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认不出眼前沉默打坐的人,但他认出了那杆枪。
枪身银白,比他惯用的要细上两分,枪刃如雪,寒光凛冽。
枪身三尺之处,细细密密的防滑纹上,打有一个轻巧的菱形烙印。
这烙印,他们家祖孙三代所用的枪身上都有,来自于同一个兵器铸造世家。
这是承平公主遗失在西京道的那一杆枪。
一片沉寂之中,宋凌听见自己的呼吸急促了几分,忽然,墙角的滴漏发出“叮咚”一声清脆的声响。
小琀猝然擡头,生气地瞪了那滴漏一眼,跺了跺脚。
“快回去。”老和尚缓缓开口。
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并不如他的外表那样苍老,带着某种清润如玉的沉凝之感,语气温柔慈和,好像曾经无数次出现在宋凌的梦境里过。
小琀走出去,足尖一点,攀上半山腰,身形隐入云雾深处,只余扑簌簌的草叶摩擦之声。
“你是——”
答案昭然若揭,宋凌却不敢上前。
那和尚却缓缓转过身来。
没有任何故作神秘的掩饰,也没有任何欲言又止的铺垫。
他含着笑,坦坦荡荡,就好像二十二年前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般。
宋凌听见他开口。
他说:“安之,我是你父亲。”
二十二年前,承平公主伤重垂危之时,有一队和尚寻到军营之中,为首的那人在陪承平公主说了几句话之后,对守在帐篷外只有五岁的宋凌温和一笑,说:“小宋凌,我是你父亲。”
他只停留了半日,陪宋凌在承平的病榻前读完了一卷书,看宋凌拿着木制的枪笨拙地耍了一套枪法,最后留下了“安之”二字,便再无踪迹。
宋凌这半生,只在五岁那年短暂地拥有过半日父亲,但无妄却在短短半日内,教会了他豁达生死,教会了他立身持正,教会了他何为家国担当,也教会了他何为不渝至情。
一个父亲所能教给儿子的一切,无妄用了半天,和少林寺山下的满山石碑,全部教给了宋凌。
纵使他五岁之后便没有了父母的陪伴,但他却也从不觉得自己比旁人少了什么。
父母亲的遗泽护佑着他,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江湖,即便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是公主和和尚的私生子,也没人敢轻视于他,他坦坦荡荡,从出生便活在阳光之下,他的眼里,是这世间任何阴霾都侵蚀不了的净土。
年轻时候的无妄和尚生了一副清俊温润的好相貌,大约是出家人的缘故,一身气质干净如深山云雪,孤崖青松,可他偏偏又生了一副救世主的心肠,嫉恶如仇,性烈如火,曾经一人一棍挑翻了整个水匪老巢,也因此才与前去剿匪的承平相识。
宋凌其实记不太清当年的无妄和尚长什么样子了,只是那些年关叔老取笑他,说他一双丹凤眼跟他爹似得,招摇得很,最勾女孩子喜欢。
眼前的老人不复年轻,甚至有着不符合年龄的苍老,肌肉松弛,皮肤黯淡,眉毛和短髯都泛了白,浑身枯瘦得好似只剩下一具骨架,裹在宽大的袈裟里摇摇欲坠。
唯有一双眼睛,与宋凌极为神似,依旧清润透彻,不染尘埃。
但与宋凌不同,这双同样坦荡清澈的眼睛里,有着宋凌所没有的长久枯寂。
宋凌的目光挪到他的下半身,膝盖往下,空空荡荡。
无妄笑道:“当年,我带着八十一武僧,奇袭了辽人的一支军队,从他们的将领手上夺下了你娘这杆枪,然后用它斩首七十有二。”
宋凌心里涌起无尽的涩意,他低下头,缓缓跪在无妄面前,眼泪不可遏止地流出来。
不是伤心,更不是别的什么。
只是好像一瞬间,回到了风雨飘摇的二十二年前。
他重新感知到五岁那年所感知到的情绪。
死生无常,天地广阔,家国飘摇。
只是他已经不是当年什么都做不了的五岁孩童,如今的他,早已循着父母的足迹,将来犯之敌驱逐殆尽。
“父亲很厉害。”宋凌哽咽着,声音却带着笑意。
无妄擡手在他的头上轻轻拍了拍:“你更厉害,比你娘和我都要厉害。”
宋凌一夜未归,冯楚英强迫自己睡了几个时辰,只是天还没亮,便又醒了。
仔细想想,她已经很久没有和宋凌这样分开过了。
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分开之后才发现,这种找不到落点的惦记有多折磨人。
明明不是悲观的人,明明再危险的境地自己也都无数次孤身闯过,却总是忍不住把所有最坏的可能想上一遍又一遍。
快天亮的时候宋珩回来了,没有见到宋凌的身影。
“我追丢了,那孩子骑了一匹马,进山之后我不好跟得太近,差了片刻,便不见了踪影。”宋珩有些懊恼道。
“没事,我们可能有个大致的目的地,”冯楚英心下不安,却反过来宽慰他,甚至还强迫他小憩一会儿,等天亮之后,再一同出发,寻找周菀记忆中的奉山坞进山路线。
宋珩一边感慨小王爷果真是干大事的人,一边止不住地有些焦躁难宁,周菀打着哈欠走过来,擡手给了他一针,宋珩这才乖乖睡去。
冯楚英无语地看了看周菀,周菀摆摆手:“就他一个能打的,他睡不着谁来保护咱俩?”
