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熊与蝶 正文 第6章 像阳光一样

所属书籍: 熊与蝶

    教育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教会爱和感知。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的,我觉得自己小时候是个感知能力弱的,因为自我太大,所以总是不了解也不懂得身边人的点滴关爱。也因此,我回头是很能理解学校那些充满仪式感的活动,那样的活动培养了我的集体感。虽然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忘了这些。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个活动,是和山区的某所希望小学的孩子通信,还交换学生。

    当时情况是山区学校的孩子来我们学校和我们一起学习生活,为期一周。

    我作为班长,班上来了一个山区新同学,班主任苏老师把她安排成了我的同桌,让我照顾带领她好好融入我们班。

    我觉得身上的责任感很重,更何况这位新同学还要去我家和我一起住一周。所以我很快把这位同学归入到自己人的范畴。虽然现在我已经不记得她的姓名。

    如今说到这事,我真的很希望自己小时候的处事能柔软一点。一个人不会好好表达自己的心是何其无奈。

    比如我对这位新同学。我照顾她的方式可谓简单粗暴,我以为山区穷乡僻壤,她缺少吃穿用,我就在班级里组织捐款,并且要求每个人至少捐五块钱。

    小时候的五块钱是巨款。所以我这么一说,不少人投反对票,我就生气了,觉得他们没有爱心。陈焕之更是让我生气,他说他家比山区同学还穷,怎么不见我们给他捐款。

    后来班主任出面做了调解,她说捐款是好事,但是捐多少是该根据个人心意和实际情况。

    我为这事小时候看陈焕之就戴上了有色眼镜。

    而我的新朋友更让我印象深刻,她总是有一张惊慌胆怯的面孔,羞涩说她不要捐款,她说她家里够吃穿,不需要钱。

    我当时就没法理解一种好心态的富足是多么富有,想到自己如果握着像她手中一样短如小拇指的铅笔写字就觉得没法好好上学。我小时候如果想要什么而不能买就会惦记很久很久。

    捐款的事到最后还是成功了,但新同学没有把钱带回家,而是买了文具带回了她的学校分发给她的同学。

    新同学在我家的时候,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贴身照顾,但回头一想,我还是处在一种优越感里居高临下。比如我会硬要把自己的衣服给她穿,即便她不喜欢不适合,穿上我的衣服只会让她觉得局促不安,不自在。吃饭的时候,我给她挟我爱吃的菜,她喜欢什么,我都会反驳。我还要帮她梳和我一样的辫子。一种恨不得把我会的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塞给她的感觉,而我从来没有倾听过了解过她的生活,我滔滔不绝和她说着我有什么。

    在我印象里,新同学的性格很腼腆,她总是微笑着,而离别的那天,她的笑容却是很灿烂的,我哭得很伤心,她哭完后就笑了。她的笑容很大,她和我说谢谢,说我是她的朋友,说她永远会记得我。离别于她是充满新鲜的新开始,情真意切。我的新同学或许就是第一个让我明白到被他人需要,为他人付出给予帮助是件美好的事。她使得我在后来两年小学生涯里都热衷于融入集体,发光发热。虽然很多时候,我都把不好霸道和关爱的度。

    新同学走了之后,我记得我失落了好一阵,直到后来找到新的献爱心目标。

    我的新目标是张旭,起因是有一回我找他借书,发现他的数学作业错的乱七八糟,我就忍不住非要抓着他给他讲题。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我每天都要盯着他的作业。

    不仅如此,我还发动其他同学要纷纷主动地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当时一度我们班的班级荣誉感很强。

    因为这件事情,很多同学给我的小学毕业同学录都是写班长是个热心的人,但是脾气太坏了,动不动就打人。张旭给我的留言更是只有一句话:你太烦了。讨人厌。

    我小学的时候的确是优秀过,张扬的像阳光,与现在的我全然不同……

    我合上手中的《茵梦湖》,打算塞回书架,迟疑,最终没放回去,我去结账。

    “如果只有一本书,我们这里是不按称斤价的,你要不要多找两本书?”营业员问我道。

    我正打算摇头,嘴巴却先于动作,问道:“你们这里有安妮日记吗?青少年版。”

    营业员指了个方向,说道:“你去那里找找看。这两天太忙,卖了什么书还来不及整理,所以,留下什么也不知道了。”她歉意一笑。

    我朝书柜走去,书架上的乱很符合营业员的话,以一种主人都不知道的姿态,又竖又横,寥寥无几。

    我找着《安妮日记》,那是我看的第一个悲剧,我印象深刻。战乱,瘟疫与情窦初开,一个小阁楼,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男孩。

