马偏开头。
沈科的喉结上下动了动,说话的气音响在万茜耳畔,单看脸还是挺禁欲的,说话的声音却带上一点难耐:“能起来了吗?”
万茜空白的大脑霎时间回了神,她麻利地爬起来,下床找着自己的拖鞋,忙碌间只找到一只,就这样光着一只脚往洗手间走,还别扭地解释了一句:“那个,不好意思,我、我就上个厕所。”
沈科还仰躺在床上,偏头看见她只穿了一只鞋,唇角往上扬了一下,下床在床底找到她另一只拖鞋,拎到洗手间门口放着。
他没说话,等万茜上完厕所才看见门口搁着她的另一只鞋,此时沈科已经默默回到床上睡觉了,背着身子躺在里侧,把外侧留给她睡。
此时距离他们结婚不过几个月,万茜发现自己躺在被子里的时候居然心脏怦怦跳。
就刚刚撑在沈科身上的那一瞬间,她看见他漂亮的脸,突然色迷心窍一般,脑子里冒出个大胆的想法:
——他们是合法夫妻,就算真的把他睡了,沈科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吧?
这不能怪她,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这个男人细心地记得每一个纪念日,平时就算工作再忙,在七夕啊、情人节啊、结婚纪念日啊,这类的日子里,早上一起床就能看见茶几的花瓶里插了新的花,桌子上会摆一份精心挑过的礼物,其实万茜什么都不缺,各种奢侈品她都见过,但是沈科每次送给她的都是她说不出名字的新鲜玩意儿,属于既珍贵又难寻那类的。
沈科空下来的时候,会问她的行程,万茜之前去过很多地方旅行,他就挑着她没去过的地方,跟着她一起去,穿着厚厚的棉服在冰面上搭帐篷,钻一个洞冬钓。
这人是个老古板,连钻洞的大小都要合他心意,钻得不圆或者缺了一块,就会抿着一张淡唇默默跑到角落里重新钻一个,还不让万茜看见,直到他钻出好洞了才领着万茜过去,那种严肃认真的样子总让人觉得好笑。
两个人裹在各自的睡袋里,万茜看他一眼,对方摘了眼镜轻闭着眼,睡姿规整,呼吸间还有淡淡的白雾。
万茜一点点蹭了过去,挨着他的睡袋睡,以往这种夜晚都是她一个人,一个人钓鱼滑雪,一个人数天上的星星,她的那些朋友们都不乐意来太冷的地方,觉得难受。
她睁着眼睛看着帐篷顶,想着,有一个人愿意二话不说地陪她从天南走到海北,这种感觉很不赖。
万茜睁了一会儿眼睛就困了,迷迷糊糊间叫了沈科的名字。
“沈科。”
“嗯。”
“我们能一直不离婚就好了。”
“嗯。”
旅游结束以后回了家,几个朋友一起约了顿饭,席间还有一个朋友的表弟,在附近上大学,来蹭饭的。
几个人聊到各自的家庭,有人问万茜:“你结婚也快一年了吧,当初看你还挺不情愿的,现在感觉你过得挺好啊。”
小锦勾住万茜的胳膊,擡手侃侃而谈:“我跟你们说哦,只要一个人足够优秀,喜欢上他也是早晚的问题,只不过我和小茜都是先走了‘结婚’这一步而已,我当初也是经家里介绍被迫嫁给我现在的老公的,结果婚后我越看他越顺眼,谁说‘合适’就不能产生‘爱情’了,又合适又相爱也未尝不可啊。”
她晃了晃万茜的胳膊,眨眨眼睛:“是不是啊?”
万茜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其实她在和沈科的相处中已经忘掉这个问题了,要是今天她们不提,她完全想不起来自己一开始是为什么结婚的,还以为生活就该这样美满呢。
饭吃得差不多了,沈科给她打了电话,问她在哪里,他刚下班,可以接她一起回去,万茜没多想就报了地址。
朋友愤愤地咬住习惯,叫嚷:“这种甜甜的爱情什么时候轮得上我!我妈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个帅气多金人品好的男人呢!”
