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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情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北国与南疆(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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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三章北国与南疆(重发)

    坐在火炕上的谭碧也听到了风声。

    她望向窗户。灰蒙蒙的玻璃外,大如棉絮的雪片纷纷而落,抹平了远近的界限。她疑心是飞雪在拍打窗棱,便低下头,接着读苏青瑶的来信——“我这里一切都好,教员的工资也颇为可观,手头有些余钱,寄给你傍身”——随信有一张支票,谭碧看了眼金额。

    “还说寄一点,”她哑然失笑,“全寄给我了吧,笨蛋。”

    正自言自语,门关再度传来拍打声。

    这次听清了,是平屋的房门在震动。

    “谁啊?”谭碧喊着,披上裘衣,走到门前。

    那人答:“谭姐,是我。”

    谭碧辨出于锦铭的声音,落下门栓,两肩紧缩着开门。

    刚打开一道缝,寒风带雪涌入,一拂一拂地刮过脚背。

    “快进来!”说着,她猛得拉开房门。

    于锦铭闻声,尽可能侧着臃肿的身体,挤进屋。

    前脚迈进,后脚谭碧便用肩膀顶上房门。

    她闩好门,望向于锦铭。

    男人裹着一件厚实的呢大衣,胸前两排纽扣,腰带勒得很紧,下身套着黑色直筒裤,裤脚塞进皮靴,也很紧。头戴羊羔毛的护耳冬帽,积满雪。他摘下帽子,随手放到一旁矮脚桌,然后牙齿咬住皮手套,扯下来。满头满脸的雪,进屋遇热融化,湿淋淋的。

    他用力抹了把脸。

    “于少,您这是有什么天大的事,这么着急?”谭碧拧着眉头苦笑。“下雪天还跑来。”

    “来送东西,”于锦铭笑着往怀里掏。摸索许久,他取出一个深色纸袋,上头盖着大红印章。“常君的档案,送到了。”

    谭碧接过,刚看两行,便警觉地擡头,眼神飞刀似的掷向窗门。屋外唯有飞雪,斜斜地刮。她不放心,惴惴地走过去,贴紧窗玻璃朝外头瞧了眼,确认没有尾随者的痕迹,方才转回身。

    “这东西……你从哪里来的?”谭碧低语。

    “汉爷的四弟,是东北大学校长,也是……那边的人。”于锦铭垂眸,轻声答。“他母亲是大帅的四夫人,皇姑屯爆炸后,搬去天津居住。我父亲那时曾暗中接济过他们。先前路过沈阳,我私下去拜见过他,托他帮忙,向那边打听一下常君。”讲到这里,他复杂地笑一声,话音更低地道。“当然,最主要也不是为了拿资料。”

    “你千万小心。”谭碧干涩道。“现在这气氛,我都能感觉出不对。”

    “放心,我有数。”他依旧是微笑。

    谭碧叹气,拿着文件袋,引他往炕头去。两人进到里屋,炕上垫着一层棉花褥子,一层格子被单,再往上立一张小桌。谭碧这才想起桌上还放着苏青瑶的信。她三步做两步,赶到桌边抽走信纸,塞进火炕旁的木柜。

    尽管她动作很快,但于锦铭还是瞧见了邮戳,香港寄来的。

    之前也陆续有香港的信寄来。外来信件要过军部,所以于锦铭知道。这样频繁地来往,说明寄信人与谭碧相当亲近,再加上她那慌张的模样,显然是怕被他瞧见——想想,也只有那个人了。

    于锦铭瞥了眼谭碧,没说话。

    谭碧自然也觉察出于锦铭目光中的异样。

    她颇不自然地清清嗓子,问他冷不冷,灶台里温着一壶淡酒,还有点小菜,可以边吃边聊。于锦铭知道她是有意调和气氛,点头说好。谭碧放了文件袋,去拿酒菜。于锦铭则解开皮带,脱了大衣,斜坐在炕头。里头穿着一件棕褐色的毛衣,粗毛线织的,显得人很壮实。

    少顷,谭碧端着托盘回来。木托盘上摆着一壶白酒,四样小菜:花生米、盐水毛豆、血肠、豆腐丝,两个酒杯实在放不下,夹在指缝。于锦铭见了,慌忙从她手里接过托盘,放到矮桌。谭碧左右一边各放一个酒盏,又搬上酒壶与菜碗,撤走了托盘。

    雪默默下。

    重新落座,两人各在一边。

    谭碧打开文件袋,问:“你看过了?”

