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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情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永远的喀秋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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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四章永远的喀秋莎(上)

    翌日雪停,于锦铭如约前来,开一辆黑色的轿车。谭碧抱起擦得反光的瓷罐,坐到副座。正当晌午,太阳高悬头顶,本就一望无际的平原在晴朗的此刻,更是有如明镜一般。而在积雪上跋涉的汽车,是浮在镜面的灰尘,随风飘到松花江南岸。

    车停,于锦铭先下来给谭碧开门,接着从后备箱拿出一把铁锹。面前是冰封的松花江,两人沿江岸走走停停,想为贺常君选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作墓地。他们走了许久,来到岸边一棵尤为高大的松树下,树枝镶满雾凇,恍如月宫琼树。

    “就这里吧,怎么样?”谭碧问。

    “行。”于锦铭说着,挥动铁锹挖土。

    黑土被冻得坚实,他脚踩铲头,一厘米一厘米地往下挖,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

    谭碧抱着瓷罐在一旁看,玩笑道:“要是早几个月来,还能直接把他扔河里,省得你累一身汗。”

    “说得没错,太不凑巧了。”于锦铭拄着木柄,笑道。

    “而且还能享受免费祭拜。”谭碧拍拍瓷罐,继续说。“每年端午,跟在屈原的屁股后头吃几口粽子,很划算的。”

    “不止。顺水而去,他还能畅游吉林、黑龙江,一路看美景。”于锦铭笑微微地应答着,又是一铁锹下去。“谭姐听过吗?那首歌,流亡三部曲,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说着,哼唱几句。

    冰碴与铁块相撞,发出阵阵沉闷的叮当声。伴着这声响,他越挖越深,越挖越大,直至在树下掘出一个椭圆形的深坑。于锦铭退到一旁,掸掸袍子上的灰尘。谭碧上前,将瓷罐小心放进去,用手掌复上了第一层黑土。于锦铭将铁锹靠在松树上,蹲下身,与她一起埋土。

    两人用手缓慢地筑起一座坟冢。

    于锦铭蹲在坟前,恍惚不已。

    就这样结束了?

    是时,一张手绢递到眼前。

    于锦铭接过,擦擦手,递还给谭碧。

    他茫然地起身,两手插在兜里,绕松树兜了个圈子。转回来,见谭碧站在坟前,低着脸,头顶满是雾凇,明晃晃、白亮亮,照得女人霎时间苍老了,恍如生了满头白发。

    她可是在心里与常君说话?于锦铭猜想着,朝别处走了几步,主动避开。

    大雪过后,人鸟声俱绝。

    他缓步走到江畔,面对失而复得的故乡。

    目及所至处一片白茫,封冻的江面在日光下鱼鳞般层层发亮,令人不禁想起那句“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好在这不是什么飞鸟各投林,江面如此广阔,反倒使人有种狂吼一声的豪情。

    正凝望,不知从什么地方隐约传来几声鹿鸣,“呦,呦……”,像失败的口哨声。

    是梅花鹿吗?于锦铭四下看看,在被雪覆盖的枯黄草丛里,瞧见了两只好奇的傻狍子。

    他挥挥胳膊,它们不动。

    他吹一声口哨,它们也不走。

    于锦铭心里就想:

    狍子知道它们被侵占了家园吗?

    狍子知道它们回归故乡了吗?

    这样的傻问题,现在的于锦铭已经没有可问的人了。因为他早过了嬉皮笑脸说傻话的岁数,成为了一位教官、队长、一个小家庭的顶梁柱,完全的男人。而那个最愿意听他说傻话的人也已经走了许多年。想到这里,于锦铭感到一股泪意涌上眼眶。他急忙把脸调转回去,对着松花江——他们的母亲河。

    先前未哼完的曲调霎时间又在脑海响起。

    流浪流浪

    哪年、哪月

    才能够回到我那可爱的故乡?

