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冬天,天寒地冻,一场薄雪飘摇落地。小城地处南方,已有多年不见这样的寒冷天气,人们都缩家里,抱炉取暖。街上人烟稀少。
傍晚时分,却有一人踏着雪迹,沿途问人,穿街过巷,来到赵屠夫的摊子前。
“劳驾,”那人面庞消瘦,但眼睛有神,对赵屠夫道,“向您打听个人。”
赵屠夫正忧心生意不好,本没好气,道:“不知道,你去问别——”他抬起头,看到那人睿智而深邃的眼神,愣了愣,下意识地就转了口,“你打听谁?”
“红袖姑娘是住在此间附近吗?”
“你是……”赵屠夫耳朵一跳,“你找红袖做什么?”
那人笑了笑,道:“我是红袖的……朋友。我答应过她一件事,却食言了,现在来找她。”
赵屠夫目光狐疑,道:“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上一次见她,是在十年前。”
“十年前……我想想,那时候红袖还在醉仙楼。”赵屠夫有些警觉,拍了拍铺子旁的剔骨尖刀,“你是嫖哥儿?告诉你,红袖已经从良了,你走吧!”
“我知道,我不是为此而来。”
赵屠夫眯起眼睛,似乎想从这人脸上看出破绽来,但他看到始终是一张平静淡然的脸——哪怕赵屠夫这样魁梧粗豪的汉子在他面前提起了刀,他也没有丝毫动容。
“唉,好吧,看你也不像个坏人。”赵屠夫一叹,“就在隔壁,推开这个院子门就是了。不过现在她在教书,还得等会儿才能有空。”
那人难得地露出一丝疑色,道:“教书?她去当先生了吗?”
“一言难尽哪……”
这就是要长话慢说的意思。那人识趣地上前一步,道:“怎么回事呢?”
“这丫头命苦啊。打小就没过过好日子,还被那狠心的张木匠给卖到了妓院。不过红袖确实生得好——你说,张木匠那个寒酸长相,怎么就生出了这么水灵的女儿呢?哦扯远了,反正红袖那时候啊,在醉仙楼当了花魁,过了几年清闲日子。虽说那里不是什么好地方吧,好歹吃穿不愁,老鸨子也不逼花魁出去接客。生在乱世,还求什么呢?总好过我们这些泥里打滚的人吧。唉,可惜这丫头不知道在想什么,非要偷偷逃出去。这不,被抓回去了,被卖给当年那江南钱庄的胡老板。”
那人一直安静地听,听到红袖外逃被抓时,面色黯然。
赵屠夫难得絮叨,没有留意到那人的表情变化,继续道:“也是命不好啊,嫁过去还没个两三年,胡家就家道中落。她刚怀上胡老板的孩子,也跟着被抓进去了,在大牢里受了两个月折磨才被放出来。你说,命到这里,就够惨的了吧——孤儿寡母的,无亲无故,要在这乱世里活下来,得多难啊。结果,霉运跟黏上了她似的,这丫头缝缝补补做绣活,都被人砸了手。最惨的是,几年前她不知怎么的得罪了状元爷,也就是如今的工部侍郎,那可是正经的三品大员啊。”
“为什么?”那人问。
“我哪儿知道,问她她也不说。不过我听说啊,是她晚上悄悄跑出去,跟陈麻子——噢,你不认识,反正就是个坏到心肝都黑了的人,一起去绑架了状元爷。这事儿好多人都看到了,结果陈麻子悄悄跑了,这几年不见踪影,这丫头却傻乎乎回了家,被状元爷抓了个正着。”
那人猛一抬头,几片薄雪落到他脸上。他的身体似乎极冷,雪没有融化,他担忧地皱起了眉头,雪又跌落下来,飘飘摇摇地落在案板上。
赵屠夫见他关切的神色不似作伪,恐怕真是红袖的朋友。但这么些年来,红袖始终一个人,哪来的朋友呢?
“后来怎么了?”
赵屠夫道:“还能怎么,被抓进去了啊,这次关了一年多。本来是要送到京城给——”他伸手一划,“结果正好新皇登基,天下大赦。加上主谋是那个陈麻子,她只是协助,罪过也不大,就给放了回来。你都没看到,回来的时候,都没人样了。”
那人愣愣地听着,过了会儿,喃喃道:“回来了就好,还活着,就还有……”
“还不如死了呢。”赵屠夫道。
那人眉头聚拢,道:“又出什么事了吗?”