    “嗯。”于锦铭应着,为彼此斟酒。

    谭碧颔首,仔细看起文件。这里头有他手写的自传,入党申请,以及一份他当年在中共特科的上级,一位姓李的先生口述记录的说明。

    贺常君,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十岁随父母搬迁至奉天,就读奉天省立第一中学——他跟于锦铭就是在这里相识。所以他本名叫贺常君并不假,也假不了,但也确有另一个名字,钱子佩。

    这个名字常在行动中,作代号使用。

    谭碧心门一震。

    她回忆起曾经的那个夜晚,他来找她,在她耳边说:“我叫子佩,钱是我母亲的姓氏……”蒙尘的话音涌现,一句一句逆流而上,往上,有一句是“离开上海,往西走,以后可能不回来了……”。西,是哪个西?江西、湖南根据地的西,还是西天的西?谭碧的眼睛陡然酸楚了。心狠的男人。

    “谭姐。”

    谭碧擡头,一两滴泪随之滑落。

    她连忙别过头擦脸。

    于锦铭适时从裤兜里取出烟盒,向她倾倒。谭碧抽抽鼻子,去橱柜拿来烟灰缸,摆在两人之间,然后伸手过去,很老练地拾出一支,叼在嘴里。于锦铭又递了打火机。等她点上火,他自己也敲出一支香烟,点燃,深吸进去。

    呼气,烟雾弥漫。

    “常君应当是赴日学医的时候,加入共产党的。”于锦铭道。“民国……二十年,皇姑屯事件爆发,我退学回来,报考中央航校,他留在日本完成学业。后来我毕业,又适逢九一八事变,本打算直接入伍,为国效力。不想被父兄阻拦。他们说,希望我先娶妻生子,为于家留后。我傻傻的信了……其实不是,不是的,”他又吸一口烟。“撤离东北是汉爷和委员长一致的决定,那时参军,不过是将枪口对准同胞,他们是为了保护我才……”

    “于少,你也别太——”谭碧正要宽慰。

    于锦铭却阻止了她。

    他摇头,继续往下说:“我去到上海,租住在公共租界。后来有一天,门铃响了,我开门,竟然是常君。他说他在上海行医,手头有些拮据,问我能否合租。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自然是爽快答应,让他搬来,用不着出什么房费。现在想,我到上海,他是从哪得来的消息呢?”说罢,兀自笑了。

    谭碧看着他笑吟吟的模样,问:“于少……你怨他吗?”

    “怨什么?”

    “要不是因为他,你也不会……”

    他们命运的改变,都源于贺常君被陈道之设局抓捕的那一晚。

    于锦铭默了下,继而以肯定的语气道:“怨什么。”他擡起胳膊,夹着香烟的手去拿酒杯,一口闷下。喉结上下一移,接着说。“我在那之前,就知道他是中共的特务,但更重要的是,他是我朋友。”讲着,他肩头朝上耸了耸,长吁一口热气。“我只怨我太没用,徒有报国的热忱,却没有报国的智慧,没能及时送走常君,也没能把她给……反倒害了她。”眉头紧皱着,悲哀的笑。

    “是,许多事,也没有办法。”谭碧垂眸,想:若非当初她劝说瑶瑶放手去试一试,若非她发请柬邀贺常君来赴陈道之鸿门宴……可惜,这些若非太早,早到已模糊不堪。谭碧咀嚼着舌根的苦意,轻声道:“何况他是自己选择了死。就算你说要送他走,他也不会答应。”

    于锦铭不言,举起描金鸡的酒杯,默默啜饮。

    谭碧手肘撑在矮桌,吸烟。

    待到看完文件,她将资料袋放到一边,夹花生米吃。于锦铭为她添酒。酒壶越来越轻,他掀开盖子瞧了眼,然后全倒入自己的酒杯,一口喝干,起身去灶台添满。

    转回来,于锦铭放了酒壶,问:“谭姐,我可以脱鞋吗?”