    就是今天了,就是今天了!于锦铭在心里呼喊着,一时悲从中来。他先是呜呜的几声,接着就滚下热泪来。那呜呜的哭声洞箫般,逐渐转为长啸,像失群的孤狼般在冰原嚎叫,一声长过一声,连绵起来,终于喊成了句子。

    他在喊:“常君!抗战胜利了——我带你回家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回家了——我们回东北了——”

    谭碧倚着老树,听江面回荡着男人的长嚎。

    两岸麻雀皆被惊动,扑啦啦飞满天空,又四散离去。

    她仰头,叫泪水汪在眼睛。

    喊完,他佝偻着腰,气喘吁吁地蹲在江畔。谭碧走过去,帮他拍背顺气。过了会儿,于锦铭重归平静,只蹲着,不说什么话。又过了会儿,他起身,用手套擦擦刺痛的脸,继而低眉,对谭碧歉疚地笑一笑。

    谭碧见状,轻声道:“走吧。”

    这里距离停车的地方有相当长一段路,于锦铭便带谭碧走上冰面,预备横穿过去。他告诉她,他小时候每到隆冬,松花江完全冻实,他的母亲就会带他来这里溜冰。那个谜一样的俄罗斯女人,有着砂金色的长发和浅褐的瞳仁,这两种色彩和黑色调和,成了于锦铭所带的更为浓郁的棕褐色。

    “所以于少有俄文名吗?”谭碧问,有意彼此间驱散过于沉重的气氛。

    “有啊。”

    “叫什么?”

    “萨沙·穆拉维约夫。”于锦铭说。“打仗的时候,我跟苏联志愿军交流,用的就是这个名字。”又补充。“不过我还是喜欢被叫于锦铭,习惯了,而且我觉得比起俄罗斯人,我更多是个中国人。”

    “还是东北人,对吧。”

    “对,哈尔滨的。”

    谭碧的母语是苏州话,被卖到上海后才学的国语,所以讲国语也带着说吴语唱歌似的含混腔调。于锦铭讲话却是很标准的国语,字正腔圆,一点不显,但此刻他微笑地说“哈尔滨”,却突然有了很明显的方言腔,像个会养老鹰的土匪,诨名座山雕。

    谭碧忍不住笑了。

    于锦铭也跟着她哈哈大笑。

    头一回上冰面,谭碧怕摔跤,步子迈得小,鞋底刮着冰层,咯吱咯吱响。于锦铭与她并肩而行。两人慢慢地走,松散地聊着天。于锦铭问她要不要在哈尔滨多住几天。谭碧说都行,她也没什么事,接着反问于锦铭预备在这里待多久。于锦铭说他告假到新年后,太久没回家了,他想在这里好好过个年,除非内战突然爆发,否则不会离开。

    但内战……也并非极遥远的事。

    忽然,于锦铭开口:“对了谭姐,我问你个事儿。”

    “你说。”

    “那封信,是瑶瑶寄来的吧。”

    谭碧唇角紧了紧,没说话。

    这对于锦铭而言,算是默认。

    他停顿片刻,轻声问:“她……怎么样?”

    谭碧斟酌地回答:“挺好的。”

    简短且含糊三个字,令于锦铭侧目。

    谭碧余光瞥见了他的神情,应是想继续问下去。也是,一句“挺好的”,哪能敷衍的了他。于是她转头,赶在对方发问前,扬起笑脸。

    她补充:“她研究生毕业后,去大学里当教员,虽然还只是讲师,但供自己是绰绰有余。”讲到这里,谭碧犹豫了下,思考是否要说瑶瑶婚恋上的事。她去信说于锦铭上门找她,而她回信只是问安,显然是没有要与他再续前缘的打算。至于锦铭这头,谭碧摸不准,觉得他既不像完全放下,又不像非要去找她。就怕他从她口中得知了瑶瑶的近况,心血来潮,鲁莽地跑去寻她。那不是给瑶瑶添麻烦?要不不说,问起来就讲不知道,或是干脆说她再婚了?各种念头在脑袋里纠缠,她面上仍是笑吟吟地道:“哦,她还养了只三花猫,叫拿破仑,很机灵。”

    “嗯,那就好。”于锦铭点点头,双手插进皮袄的口袋。

    这样云淡风轻,反叫谭碧起了嘀咕。

    两人此时行至半途,周遭皆是渺茫的灰白。

    人在冰上走,江水在极深处流。

    一阵无言过去,于锦铭短短地叹了声气,说:“抗战的时候,我曾见过她一面,在武汉。”像出现在说书人嘴里的开头,惊堂木一拍,话说哪朝哪代,出了个什么事……他也确是如讲故事那样,将在武汉的经历讲给她听。

    武汉的事,谭碧早已知晓,但从于锦铭的口中再听整件事的经过,又是另一番感受。

    他先说一个女人的投水自尽,再说一个男人死里逃生却迟来一步,之后是毫无预料地与苏青瑶重逢,中间还穿插了小六的牺牲。这样一个个讲,讲到苏青瑶告诉他,她相中一间公寓,预备搬走时,于锦铭不由得苦笑。

    “我还以为她单纯是为了上班方便,直到高队阵亡,师娘才告诉我,是高队听了陈道之的话,认为瑶瑶……所以赶走了她。”他道。“说实话,谭姐,我那一刻很生气,甚至想收回先前的决定,随便她们自生自灭去——但我没那么做,还是选择跟师娘一起生活了。”他停了一停,继而笑着反问。“太懦弱了吧?”

