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封:
『所以,我是个音痴。』
——
来年初夏,黎晚举办了硕士毕业演出音乐会。
作为这届最炙手可热的新星,她的音乐会演出海报立满央音校园角落。
她果然是有天赋的。
幸运的是,命运兜兜转转,她终没浪费这个天赋。
短短两年内,黎晚不仅完成了从生物系到小提琴系的蜕变,还一跃成为专业内的模范生。
不仅拿下一部大电影的主题曲演奏,还成功通过国家交响乐团的考核,拿下这个专业毕业后最完美的去向。
明明只是个毕业音乐会而已,却热闹空前。
前来排票不仅有附近大学的学生们,还有不少慕名前来的外人,刚开票没两天就一抢而空。
黎晚在音乐圈内,是个特殊又神圣的存在。
之前有过故意营销的热搜,许多人因此了解到,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是半路出家,从北大生物系转来拉小提琴的天才。
是说明了天赋的重要性,还是指出了汗水与兴趣的压制力?
都不是。
那是所有尚未完成梦想、尚对未来迷茫之人的灯塔。
央音公众号曾发表过一篇黎晚的人物专访,校报编辑问过她这个问题。
或许等将来黎晚再出名一些,就会有更多媒体找黎晚专访,然后就会有记者刨根问底。
然后,黎晚一定会讲述世上最美妙的故事,就和她说过的所有话一样美妙。
一切都要从那个冲动的人、那封冲动的邮件说起。
她一定会这样说。
蔺唯能想象出那段故事的讲述,却打心底不认为,自己真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黎晚是完美的。
就算没有别人,强大如她,也能独自完成自我蜕变。
这么想着,蔺唯自封为黎晚的头号“养成系唯粉”。
可能有人会问,黎晚又不是偶像团体中的一员,哪来“唯粉”一说?
蔺唯只需头一仰并说,看我名字。
作为一个合格的唯粉,当然要从头参加黎晚的硕士毕业音乐会。
音乐会虽然是晚上开始,筹备工作却从清早开始如火如荼。
于是,蔺唯又向公司请了一整天假。
没错,她的年假又用完了,这次请假属于年假之外,该扣多少工资就扣多少。
不过,头号唯粉当然不在乎这些,偶像的演出是无价之宝。
当今就业市场严峻,牛马横行,职场新人们很少有请假这么勤快的。
无奈蔺唯对数字的敏感度无可替代,工作完成得太快太好,公司舍不得优化她,在琳姐的百般保护下,老板们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为演出无关人士,蔺唯虽然一大清早就进了校园,却进不去礼堂,也没能提前见到黎晚。
若不是那张外国脸,大家以为她是留学生之类的,冲她在校园里瞎游荡的频率,路人恐怕会报警的。
不过,熟人倒是见了不少。
最先见到的是林鸿雨,那个丹唇未起笑先闻的宿舍活宝,大大咧咧总是闲不下来的隔壁班班长。
林鸿雨在人大读法学,研究生还有一年毕业,听到朋友要办硕士音乐会,中午起就请假翘课过来了。
在所有人心里,黎晚都是好朋友,蔺唯习惯了。
林鸿雨擡头望天,连连感叹:“你说呀,人生怎么就这么奇妙呢?咱年级第一的学霸,还是个状元,多厉害呀,最后怎么就不学习了呢?”
“因为她拉小提琴比他学习还厉害。”至少蔺唯是这么认为的。
这句话完美说服了林鸿雨。
她嘴角勾起微笑,目光悠远,怀念起多年前足球赛后的那个傍晚。
“我就说,当年一堆音乐生拉的都是‘海上出殡’,只有晚晚拉的真是‘渔舟唱晚’,我不懂音乐的人,也能高下立判。”
如今条件好了,技术高了,黎晚甚至走专业了,或许在她心里,最美的曲子还是那个手有点抖的《渔舟唱晚》。
她们都是回忆做的人。
蔺唯也永远会怀念,第一次在天桥桥洞下,听风雪中的琴音的场景。
第二个见到的是杨可。
她千里迢迢从上海飞来北京,不愧是粉丝团劳模。
这小个子女生身体有着无限能量,昨天还在工位跑了一天代码,今天就六点多赶到虹桥,坐高铁来了北京。
蔺唯作为半个东道主,主动带杨可逛了一圈校园。
实不相瞒,在整个高中生涯,她从未讨厌过一分一秒的人就是杨可。
“爱你孤身走暗巷,爱你不贵的模样……”杨可心情大好,走着走着两人无话可说,就开始哼歌。
蔺唯听过这首当下最火的热歌,这些天来,幼儿园小朋友们都唱。
杨可发觉独自一人唱有些无趣,拽住蔺唯的手晃晃。
“跟我一起唱!我们来接龙!”
