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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与蝶 正文 第12章 Molly girl I like your 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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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再絮絮叨叨说我的大学,毕竟没有人会回头细细说自己的课业,要说的都是些青春往事和际遇,而我一心在林尚身上,其他人都很巧妙地避开了,所以,我的大学很无聊。所有的遇见,都在和林尚比较间败下阵来。要说,或许就说一两件于我而言很重要的事。

    我当时学金融,相对的男多女少,而我的长相其实在女多中也不会黯然失色,痘痘一好,我在学校追求者还是很多的。我原以为我渐渐在寻回些年幼自信高兴的感觉,可是并没有,我反而越发不知道,我在寻找什么。

    我大三的时候,因为林尚来信说新西兰很美,大一时他就邀我过去玩。所以我就存钱去了一次。在寒假的时候。

    我辗转换了两个航班,为了机票便宜些,所以等待的时间就长了。等我真正到达目的地奥克兰的时候,已经经历了两天一夜。

    从机场出来,迎面而来的是牛羊粪清新的味道,十分接地气,有的人会觉得臭,我却莫名很喜欢。或许是因为林尚在这。

    林尚来机场接我,我们已经两三年没有见了。其实我很紧张,看到他就第一个瞬间能兴奋地挥手,走近后,就是走入阳光,不敢直视,心里暖洋洋。

    我这两三年忙于学业还有外貌的虚荣上,毕竟长痘三年,容貌回来,我很珍惜,每天都要给自己锦上添花。而不知道为什么见到林尚的这一刻,我却觉得行李箱里塞的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裙子,有点多余。林尚依旧是那个林尚,他留着寸板,干净阳光,我在他脸上看得到这两三年的成长,他的眼神越发温柔,嘴角的笑越发宽厚。他很自然地拉过我的手,我却觉得他从来没有过的遥远。以前我多少还能在林尚脸上找到和我对他一样的小心谨慎,如今是没有了。林尚走得更快更远了。

    我忽然不知道,过去的两三年自己在做了什么,学着于我而言很枯燥乏味的知识,我不是在靠近林尚,分明是分道扬镳。我不懂林尚。很不懂。甚至连他兴致勃勃和我说着介绍着的窗外风景,我也不懂。

    我靠在车窗上,不自觉叹了一口气。

    “是不是累了,晏晏?”林尚立马问我道。

    “没有。”我也立马坐直身子,摇头笑说道。

    “累了就睡一会,到了我叫你。”林尚看了我一眼,笑说道。

    “不要,我要看风景。”我说道。

    林尚笑了声。

    我靠着,晒着西斜的太阳,身上来自北半球冬天的寒彻底融化了,于是没一会我就睡着了,直到林尚唤醒了我。

    “很累是不是?”林尚微笑问道。

    我还是摇头。

    “你从小就嘴硬。”林尚笑说道。

    林尚的这句话让我脸一红,心一甜,我忍不住笑脱口而出一句:“林尚哥哥。”

    “怎么了?”林尚问我。

    我一怔,本来想说就是想叫叫他的名字,可到底还是寻了一句话掩饰,我问道:“林尚哥哥,你什么时候回国?”

    林尚闻言没有马上回答,低头先松了安全带,然后侧过身看着我笑说道:“等你明年毕业的时候吧。”

    “那正好,小聚吵着说要来看你,他今年就高考了,等他暑假来找你过冬好不好?”我说道。

    “好。”林尚笑说道,替我解了安全带。

    我推开车门下车,林尚的车停在一栋绿顶的房子前,恰是个小坡。新西兰地广人稀,我站在小坡上,看着稀疏坐落着的房子,想象林尚在这生活的安宁。

    林尚和两个男生一起住,他的住处于我而言不方便,于是李子琦收留了我。李子琦的住处就是这栋绿顶房子,而林尚的住处就在坡下,是栋蓝顶的房子。

    李子琦出来迎接我们。林尚帮我擡箱子,李子琦同我说笑,他们有同一个生活圈养出来的气质,干净利落,温厚。

    我微笑着,我早知道来新西兰,我可能就是个旁观者,可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不舒服,好在经过的长途跋涉不允许我这么快就气馁。

    李子琦早已经把给我住的房间收拾好了,换了干净的床单被套。

    “晏晏,你好好休息下,等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李子琦笑说道。

    适时,林尚推着我的行李箱进来,对李子琦道:“晏晏住这要给你添麻烦了,学姐。”

    “别那么客气。”李子琦很自然地拍了拍林尚的肩膀,笑说道。其乐融融。

    林尚走了之后,我洗了个澡,换上睡裙躺到床上睡了会。醒来后,我从箱子里翻出了一条吊带雪纺长裙换上。因为长途飞机,我的脚有点水肿,我就弃鞋穿了夹脚拖,头发上却一点不马虎,还给自己精细地编了两条辫子。

