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荒腔 正文 第75章 好奇心

所属书籍: 荒腔

    75好奇心

    舞团今年九月外地的巡演钟弥没有参加,回京市后,只有一些日常的排练工作,为国庆的献礼演出做准备。

    何瑜托沈弗峥给章女士送了舍利塔,聊表心意,章女士自然也有心意回赠,她珍藏了很多年的祈檀寺住持的手抄经本,并一串一看就有年头的小叶紫檀的佛珠,叫钟弥代赠。

    临行前晚,章女士拿着两样东西来钟弥房间,把这事儿交代给她,还特意叮嘱,要她自己出面去送,不能到了京市,把东西一丢给沈弗峥就不管了。

    “关系再难相处,也要先相处了,试一试再说,起码的礼数都要做全,不留话柄给人说,往后你就知道了,人与人相处,尤其是与一大家子人相处,和气多重要,环境是大家的,谁伤了和气,谁就是众矢之的,相反,谁要是有本事拢住这一帮人和气生财,那大家自然就会擡举这个人,懂了吗?以后做事不能全凭性子来,能交好就不要结恶。”

    钟弥点点头,类似的道理,她自己也亲眼见识过。

    例如沈弗峥和他的小姑姑沈禾之。

    本质上这两个人都是强横霸道不容他人置喙的人,得人心与不得人心的区别罢了。

    人趋利,沈弗峥的钩子上永远有最好的香饵,鱼儿心甘情愿上钩,自然凭他驱使。

    而沈禾之的钩子太尖锐,被伤过一次,也自然避而远之。

    钟弥知道章女士是担心自己,也知道口头的解释宽慰再多,都是无济于事。

    只想着这次回京之后,要好好生活,把日子过得顺遂了,下次妈妈再来,她看到自己过得好,自然就会放心。

    钟弥翻翻经本,又打开盒子看看,小叶紫檀的佛珠颗颗圆润,表面的牛毛纹清晰细腻。

    想到先前章女士给自己的那串红宝石项链,钟弥后来给沈弗峥的小姨看了才知道,是收藏级别的古董珠宝,主钻的来历可以追溯到两个世纪前。

    “真的要送这个吗?”

    章女士问:“有问题?”

    钟弥犹犹豫豫:“那我们家是不是没有好东西了?你都没有什么宝贝了吧?要不就只送佛经吧,大师手抄的,够有意义了吧?”

    章女士失笑,两手轻捏着钟弥的脸颊晃晃:“怎么就没有宝贝了?我最大的宝贝在这儿呢。”

    “本来就是你外婆留下来的东西,放着好多年了。”

    说完又叫钟弥放心,家里还有好东西给她当嫁妆,告诉她,身外物没什么好舍不得的,东西讲究物尽其用,用了才是意义。

    所以回京市钟弥就想着怎么把东西用出去。

    餐桌上,沈弗峥替她想想,建议可以月中回老宅那边吃饭的时候,带过去,送给何瑜。

    钟弥觉得不好:“那还得等十多天,就显得我犹犹豫豫不想送,不上心一样。”

    “那我替你约我妈出来吃饭,你想哪天?”

    钟弥想想也觉得不好。

    她和沈夫人在城南别墅那晚初见面,给彼此留下的印象并不好。

    当时沈弗峥便在场,他全程很护着自己,自己顺势便一言不发,看着他跟沈夫人话里有话的打机锋。

    现在再想想,那晚她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那多少算一个让沈夫人了解自己的机会,但当时,钟弥对让沈夫人了解自己并不感兴趣,也无展示发言的欲望。

    钟弥一贯对自己偏爱有加,事事有理,每次都是自己检讨自己,然后又很快自己袒护自己。

    “那时候没有想那么多,我觉得比解决我和你妈妈之间矛盾更重要的是,不要再在我们之间产生新的问题,毕竟那时候只是恋爱,有没有以后,也是说不准的事,我要是真用尽全力去跟你妈妈搞好关系,那万一后来我跟你也没个结果,那多白费啊,问题还是要分主次的。”

    言下之意,我当时做得也很对。

    “问题分主次?”听惯她的大道理,沈弗峥饶有兴味,“主要问题是什么呢?”