    “脱吧,还问我。你们北方人不都这样?”谭碧无奈道。“而且你我认识多少年了。”

    于锦铭也随着她笑笑。

    他脱下皮靴,一脚踩在炕上,另一只盘在腿下。

    热酒氤氲的薄雾里,气氛逐渐放松下来。

    两人聊起别后的景况。

    谭碧告诉于锦铭,那件事后,陈道之一流抛弃了她,好在杜先生那边还愿意收留。她退居幕后,在百乐门做起领班,攒了不少钱。后来抗战爆发,她跟一个姘头逃难去香港,没想到香港也沦陷,她只得返回上海,隐姓埋名几年,直到汪伪政府上台,才敢出来活动。

    “你呢?被调去什么晋陕区空军部队后?”谭碧问。

    “开飞机,打仗。”于锦铭头朝后仰,眼睛微眯着,看唇间喷出的烟雾,声音也疲倦了。“从前没上战场,总幻想着当英雄,轰轰烈烈。但真打了这么多年,才发现……无非是等待。等着命令下达,等着飞机升空,等着吃饭、睡觉,等着死。”

    说话间,烟蒂迫近,快烧着手指。

    他灭了火,又去取第二支。

    “西安事变爆发不久,我被调到飞行四队,给高以民队长作副队,驻扎在杭州。高队是我在航校的教员,人很年轻,也很器重我,就像我的老大哥。”于锦铭擎着香烟,接着说。“后来日军进攻上海,我驾驶飞机迎战,不慎坠机,幸得百姓相助,才奔逃到南京跟大部队汇合。可有什么用呢,去南京……南京,也没守住。”他点去烟灰,神情淡漠,打过太多仗,人早就麻木,叙述从前那些生生死死,简直像在别人的故事。“只得再往后撤,一路撤到武汉,驻扎下来。”

    提到武汉,谭碧暗自警惕起来。

    苏青瑶曾与她说过在武汉遇到于锦铭的事。

    然而他并没有提这件事。

    “武汉会战打了四个多月,三次大空战,牺牲了无数弟兄,其中就包括高队。”于锦铭说。“随后,我接替他的职位,成为了四队的队长。”

    “所以你的腿和……”谭碧食指在面颊前晃了一下。

    他笑笑,腮颊上指长的疤痕凹进去,粗看还以为是一个天生的酒窝。

    “坠机,”于锦铭淡然答,“再受老天爷眷顾也会有失宠的那天——也不是什么大事,命还在。”

    是时,谭碧指缝间的香烟将要燃尽。她左手食指与中指捏住后半截,将猩红的火星对准烟灰缸底,来回搓揉。烟丝与玻璃摩挲,发出细微的沙沙声,仿佛啃咬着硬纸板的老鼠。于锦铭拿过烟盒,问她还要不要再来一支。谭碧婉拒,执起酒杯,喝干了。

    于锦铭改为盘腿坐,一手摁在冰冷的足踝。

    有如老僧入定,就这般默了半晌,他重新续上话头,对谭碧讲:“高队阵亡,他的妻子、我的师娘,按理说领完抚恤金就该离开。但高队父母双亡,而师娘为了嫁给他,早跟家人闹掰,多年未有联系。外头兵荒马乱的,她又带着一个女儿,能去哪里?而我们这支队伍失去了队长,也需要一个主心骨。于是我劝说师娘留下,承诺会替高队照顾她们母女一生。”他垂下脸,目光偎着玻璃烟灰缸里白灰,似要在灰烬里勾勒出那个夜晚。

    那个晚上……酷热的夏夜。

    他狂奔到家属楼,敲响房门。砰砰砰,砰砰砰……房间里没开灯,沉闷的暗影里,浮出一双哭肿了的眼睛。他被请进屋,落座,再没有明亮的瓷器与甘甜的热茶。取而代之的是一盏油腻的陶杯里倒了半杯的凉水。于锦铭弯腰,陈恳地将自己的打算与她说了。这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她有人供养、照顾,队员们也需要一个可靠的长姐,在后方照顾妻儿,作为支援。

    然而她嗓音沙哑地对他说:“锦铭,有件事,我一直没能和你说,我该和你说的。”

    “什么事?”

