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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与天涯 正文 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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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汪庆强在翔原火车站有了点名气,已经是一年之后的事。那个时候,凡是在火车站混的,都知道那儿有个脑筋不开窍的傻帽。

    他先开始是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旅馆里打过杂,给人刷厕所,通下水道,倒泔水。工钱没有多少,基本上就是混口饭混张床铺。可他不甘心,心里一直没忘了要找到那个贼的事,一有机会就跑出去在车站广场和大厅里到处寻找,看到可疑的扒手就过去把人按住,就这样得罪了不少的人。那些人一开始摸不清楚他的底细,以为他是个便衣,也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后来,跟了他好几天,才发现,原来他就是个底层臭打杂的。这下旅馆也受了牵连。成天有流氓来捣乱,去车站拉客的旅馆的人也总是被骚扰。等到店老板弄清楚这一切都是因为汪庆强后,二话不说地就把他开了。

    他没有离开火车站,还是在那一片混迹。他知道自己有点钻牛角尖了。可他就是不服。他时常幻想,如果不是被那人偷了自己的包,自己即使不能在木材加工厂找到活,也总可以回到春溪,用那钱做点小买卖,怎么样都不至于有现在这样的狼狈,那人偷走的不只是钱,而是梦,是指望,是路,一条亮着光的路。而这条路是他那么多年忍气吞声,在工地里辛苦劳作换来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做错,却沦落成这样,凭什么。

    他像着了魔一样地跟火车站的各路扒手较劲,饿了就去火车站的垃圾箱里找吃的,运气好的话,帮别人扛扛大包也能挣个一两块钱。但就是这样的活也是有固定的人在做的。他抢别人的饭碗,总是要被人收拾。

    那段日子,汪庆强的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他被人打得昏死过去,醒来的时候浑身是血,就躺在火车道旁边的野草地里,夜是黑的,耳边只有风声和火车的轰鸣声。他突然委屈地哭了。他像具尸体一样被人扔在这里。这个世界上压根不会有人在乎他的死活。他想回家,可是家在哪里,他早就没有家,也没有亲人了。他又想起苗春花,想起他们之间曾有过的肌肤之亲,觉得恍如隔世。

    有人走了过来,蹲在汪庆强旁边,汪庆强问那人是谁,那人定定地看了他一会,然后才开口说:“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干脆跟我学手艺吧。”

    汪庆强慢慢地坐起来,眼前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汪庆强在这片曾经见过他,他就住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低矮的平房里。有的时候他在这一片瞎转,总能看见这位老人手里拿着根棍,在火车站附近翻找垃圾,他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拾荒人。

    老人把汪庆强领回了家,黑漆漆的屋子里好像没有电灯,老人熟练地摸出火柴,点燃一根蜡烛,把蜡油滴在桌子上,趁它干涸之前用它把蜡烛固定在旧桌子上。借着微弱的光,老人从一个小橱里找出碘酒给他擦,又从窝棚一样的厨房里端出一碗稀饭和一盘剩菜,让汪庆强填肚子。看着他风卷残云一样地把饭都倒进肚子里,老人开口了,“我注意你有一阵了,听人说你是包被人掏了,所以你心里过不去那道坎。但你这样下去不行,心里面也没个打算,就是胡打胡冲,再这样下去,你要不然真的成个憨子要不然就得让人把你给打废了。”

    借着烛光,汪庆强把碗和盘子都舔干净,然后认真地听老人说。

    “掏你包的人就是火车站里这一帮人,你一个人弄不过他们。钱他们早就花净了,就算你把他们都找到,都打死打残,他们也赔不出你的钱,日子还是过不活,你这又是何苦?”老人看着汪庆强,“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教你个吃饭的手艺,但前提是以后你通过手艺挣的钱,咱俩对半平分。跟你说实话,我年纪大了,怕也是没几年好日子了。我就想找个人,能在我死后把我给埋了,不至于让我这个孤家寡人暴尸荒野。”

    汪庆强问:“是什么手艺?”

    烛芯长了,火苗也愈发的跳动起来,老人的影子映在墙上,长满皱纹的脸看起来越发的鬼魅,“年轻的时候我是山里采参采药的,爬山爬树都是好手。后来跟人进了城,也跟人学了掏包。日子也就这样过了。城里楼房多,很多五楼六七楼的人家晚上睡觉都不关窗户的,你要是爬进去,趁着人睡着了顺点东西,那来钱也快。”老人拍了拍自己的腿,“我现在是年纪大了,有心也无力,楼房刚盖的多的那几年我就试过,成功过不少次,后来一次被人抓住,自己想逃,从四楼上摔了下来,还去里面劳教了三年。出来以后身体就彻底不行了。就只能在火车站这边弄点小的。现在年纪大了,弄点小的人家也都不带我了,就只能拾拾破烂,但我心里还是有冲劲儿的。我观察你这么久,觉得你这个人也是个适合独来独往的性子,那你干这个岂不是最合适。成功一票你就能歇好一阵子。也不用为了和别人抢地盘打破头了。”

