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琰许久未曾走上重庆的街道,朗华带她四处闲逛,买了些东西,招摇过市,明知有人盯梢也不在乎,他甚至想立刻跟温琰结婚,然后登报昭告天下。
这人大抵有点疯了。
以前他把温琰藏起来,狡兔三窟,想方设法躲避青蔓的寻找,是为长远做筹谋,他想和温琰长相厮守,好好过日子。而现在这样无所顾忌,嚣张乖戾,如亡命之徒进行最后的狂欢,想必自己也很清楚,温琰是留不住的人,所以他要及时行乐。
晚上去九华园吃饭,温琰没想到朗华请来诸多朋友,乌压压一大桌子,有的男人带了女伴,又多加几张凳子,挤挤挨挨,气氛热络。
“谢先生,”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喊他:“这位小姐是谁,怎么不给我们介绍?”
朗华笑笑没搭理。
“谢先生桃花运旺,露水姻缘数不过来,我们羡慕死了。”
“莫乱讲,”朗华胳膊搭着温琰的椅背:“这是我家童养媳。”
众人笑道:“真的假的,现在都民国二十九年了。”
“这个我作证,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说话的老段是温琰唯一认识的老友,几年不见油滑许多,或许为了讨朗华高兴,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们少年时期的种种。
温琰听得很不舒服,埋头吃酒,胃里如火灼烧。
“吃点东西,”朗华给她夹菜:“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温琰瞥了眼:“锅巴肉片。”
“现在叫轰炸东京。”
啊?
“还有踏平三岛和誓雪国耻。”
温琰盯着面前的冰糖雪梨,忽然噗嗤一声。
朗华擡手碰碰她的脸:“终于笑了?”
这夜喝得半醉,回去的路上,车子里,朗华问她:“我们好久办手续?”
温琰不解。
“结婚手续。”
温琰轻轻冷笑:“谁要跟你结婚?你拿什么娶我,彩礼先讲清楚,我可不要随随便便嫁出去。”
朗华觉得好玩儿,凑在她耳边磨蹭:“我的家当都带你看过了,都是你的。”
“光用嘴说有什么用,你先给我,别的再慢慢谈。”
朗华乐不可支:“你当我傻的吗?”
回到寓所,他先去洗澡,洗完出来看见温琰盘腿坐在床边,正低头研究着什么东西,他定睛细看,顿时愣住。
“从哪儿来的?”
温琰擡眸:“书房抽屉。”
那是一把勃朗宁自动手/枪,俗称掌心/雷。
“这么小的枪……”体积与香烟盒子差不多,还没她的手长:“怎么用,你教我。”
朗华走近:“姑娘家不要耍枪。”
“我可以拿来防身。”
“你跟我在一起,用不着。”
温琰扯起嘴角要笑不笑的:“连一支袖珍手/枪都舍不得送,还想哄我结婚呢?”
朗华睁大双眼:“刚才不是说教你用吗,怎么变成送了?”
“那你到底教不教?”
朗华默了片刻,拿过枪,推动握把底座后面的按钮,卸下弹匣,里面没有子弹,枪膛内也没有,他假设有,示范如何将子弹压进弹仓,上弹匣,上膛,解脱手动保险,然后扣动扳机。
“这种枪有三重保险,不容易走火,而且体积小,隐蔽性强。”
温琰学得很快:“勃朗宁掌心/雷,名字真好听,特别适合我,对吧?”
鬼灵精,朗华嗤笑:“对,你留着玩儿吧。”
“子弹呢?”
“空枪已经够吓唬人的了。”
朗华说完去书房把放子弹的抽屉锁上。
温琰得了这个宝贝,爱不释手,睡前还舍不得丢开,握在手里把玩,爱若珍宝。
重庆的夏夜漫长闷热,幸而屋子里装有电风扇,华生牌的,送来丝丝凉风。她刚刚洗完澡,扑了层痱子粉,这个习惯还是小时候从秋意那里学来的,只是他长大后再不肯用这些东西,生怕自己阴柔。
想到这个,温琰不自觉地笑了笑。
朗华在外面人模狗样,大夏天还穿衬衣西裤,但回到家里原形毕露,套着花花绿绿的夏威夷衫和短裤,吊儿郎当,没个正形。温琰向来中意干净清隽的男子,甚至文弱些都好,她喜欢做强势的那个,而对朗华这种文盲暴徒提不起半点兴趣。
如今他有了资本,总爱学人上人的做派,抽雪茄,玩手杖,收集古董,一切能象征社会地位的东西他都很感兴趣。可这些在温琰眼中只觉得无趣可笑。
披上再华丽的皮,温琰都当他是打锣巷投机倒把的小混混而已。
夜深人静,忽然一阵疾风骤雨,雷声轰鸣。
窗子没有关拢,雨水洒进来,湿漉漉的,像朗华的眼睛。
他下床重新点了盘蚊香,关上玻璃窗,再把风扇稍微调小些。
经过大半夜的混乱,温琰厌烦透顶,刚才破口大骂他是疯狗、神经病,喊得声嘶力竭,脑袋也嗡嗡作响,此刻已昏昏欲睡。
朗华不知哪根筋不对,突然变得温情脉脉,甚至毫无防备地向她展露出脆弱。
“有样东西送给你。”
他把一只蒜头镯戴上她的手腕。
“好老的物件了,虽然是银的,也不值几个钱,我一直收着,想找机会送给你。”他说:“记不记得,这只镯子还是你替我要回来的,当时我就想啊,这个姑娘吃什么长大的,熊心豹子胆吗?怎么会有人对我那么好?当时你在发光,知道吗,我一下被震住了,整颗心都为你晕眩,就从那个时候开始,到现在,没有变过……”
朗华许久不曾真情实意敞开心扉,他想这世上只剩温琰值得他这么做了,除她以外再无旁人,再无至亲,这是他仅存的一点真心。
“那年冬天我们跑成渝公路,还记得吗?”朗华陷在美好回忆里,从前种种,虽苦却甜,他很想得到共鸣和回应。
低头一看,温琰却早已熟睡,半个字也没听进去。
……
荒唐半夜,次日睡到中午才醒。
温琰站在镜子前刷牙的时候发现手上多了只蒜头镯,瞧着并不眼生。
她面无表情地取下,搁在盥洗台边。
午饭时刻,来到小餐厅,看见朗华衣冠楚楚地坐在那儿。他今天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茍,尤其清俊出挑,大概准备参加什么宴会。
只是侧脸有几道指甲抓出的血印子,显得些许突兀。
“你不多睡会儿?”