万茜笑笑:“不好意思,上辈子我一定拯救过苍生,所以这辈子什么好事都能落到我头上。”
说个实话,万茜觉得她到现在活得都挺轻松快乐的,投了个好胎,家里有钱,嫁得也不错,自己的设计品牌也做起来了,现在也算半个小老板,哪哪儿都舒心,这一生好像没遇到过什么波折。
离席的时候没太注意,站起来差点撞到端着盘子上餐的服务员,菜汤差点倒在她身上,坐在旁边的那位小表弟眼疾手快地伸手挡了一下,万茜被推远了一些,没被危及到。
她找服务员要了几条毛巾,让对方擦一擦,但是心里还是有点过意不去,准备出门帮他买一身能换洗的衣服。
推开门看见外面停着一辆熟悉的车,在看见她的时候车灯亮了下,万茜一过去沈科就降下车窗,表情有点不自然,但是万茜也没心思去管,只交代着:“你再等我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
沈科的笑容僵了一瞬,手指微蜷,只沉沉“嗯”了一下。
后来万茜坐上他的车,沈科却迟迟没发动,一直坐在原地出神。
她古怪问:“在想什么?不开车吗?”
“我在想”沈科的眼睛很轻地眨了眨,“之前我有一件事说错了。”
她愣住:“什么事?”
“如果有一天你遇上自己喜欢的人了,我一定没办法成全你们。”
听到这话的一瞬间,万茜的心猛地一跳,不太敢相信自己从这句话里读到的意思。
“你——”
沈科立马接过她的话:
“我动心了。”
“我想和你成为不仅合法,而且合心的夫妻。”
万茜捂了捂嘴,连眼睛都不敢眨。
在此之前,她没想过,先婚后爱是真的能实现的事情。
可是正如沈科一开始承诺过的,她可以做自己,而且——
他们余生也没吵过架。
后来万茜把自己之前的想法付诸实践,侧躺在沈科的身边,还冲他挑眉:
“诚实点告诉你,我好早以前就垂涎过你的美色,以前睡你只是合法,现在我睡你可是合法又合理喽?”
对啊,合法的老公,凭什么不给睡?
沈科把眼镜一摘,轻轻搁在床头柜上,把空调调低,扯着被子盖过头顶。
“我没说不许。”
结婚一两年了才说通房事,也是没谁了,早知道沈科这么好推倒,她当初就先走肾再走心了,白浪费这么多年。
不过还好还好,美色还在。
有时候万茜真的会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不是真的拯救过银河系,这一生才过得如此顺遂,万事都合了她的心意。
下辈子让她再拯救一次的话,下下辈子说不定还能相遇。
【白柠&方南禹男暗恋女】
夏天的时候学校办了体测,顶着大太阳去操场上跑步跳远,所有人都叫嚣着能不能推迟体测,这天气跑步是会死人的。
老师为难地挠了挠脑袋,拍着成绩单说:“这也没办法啊,学校给了最后期限,周五前要把成绩交上去,谁叫你们班数学老师占了我好几节课,我只能在这节课测了。”
同学们叫苦连天,老师大声叫停,折了个中:“这样吧,今天不测长跑,身高体重跳远啊这种杂七杂八的项目测完就行,这下就可以了吧?”
白柠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腿,做着拉伸,校服上还有那个便宜弟弟捣蛋的时候画上去的彩笔印子,手洗了好几次都没洗掉,爸妈给他买的东西质量可真够好的。
她们班的体育课是和六班的一块儿上,体测也一块儿测,两个班混在一起排队跳远。
白柠的运动细胞非常不错,中考的时候都是满分,老师建议她走体育特长生的路子,白柠想都不想都拒绝了,对外的借口是不想吃训练的苦,其实是她知道自己家里根本不会支持她走特长生的路,刻板印象就觉得“特长生”都是学习差的孩子另谋的一条出路。
她一蹦能蹦到尺子的尽头,沙子都得陷进去两个大坑,白柠拍拍手,连第二次机会都懒得要了,坐在一边的树荫下准备喝水,用校服外套搭在脑袋上遮太阳。
刚拧开瓶盖,听见体育老师摇头叹气,跟一个学生谈着话:“方南禹啊,学习成绩那么好,怎么身体素质这么差呢?你看人家那女生都能蹦两米多,你说你这你这就蹦了一米,合适吗?”