    终于吃到京郊那家园林私房菜的醉蟹,酱料满满,腌味十足,两根筷子被钟弥遗弃,她直接用手,咬开蟹腿,嘬得津津有味。

    听到沈弗峥的问题,钟弥也没有从美食上分心,随口一应道:“跟你谈恋爱啊。”

    “小鱼刚认识我的时候,以为我是捞女来着,我当时跟她不好,也挺傲气的,就在心里想,随你以为吧,反正我不是,后来我觉得,人有时候需要有点捞女心态,反正我想跟你谈恋爱,谈到就是赚到,我才不管别的呢。”

    他们坐的还是以前那张桌,往窗外看,少了那面幽碧的鱼缸,视线更加开阔,能一览无遗院子里牵连两端的红灯笼。

    垂落的流苏在夜风里轻晃,灯火也有融融荡漾之感。

    沈弗峥问她:“那什么是次要问题?”

    钟弥说:“其他都是次要问题啊。”

    “那时候,我不想、也不敢往以后多想,总觉得就算发现了问题我也解决不了,那我干脆就不去发现问题了,守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也挺好的。”

    她说话语出惊人,沈弗峥已经习惯,但还是会每每感慨弥弥小姐真是可爱。

    “在你眼里,我就是一亩三分地?”

    钟弥反应过来也觉得好笑,但作为大道理赢家,她也是不容置疑的。

    “比喻句!好较真啊你,而且一亩三分地怎么了?不好吗?多好呀,每年都会给我一点收成,跟你还挺像的。”

    最后一句,钟弥嘀咕得很小声。

    说完,朝对面看去。

    今天沈弗峥也喝了酒,正餐已经结束,他不吃生食,对醉蟹也不敢兴趣,便在对面继续品酒,此刻一臂撑桌,手拢拳,手指抵在下颌耳后,姿态放松地注视着钟弥。

    酒意使然,他眼周有点红,眼睛净润温柔,专注瞧人的样子,似羽毛从心尖划过,意外的蛊惑人。

    钟弥擡眼一看,心跳漏了一拍,下意识往唇上舔,咸的,酒味挥发掉了,但也是醉人的。

    看着她那截伸出来的粉红舌尖,沈弗峥偏了偏头示意她,还要再往旁边舔舔。

    她乖乖照做。

    猝不及防的,他倾身过来,携灯光压下的浓厚阴影将钟弥密不透风地圈住,温热拇指覆在她唇角被反复舔湿的一小片皮肤上,往外一揩,把她舌尖没舔到的那一小点,轻巧带去。

    继而,坐回原位,看着钟弥,捞盘子里的一条湿毛巾来,擦拭着手指。

    钟弥似被撩起心焰,顿时口干舌燥。

    要不是沈弗峥突然出声,她差点忘了,两分钟前,他们还你一句我一句在聊天。

    他说:“我尽量。”

    钟弥眨眨眼,呆了两秒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作为一亩三分地,他说他尽量每年都给她一点收成。

    盘手串的老板,跟着切摆精致的果盘一块进来,打断了沈弗峥正要说的话,问钟弥去见何瑜,一个人可以吗?

    中年老板热情打招呼,问钟弥今年的新菜和醉蟹合不合口味?

    生腌味道重,钟弥漱过口,回到位子上吃切成小块的甜瓜,几分客套地笑起来,夸菜很好吃。

    “那钟小姐一定常来,不然以后没机会,以后得换沈太太来了。”

    做迎来送往的生意,老板本人自然也八面玲珑。

    闻言,钟弥只当听不懂言外之意的样子,继续笑说:“我们家虽然是开戏馆的,但我可不会川剧变脸。”

    话里也有另一层意思,钟小姐到沈太太,哪有那么快。

    对方兜着她的话,也以笑脸应和:“钟小姐可真会说笑。”

    沈弗峥将擦手的毛巾块丢在一旁,往椅子里斜斜一倚,目光与对面的钟弥对上,唇角略略翘起,话却是对旁边的人说的。

    “不常跟人说笑,除非心情好。”

    想她第一次来这里时的场景,就知道了。

    哪怕礼节性地弯着嘴角,嘴边有笑,眼里也跟霜花遇寒流似的,几欲结冰。

    那时候,沈弗峥在旁瞧得清楚。

    心想,这小姑娘脾气还挺大的,高兴不高兴都往脸上摆着。

    人家老板也没得罪她什么,不就是过来打了声招呼?不管他今天跟谁一块过来,老板都会来打声招呼,人情世故罢了,怎么就忽然这么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像被谁招了惹了似的。