她“嗯”一声敷衍,低头吃饭。
朗华喝粥碰到伤口,突然倒吸一口气,轻咬了咬舌尖。
温琰擡眸,瞥到她昨夜的杰作,血泡一个。
“你就是活该挨打。”朗华说:“后背还痛不痛,要不要擦药?”
温琰面色铁青:“不用。”
“你确定吗,别的地方呢,我昨天有点过分。”
她攥紧手指,额角狂跳,一字一句忍耐道:“不要再说了!”
朗华故意想看她出糗。
老妈子过来摆菜,他又问:“昨晚有没有吵到你休息?”
“没有,我睡得很死。”
“那就好。”
等人走了,朗华歪头打量温琰,一本正经提醒:“以后稍微控制一下,这里不是歌乐山,左邻右舍住得近,昨天你闹出那种动静,我出去怎么见人?注意点儿影响。”
温琰的脸全黑了。
匆匆吃完饭,她起身离席,听见朗华说:“换身衣裳,跟我去个地方。”
温琰没有多问,只要能出门她都很愿意。
等坐上了车子才知道,原来朗华是要带她去办结婚手续。
温琰脑子“轰”一声,心脏几乎撞破胸膛。
“领完结婚证书,我们再慢慢筹办婚礼。”
说着,又把那只蒜头镯戴到她腕上,对温琰来讲就像一副手铐,如果和他结婚,这辈子都完了。
于是她慌忙摘下:“不,我不要。”
朗华静静看着她,默了会儿:“行,我们先去报社刊登结婚启事。”
“我不可能跟你结婚!”
朗华没搭理,握着她纤细的手腕,重新拿起银镯。
温琰想也没想,迅速摆脱他,然后从包里掏出了手/枪。
“别乱动。”她背贴车门,擡抢指着朗华。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见,当即无比慌乱:“谢先生。”
“没事,”朗华面无表情:“继续开,别理她。”
温琰屏住呼吸,掉转枪口朝顶上扣动扳机:“砰!”
车顶一个窟窿,司机紧急刹住,热闹的街头一阵混乱,人群发出惊呼。
枪口又对准了朗华。
他扯起嘴角笑问:“子弹哪儿来的?”
“拿枪的时候顺手藏了几颗。”
“跟我耍心眼哈。”朗华仍笑着,目光阴沉,忽然擡脚踹向驾驶座:“开你的车!管她干什么!”
温琰耳中嗡嗡直鸣,掌心全是汗。
朗华瞥一眼枪口,视若无睹,低头寻了圈儿,将滑落的镯子从皮鞋旁边捡起来。
“我对你不好吗。”他说:“琰琰,这个世上不会有人比我对你更好了,包括陈秋意。”
“停车,让我走。”
“开枪啊。”朗华笑得病态:“打死我就行了。”
温琰摇头:“杀掉你,我会坐牢。”
“可不是么,”他扬眉:“坐牢就更没自由了。”
温琰慢慢放下枪。
朗华正想拿过来,这时枪口却抵住了她自己的下颚。
“你干什么?”
“让我走,谢朗华。”
他屏息数秒,声音冷若寒冰:“想用自杀威胁我?算了吧温琰,你根本不是要死要活的人。”
“废话!去你妈的,我当然不想死,但我已经受够了、受够了!再逼我试试看,你抱一具尸体去结婚吧!”
朗华趁她情绪激烈的瞬间突然倾身夺抢,动作迅猛粗暴,温琰的手腕被扣住往玻璃窗狠撞了两下,疼得五指发颤,几乎松开掌心/雷。
朗华将她抵在车厢狭窄的角落,粗声粗气道:“我不信你一点感觉都没有,这么久了,我们共同生活这么久,你整个人都是我的,不可能没有生出感情。”
温琰眼泪直飙,毫不迟疑地打破他的幻想:“没有、没有、从来都没有!一点半点都没有!你死了这条心吧,这个世上不会再有人真心爱你,以前有,但早就被你亲手毁了!”
朗华脑海轰鸣,逼视着她,额头的青筋凸起,仿佛快要炸裂。
温琰的目光似尖刀利箭将他凌迟。
车子缓缓停在路边。
朗华松开她,眼前闪过一些混乱的场景,好的坏的,每一幕都在刺激着他,青蔓、郑万霖、秋意、还有他对温琰犯下的罪。
某种惊恐让他避之不及。
“滚吧。”朗华说出这两个字。舍得吗?他舍不得,心如刀绞,可还是说:“别让我在重庆看见你,快点滚,趁我还没后悔。”
温琰屏息停顿三秒,迅速开门下车,朝着背后的长街狂奔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