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下学期,我们换了两个老师。一个音乐,一个体育。
我一直觉得各个阶段中,小学老师是最为重要的,他们的确就是孩子的窗口,他们什么朝向我们就看到什么样的风景,他们将会给孩子的生命留下背景,那是件十分重要和敏感的事情。
先来说说我们的新音乐老师。之前,我们的音乐老师姓叶,是个很美的女老师,人如其姓,叶子,柔软温柔,生机勃勃。当时我们学校的新教学还在建设,并没有一个单独音乐教室给学生上课的条件,所以我们的音乐老师是流动上课的。没有钢琴,总是背着一个偌大很沉的电子琴来给我们上课。年幼的我们也总担心叶老师会被压垮。
现在,虽然舍不得叶老师,但也总算不用担心叶老师会被压垮了,叶老师去结婚了,她把我们交给了下一个老师。
因为有叶老师在前,我对音乐老师的概念就是要是个女老师,还得是个很美的女老师。所以当这个学期第一节音乐课来临,教室门口走进一个卷发扎马尾,一脸胡渣的大汉,我惊吓到了,他喊上课,我忘了喊起立。
那新老师就声如洪钟,问道:“你们班谁是班长?怎么不喊起立?”
我回神“嗖”地一下站起来,举起手。然后大家都笑了。
我们的新音乐老师就叫原野。人如其名,一个不按课本上课的老师。我们课本上是要我们学吹竖笛的,他却经常从怀里掏出一把口琴让我们听听口琴和竖笛有什么不同。后来有同学说喜欢口琴不喜欢竖笛,他也就不强求那同学继续学竖笛,同意他吹口琴。
而我做为班长,却很难容忍这种异己存在,我举手站起来就和那同学理论,对了,那位同学是陈焕之,我说道:“大家都学竖笛,课本里就是要求我们学吹竖笛,你不能吹口琴!”
我是这么正义凛然的发言的,但不记得陈焕之怎么说了,只还记得原野老师说了什么,他好像说了句:“没事,班长同学,音乐是种天赋,每个人的长处本身就是不一样的。”
我没听进去,反正我就是一门心思觉得陈焕之不守规矩,他的所为就是坏学生。
因此,有一次音乐课,他站起来吹口琴,我就拍着桌子笑他吹得太难听了。很多人还附和了我,笑起来。
而就在此时,原野老师给我投来一个让我后来三年小学都很讨厌和排斥上音乐课的眼神,他瞪了我一眼,狠狠的。当时我觉得这个音乐老师太可恶了,他完全不分好学生和坏学生,实在是一个奇怪的老师。不过,现在我却对他的那个眼神充满了感激,是那个眼神让我第一次看到了别人真实的目光和想法,看到了自己身上的缺点。虽然当时我并没有理解他。
三年级下,音乐是我最不喜欢的课,体育是我最喜欢的课之一。这两个不喜欢和喜欢都是因为老师。
我们的新体育老师姓陈,个子不高,中年,啤酒肚,人黑。看着很严肃。总是犀利着目光打量我们,负手要我们站队列,要我们报数。
体育陈老师为人不茍言笑,但是他很神奇,这么一副沉于生活模样的老师,在体育课上拉着手风琴教我们跳舞。
陈老师弹得是一首丹麦民歌,后来我们也在音乐课本上学到,歌名叫《丰收之歌》,他边拉琴边跳,舞步就叫十六步,左右前后原地跳一圈,刚好十六步。我们每个人都学得很开心,每次体育课都会期盼老师弹琴让我们跳舞。
而每当陈老师拉弹起他那斑旧的红色手风琴,我都会有种奇异感,好像有一股欣喜的力量轻轻地把我托了起来。我的头顶是打开的,一股股凉风吹入我的脑袋,我轻飘飘的,浑然无思,只是欢喜,仿佛看到了一片前所未见的美丽新天地。小时候我坚信我那样所看到的才是真实的生活,那里全是舞蹈,音乐还有欢笑,一切都是闪闪发光的,那不是童话书里的故事,那是我们的生活。只要我们长大,就能走到,长大就是人生的目的地,那里为我们准备了丰盛的一切,而我们是被五彩光亮吸引而去的精灵们。
这一年我长了个子,从列队前移到了列队中,后排就是张旭。他跳十六步老是跳错,我后退他向前,好几次撞上我的脚后跟,我真是对他很生气。所以每次老师让我们转过身,前后排面对面一起跳,像场双人舞的时候,我都很不情愿。