    长大后我就再没有看过安妮日记,所以内容很模糊。只记得看书是在小学五年级秋天的某一天,那时候我们的教室搬到了顶楼,出了教室门就有一个很大的阳台。

    下课我们都在阳台上跳橡皮筋,当然,偶尔我们也在那看书。

    那时候我还不理解自然常识老师在课堂上说的一句话:不要在太暗的光线下看书,也不要在阳光下看书。我觉得这是矛盾的,尤其后半句,阳光那么好,天亮看书才正好。

    所以,我抱着书在阳光下看,眯着眼,后来受不了,转个身背对阳光,我的影子投在书上,眼睛舒服了。

    书架在斑锈的栏杆上,才翻开我就看到了“瘟疫”这个词,自然是不会读的,翻了字典才知道。那时候我看书随时带着一本新华字典,查字典是我的爱好,我觉得一个词语用一句话或者另一个词语来解释,是件很奇妙的事情。

    而在对故事背景毫不理解的年纪看书,感觉就像青鸟掠过晴空,从天而降了一颗种子,一种没有发芽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神秘。

    我在书中不期然遇到了成长和爱情。这本书我依旧是当童话书看,小学的时候,我觉得我能买到手的所有书都是童话故事书。

    我读《安妮日记》其实是个契机,我第一次真正认识到男孩和女孩是不一样的,我对林尚那一直由衷的欢喜就是喜欢,爱情哎,我心里忽然充满了叹息。

    然后,我的耳朵就像是忽然被打开,听到了身旁许许多多的事,那些他们以前也在谈论说笑,而我从来没有在意的事,谁喜欢谁,谁暗恋谁,谁收到了情书。这些第一次让我感到好奇疑惑,比如原来他喜欢她啊,她怎么会喜欢他。

    而我的第一次脸红也是因为这本书。我刚看到女孩秘事,张旭跑来问我看什么,问我借书。我就红了脸说不借。他说我小气,说他书都借给我,我却不借给他。我有口难言就生气了。很多天没理他。

    张旭也是脾气倔强的人,我越不理他,他越来劲越是要挑事不停说我小气,说我脾气坏。而在那个年纪,我们就因为这件事互相正儿八经地讨厌起对方了。

    因此五年级下半学期,不知道有谁传说张旭喜欢我,我听到后是很生气很反感,至今我也说不出当时对这件事情的厌恶和排斥是为什么。

    甚至这件事情有一度让我如坐针毡,仿佛它危及到了我的什么,而事实上那时候的我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一份最简单直接的感情和情绪。

    我大概讨厌的是他们把我和张旭说在一起,而我的感情只能向着林尚,这就是误解和侮辱。

    这件事情之后,张旭在我眼里一度就是个二百五,他还做了一件成就风言风语的事,在有一天放学楼梯转角他拦住了我,还直接问我喜欢谁。

    在小学,五年级已经是高年级,我们天天被老师说高年级高年级,就都有了种自己是大人的错觉。是以,我和张旭的对峙,就像一出严肃的电视剧,所有围观者都很配合,他们多半是张旭的朋友,而我身后是我的朋友,我们的样子就好像要做一个一生的决定。

    “常晏,你喜欢谁?”张旭第二次问我,第一次他用这句话拦住了我,我站住脚是没回答。

    “关你什么事?”我很傲慢。

    “你说啊。”张旭说道。

    “我不说。”我说道。

    “你不说别走。”张旭说道。

    “我就不说。”我说完,我就说了,“我喜欢我林尚哥哥,说了你也不认识。”我骄傲把头一扬,这种宣告让我心里莫名舒坦。

    张旭便说他也不喜欢我。

    我闻言,立马有种想和他冰释前嫌的感觉。

    大家哄笑散开了,张旭也走了,他是跑着下楼梯,最后三阶是直接扶栏跳下去的。

    而我那天藏着心事是慢慢走下楼的,没有和朋友嬉笑,所以有个可恶的男生嘲笑我说害羞了害羞了,被张旭表白害羞了。

    对于这种明目张胆在现场造谣的人,我直接就狠狠瞪他了。班长的威严,他识相跑走了,笑哈哈的。

    我是害羞,但不是因为张旭,因为自己心里的悸动,我第一次觉得幸运,写在书里的爱情像海潮,是真实,淹没了我。

    我回到家,第一次看到林尚家门开着,没有冲进去,我觉得这种相见不敢见的羞怯,是我对林尚感情的一个里程碑。

    我在掏钥匙,林尚从对门出来,他说道:“晏晏,你回来了,怎么不过来玩?”

    我红了脸,摇摇头,拉开家门就蹿了进去,关门剩下一条门缝的时候才敢偷偷看一眼林尚。

    林尚这一年十五岁了,个子拔高,模样是少年特有的清俊。在门缝间,他的眉头微蹙,神色微妙,也是少年特有的忧郁。他所有的神情,都好看。

    我想着十二分的高兴和羞怯关上了门。

    不过我这羞涩矜持不过一晚,第二天我就因为昨晚没有和林尚说话,早上特意早起半个小时,就为了能和他一起走一段路上个学。而我这么做还冒着被我妈骂的风险,她肯定会说我不等弟弟一起上学。管不了了。

    林尚看到我开门跑出来有些意外,问道:“晏晏,你怎么起这么早?”