    漆黑的屋舍内,女人端坐,目光闪烁。

    “那位苏小姐,是被我赶走的……中统的陈处长告诉你高队,说她勾引你,让你和他通奸……你高队觉得她不正经,留在军部迟早会害了你,就让我……请走了她。”

    窗外呼呼一阵响,寒风卷着雪片横着刮过。

    漫天的雪,完全是阴的。

    于锦铭转头瞧了眼震动的窗门,举杯饮酒,又深深地吸几下烟。

    他手肘撑在桌面,笔直竖在那儿。香烟被举得很高,悬在眼角,顶端的火光正发抖,染红了眼圈,应是有了几分醉意。

    谭碧静静看着,五味杂陈。

    “想不到,你居然就这样结婚了。”她说。

    “没,没有的事。”于锦铭解释。“她还是我师娘,我负责供养她,她帮着我洗衣做饭之类……我是很敬重她的。”

    “不过时间一久,我看他们的女儿,确是跟看亲生女儿没什么两样了。”他补充。

    谭碧叹息,一时没有话可说。

    她拿起筷子,就这血肠与豆腐丝,又吃几口酒,而后咽了咽嗓子,试探地问:“不考虑找一个?”

    她问得相当郑重,于锦铭却似听了玩笑话一般,笑得胸膛震颤。

    “谁要我?年老色衰,残花败柳。”他怪腔怪调地揶揄自己。

    “算了吧,于少。”谭碧噗嗤笑了。“哪怕你和爱慕你的小姑娘直说,自己曾经勾引过他人的妻,她也只会觉得你是年轻不懂事,为爱痴狂,反而要更爱你哩!”她伸直手臂,指头在桌面敲两下。“你看,戏文里,王宝钏得知薛平贵娶西凉公主前,薛平贵还得反过来问问王宝钏的贞洁。”

    于锦铭没有否认。

    抗战后的空军是天之骄子,爱慕他们的女人恐能叫这四方的屋舍毫无立足之处。

    然而这爱也谈不上什么真正的爱,不过是年轻人一厢情愿地在追逐幻梦。

    烟头毕剥灼烧,灰烬飘零,落在他的长裤。

    于锦铭随手掸掉,依然是说:“实话,我现在已经不考虑这些,老了,真的老了。”

    谭碧本想反驳,说你要是算老,我就是老上加老。的确,掰指头算岁数,她只比徐志怀小。可当她的视线落到他的面目,见灰白的雪光反射到屋内,映在他的面颊,半边明、半边暗,明暗的交界将骨骼描摹得异常明晰,像在乡下狭小的石板平房里,陈放了一块顶到天花板的太湖石。她一惊,觑起眼细看,看见他鼻翼至唇角的法令纹,圆弧似的一道弯钩,嘴唇也变得有点扁。

    他说得不假。

    老了,真的老了。

    激荡的青春期早已过去,那些呐喊、批判、斗争……时代的浪潮将他们改造成了近乎两样的人,人生的境遇也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她忽而感到一种干净的荒凉。

    “小时候,我常跟着父亲到武堂,看那些锃亮的军械。我崇拜他,也崇拜他的弟兄,因此读了许多侠义小说、骑士小说,幻想某天,我开着飞机,威风凛凛地上战场、立军功,然后在口袋里插着鲜花,骑着大马,追逐我所爱的人。可现实……很难的。要当英雄,必须牺牲许多自身的东西,才能去承担更多。”于锦铭嘴角噙着笑软下来,温柔的,像雪。“所以还是常君说得对啊!我那时太年轻,嘴上说着要当英雄,却不明白什么是英雄——可惜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

    “这样……你开心吗?”

    “当然。”于锦铭挑眉。“谭姐,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那,你未来是什么打算?”

    “未来……”他的目光放远了。“最近的未来依旧是打仗。很残酷,但在那个全新的中国真正建立起来之前,只能不断地流血、流血。但希望,在流血流到一个地步后,我们能安定下来,全力打造一个新世界。”

    天已经很暗,雪愈发绵密,到了该说告辞的时候。

    于锦铭站起,重新套上夹棉呢大衣,紧紧地系了皮带,穿戴好皮靴与护耳冬帽。谭碧也裹上裘衣,与他一同走到门关。开门,寒风与雪片扑在脸上,顷刻功夫便迷了双眼。“谭姐,明早见,”于锦铭道。明天要一同去松花江畔,安葬贺常君的骨灰坛。谭碧点头,叮咛道:“路上小心。”于锦铭裂嘴笑笑,转过身。

    两人就在门关分别。

    谭碧倚扶着咚咚作响的门板,目送他远去。苍黑色的天,蓝白色的雪原,平整如新烫过的棉布,摊开来,一眼望不到头。她默默见那个高挺的男人蹒跚前行,往最远处那一道笔直的线走,越变越短,越变越小,逐渐淹没在这稠密而不定的雪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