    “不,我能理解。”谭碧摇头。

    于锦铭为人太重义气,谁都不想辜负。

    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于锦铭却说:“可我总觉得对不起她。”

    谭碧哑然失笑:“这有什么对不起?你跟你那个师娘又不是夫妻。再说,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你算是很贞洁的。”

    “我不是说这个,”于锦铭笑笑,垂下眼帘。

    冰原一时陷入静默。

    前方隐隐浮出松林的轮廓,他们快到岸边。

    于锦铭开口:“谭姐,你知道的,在那件事上,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处——她不是自愿嫁人的,是她父亲逼她嫁的。她对她的丈夫,不应当负有忠贞的义务。我爱她,只要她也爱我,那她的丈夫才是不道德的第三者,该受世人谴责的那方。但……”

    但现实不是他所想的那样。

    “高队待我很好,站在他的角度,赶瑶瑶走,也是为我好……谭姐,为我好的人有很多,可我实在没办法认同他们的想法。”于锦铭放缓步伐,自言自语似的说。“究竟什么才是道德呢?它有一条固定而明确的准则吗?譬如说自杀,信基督的洋人认为自杀是大罪,自杀者上不了天堂,见不了主。对日本人而言,它却是至高荣誉,因此不惜以自爆的方式,为他们天皇尽忠。当然,自杀与通奸是两样的。自杀是一个人的事。我只是觉得……”他长吁,白烟模糊眉眼。“通奸有罪,但这么多年,我未见有什么惩罚。惩罚全落在了她身上。”

    “人活在这个社会上,有时候不得不……”谭碧嗫嚅。“于少,不是所有事都能论个是非分明。”

    于锦铭听了这话,眉头急急一颤,喉结紧紧地往上提。

    许久,他微微发抖地松下来,呵得一声笑了。

    “这样的道德,我不接受。”

    他没再说下去,也不必再说。

    如雾的松杉林随着脚步逼近,苍苍茫茫。

    谭碧朝着它无言地走着、走着,追想起了一个女人的面庞,白里透红,腮颊的红模糊,薄唇的红明确,永远被勾勒成爱神弓箭状——那是她在上海时的脸,浸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就像被泡在福尔马林罐里的珍奇动物,在一场场马戏里被捧出来展览。

    朝如青丝暮成雪,一种难言的情绪涌上。

    她轻悄悄地唤:“于少。”

    “嗯?”

    “你还爱她吗?”

    “爱。”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唯一一个。”

    谭碧的心被朝下牵了牵,那一瞬间,又在说与不说间为难起来。

    好在还没拿定注意,于锦铭就接了下去:“但不是非要在一起才叫爱,有时,不在一起反倒成全了爱……谭姐,这是常君教我的——他对你应当也是这种想法。”

    谭碧听闻,顿时震了一震,偏头看向于锦铭。而他正微笑地望着她。是时,一阵北风自西伯利亚冰原呼啸而来,拨乱了他蓬蓬的短发。于锦铭转头,自在地迎上去。他孩子气地张开双臂,行走在松花江上,风卷起他羊皮的袄子,翻飞着,好似下一秒就要乘风而起。

    “想不到啊,想不到!”他连声感慨。“谭姐,十五年前,我在上海认识你,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未来会是今天这个模样。”

    “是的呀,”谭碧在他身后,故意挤起嗓子,泪花里的玩笑声,尖且易碎。“我当初只想拿你们哥俩解解闷,谁能想到……”

    “谁能想到我会变成牛皮糖,甩都甩不掉了,是吧!”于锦铭大笑。

    松林近在眼前,他几大步跨上江岸,转身,面对走近的谭碧,两手背在身后。

    声音陡然放轻了。

    “谭姐,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替我带句话。”他笑着问。

    “什么话?”谭碧问。

    “帮我转告她,我很好,希望她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