张旭也是老大不愿意,他天生一副不爽脸,对什么事都一脸烦躁,他自己跳错还和别人急,而我也是急性子,不是看在哆啦A梦的份上,我真是要和他打起来了。
而张旭更让我生气的是,他不想和我跳舞,所以每次跳完等我转回来,他都会在我后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扯一下我的辫子。我第一次叫起来,告诉陈老师,陈老师批评了他,但张旭的皮是不怕老师的,连他爸那么打他,他都不怕,老师严厉的话语简直连给他挠痒都算不上,是爱抚。
所以后来我就不告诉老师了,他扯我辫子,我就飞快转过身踩他脚或者踢他,我的无影腿就是那个时候练起来的,看我,一个回旋踢,还不信治不住他。小时候,我胃口好,什么都能吃,就是亏吃不来。
我学会了十六步,跳得很溜之后的那一天,我回家放下书包第一件事就是去告诉林尚。
当时已经是四月末,天气已经开始温暖起来。我穿着白色衬衫,领口还系着雪青色的丝带,罩着一件我妈织的白色麻花开衫毛衣,下面是和丝带同色系但色调稍沉些的格子裙,白色花边袜,粉色的扣带皮鞋,我每天都要穿裙子,觉得自己美极了。
我那天就是这么翩翩地跑去找林尚的,我很高兴和他说我会跳十六步,很高兴和他说起我们神奇的体育老师,还很高兴地跳上了一小段。
而林尚的回答更美好,他笑和我说道:“十六步啊,我也会跳,我小学的体育老师就是陈老师。晏晏,我们是同一个老师,这样就好像我和晏晏你一起上过课一样。”
我惊喜,抓着林尚的手说道:“林尚哥哥,我们一起跳舞吧。”
林尚那个年纪已经是个大少年,是以对我邀舞的热切请求很是害羞,他迟疑再迟疑,最终在我再三恳求下答应了。
没有音乐,我嘴里哼着歌和林尚跳舞,后来林尚也轻轻和我一起哼着。我们的第一次双人舞就是这样的,哼着曲子,迈着小舞步,甚至没有牵着手,因为面对面,方向也都是正相反的,后退时也是必须越离越远的,但是我很高兴。因为我知道后退之后必有前进,我们一起上前的时候靠的很近。而且,我们每一次远离都是为了圆满这一场双人舞,我们最终都会回到原地,面对面站着,微笑着,谢谢对方。
那天,我拉着林尚不知疲倦地跳了好几次,到底几次我自己也数不清,反正每一次停下来我就急着喊再跳一次,好像我脚上穿上了那双停不下来的红舞鞋。而林尚的耐心也是穿着红舞鞋的。那时候的我完全考虑不到,林尚多陪我一分钟,他晚上就要多熬夜一分钟完成他的学习。那一年的五一,他还有一个奥数比赛,他是有刷不完题的人。
而那一年五一我也是印象深刻,我第一次看到了有脾气的林尚。
我记得那天,我和我弟弟是跟我爸妈出去踏青放了风筝回来,很高兴很欢喜,我一路举着风筝“呼呼”地嚷着,意犹未尽,我弟则追着我要风筝,我们一直玩到家门口。
我见林尚家门开着,就知道林尚去参加奥数竞赛回来了,我就把风筝拱手塞给了我弟弟,跑去找林尚。
我喊着林尚哥哥,没有敲门就冲进去。当时,林尚一家人都坐在客厅沙发上,徐阿姨和林尚坐在三人大沙发上,林叔叔则坐在单人沙发上,他们在说着什么。林尚皱着眉头。
显然,我的忽然闯入打断了他们。林尚更是看到我就倏然站起身,没有和我说一句话,就走进了他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看上很不高兴。
我呆住了,那一个瞬间我觉得我被林尚讨厌了。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头雾水。连徐阿姨笑唤我过去坐,我都好像听不懂是什么意思。
“徐阿姨,林尚哥哥怎么了?”我问道。
“没怎么,哥哥他就是有点累了。”徐阿姨笑盈盈和我说,又一次招手让我过去坐。
我过去挨着徐阿姨坐下,又对林叔叔问了一遍道:“林叔叔,林尚哥哥怎么了?”