老师拍着记成绩的本子,“你这么长两条腿,迈开脚跨一步也不止一米吧?”
白柠差点笑得呛水,弯着腰咳了好几声,把瓶盖拧了回去。
前面还在说话的两个人都转头看向她,老师招招手,叫她:“来来来,白柠,过来。”
“你给他做个示范,教教他怎么能跳得远一点。”老师下了任务,转头又拍拍方南禹单薄的肩膀,“反正你这体格跟女生也没差了,学着点儿。”
刚才白柠还听得挺乐呵,听见这话就不乐意了,“老师,说这种话也不合适吧?说得跟女生体格就多不好似的,而且也不尊重这位同学。”
她刻意假装开玩笑:“传出去也不好听吧。”
老师敷衍了几句:“啊行行行,一时嘴上没把门儿,我就随口一说,你们别往心里去啊。”
等人走了,白柠按部就班地演示了几遍。
“看着啊,起跳的时候要微微下蹲”
她跳完,问他学会了没有,小男生擡了擡沉重的黑框眼镜,结果起跳的时候还是肌无力一样,不敢做大动作。
白柠在旁边看得着急,就上了手,抓着他的手腕:“注意摆臂,不摆臂跳不远的。”
刚摸上去,方南禹跟触电了一样陡然往后缩,惊恐地睁大了眼睛,耳尖突然变红,急急往后退着,结果左脚绊右脚,马上就要摔到地上去了,白柠眼疾手快抓住他的手腕,把人拽了起来。
她心里想,天,真有人弱成这个样子?抓个手腕就能把他带倒了?
方南禹被她拽了起来,眼睛还惊恐地睁大着,瞳孔有些失焦,怔怔看着白柠的脸,眼睛都歪了一半。
白柠一副奇怪的表情,把人扯起来就立马撒了手,往外退了几步。
“行,我不动手,你自己试试吧。”
他慢慢回神,“嗯”了一声。
方南禹体力不咋行,但是理论知识学得很快,白柠在边上盯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了,“你差不多熟了,自己多练几次就越蹦越远了。”
说完她就去测别的了,这时候已经没多少人了,大家测完了就去小卖部买雪糕去了,白柠连队都不用排,直接去测,直接拿满分,准备回教学楼的时候有朋友给她带了根雪糕,她听人说八卦,大笑起来。
方南禹定定站在跑道中央,动了动手腕,又摸了摸耳朵,分不清是不是被晒成这样滚烫的。
期中考的成绩出来以后,年级排名被挂在公告栏上,方南禹的名字排在第一个,白柠看完自己的位次,又帮着看别人的,听见朋友小声夸赞着:“天,这个方南禹每次考试都超第二名五十多分,感觉能稳上清华北大了。”
白柠细细琢磨了一下这个名字:“不认识。不过确实挺厉害的,算了,关心别人干嘛,他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考上什么。”
说到这儿,朋友就垂头丧气了:“也对,我自个儿的成绩都救不动,就是感慨一些别人的脑筋怎么这么好。”
白柠安慰了几句,两个人手挽手转身回了教室。
旁边的男生古怪地拍了他一巴掌:“方南禹,你这什么表情,以前考第一不见你偷着乐呢?”
方南禹挥开他的手,有点无地自容,扯着校服领子遮住下半张脸,自己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要笑,只是突然觉得被别人夸奖一句“厉害”原来是这么值得高兴的事吗?
白柠那次的成绩也不理想,几道难题没想出来,几道运算复杂的题没算完,都只能得一部分的分,这次卷子出得确实有点难。
那几天就跟被数学背刺了一样,白柠平常的数学一直不错,结果这几次小测脑子总是转不过来弯,一直在努力调整状态,中午拎着饭盒靠在走廊的窗边吃饭还在跟同学讨论这事儿:
“我也不知道最近怎么了,就像跟数学断连了一样,怎么都搭不上那根弦。”
后来学校组织大扫除,不打扫的人都出去吃饭了,白柠留在教室擦黑板,换完一桶水回来以后发现自己的桌子上搁了本厚厚的笔记本,她以为是谁的东西乱放,打开封皮看了眼,上面的名字被涂黑了,压根看不出来是谁,那么厚一本,都是整理的经典题和易错题,总结了一套做题的模板。
晚自习的时候她在班上吆喝了一句是谁的笔记本,结果搁在讲台上十天半个月都没人认领,白柠见这笔记整理得不错,就自己拿着看了,后来还把数学断掉的那根弦重新接回去了。
她称它为“上天赐予的数学法宝”,还被朋友调侃了一番。
白柠边吃饭边纳闷:“我也不知道,就是凭空出现的一个笔记本,救了我大命了,不过丢了笔记本的人估计得心绞痛。”
她吃得有些噎,顺便喝了口水,模模糊糊地听见身后有人说:
“你不对劲啊方南禹,这阵子被下降头了,天天红脸偷笑,怪渗人的,你还是方南禹吗?”