蔺唯拗不过她,只能开口陪她唱,两个人走在微热的林荫小道间,活像两个精神病人。
不过,蔺唯没唱两句,杨可就沉默了。
“我五音不全。”蔺唯很清楚沉默的原因。
杨可不好意思地笑笑,露出小虎牙:“你说话声音那么好听,班班也说过,你是最会欣赏她音乐是人,我还以为……”然后就不好意思继续说了。
蔺唯尴尬笑了两声。
她说话声和笑声确实很好听,像冰块泡酒,像春日风铃。
“没事,我是个音痴,黎晚也知道,只是喜欢听音乐而已。”
杨可想了想,啪一声打个响指。
“没准钟子期也是音痴!说不定他也只会听伯牙弹琴,自己连谱都认不全呢。”
蔺唯很久不学语文了。
但她记得这个典故,也因此更喜欢杨可了。
忽然,蔺唯手机又响了,拿起一看来电显示为“Ella”。
她都忘了是什么时候,将妈妈的手机号从黑名单中放出来的了。
又或许是根本没拉黑过。
刚出一个词,听筒中的语气明显兴奋到极点,蔺唯已觉得大事不妙。
“HoneyI-mingtoBeijingnextweek!WithyourantieIsabell.”
“What”蔺唯直接懵了。
“Anywayifyouwant,meetmeatForbbidencityonSaturdaymorning.”
很好的先礼后兵。
蔺唯隐隐觉得这做派分外熟悉,遗传害人,貌似自己也经常干这种事。
“WhatifIdon-twant”蔺唯皱起眉头。
“ThenIshallvisitalonewithyourautieIsabellinthegroup.”
看来这次是跟旅游团来的。
毕竟妈妈没有任何相关材料,足以申请探亲签证。
蔺唯挂了电话,抿起嘴,望着鞋边摇曳的树影发呆。
“怎么了?”杨可关切地问。
不真实感包裹全身。
更不真实的是,蔺唯并不太能想起来,当年被妈妈抛弃后恨之入骨的情感。
如今蔺唯只觉得无所谓:懒得见她,懒得改变,懒成懒羊羊。
“我妈妈要来中国了。”蔺唯没有擡头。
“什么?”杨可瞪大眼睛。
她们刚刚聊了不少有的没的,也聊过双亲这个话题,对蔺唯的家庭情况有所耳闻。
蔺唯看看手机日历,下周末刚好没有日程。
“你真要去见她啊?”杨可蹙起小小的眉头,不可置信。
反正是旅游签。
如果妈妈胆敢非法滞留,我就把她举报到出入境管理局去。
“反正没什么事。”这是蔺唯最真心的理由,没什么事,就顺道看一眼。
杨可盯着她的脸看了许久,也找不到一丝在乎的痕迹后,陪她松了口气。
除此之外,蔺唯想带黎晚一块去紫禁城人。
妈妈天主教出身,是个不折不扣的恐同人士,带黎晚过去刚好出口恶气,好不快活。
这就是和我见面的代价。
最重要的是,蔺唯自知力气太小,出什么问题只能靠黎晚。
没有黎晚,谁还能把妈妈强行拧送到出入境管理局呢?
想到这里,蔺唯心情大好,主动哼起没哼完的“爱你对峙过绝望”去了。
路边有许许多多的小野花,并不是每朵都很漂亮;但每一朵,都在努力地开着。
跑调也要唱。
谁说音痴没有唱歌的权利?
*
晚上六点半,黎晚的硕士毕业音乐会正式开始。
音乐厅座无虚席,规模在小小的硕士圈子里,堪称盛大得过分。
没办法,谁让这位演奏者太受欢迎。
黎晚全家人也都过来看她毕业演出了,包括最不支持学音乐的谢泽兰。
这位凶悍的母亲终于不再因小提琴的事叨叨了。
最主要的一点便是,黎晚已经通过国家交响乐团的考核,即将拥有长辈眼中高贵的编制。
她的女儿用实际行动证明,爱好是可以当饭吃的。
而且不光能当饭吃,饭碗还是铁饭碗。
淘淘甚至还在台上。
他主动请缨,成为毕业音乐会的钢琴伴奏。
别看他年纪尚小,钢琴演奏方法倒老练得很,毕竟是今年秋天就要去柏林音乐学院的人。
蔺唯唱歌跑调。
她是个音痴,没错。
但是,音乐是人类共同的桥梁,音痴也能听出音乐的美好与否。
比如黎晚现在拉的这首曲子,就美到爆。
第一首是维瓦尔第的《冬》。
任桥洞下寒风凛冽,也没能阻挡演奏者对小提琴的热情,于是故事从那天悄然开始。
第二首是《引子与回旋随想曲》。
忠实观众听得如痴如醉,不仅没买票没打赏,还白嫖了一杯樱花味的奶茶。
第三首是《渔舟唱晚》。
永远记得球赛后昏黄的傍晚,当时演奏者手臂因劳累不住颤抖,现今已完美无瑕。
第四首是《沉思》。
一整个假期过去,终于又再见到她,妓女得到救赎,灵魂也得到了净化。
第五首是《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