    想到这儿,他心下豁然一明。

    原来她不高兴的就是这个,不喜欢这些人情世故,不喜欢旁人把她往暧昧又不见光的身份想。

    要想忽略一个人的情绪特别容易。

    他所在的圈子里,男女之间的相处模式很多也都简单粗暴。

    最常见的一种是各取所需。

    在各取所需的关系里,不需要太多换位思考,只给自己愿意给的,不管她真正想要的,至于她有情绪、有脾气,也不要紧,那些真金白银砸出的东西,自有用处,她感动了,又煎熬了,反反复复,受不了,自然就会自己去找平衡,不用太关心。

    男人大多时候并不感兴趣女人是如何为了他自我洗脑的。

    他们更看重结果。

    你乖了,别拿什么爱不爱的来烦他了,就好了。

    他觉得你有进步,继续不费力气地给你一点甜头,你又再一次感动了,多么好的良性循环。

    这些招,沈弗峥很清楚。

    不止对是那些站在不平等位置上的女伴,俯视他人,手缝漏米,这一招永远都有用。

    并且时至今日,他以一个商人的目光来看,对于吝啬感情的男人来说,这都是最行之有效的一套方法。

    常用常新,百试不爽。

    可那天,她一副油盐不进又郁郁寡欢的样子,实在很难叫人视而不见。

    他是真想哄小姑娘高兴的。

    见她喜欢那缸鱼,说送她,她说不要。

    提议这顿饭他来请,她立马心算起来,问他,那之后是不是要再请他两次才算还回来。

    把自己常住的两个地址都写给她,还要被怀疑真假。

    当时沈弗峥心里只有哭笑不得的一句话,这小姑娘可真难伺候。

    他没经验,不免又将思考延伸,是小姑娘都难伺候,还是独独就眼前这个小姑娘这么难伺候?

    好奇心何止害死猫。

    人也要为好奇心付出代价。

    后来去她学校找她吃饭那次,在小餐馆聊天也不太愉快,结账回来,只见她静静望着玻璃窗外,神情清冷,无助茫然,好似是他做了恶人将她放置孤岛之上。

    她那么防备他,他稍近一步,她都会怀疑挣扎,那一刻,一个想法,像指尖烟灰弹落一样,轻轻落地。

    算了吧。

    他欣赏聪明人,也擅长与人周旋,但如今不太能接受“聪明”和“周旋”这两个字出现在感情里。

    因他的人生,已经有太多需要动脑子去周旋维系的感情。

    人嘛,总是贪得无厌的,拥有了太多“好”的,就会渴望一点“真”的。

    本想问她讨,见她因他那么恹恹,也就算了,只当不合适。

    他不想为难她,叫人低头的方法不是没有,大概是舍不得,舍不得拖她进她不情愿的境地里。

    下楼那段逼仄的楼梯路,本该是未聚便散的收场,他怕她再摔,礼貌伸手臂给她扶,没想到,她本该落在他腕骨上的手,忽的滑进他手心,掌温相贴。

    她擡起头,烟波清澈又有微漾的意思,那模样说不出的娇俏:“那你要扶好我。”

