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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脱单指南 正文 第27章 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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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漆之是半个月之后结束项目回去的,见到凌霄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整个人蹦过去蹿他怀里了,第二反应是兔子一样蹦开了。

    凌先生一双手臂还没拢紧就空了,十分心塞。

    这是有原因的。

    自打半个月前开了荤,余女士就见识到了这位大龄老处男憋了三十年的热情,那一晚上凌霄顾忌这余漆之工作累,没折腾太狠,之后两人异地,余漆之那边工作接近尾声,终于不用住野外了,于是凌先生的脸皮就开始突飞猛进。

    洗澡不许拉帘子什么的,余妖精表示自己作的孽,怪不得别人。

    偏凌先生还十分耿直。

    想要你之类的话张口就来,不知道为啥,开荤之后似乎就没有害羞这个选项了。

    余妖精堂堂一个妖精,愣是招架不住他。

    晚上两人去吃了心心念念很久的酸菜鱼,然后心照不宣地一同去了凌霄家。

    再然后……

    咳……那什么……下午起床去领证也来得及。

    忘了说,余漆之是特地赶在凌霄过生日前一天回来的,就是为了等他过生日那天去领证,结果还因为某些不可言说的原因险些起不来赶不上领证。

    领完证已经是下午三点多,十一月末的南方天气已经挺冷了,两人裹着同款风衣在民政局门口笑得跟二傻子似得。

    余漆之美滋滋把证拍了个照,先发朋友圈再发陈诗淀,琢磨了一下打了个码,发微博去了。

    凌霄看得直乐:“这么迫不及待想炫耀?”

    余漆之眯着眼睛想了想:“我觉得我的朋友圈子太窄了,有点不过瘾。”

    想了想,翻出了很久不用的QQ,打开常年屏蔽的老同学QQ群,把照片发了进去,然而老同学也大多不用QQ了,群里等了五分钟才一个冒泡的,说了一句“哇”就没了下文。

    余漆之那个气。

    然后就把目光瞄上了凌霄的手机。

    凌霄心领神会,把手机递上:“凌太太请随意。”

    余漆之被他一声凌太太差点叫得腿软,鬼知道昨晚上是怎么一边被叫凌太太一边被逼履行夫妻义务的。

    余妖精恨恨地戳开凌霄的朋友圈,发图,配文:恭喜自己喜提凌太太。

    凌霄:“……也行。”

    南书仪一家子没能逃脱余妖精的魔掌,照片刷刷发过去。

    收获了来自南老大一连串的“握草”。

    余妖精捏着手机意犹未尽:“你的工作群能发一发吗?”

    凌先生沉吟了一下:“有点影响我作为领导的威严。”

    余妖精点点头:“说的也是。”

    凌先生积极提供解决方案:“但是你可以发给甘棠,她知道了,半个研究所就都知道了。”

    余妖精眼前一亮,赞赏地捏了捏自家先生的耳朵,欣然去骚扰无辜的甘棠女士了。

    兴高采烈地显摆了一大圈,终于实在找不到可以显摆的对象,余女士终于收起手机,牵着凌先生的手打算往回走。

    民政局旁边不远处有个小小的寺庙,地方不大,香火鼎盛。

    余漆之步子一拐:“走走走,我们去上柱香,我听说这座寺庙里求姻缘特别灵。”

    凌霄步子一僵,脸色复杂:“这位女士原来你需要求姻缘?”

    余漆之哈哈一笑,一个人蹿到买票窗口买了两张票,又去买了两把香,拉着一脸无奈的凌先生进了大殿。

    大殿里有个尼姑,慈眉善目地坐在旁边,手里撚着一串佛珠,面带笑容看着来来往往的香客,不时聊上几句。

    见到余漆之,尼姑笑道:“小姑娘也是来求姻缘的吗?”

    余漆之笑眯眯地摆手,伸手被凌霄拖过来:“没有没有,姻缘哪能麻烦菩萨呢,我自己找了个特别好的,今天刚领证,我领过来给菩萨显摆显摆,您觉得怎么样?”