他大喊:“喂喂,方南禹!你把真的方南禹交出来!”
白柠被这声音吸引过去,回头看了一眼,只看见一件洁白的校服,一个瘦高的背影,慌忙举着手做“嘘”的动作,小声制止:“你们声音小点,大家都在看。”
那一年学校甄选学霸笔记,优秀笔记被印出来贴在公告栏展示,贴在头一排的是那个年级第二的,年级第一的笔记却没见放出来,那时候还有人评价:“年级第一肯定是考脑子取胜,人家压根都不需要笔记本,知识全进了脑子。”
只有几个知情人跟方南禹感叹:“唉,要是你的笔记本没丢,现在被贴在第一排的学霸笔记应该是你的。”
方南禹写字的手一顿,心乱地擡了擡眼镜,说话有些坑坑巴巴的:“算了,丢了就丢了”
后面的几个字说得挺小声,只能听见末尾的一句“挺好的。”
“挺好的?哪里好?”朋友细细探视着他,语气怀疑,“我总觉得你这段时间有些不对劲,是有什么情况吧?”
“说,有什么事瞒着我们,一副少年怀春的模样,你不会是看上哪个女孩了吧?”
方南禹的身子僵了一瞬,慢慢举起练习册遮住脸,“没有。”
都这样了,还撒谎呢,傻子都猜得出来,这是被戳中了心事。
“你说说啊,哥儿几个还能给你出出主意。”
这条件挺诱人的,主要是方南禹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忖度了几秒,把举着的手拿下来,皱着眉,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话也支支吾吾的:
“是有点喜欢。”
朋友一拍大腿:“喜欢就追啊!你在这儿默默地喜欢,不就只有错过的愤儿?”
“信我的,烈女怕缠郎!”
好吧,信就信。
第二次体育课,两个班还是一起上,方南禹在一边磨蹭了半天,被一排兄弟推了出去,他脸红,耳朵也红:
“那个能不能给个联系方式?”
白柠身边的几个朋友都退到一边,一副吃瓜的表情,还起着哄:“哇哦哇哦,有情况喽白柠。”
她很艰难地眯着眼睛,看了他好一会儿,半天没想起来,只能客客气气地问:
“这个不好意思,你是?”
完了,一切都完了。
方南禹的脸都白了下来,嘴唇翕张几下,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往后退了几步,被后面的一排兄弟接住,架着他的胳膊把人拖走。
朋友找了个台阶下:“不好意思,打扰了同学,我们这就带他走。”
边走还边碎碎念:“啊啊啊,丢死人了!”
方南禹怒中生力,跳起来甩开他们的手,叫嚷:“丢的是我的人!不是你们这几个鼓励我去的嘛!”
“我们也没想到你会被这样拒绝啊。”
方南禹:“够了!别提这件事了!”
白柠站在原地,还有些懵圈,几个朋友凑上来,疑惑道:“看这样子应该是认识你啊,你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
白柠苦思冥想,翻遍能想起来的所有片段,在自己脑子里也没找到有关这张脸的记忆,于是坦诚地摇摇头:“我真没见过他,确定以及肯定。”
“会不会是忘了?”