“唉,她的儿子小五,没熬过去啊。命这个东西啊,真是不好说,小五出生时就病怏怏的,红袖拼死拼活挣钱,用银子换命,也还把小五拉扯到了五岁。我们都以为命还真能改,没准小五长着长着就成了小伙子。还别说,他跟他娘一样生得眉清目秀,又聪明又懂事,在私塾里最得先生欢喜,要真是长大了,考取了功名,京城里多少大家闺秀得贴上去啊。结果,还不是就这么去了——红袖被押走的当晚,小五就发病了,来得太凶。”赵屠夫眯起眼睛,摇了摇头,“我记得那是半夜,小五实在疼得慌,就来敲我家的门,脸上啊又白又青。我一开门,他就坐在地上了,说不出话来,就指着胸口。多晓事的孩子啊。我拆了扇铁门,抬着他去找大夫,可惜等到了的时候,他就不行了。他躺在门板上,喊了一句‘凉’,就闭上了眼睛。后来我寻思很久,他到底是觉得门板凉呢,还是在喊红袖……”
雪渐渐变大,那人站在雪中,似乎听痴了,大雪落了满肩。“后来呢?”他问。
赵屠夫低下头,刚刚唤醒的回忆似乎也让他伤感起来了,道:“哪有什么后来,后来不就是把日子往下过吗?”转头看向隔壁,院子里飘出了隐约的读书声,“不过她一直不相信小五死了,觉得小五是被胡老板接走,去别的地方了。人呐,还是要骗骗自己,才能往下走。噢,说的是当先生的事情,怎么扯了这么多……反正就是,她回来后,私塾的先生也老得教不动了,就把私塾托给她了。我猜,也是给她找点事情做吧。喏,现在也快下学了。”
“嗯,谢谢你。”
赵屠夫再次打量这个陌生人,见他虽然衣着寒酸,但气度从容,便试探着问:“你跟红袖这么多年没见,现在去看望她,不提点什么东西吗?”
把最后一个孩子送出门,红袖站在门前,望了一阵。早上的时候雪还飘飘似薄絮,此时就大得跟鹅毛一样,院子都铺白了。她走到墙边,想拿扫帚打扫一下,却听到墙壁的另一边传来了窸窣声。
自打她从牢狱里回来,这种窸窸窣窣的声音就一直伴随着她,尤其是红袖给孩子们念书时,总感觉有人藏在左右近处。起初她以为是小五,就站在院子边上一遍遍地喊,然而始终没有回应。后来有别人也听见了,让她提防贼人,但过了好久,也不见家里短了什么物件,便就随它去了。
她拿起扫帚,扫起第一道雪迹时,虚掩的院门被推开。
一个高瘦的男人站在门口,提着一刀猪排肉,肩上有雪,眼中有光。
扫帚落在地上,轻盈的雪花溅起。红袖有些慌乱,捡起扫帚,却不知该不该继续扫,便又放到一边。趁放扫帚时,悄悄把眼角的泪抹了,她转过身,已经恢复了神情,看着门口的林公子。
“红袖姑娘,”林公子说,“我来接你了。”
炉子上煮着排骨肉,热气在两人中间弥漫。
林公子坐在桌边,看着红袖忙碌的样子。她的腰弯得很低,不知是因为眼睛被油灯熏得久了,需要凑近去看,还是腰脊已经有些变形——抑或两者都有。她转过身的时候,侧脸的疤痕被烛光照着,像是一条泛光的泪迹。
“喝吧,”红袖端了一碗汤,放在林公子面前,“天气冷,暖暖身子。”
林公子衣衫单薄,看着都冷,但他对面前飘着热气的肉汤视而不见,只看着红袖。过了好久,低下头,道:“对不起,我来迟了。”
红袖正在收拾锅具,身子僵了下,道:“没什么对不起的,你有你的事情,我有我的活法。”顿了顿,直起身,把耳旁的头发掠下,遮住了疤痕,“你还没找到你的天空之城吗?”