开头的处理极为灵动,直冲天灵盖的爽感仍铭记于心,演奏者换了一把配得上的好琴后,爽感更加震撼。
没人知道这些曲目的选择理由,以及它们安排顺序的门道。
在座上千个人,只有一个人知道。
那个人坐在第一排,手捧五颜六色的花束,听得大脑和眼神一同放空。
左边和右边的人,大约是黎晚大学的同窗好友,手中也捧着花束。
她们的花要规矩很多,配色也更有规律。
比如康乃馨配向日葵,黄色和粉色交织,温柔又明媚。
比如蓝雏菊配满天星,颇有蓝调风情,将浪漫演绎到极致。
唯有蔺唯手中的花束,颜色乱糟糟,和周围人格格不入。
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格格不入。
这束花是她早上亲自在花店配的,所以才成了这么个鬼样子。
蔺唯不知道什么颜色最配完美爱人,干脆把所有颜色的花都分别买一支。
红色配黎晚,因为黎晚的礼服是暗红色的,显得皮肤更加雪白。
黄色配黎晚,因为黎晚比光还要耀眼
绿色配黎晚,因为都对眼睛好。
紫色配黎晚,因为紫色代表自己的名字。
……
如此这般之后,花束就成了雨后最绚烂的彩虹。
明明近些天来空气干燥,许久没下过雨,蔺唯在观众席中正襟危坐,却满怀一束彩虹。
故事有讲完的一天。
音乐会也有结束的时候。
黎晚终于放下小题琴,深深鞠了一躬,如雷的掌声回荡在礼堂久久不能散去。
接下来,该献花环节了。
凭借黎晚的人缘,不同提前跟任何人说,就有无数个熟人与陌生的脸孔前来鲜花。
不一会儿,舞台上便堆满了无数漂亮的花束。
蔺唯不喜欢和大家挤在一起,现在更找不到机会,只能等大家献完再上去。
众人看到那支彩虹花束,纷纷窃窃私语起来。
他们严重怀疑,这个外国人是砸场子来的。
彩虹的配色总会引人遐想,还会引起保守者的不适,就像当年本子上的彩虹旗一样。
黎晚接过的动作很自然。
当然,因为配色太过炸眼具有视觉冲击力,她还是忍不住悄悄问一句。
“这是什么配色?”
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很好奇而已。
蔺唯悄声答:“我不知道你最喜欢哪个颜色都很适合你,所以让老板每个颜色都给我来了一枝。”
说起来,黎晚总是将包容进行到底,就连最喜欢的颜色都没有,貌似什么颜色都喜欢。
听到这个回答,黎晚哈哈笑了起来。
这个人的脑回路,就是这般不走寻常路。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人才是世上最特别的存在。
太多人给她献花,花束堆成愚公都难移的小山,黎晚拿不住,只能让淘淘帮忙摆到台边。
很快,黎晚怀中仅留下一束花,是蔺唯的那束彩虹。
看观众席都在指着那束花笑,蔺唯就知道又搞砸了。
大家都觉得那束花巨丑无比了。
黎晚等大家笑够了,静下来后,才终于开口解释。
“这束花很有意义。”
蔺唯刚回到座位上,听到这话,肩膀没控制住耸了起来。
“什么意义啊,颜色乱七八糟的。”观众席中有个老大叔没忍住。
谢泽兰虽然接受了女儿的身份,遇到这种过于具有暗示性的场景,未免还是会脸色大变。
淘淘很开心也很兴奋,在一旁笑得鼓起掌来,丝毫没看见台下的谢泽兰连连瞪眼。
在他的视角中,打小就经常见对门的外国姐姐,如今和姐姐修成正果,怎么可能没有苦尽甘来的喜悦感。
所有思维都是后天形成的,他们这代人,不再视彩虹为洪水猛兽。
黎晚抱着花束,冲刚下台的蔺唯勾勾手指。
她不是懦弱的人。
蔺唯一点不懦弱,她也同样勇敢。
聚光灯的照耀下,蔺唯社恐犯了,无奈爱意盖过天性,她便不明所以地跨上了台。
“这束花的配色,含义就是——”
话音未落,黎晚低下头,在怀中五颜六色的彩虹花丛中,抽出最中央的那枝花。
其实,她有最喜欢的颜色。
观众席安静到极点。
所有人都大气不敢出,紧张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事情。
聚光灯下,只见黎晚踮起脚尖,在包括被吻对象都懵着时,吻上蔺唯的嘴。
那个吻很突然,很热烈,也很绵长。
与此同时,她手中刚抽出的紫罗兰,正正好好,插到蔺唯的发丝间。
亲爱的V。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