小王爷深以为然。
天亮之后,宋珩先是带着两人去了他追丢人的地方,远远地看见了那几座耸立的山峰,周菀立刻便认了出来:“就是那里。”
但当宋珩走到他跟丢小琀的地方,周菀又摇摇头:“不是这里,方向不对,”
她闭上眼回忆了一下印象中的奉山坞入口,确信不是这个方向。
“有一条地下河流,一半在地上,入口难寻的原因就是要潜过那一段地下河,但其实那条河只有在秋日汛期才会完全填满,其他时候完全可以踩着河床走进去,只是那周围气味古怪,寸草不生,就连河水都隐隐发黑,当地人以为是什么可怕的禁地,便不敢进去。”
周菀大致描述了一下入口的模样,宋珩灵光一闪,他昨日遍寻不得那匹马,便四处转了一圈,的确走到过一处满是黑色矿石的凹陷河谷地,只是那地方空旷一片,周围也没有马蹄脚印,便没有细究。
三人在山里跋涉了足足一个时辰,才找到宋珩所说的地方,周菀凝神回忆片刻,确定是这里。
冯楚英却道:“你确定吗?”
周菀疑惑看她。
冯楚英大致伸手比划了一下:“按照方位和距离推算,这里和刚刚表哥追丢他们的地方,正好是相对的。”
周菀能当上太医令,很大程度上在于她出色的行动力,一般当太医都求个保守起见,她偏不,她连小皇帝某个侍卫亲军被刺客斩断了小腿都敢尝试续上,虽然中间一度因为高烧而险些死掉,但侍卫亲军毕竟身体条件好,几个月后不仅活蹦乱跳,就连接上的那条小腿都能凑合着使用,小皇帝开心死了,觉得这人是个福星,现在让他天天守在干圣殿外。
“来都来了,进去看看。”周太医揣着手,慢吞吞地祭出了经典台词。
进去的路果真不太容易,一路上都是嶙峋的黑石,还弥漫着一股呛人的气味,汩汩的流水声从脚下传来,地下暗河在干旱的夏季只剩下小半的水位。
怪石剐蹭着鞋底,周菀的鞋底薄一些,走了半个时辰之后便被扎到了脚心,她冷静地用随身携带的烈酒纱布清理了一下伤口,打算接着走,宋珩却不好眼睁睁看着她继续伤着自己。
“周太医,我背你走吧。”宋珩在她面前弯下腰,克制守礼地低下头。
周菀想了想,也不矫情,便乖乖上了他的背。
宋珩又不太放心地看了一眼冯楚英,冯楚英忙摆摆手:“我没事,我鞋底厚,而且我多少有点功夫底子,你不用担心我,毕竟——”
她笑了一下没说下去。
毕竟不是第一次了。
上一回和宋凌在十万大山里一番惊心动魄的逃命,也是这般的嶙峋怪石,宋凌自己脚底被划得血肉模糊,却把自己牢牢护在怀里。
现在想起来,仍旧忍不住心情激荡。
等一下——
冯楚英忽然愣住。
她停住脚步,蹲下身捡起一块古怪的黑石头。
“这东西是——”
宋珩也认出来了:“是煤石啊!我的天,这么多!”
饶是一向冷静克制的他,此刻也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里是一处巨大的露天煤矿,仅仅只是裸露地表的部分,就已经足够令人惊叹,更何况,地下的储量尚未可知。
煤石自前朝起便被发现,因为它耐烧、火力强、温度稳定的特性,而被用于冶铁锻造,其中,锻造了宋凌家祖孙三代长枪的赣中陆家,便因为擅长使用煤石,能锻造出强度远远超过市面平均水平的百炼钢,陆家也因此成为首屈一指的炼器大家,就连朝廷的面子都爱给不给的。
但煤石的使用关系到炼钢的品质这件事,其实知道的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铁匠还是传统的路子,认为好刚出自千锤百炼,依靠人力和时间慢慢打磨出好钢来,不仅效率低下,品质也远远不够。
冯楚英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冯榕海当年曾经搭救过落难的墨家巨擘,他恰好便是主攻炼器一道,冯榕海原本指望他在木制器械上能帮忙改进,但他对木制器械一窍不通,最终只留下了一部冶铁心得便离开了,据他所说,这赣中陆家,祖上与墨家炼器一脉有一些渊源,得到了一些技术传承,加之本身陆家家主也擅长钻研,才能有如今成就。
但冯楚英想到的其实更多,倘若有一天,能够改进炼钢工艺,大规模启用煤石炼钢,削减人力和时间成本,那或许便能实现制式武器的整体性能提升。
从前作战,像宋凌这样的高级将领一般都有自己的宝贝武器,但寻常士兵的武器多为制式兵器,长刀或是戈矛,但大多质量一般,不够锋利,韧口易卷折,刀身也偏脆,宋凌长枪斩下,能碎一地的刀片。
冯楚英始终觉得,人命始终是最重要的,即便是沙场作战,能用武器堆的,绝不该用人命去填,但岭南没有煤石矿脉,水军作战武器和其他兵种不太一样,加上大规模的武器铸造本就敏感,不好轻易触碰。
冯楚英失笑道:“倘若这里真是败寇的巢穴,那奶奶说的可真是对极了。”
她扔掉煤石,擦了擦手,眯眼笑得矜傲:“果真是一群眼皮子浅的穷酸玩意儿,家里有矿都不知道好好利用,就惦记着搞些小家子的破事,就他们这群野心有余脑子不足的家伙,也就只配玩玩下毒刺杀、离间挑拨的勾当。”
宋珩被她言语间的豪迈之气给激得心神一荡,也不由得舒开眉宇,笑道:“是,一群跳梁小丑罢了。”
周菀在宋珩背上捏着小圆水晶片眯眼冲地上矿石瞅,附和道:“走,灭了他们,把矿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