    见汪庆强的脸上还有犹豫的神色,老人又说了,“你也不用一下子就答应,要不然你就先在我这里住下。我这地方不大,但住你一个还是没问题的。他指了指墙角的木板床,“下面有一个草席子,床上的褥子被子你抱下来就可以睡。我这地方虽然破,但是最起码能遮风挡雨,外面还有灶台,可以煮口热乎的饭吃。这总比你在外面强吧。”

    汪庆强谢过了老人,他跟在老人背后,接过有点发潮的褥子铺在草席上,然后就躺下。他现在根本没有拒绝的能力。他的全身都疼。他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一连躺了一个礼拜,他才感觉恢复了过来。这期间老人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给他饭吃,还烧水让他洗澡。他说,不管当飞贼还是毛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隐匿在人群里,要看起来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这样才不会惹人生疑。

    汪庆强的体力一恢复过来,他就正式开始了学艺的生涯,要攀爬阳台,最要紧的是有臂力和脚力。手要握得稳,脚要踩得实,单臂就要能承受全身的重量,但落地的时候动作还是得轻,身体要单薄,手脚要快慢相宜,绝绝对对不能弄出半分声响。除了这些,眼神还得亮,能在黑暗里迅速分辨出方位,如果处在完全黑暗的室内,那靠摸也得能快速分辨出指尖触及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都是汪庆强不得不努力学会的功课。除此之外,老人还传授给了他一些掏包的技巧。手指要轻而有力,食指和中指要像精准出击的镊子,几秒种之内就要完事,然后迅速转移,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这些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只能是日复一日的练习。练了整整一年。这一年时间里,老头供着他吃喝,一年后,他出师的那天,老头说:“按照原来道上的规矩,怎么说也得练满三年才行的,但咱们的情况特殊,时间不等人,再说‘实践出真知’,就只能先这样吧。”

    他没去火车站,而去了举行交易会的市集,长途汽车站等人流大的地方。果然收获颇丰。他的收成也都按照以前和老头的约定五五分成。他非常谨慎,除非万无一失,否则不轻易出手。老头的左手少了三根指头,一开始老头不肯说,到了后来才说是自己有一次偷东西被人抓了个现行,手被按到桌子上,然后让人生生地砍了三根指头下来。

    不要贪,不能贪。老头告诫过他,见好就收。

    每次在他遇到不确定是不是该出手的时候,他都会想起老头那缺了三根指头的左手。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自己的亲爹也是左手少了手指头,到了师傅这里,依然还是。他把这些作为命运的某种暗示和指引。

    相比于白天的掏包,他其实更喜欢夜晚里独自在月光下向上爬行的感觉。世界是座森林,在这森林里的都是动物。即使现在他面对的森林都是钢筋水泥铸成。每爬行一步,他都觉得自己动物的某种本能在被唤醒。

    他觉得自己像只黑豹,耐心地观察着猎物,掌握他的生活规律,然后挑一个安谧的夜开始爬行。他喜欢从阳台爬进空无一人的家,他慢慢地呼吸着陌生人家的气息,想象着生活在这里的,是怎么样的人。他戴着手套和帽子口罩,在细心翻找财物的同时尽量不留下痕迹。然后关好自己来时开着的阳台的窗户,再打开大门,从大门口堂而皇之地出去,仿佛他就是这家的主人一样。

    某个夜晚,他借着月光,爬到了一对新婚夫妻的家里,主卧里,夫妻两人相拥而眠,睡得很熟。墙上挂着他们的婚纱照。他借着月光,端详着那张照片,他竟然觉得那照片里的新娘长得有几分像苗春花。他的心里泛起一股子酸楚。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她了,也已经很久没有回春溪了。他有点想回去看看。

    那年的冬天,师傅病得越发严重,他陪着老头去医院里看过几次,大夫都是说让他们回去好好养着,想吃什么就给做点什么,老头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别无所求,只希望汪庆强能在自己死后,把自己的骨灰带回老家的山里埋葬。

    “师傅,您的老家在哪儿啊?”汪庆强流着眼泪问他。

    “在奇风山。”老头艰难地说出几个字,说完就剧烈地咳嗽,“你不是想回春溪看看吗?奇风山离春溪不远。到时候你正好带着我一起去,咱们爷俩路上还有个伴。”

    说完那些话后的半个月,师傅死了。汪庆强按照吩咐把师傅火化,然后带上师傅的骨灰盒,踏上了回春溪的火车。

    所以,还是命运的指引

    那个卖鱼的小贩就是汪庆强

    年纪不太对的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