    她好像自己想开了,就变了,至于她的思考过程,思考了些什么,沈弗峥一无所知。

    只觉得惊讶。

    出了小饭馆,旁巍给他打电话,约着见面,下午要聊点生意上的事,电话里在说什么,他只能尽力分心去留意,记不进脑子里,注意力完全被身边的钟弥牵引。

    她好似什么神奇又可爱的新物种,叫人迫切想要了解,多看一眼都是好的。

    提议先送她回学校,晚上再来接她一起吃饭,她不肯,要跟他一块去酒店。

    想想要见面的都是几个熟人,也没什么不方便,加上这小姑娘之前对他的怀疑太多,他也不想再因为一些小事再产生些信任危机。

    她那天下午很高兴,在车上话也比之前多,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好起来。

    察觉到自己的心态变化,他在与她聊天中,不由加深了一个笑。

    心想自己也挺莫名其妙的,不久前还在想,要不算了吧,现在瞧着她眉眼灵动,又变了,就随她吧。

    她肯高高兴兴再往前蹦跶,就随她吧。

    他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

    再之后,她去了他酒店的房间休息,他跟几个朋友在楼下聊事。

    那几个小时他都有点心不在焉。

    那种感觉只在他十几岁的学生时代有过,一道难题,第一次就解错了,好不容易有了一点新思路,急于去推导验算,偏偏在这个时候被打断了,不能解题了,要去做别的事。

    可无论做什么,心思始终没办法从那道题上移开。

    本来之后旁巍他们还有个饭局,他推了,说自己另外有事,坐电梯上楼,进了房间。

    昼夜相接时分,小姑娘侧躺在沙发上,手并手,腿并腿,睡得很熟。

    他走到沙发边,单膝蹲下去,凑近看她睡颜,手指没碰到她皮肤,只在她纤长卷起的睫毛上划了一下。

    许是痒,受到打扰,她薄薄的眼皮颤了颤,两排长睫抖动,像震起欲飞的黑色蝴蝶。

    不仅立马收回手,他还下意识屏住呼吸。

    钟弥没醒。

    待自查,他嘴边又是一抹自嘲又好笑的浅弧,这种显轻浮冒昧的行为,完全不像他能做出来的。

    快到八点,见她睡了太久,他才再度走过去把人轻声喊醒。

    谁料,从睡梦里初初挣脱的小姑娘,眼波惺忪,比他大胆冒昧得多。

    那会儿室内光线昏黄暧昧,她的眼神毫不遮掩,那种与矜持缠斗的渴望,明晃晃淌在她眼里,又被他清楚瞧见,比流动的岩浆还要灼人。

    他不是那种架不住撩拨的男人,而她的行为也称不上撩拨,不过是用一种又怯又热的眼神无声无息地望着他,就让他喉咙里升腾起一股像烟瘾犯了的干痒燥意。

    夜太沉了。

    他甚至有一瞬在想,是不是不该叫醒她。

    安静至极的房间,能容纳昏昧的光影,能容纳渐热的呼吸,能容纳她跃跃欲试的一个吻,唯独不能容纳一点声音。

    所以彼此无声。

    一个在试,一个在等。

    他克制自己喉咙往下吞咽的动作,因喉结滚动会暴露欲望,怕惊扰到她随时变化的念头,就像蛰伏的猎豹,在幼鹿进入狩猎范围之前,绝不会轻举妄动。

    那样会显得太急不可耐了,虽然的确急不可耐。

    他被她目光里的小勾子吊起,喉口干涩,脊背紧绷,似在受蜡烛最顶端,最薄也最烫的火光灼烤。

    她居然临阵脱逃。

    一瞬生怯,她偏头的动作幅度很小,但影响很大,不亚于一阵风吹向蜡烛,不使其彻底熄灭,便使其旺盛燎原。

    焰光忽闪,没有灭,他思绪只空了一瞬,就一个念头。

    也立即执行了。

    手掌不容抗拒地托到她脑后,轻轻一按,他比她爽快得多,说亲就亲了。

    她害羞脸红的样子真好看,如果粗暴俗气地比作苹果,那么他会从此对苹果这种讨厌的食物都多一份别样好感。

    他不爱贪鲜,螃蟹这样的食物,就是为自己服务,他都不常碰,没有特别喜欢,就会嫌处理起来麻烦。

    但那晚,他替钟弥剥了六只。

    是事后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程度。

    更不可思议的是,自那之后,但凡桌上有蟹,大大小小,形状各异,他总任劳任怨替她剥,到她餍足为止。

    真神奇。

    好像让她满意开心,是他的应尽的本能义务。

    做起来完全不费力。

    沈弗峥敛下眼,看骨碟里一堆残骸,橙红的蟹壳,灰白的蟹腮,蒸熟的螃蟹在他手里被有条有理地肢解。

    时至今夜,他仍有这种本能。

    而此时吃饱喝足的钟弥,正在跟她以前很不喜欢的中年老板相谈甚欢。

    算算她已经很久不在外头动笔墨,送字给人了,今晚却高兴,老板一请求,说不久打算翻新后院,需要一块新匾,她就答应了。

    游云惊龙,潇潇洒洒题了“葳蕤堂”三个匾字。

    老板喜不自胜,一路送他们出了门。

    两人上了车,行了一段路,沈弗峥才问她今天心情这么好?