“没什么,晏晏,林尚哥哥他就是累了,刚去比赛回来,他想休息一下。”林叔叔亦笑这么说道。
“林尚哥哥考的怎么样?是不是得了第一名?”我高兴和兴奋问道,我对林尚充满了信心。
徐阿姨给我递了块她自己烤的蔓越莓饼干没有回答,却是笑问我道:“晏晏,考试得第一名很重要吗?”
“当然,林尚哥哥那么聪明,当然是第一名!”我还没有洗手就没有接过饼干,人是挑眉很自然就这个逻辑把话喊了出来。
“但是晏晏,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比林尚哥哥还聪明的人,而且他们可能还比林尚哥哥更厉害更努力,所以没有哪个人会是永远的第一名的。”徐阿姨说道。
徐阿姨说的话,我一点也不相信,我以前是井底之蛙,不懂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说,所以我坚持坚信道:“徐阿姨,林尚哥哥就是第一名,他永远是第一名。”
林叔叔笑出声,徐阿姨也是,她说道:“晏晏很好强呢。”
“嗯,我要和林尚哥哥一样,我也要都做第一名!”我说道。
“晏晏,名次只是一个结果,是不是第一名真的不重要。能得第一名固然好,不能也要接受失败,下次再努力就是了。”徐阿姨笑强调道。
这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妙和有趣,到处是不想拿第一却被家长逼着拿第一而压力无穷大的小孩和因为小孩只想拿第一太过争强好胜而感到苦恼的大人,好像正正好的事情总是很少的。
林尚奥数竞赛之后,有一段时间笑容很少,甚至看到我都不怎么搭理,我去找他玩,他也是看着书,偶尔才理我一下。但那时候我不知道哪来的自信,总觉得林尚的冷淡不会是因为他不喜欢我,他的不高兴也不会是因为我,所以我总还能很自然而然地去逗他。
林尚在看书,我就把头凑过去给他读出来。他停留的页面上刚好是一首诗,诗名叫《我们林中迷路时》:
山坡在这里
风全静了;
枝叶低垂,
孩子坐在树下。
她坐在麝香芳草中,
她坐在纯净芬香里;
一群闪光青蝇
空中营营飞舞。
林子是这般寂静,
她显得这般聪慧;
棕色卷发周围
阳光四散
远方杜鹃欢笑,
渗透我的灵魂;
她有着金色双眼
宛如林中女王。
诗结束了,尾部还有一句话:所以,她不单是他的被保护人,对他来说,也是他生活伊始所有爱和奇迹的表征。
年幼的我自然是读不好一首诗的,甚至字里行间有几个字我都不认识,因此我读的很吃力,读得林尚都听笑了。
林尚的笑声收在嘴角,就像冬天掖起的被角,让我觉得温暖踏实。而他噙笑折起了这一页的书角,合上书的样子就像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是一本绿色封面的书,叫《茵梦湖》,很多年之后我再看到这本书,再读到这首诗和那最后一句话,我才知道,命运其实待我不薄,有些话我以为我没有来得及对林尚说出口的,其实早在年
幼就通过书,逐字逐句地念给他听了。林尚他,的确是我生活伊始所有爱和奇迹的表征。
作者有话要说:
《茵梦湖》,德国作家,台奥多尔·施多姆。讲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男主长大背井离乡,心上人另嫁他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