    尼姑被她逗得朗声大笑:“是特别好啊,那你快去显摆。”

    余漆之点点头,凌霄被她弄得一点脾气没有,一脸无奈地看着她闹。

    凌霄从来不信佛,因为凌爷爷不信,在国外的时候,常有基督徒跟他聊些神啊人的,他都当故事听,一个人长久地活得太过理智的后果就是,他根本不需要去寻找什么精神寄托。

    他只相信自己。

    可是这会儿看着眼前兴致勃勃蹦跶着的身影,凌霄却突然觉得,有点寄托也不错。

    于是他学着周围人的样子,郑重地拜了拜。

    没许什么天长地久的愿望,就真的只是拜了拜。

    从寺庙出来日已西斜,凌霄的手机突然开始震动,打开一看,是甘棠新拉了一个群,群名“愿赌服输恭贺凌老大脱单群”。

    是了,半年前,有无良同事开了个盘,赌凌霄能不能在三十岁生日之前脱单,俩人刚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正式和同事见过,后来都把这事儿给忘了,结果今天这一出彻底唤醒了大家的记忆。

    甘棠输得挺惨,抱着独惨惨不如众惨惨的心态,果断拉了个群,把输钱的各位都拉了进来。

    群里刷得正开心,有正儿八经祝福的,更多是吐槽的、揶揄的、善意调笑的,凌霄忍俊不禁,发了个“。”进去,终止了刷屏。

    甘棠主持大局:“老大出现了,来来来,输钱的各位不要舍不得,就当咱们是给凌老大送份子钱了,回头咱们再吃回来!走走走,上红包!”

    凌霄一挑眉,火速发过去一条:等会。

    然后顺手把余漆之拉进了群。

    凌霄:红包归你们嫂子收。

    齐刷刷一排备注“嫂子好”的红包刷上来,余漆之乐滋滋地挨个儿点过去。

    凌霄看着她财迷的样子好笑,四处看了一眼,见没什么人,低头在她唇角啃了一口。

    余漆之:……

    完了完了,曾经比昆仑山的雪水还纯洁的凌先生一去不复返,高岭之花彻底成了污妖王……

    晚饭两人去了凌爷爷那,凌爷爷瘦了不少,但好在药物控制得还可以,精神还不错,趁着凌霄去洗水果,余漆之笑眯眯地把结婚证偷偷摸摸塞到凌爷爷手里。

    凌爷爷乐,冲她挤挤眼:“动作很快嘛!”

    余漆之压低嗓子:“求婚求了俩月,我也太不容易了。”

    凌爷爷也压低嗓子:“我偷偷告诉你啊,其实你头一回跟他说想结婚,他就差点答应你,半夜三更跑回来问我怎么办?”

    余漆之哑然,那天凌霄的表现淡定得跟世外高人似得,哪想到还有这事儿。

    “其实他就是担心,你是因为我,嗨这话没什么不能说的,我自己身体自己清楚,他就是担心,你是想让我放心,才跟他结婚。你就当他是从小倒霉惯了,没遇上过什么好事儿,你这天上给他掉馅饼,他怕自己做梦呢!”

    “他从小……”余漆之犹豫了一下,凌爷爷说得很轻松,她听得心里却是微微一抽。

    “能不倒霉吗?爹不疼娘不爱的,陪着我这个不想活的糟老头子熬日子。”凌爷爷叹了口气,脸色也黯淡下来,“遇上你大概是他这辈子最好的事儿了。”

    余漆之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没,被馅饼砸到的是我。”

    凌爷爷于是又笑,目光落在她手上的戒指上:“别馅饼不馅饼的了,你们俩都很好,这戒指,也总算是物尽其用了一回。”

    余漆之这才想起自己的戒指还是凌爷爷给的,心里忍不住又起了点疑惑。

    凌爷爷猜到她在想什么,笑了笑道:“这戒指,是我当年打算送一个姑娘的……”