    “我想和林尚哥哥一起去上学。”我高兴说道。

    林尚笑了笑,笑意柔软,问道:“早餐想吃什么?”

    “菜包,茶叶蛋,还有豆浆。”我说道。

    林尚笑应了声,下着楼梯。

    林尚上初中后,因为学校比较远就开始骑车上学,他推着自行车,我紧跟着他,说我自己以后也要骑自行车。虽然事实上我还不会,但我的思想已经会了很久了。

    林尚说他以后有时间可以教我,我点头,眼睛看到了热气腾腾的早餐店。

    我们停下来买早餐,林尚给我买了早餐,他说时间还早让我坐着吃。而我在啃包子的时候,他就在帮我剥茶叶蛋,褪完壳,他又把蛋掰成两半,取出蛋黄。他知道我不吃蛋黄。所以他吃。

    我们坐着吃早餐的时候遇到了楼下的一个阿姨,姓黄。黄阿姨四十多岁,胖乎乎,很爱开玩笑,她买完早餐在我们桌边逗留了会,笑道:“你们两个可真是青梅竹马,一个茶叶蛋也分着吃。一人吃蛋黄一人吃蛋白,可真要好。不过,小尚,你怎么让晏晏吃蛋白,营养可都在蛋黄里。”

    林尚没有应声笑了笑同黄阿姨问了声好。我说道:“因为我不喜欢吃蛋黄,黄阿姨。”

    “原来是这样啊,晏晏,我还以为是小尚不知道疼人呢。如果他不会疼人,你长大可别嫁给他。”黄阿姨瞅着我们两个笑说道。

    这话我以前听肯定笑嘻嘻,会嚷着说不管林尚怎么样我都要嫁给他。但现在我隐约懂了点女孩的矜持了,是以,我“唰”地红了脸,低下了头。

    “黄阿姨,您别开玩笑了。”林尚开口说道。

    我闻言偷偷擡头看了眼林尚,只见他也微微红着脸,其实他的模样我是分不出是害羞还是尴尬而微恼,只是当时的我没想那么多,因为我的心里盛满了欢喜,装不下别的。

    黄阿姨走了之后,林尚忽然想起了什么,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多啦A梦漫画书递给我说道:“不好意思,晏晏,这本书看的比较慢,借了这么久。”这一年,林尚初三,要中考。

    “没事。”我笑说道,接过书塞进书包里。

    “你同学不会介意吗?”林尚问道。

    “你说张旭吗?不会啊,反正他老是说他自己是男孩子,很大方。”我说道。

    “你和张旭是好朋友吗?”林尚笑问道。

    “是啊。”我说道,我心想我们昨天那样算是和解了。

    林尚笑了笑望着我,说道:“第一次听到晏晏说男同学是朋友。”

    “因为我朋友太多了,还轮不到说张旭。”我笑说道。

    林尚颔首,说道:“嗯,大家肯定都很喜欢和晏晏做朋友。”

    我拼命点头。我的确真这么觉得,那时候我想不到自己不被人喜欢的样子,反正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很可爱,包括嘲笑别人。

    五年级期末前,学校举行了一次诗歌朗诵比赛,名叫小鹤之声,因为向天飞翔的小鹤就是我们学校的校徽。

    参加比赛的重任,一般来说,在我们班总是毫无悬念地会落在我的头上。别说我是班长,五年级的我更是学校学生会大队长,手臂上别着五条杠,简直在整个学校也排得上名,国旗下演讲都不知讲了多少回。所以我对诗歌朗诵比赛是胸有成竹。

    那年我们班的座位是先进带后进的形式,所以我的同桌是个成绩稍弱的女孩子,叫张莉莉。

    小学里,基本上成绩一般的孩子都比较胆小,他们甚至害怕畏惧老师,因为有时老师很容易对他们失去耐心,面露失望。而小孩最怕的其实就是让人失望。张莉莉就是其中之一,她很怕我们班主任苏老师,苏老师教的语文也是她很难过去的关卡,连上课被点名起来读个课文,她都会紧张的结巴,老是读错字。为此苏老师很严厉地批评过她,老师认为她没预习。其实,她有。这些细节我都是后来回忆起来的,当时我真的没在意我的同桌到底是什么样无助的心路历程。

    张莉莉很羡慕我能流畅读书,更羡慕我能去参加诗歌朗诵,有一次我在读稿子的时候,她忽然问我道:“晏晏,你说我能念诗歌吗?”

    我闻言笑出声,我说道:“你连课文都念不好,上台背诗歌肯定不行。”

    张莉莉笑了笑转回头继续写她的作业,神色落寞还有点受伤,而我还是无知无觉,继续背自己的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