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明礼的沉默寡言相反,纪崇在高中时期就是个阳光开朗的话痨,一度因为话太多被科任老师投诉到班主任那里,又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教育。
那天抱着作业本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明礼,看见穿着校服的男孩子嬉皮笑脸地举着一只手对老师保证,“放心吧老师,我绝对、绝对不会再在课上跟别人说话了。”
班主任眼神狐疑,碍于他态度太好,颇为不耐地挥手让他赶紧走。她躲闪不及,跟纪崇来了个正面相遇。
“我帮你交吗?”他手指悄悄指着办公室里面,“班主任这会儿可能还在生我气。”
她窘迫到极致,磕磕巴巴地对他说不用,一如现在,磕磕绊绊地对他说好久不见。
然后莫名其妙收到他要不要一起扔垃圾的邀请,关上房门,跟着他走进电梯间。
明礼确实有些恍惚。
不知道此刻究竟是梦还是魔法。
下意识眨眨眼,低下头时看见侧边电梯反射镜里自己宽大的灰色短裤以及洞洞鞋上夸张的笑脸表情,长时间没有修理过的头发已经到腰部位置,因为嫌热被她用抓夹随便盘至脑后。
她忍不住在意自己的外形,以至于纪崇的话总是慢半拍才能进入她脑中。
“我昨天才搬过来,没想到你住我对面,这么巧。”
这种只需要附和的话,她低着头回了声嗯。
纪崇又问她:“你高中转学之后,一直没能联系上你,转学之后还适应吗?”
明礼猜测就算把纪崇丢到北极,他也能和企鹅做朋友,明明这么久没见,当初也不是多熟悉的朋友,充其量只是说过话的同桌,但他过于热情,仿佛真的很关心她的状况。
她只能看着电梯上一直亮着的1,才对他说:“最开始不适应,时间长了就好了。”
“厉害啊!”纪崇拎着的垃圾袋里发出玻璃的碰撞声,热情地像是在超市门口发传单,对她说:“换作是我高三突然转学,绝对适应不了。”
明礼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害怕简短的句子显得冷漠,又担心热情的回应暴露心思,明明都已经高考结束,却遇到了比考卷更难的问题。
好在电梯门拯救了她,也好在纪崇是一个并不需要她认真回答的人。
他刚搬过来不清楚在哪里丢垃圾,就跟在明礼身后,问她:“这附近真的有超市吗?”
明礼:“应该是有的,但我都是在网上点送货上门,所以不知道具体位置。”
“意思是,你还没在附近转过?”
她点点头,又忍不住为自己辩解:“因为、因为一个人,也没什么逛超市的兴趣。”
好在纪崇没有误解她的意思,学着她点点头,拖着嗓音:“这样啊,我知道了。”
午间阳光晒得人睁不开眼,回去的电梯比下楼的时候要快许多。
她拿出钥匙才擡头看他的脸,对他说再见。
纪崇手指上套着钥匙,冲她挥挥手,不只是礼貌还是真心,对她说有机会一起丢垃圾。
关上门的明礼才长松一口气,她坐在沙发上,从脑海里将刚才的偶遇拿出来,开始逐帧缓慢回忆。
高中的纪崇个子就很高,课间操总是被老师安排在队伍最后,那时的她身高在他肩膀的位置,每次纪崇要出去,都会弯着腰对她说,麻烦让一下啊同桌。那些来找他的朋友故意犯贱,阴阳怪气地学他,问他出来就出来弯什么腰,是不是不发骚就没法儿跟同桌好好说话。
那时候她每次起身让他出去都不敢看他的脸,视线停在试卷上、地面上,哪里都好,就是无法落在他的脸上。
只能在他的身影即将消失在教室后门,才敢借着捡东西的由头匆匆看一眼他的背影。
作为暗恋者,她实在是过于成功,班里同学八卦喜欢纪崇的人里从来不包含她。
或许正是因为这点,所以多年后,纪崇仍然能够用面对老朋友的态度面对她。
她趴在胳膊上,又闭着眼想起电梯里他问她的话。
当初转学她没告诉任何人,抱着再也不可能回去的心思退了班级群又注销了QQ号。
现在回到绥北,当初的老同学都失去了联系方式,纪崇刚才只说她转学,没说她换城市,但她猜测他一定是知道她的事情的,当初绥北电视台最火的新闻栏目,第一现场都播放过她的新闻。
——被拐卖多年的高中女生终于寻到生父,这一千三百八十公里,他走了十一年。
她的脸甚至都没有经过打码处理,茫然地望着镜头,被动地说自己很期待见到他们。
曹贵给她买了一台新手机,故作开明问要不要给她办理流量套餐,她连同手机一起拒绝,那时候最不敢想的就是如果班里的同学们看到那条新闻,会怎么想她,纪崇又会怎么想她。
青春期实在是太脆弱了,还没办法承担起被拐卖这三个字的重量。
她发现自己想纪崇的时候,思绪总是跑偏,落点总是在那段往事上。
于是擡起袖子,强迫自己去思考,除了电梯里机油味道之外,纪崇身上是什么味道。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记忆会做假,一会儿是青柠味、一会儿又是木质香,她想着想着就从坐变成了躺,手捂着心脏,听见了砰砰砰的声响,周遭寂静,她闭上眼,听见了跳跳糖的致辞。
隔了这么久的时间,才反应迟钝地重复着一句话。
——好久不见,纪崇。
她下定决心要有所转变,人不能一直只是想,而不去做。
喜欢一个人就要勇敢追求,只有追了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
她翻箱倒柜,最后在冰箱里找到昨天刚买的蛋挞。
在小红书上搜了如何使用空气炸锅加热蛋挞后,才谨慎操作,在柜子里找出最好看的一个盘子,小心翼翼放进去,做完这一切之后才发现流程错了,她应该先收拾自己,洗个头发、换身衣服。
蛋挞被加热第二次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她将蛋挞放在鞋柜上,正在对照着衣服找鞋子时,纪崇敲响她的房门,问她要不要再去拜访一下垃圾桶。
她打开门的时候有些懵,手里拿着餐盘,餐盘里装着蛋挞。
纪崇提着瘦弱的垃圾袋,穿着黑色运动服,靠在门上,在看见她手里拿着的东西后,才回过神地“哦”了一声,摸摸脑袋,问她:“给我的?”