    凌爷爷的爱情

    凌爷爷没有凌霄幸运,他的青春是在战场上。

    硝烟战火,朝不保夕。

    但爱情是不管你时间地点的,它想来就来了。

    凌爷爷算是富家子弟,从军的时候满怀着一腔报国热情,他念过书,身材高大,皮肤白皙,即便跟大家一样穿上军装,在人群里也是出挑的那一个,喜欢他的姑娘不在少数。

    凌爷爷是在战场上遇到那个梳着两条马尾辫的姑娘的。

    姑娘一身白大褂,沾满了鲜血和泥土,两条马尾因为碍事被她紧紧缠成了一条,脸上也黑乎乎的,她和另一个男人擡着担架,不顾几百米之外轰轰的炮火,咬着牙拼命跑。

    凌爷爷就躺在她擡的担架上。

    其实当时凌爷爷并没有看清她的脸,她是背对着他的。

    凌爷爷那个时候虽然为人正派,骨子里却有着富家子弟的风流落拓。

    当时失血过多,浑身发冷,迷迷糊糊地看着姑娘的腰肢想,看不出来,这腰这么细,力气还挺大。

    再醒来的时候,他保住了一条命,没了一条腿。

    二十多年的心高气傲一瞬间崩塌,在那之前,他其实从来没有想过,报效国家这种事,是有代价的。

    这代价不是说生命,在他有限的认知里,为国捐躯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但是他没有想过,没死、却残废了,该怎么办?

    他高大、英俊、有文化,他觉得自己活着就会精彩无限,死了也是重于泰山。

    但命运的坦途在他的面前一瞬间土崩瓦解,露出了狰狞的沟壑。

    他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他想自己当初怎么没死呢?明明当时感觉自己的血都要流尽了,居然这都没死。

    二十多岁的凌爷爷左思右想,把锅扣在了那个细腰姑娘头上。

    都怪她,跑得太快了,她要是跑慢一点,自己就成功成了烈士了,还躺在这做什么?

    于是想方设法地打听,那天救他的姑娘到底是谁。

    其实很好打听,那天情况危急,医生都在后方抢救重伤的士兵,几个前线的护士胆子不大,受伤的人本就够多了,她们都不敢到凌爷爷所在的那个战壕里抢人。

    但是细腰姑娘敢。

    凌爷爷想起来,那天跟细腰姑娘一起把他擡出来的,并不是一个护士,而是个头上受了轻伤的年轻士兵,大概是被细腰姑娘临时抓包的。

    真正见面是在三天之后,凌爷爷被转移到后方养伤,那天他百无聊赖看着窗外,想着自己还能不能上战场,还能不能有机会干脆死在这儿,不用去面对往后几十年他想都不敢想的废人生活。

    然后那姑娘逆着光走进来,说:“听说你到处在打听我?以后别再提我救你这事儿了,工作而已,你不要想太多。”

    凌爷爷:……

    姑娘又说:“我听说过你,挺多姑娘喜欢你的,我有个小姐妹也喜欢你,说你长得帅,气质还好。你放心,你脸还好好的,等你伤好了,喜欢你的姑娘还是大把抓。”

    凌爷爷被她那副语重心长给安慰得差点呕血。

    腿都没了一条,还安慰自己脸好好的?我宁愿自己脸上开个口子保住腿懂不懂?

    姑娘见他脸色发青,继续安慰:“真的,挺帅的,就是胡子长了点,来我给你剃剃。”

    说着姑娘真就出去找了把剃刀,沾了水,一点点帮他剃了胡子,一边剃还一边说:“今儿我难得闲下来,你还挺走运。”

    于是他就在剃刀冰凉的刀锋下一点点平静了下来。

    大约是被吓的。

    姑娘剃完掏出个小圆镜子:“看,还行,你这皮肤咋都晒不黑的?”

    凌爷爷又差点气厥过去。

    腿伤得太严重,医疗条件有限,只能截肢,但截肢之后的每个夜里,都会饱受幻肢疼痛的煎熬。

    没有任何办法能缓解,只能硬扛。

    周围的伤患比他伤得重的有的是,他也不好意思多提,只能每天晚上睁着眼睛翻来覆去熬到天亮。

    当天晚上正好又摊上姑娘值夜。

    “伤口疼?”