    她嘴角都似月牙弯弯,挥挥小手,很含蓄说:“一般般吧。”

    闻言,沈弗峥也笑了。

    “反正我的字也不值钱,他们爱喜欢就喜欢吧,我高兴了就写写,我也知道,人家这么捧着我,是因为你嘛,但——”

    钟弥本来托腮对着车窗外,凉爽夜风吹进来,将她缎子似的长发往后撩,沈弗峥正伸手去抚她的发丝,任由它们卷进指间缝隙,与自己的指骨缠绵。

    忽的,钟弥声音一顿,慧黠灵动一转头,眼眸灿灿望向他说,“谁叫我有本事能沾到沈老板的光呢,我就勉为其难被捧一捧吧。”

    本来就不重要的东西,得与失,都应该不要紧才对。

    淡然得之,才能做到淡然失之,拿都不敢拿稳,自然会为脱手的情状担惊受怕。

    撇下眼,看沈弗峥挽自己头发的手指,钟弥心念一动,往驾驶座的椅背上敲敲,大大方方吩咐老林:“升一下挡板。”

    一回身,她扑进沈弗峥怀里,坐他腿上。

    他今晚喝了一点酒,醺热的酒意将他身上的气息烘得越发灼烫,黑色衬衫解开两颗纽扣,露出大片脖颈皮肤,钟弥怀疑那种好闻的味道就是从他衣领里散发出来的,于是凑近去闻。

    她只是靠近呼吸而已,就已经扰得他不得安宁。

    戴银表那只手,环过她后背,似保护她,也似以触碰提醒。

    男人凸起的喉结轻滚,发出的声音低沉醇然:“别在车上乱来。”

    钟弥擡眼瞪他,鼓起腮,想笑又忍笑的样子,粗粗地吸气呼气,过了好几秒才说:“这种话,你说了,你让我说什么呀!”

    沈弗峥垂眼,收回手,点她额头一下,又在她鼻尖点一下,温温含笑说:“你负责听话。”

    钟弥反骨劲上来了:“我要是不呢?”

    “那也有点正中下怀。”

    钟弥发现这话不能细想,因为怎么算都是他赢,索性不再计较,直接翻篇,抓住沈弗峥的手,欣赏他腕间那只银色手表。

    这人真的挺长情,除了特殊场合,佩戴的手表几乎固定是那两只。

    钟弥尤其喜欢这只银表。

    他皮肤白,银质显冷光,戴在他手腕间很合衬。

    她像个当街打劫的小流氓一样:“让我戴!”

    沈弗峥眼皮一撩,看她一眼,收回另一只扶在她腰上的手之前,提醒她自己坐稳。

    之后便垂落黑密的睫,在钟弥的视线里,自己脱表。

    那视觉冲击,不啻于当场宽衣解带。

    反而因面庞矜贵淡漠,举止斯文含蓄,更有欲盖弥彰的色气。

    他慢条斯理摘了表,又捉住钟弥的手,亲自服务,将带着他体温的金属表带,推到她纤细的手腕间。

    她太瘦,表扣上也很松。

    钟弥动手腕,晃一晃,松弛又沉重的撞击,一下又一下,打在她白皙的皮肤上。

    沈弗峥脑子里有些绮艳画面闪过,思绪一瞬错乱,他担心她不耐受,过一会儿就要因吃不住力哭哭啼啼。

    眼泪是真的,热的烫的,失控地从眼眶里滚落,但不一定是不喜欢。

    往往这种情况,他俯身到她耳边问怎么了,不舒服?她娇娇噎噎说出的话,通常都很胆大包天,口述他的行为,附带评价,然后同他商量轻一点慢一点,比哭哭啼啼还要人命。

    钟弥还专心玩着手腕间的男表,没发现拿腿给她当座椅的男人,刚刚还说别在车上乱来,此刻目光却有一种滚水即将沸腾的暗灼。

    等回了家,钟弥才知道,“别在车上乱来”这话是有重点的。

    重点是不喜欢在车上,空间受限。

    沈先生本人对“乱来”一贯持大力支持态度。

    连最贴身的衣物都从裙底剥落,那只男士银表依旧松松环在她手腕间。

    没戴表那侧手臂,被沈弗峥拉到背后,她不得不用戴表那只手去扶面前的水台。

    每受冲撞,她往前荡,那只表也往前荡。

    金属导热,也随她一起升温。

    她手腕渐渐泛红,被手表蹭撞的,身后身下也红,其凶手,是这表的主人。

    评论区发66个小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