“那不是城市,那是船。可以带我们回家的船。”
红袖看着他。热气袅袅,模糊了视线。“是回你的家,”她说,“我的家在这里。”
林公子上前一步,握住她的手。她挣了挣,却没有挣开。离得这么近,她看到了林公子的脸,如此年轻,躲过了岁月的风霜。她又看到了林公子眼睛里倒映的自己,完全是另外一番模样。他们像是站在时间的河流里,一人静止不动,另一人却被河水剧烈冲刷。
“放开!”她道,见林公子依然不动,已有了怒气,“你真是说得轻巧,以为人人都围着你转吗!十年前,你说要带我走,让我去桥上等你——好吧,就算我失约耽误了时辰,难道你不能等一等吗?这些年,中间也见过你几次,你眼里只有天空之城,什么时候瞧过我?还装作不认得!你的承诺你忘了吗?现在,你看看我,你看看我的样子,我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姑娘了啊!林公子,我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但这十年来我身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这副模样自己看了都觉得哀戚,我没有勇气再不顾一切了。”
林公子任她挣扎,手上丝毫不松。等她说完,他再上前一步,伸手摸着红袖的脸颊,继而抱住了她。红袖一怔,随即使劲挣扎,但怎么都脱不开他的怀抱。这样瘦弱的身体里,怎么有如此大的力气?后来,红袖挣得累了,伏在他肩头。这些年来她已经不再流泪了,仿佛泪水已经流干。但此时,她伏了一会儿,就感觉到林公子肩头衣布已湿。她的呼吸慢慢平静下来。
“对不起……”林公子说,“我已经尽快赶来了。我来带你走。”
“但这十年,你有那么多次机会……”
林公子摇头,道:“因为我不知道。这十年里我见过你两次,但我不知道我以后还会遇见你,甚至会爱上你。”
“可是十年前你不是已经——”红袖想起那间遥远的厢房,以及里面星海一样的烛光,心神动摇,但还是把“爱”字吞回了肚里,改口道,“要带我走了吗?”
“嗯,”林公子道,“但你的十年前,对我来说,是半个月以前。”
他缩在屋外的黑暗里,寒冷令他瑟瑟发抖。这个冬天太冷了,南方罕见这样的天气,每一片雪花落在他身上,都要带走一丝热量。但他咬着唇,不让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传出去。
屋子里的说话声飘了出来,隐约传到他耳朵里。他出神地听着,一切,都跟他的猜想吻合。
唯一令他不适的,是鼻尖传来的肉味。他屏住呼吸,大冷的天气,额头竟然都泛出汗珠。他努力不让自己闻到这种气味。
这令人恶心、作呕,然而又香甜的味道。
屋内,一灯如豆。灯光把一切都染得泛黄,红袖眼睛本来就不好,此时看过去,林公子笼罩在一片昏黄里,不似真实存在。
她已经恢复了平静,坐在床头,想着林公子的话,眉头轻轻皱起。
好在,在她开口询问之间,林公子已经说道:“本来我不应该跟你讲这些,因为这样会扰乱时间线,引起一些变动。但我犯了错,我引起的变动已经够多了,尤其是你,红袖姑……红袖,你一生的悲惨都因我而起,我也没有再瞒着你的必要了——
“我并不是你们这个世界,不,不是你们这个时空的人。”
林公子拿起筷子,蘸了肉汤,在老旧木桌上划下一道蜿蜒的痕迹。
“你出生在这里,”他用筷子头点了一下汤痕的中段,然后又把筷子移到末尾,“我是从这里来。”
红袖低头,看着桌上闪闪发光的汤痕,从中段看到末尾,然后视线又移到林公子脸上。
“我们相遇的地点,在这里、这里、这里和这里……”林公子在汤痕中段点了六次,“而我们到达这些点的时间,并不一样。”见红袖依然一脸迷茫,他突然失笑,道,“噢,忘了跟你说了,这条痕迹,代表时间。”
“你是从……”红袖的手指沿着汤痕划下,到末尾才停,“从以后来的?”
林公子点头道:“很遥远的未来。那时候,这些砖瓦房屋,都已经被风吹成了尘土,地球——噢,就是脚下的这片土地,也不是我们的唯一的家园。文明的种子像蒲公英一样,在星辰之间四处飘落,一旦落下,就茁壮生根。为了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我们更换了肉体,用机械代替了许多器官。最后,我们甚至开始征服时间。”
灯光跳跃,红袖看着林公子,眼睛里映着两团火焰。
屋外大雪簌簌,角落里的人几乎都埋在雪里了,但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跳动。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难理解,”林公子握住红袖的手,慢慢地道,“但离飞船下一次过来还有整个晚上的时间,我可以慢慢说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