    凌爷爷疼得迷迷糊糊,满头大汗,下意识就道:“腿疼。”

    姑娘摸了摸他完好的腿:“这条腿也有伤?”

    “另一条。”

    姑娘没说话,她当护士挺久了,对这种疼并不陌生。

    沉默了一会儿,她开始轻声唱歌。

    唱得是南方的小调,凌爷爷当即眼眶一红,眼泪就掉了下来,那是他家乡的小曲儿。

    “你也是南方人?”

    “哪儿啊,我东北的,这是我小姐妹教我的。”

    凌爷爷:……

    难怪这么彪。

    两人聊了很多,有关南方北方,有关战争后的打算,姑娘说她喜欢花,来南方之后见到了许许多多的花,想以后开个花店。

    就这么东拉西扯的,凌爷爷居然在天亮之前睡了个好觉。

    那晚之后凌爷爷对姑娘的态度就有些改变,她的没心没肺在他眼里变成了不拘小节,她的彪悍莽撞在他的眼里变成了勇敢坚韧。

    她想开花店,想去南方生活,想以后能继续念书……

    但这些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个残废而已。

    他甚至恶劣地想,以后他在床事上都没法主动了,这还能算是个男人吗?

    所以姑娘再好,跟他有什么关系,还不如想个法子,把自己交代了,省得拖着断腿回家给祖宗丢人。

    结果有天晚上,姑娘照例给他唱歌,唱着唱着声音低了下来,他睁开眼,发现姑娘脸红红的。

    姑娘说:“怎么办?我觉得我对不起我小姐妹。”

    凌爷爷:???

    “我发现她说得挺对的,你长得真好看,我喜欢你。”

    凌爷爷哑然,半晌道:“不是,你们女生喜欢男人就看个脸。”

    姑娘摇摇头:“不啊,我还知道你枪法好,会写诗,会吹笛子,打仗总是冲在最前面,当然这些是我小姐妹告诉我的,但是我认识了你这几天,我觉得你脾气好,见识广,真的很好啊!”

    凌爷爷艰难开口:“那你小姐妹怎么办?”

    姑娘噗嗤一笑,擡手在他胸口拍了一巴掌。

    真疼。

    姑娘说:“我小姐妹就是崇拜一下你,她早就跟她学长打结婚报告了。”

    凌爷爷茫然:“……所以我就没得选了是吗?”

    姑娘眉毛一抖:“你还想选谁?”

    凌爷爷摇头:“没,我就这么一说,太突然了,你让我想想好不好。”

    姑娘点头:“你想,我不急。”

    凌爷爷觉得有点讽刺,他四肢健全的时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现在残废了,竟然也有个好姑娘来喜欢他。

    老天怕不是把他这一辈子的运气都点在了桃花上。

    可是真的好难啊,姑娘现在年轻,有英雄情结,觉得他断了条腿也是英雄,可是以后呢?

    姑娘得照顾他这个废人一辈子啊!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男女。

    他看得透。

    他抹了抹里衣的口袋,那有枚家传的金戒指,是他母亲给他的,母亲偏爱小儿子,把这专门传给媳妇的戒指给了他,让他遇上喜欢的姑娘,就送出去。

    遇倒是遇到了,也想送,但是不敢娶。

    不然商量商量,戒指拿走,这个没什么用的废人就别要了吧!

    姑娘手指长,戴金戒指好看。

    当晚空袭,姑娘扑进来挡在他身上,帮他挡住了被炸塌的房梁。

    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把戒指从缝得严严实实的里衣里掏出来。

    剧烈的爆炸声里,姑娘整个人覆在他的身上,姑娘的唇擦过他的耳朵,说:“其实这些天我看得出来,你挺不想活的,可是,你的命是我跑断气才抢回来的,你就算为了我,也稍微努力一下,活下去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