生平第一次被人表白,白柠还有点没回过神来,最后也只是轻飘飘地说:“能被忘记的话,大概也不是多重要的记忆。”
她耸耸肩,一脸无辜:“反正我真的没想起来他是哪位。”
后来白柠的学校出了一位保送清华的,只不过她没关注,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叫“方南禹”的。
被涂黑的笔记本至今还在白柠的书架里,封皮都有些破旧了,但是还没解码出究竟是谁遗失的笔记本。
方南禹后续出国工作了,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见他还单着,又调侃起以前的事:“才发现你是这么事业的人啊,现在都没谈过一段恋爱,我记得你以前上学的时候还有个特别喜欢的女孩子呢。”
方南禹的表情动了动,慢慢搁下手里的茶杯,放在桌面上转了转。
大家咂摸出一丝不对劲,“不是吧不是吧,难不成你还惦记着那个人?这么久了都没忘掉?”
“没看出来啊,年级第一是个大情种。”
不是没尝试过忘掉,但是他自己也说不好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被女生抓手腕,第一次有人义正言辞地替自己说话,不会觉得他瘦、娇弱、不像个男人。
后来注意到她,发现她是个性格非常开朗,很善良正义的人,放在古代,估计是“女侠客”那类的,她这一生都在往上走,方南禹也渐渐看不见她的踪迹。
他只能在回国的时候在当地新闻上看见她的名字,看见的时候还会怔一下,心想这难道是她?
但转念又想,这确实像她。
或许是上天可怜他一个人念念不忘,在某一次坐飞机时,他低着头看杂志,身边的人出了声:“抱歉,麻烦让一下,我坐里面。”
擡眼看见那张脸的一瞬间,他简直梦回少年时代,在烈日当空的夏天,他出着汗,站在沙坑前面练跳远,白柠在旁边盯着他。
那可能是仅有的几次,她的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
他们之间的交集少得可怜,写成故事都翻不了几页,但是印象又那么深。
方南禹迟钝地回过神来,动了动腿,让她进去。
看样子白柠没有认出他,如果失去这个机会的话,不可能再有下次的巧合了,他们不可能再遇见了。
于是方南禹积极地跟她搭话,努力想让她记起自己,但是白柠还是没有想起第一次遇见,只记得他曾找她要过联系方式,也婉拒了和他的聊天。
在那个夏夜,他们坐在同一张垫子上看烟火,与她同行的一对情侣求了婚,方南禹看见周围人的目光很艳羡,应该也把他和白柠看作了一对情侣。
该说不说,那时候心里有点恶劣的满足感,他的手紧张地抓了抓衣摆,但是也不能再靠近了,对方已经明确地拒绝了他,再靠近就不知趣了。
不过,能一起看一次烟火,也算弥补了少年时期的遗憾。
夏夜的风徐徐吹着,脑子里的记忆像一团蒲公英,风一吹就被带走,只剩一点燥热的感觉。
海岸上升起第一簇花火,细碎的光在雾蒙蒙的夜空里炸开,方南禹的视线还停留在身边的人身上,看见她的眼睛里像开了花,虽然整个人的气质跟以前的少女时期有些差别,但是在看见她的一瞬间,熟悉的冲击感还是从心底漫上来。
他看出她还没有变,还是跟从前一样,是直爽善良的人,是让他心悦诚服的人,是不喜欢他的人。
初恋在每个人的心里占的分量都是极其重的,后续无论再过多少年,只要听见有人提起她的名字,甚至连名字都不用提,单单只是听一听对她的描述,都能在脑子里想象出她的样子。
后来,关于她的事情都是听说。
听说白柠没有结婚,没有丈夫,但是有个小孩。
那个小孩姓王,名字土土的,叫“王小鸢”,方南禹还在心里想过,究竟是哪个姓王的人这么优秀,还能得到她一时的垂青。
那一年,王小鸢的名字挂在热搜上,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从大山里出来还夺了省状元的姑娘,进了最好的学校,上了最好的专业,人生就此改变。
也是在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方南禹才知道,王小鸢不是白柠的孩子,而是她一直资助上学的学生,白柠把这个孩子当亲生女儿养着,帮她从层层围住的山里逃出来,把她从窒息的家庭里解救出来。
方南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不再想起那个夏天,能不再想起记忆里为了等她而守在一楼的窗户边,能不再想起那几年每次拼了命地考第一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照片和名字出现在公告栏上,被她看上一眼,被她讨论一下。
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不再想起她,兴许是明天,兴许是很多年。
后来,已经再没有了后来。
初恋即暗恋。
暗恋即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