明礼跟着纪崇走进他的家门,换上拖鞋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刚才找鞋的动作多此一举,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实在不用劳驾帆布鞋的出动。
纪崇家布局跟她有所不同,他家里客厅面积很大,吉他放在沙发上,电子琴紧贴阳台的玻璃窗,最吸引明礼注意的,是他餐桌上风铃样式的吊灯,一个个白色的小灯泡下面挂着木质牌子。
纪崇见她感兴趣,替她拉开凳子让她随便坐,自己转身进了厨房。
明礼坐在高脚凳上,才仰头去看那些木牌。
全都写了字。
典型的纪崇式字体,字体飞扬飘逸,非得贴近看才能看清楚他究竟写了什么。
她不自觉双手撑在餐桌上,仰着头贴近了灯光。
纪崇拿着勺子停在走廊。
看见明礼伸手捏着木牌,将它翻过来。
——不会撒谎的金鱼
——萨摩耶笑腻了
——电风扇的冬天
——上帝今天不营业
——第2555个夏天
这都……什么跟什么,写诗吗?但明明是个连作文都不想写的人。
“是歌名。”纪崇将勺子放在她面前。
明礼扭头的时候对上他的视线,他歪着头,接过她诧异的注视,手指着自己,“我搞音乐让你很惊讶吗?”
她没说自己就是因为看见他朋友的视频才知道他在绥北的,硬着头皮点头,“有一点。”然后人就为了一个谎言开始说无数句谎言,“毕竟——我都不知道你会唱歌。”
“没有吗?”纪崇皱着眉头回忆,“有的吧?高二上学期学校组织歌手大赛,班级组织一起看比赛,我是冠军,不记得了吗?”
记得,他还唱了首五月天的倔强,被班主任摇着荧光棒喊纪崇好样的。但她摇头,说自己不记得了。
纪崇看着她的眼睛,跟她对视,像是要从中分辨她究竟是不是说谎。
明礼只一秒,就垂下眸,用勺子戳开自己带来的蛋挞。
“也行吧,我证明一下,我确实是会。”他妥协得很快,毫不在意地走向沙发,捞起那把吉他。
明礼撒谎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唱歌给他听。
这让她觉得自己像是到了一家只为她开放的餐厅,店长也只为她服务,搬来她坐着的凳子的孪生兄妹,一只脚踩在横撑上,拨弄着琴弦。
“随便唱一首,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歌?”
明礼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端着盘子面向他。
“都、都可以的。”
“那我唱儿歌?”
明礼居然觉得儿歌也很好。
纪崇拨弄着琴弦弹出小星星的调,他唱歌的时候声音比平常更温柔,明礼很难形容,只能说他天生吃互联网这口饭,就算不看脸也能赚到钱。
他随口唱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唱完自己又忍不住笑,平时跟朋友录视频唱很多歌,英文歌、法语歌还有一些情歌,倒是第一次给人唱儿歌。
明礼已经拿出手机,打定主意不征求他同意,录下他唱歌的视频。
然而刚打开相机的视频功能,吉他的旋律就变了。
镜头中他的眼睛像湖泊又像琥珀,笑容像晴天又像彩虹,对她唱了一首韦礼安的好天气。
她的心情就像歌词里并不安定的天气,兀自电闪雷鸣。
感谢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手机。
感谢摄像头,感谢电子科技,感谢苹果,感谢华为。
感谢联通,感谢移动。
感谢闷热的天气,也感谢自己想要出门的决定。
她才可以透过屏幕,看着他的脸,确定了自己的心意。
她跟跳跳糖所想的一样。
跳跳糖说好久不见,纪崇。
她在这时候接上了下一句。
谢谢吉他,她果然还是只喜欢纪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