    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李子琦笑说我像个仙女。我心里还挺开心的,但没开心一会,到了吃饭的餐馆,我才发现仙女这个词,其实就是格格不入的意思。

    林尚来接的我和李子琦,他换上了白衬衫,清华似月。林尚看到我的时候,有片刻的微怔,我的心就雀跃了起来。而林尚说的话更是让我开心,他说道:“晏晏真的长大了。”

    吃饭的地方有点远,是一个本地餐馆,他们说这家是这一圈难得的好吃,他们是除了刚到的我和林尚,还有李子琦之外的四个人,全是中国人,想来都是同学。而我坐下身后其实根本没有心思在吃上,只是发现在座三个女孩,除了我以外都是简单的短袖牛仔裤,她们因为工作原因和环境使然,脸上和身上都是简单随性。李子琦穿了一件白色短袖,外面罩着一件衬衫,扎起马尾,干净得体。

    因为我的特别,大家都特别照顾我,因此很生疏。他们和我说话小心翼翼,什么事都要过问我,喝什么吃什么,而他们彼此间很熟识,随便互递一样东西都是合对方心意的。

    林尚看着菜单,李子琦说老样子,他就能说出她想要的是什么,而我,他还要转过头来细细问我。其实我从小就是不怎么挑食的人,于是我说随便。

    林尚笑了笑,打量着我的脸,问道:“和我一样好不好?”

    我点头。上菜之后我就专心吃东西,菜很和我的胃口,但我忍不住闷闷不乐,我并没有因为我穿得特别漂亮而得意,相反我再一次验证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离林尚的生活越来越远。

    吃过饭,夜里起了风,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像是在问你冷不冷。

    后来李子琦给了我她的衬衫外套,我接过了,因为我真的觉得有点冷,而又不能因为我一个人冷就打道回府,扫了他们想看夜海的兴。虽然他们愿意迁就我,可是我就是来靠近林尚的。

    两辆车子停在沙滩上,后备箱打开,林尚的朋友安泰擡下一箱啤酒说在新西兰的生活很无聊,他们又在偏远之中的偏远,日日和海作伴,乡愁很浓。如果不常大家聚聚,喝喝酒,唱唱歌,一个人待着迟早能听懂海浪在说什么。

    我闻言,顺势笑问林尚道:“林尚哥哥,你会寂寞吗?”

    林尚没有回答我,反倒反问我道:“你会寂寞吗?”

    被林尚一问,我立马就理解了他为什么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包藏了太多的心事,会或不会都是有很多缘由的。我笑说道:“不告诉你,你不告诉我,我也不告诉你。”

    安泰听着我们两说话,不客气笑了声,说道:“你们两个是小孩吗?”安泰是个个子很高的人,肯定超过一米九,高鼻梁小眼睛,皮肤黝黑,说这话时微微俯身过来,眼里就着车灯闪着微芒,几分戏谑。

    “识于微时,当然一直都是孩子。”林尚说道。

    “我长大了。”我不自觉忙回嘴道。

    林尚一笑,说了不相干的话,他说明天带我去潜水遇海豚。

    大家在车灯下喝酒聊天,后来有人问唱歌吗,这句话就像春笋冒出头,而后的回答声就像春雨稀稀疏疏,很多却不成雨幕,再后来不知道怎么说的,吉他传到了林尚的怀里。

    “我不知道你会弹吉他,林尚哥哥。”我笑说道。

    “他会。”李子琦说道。

    林尚对此笑着没说话,只是抱着吉他拨了拨,问我道:“要听我唱歌吗?”

    我笑点头,这一刻我才觉得我的旅行开始了。

    林尚唱的是TheBeatles的《Ob-La-Di,Ob-La-Da》,其实当时我是第一次听,林尚改了原曲,唱得又缓又柔,我深深迷上。

    整个晚上我耳边回荡的都是Desmond和Molly简单快乐的爱情。而林尚唱的那么好听,他会笑望着我的脸唱MollygirlIlikeyourface,让我晕乎乎地分不清他只是在唱歌还是不止在唱歌。林尚让我一会儿觉得真美好,一会儿小心脏充满了惆怅。

    夜里,林尚送我回到房间,他笑话我以前不会整理行李箱的事。可我心不在焉,只想着表白的事,我觉得真的有点熬不住了,我只想让林尚知道我喜欢他。

    我在林尚背后鼓气再鼓气,当我要开口的时候,林尚忽地转过身,他拿着我漂洋过海带着的小熊,笑道:“这只是你初中毕业那年我送你的。”

    我呆愣了片刻,说道:“我不清楚是哪一只,你怎么分得出来?”三只熊长得一模一样,虽说有年岁的原因,有新旧之分,但那也是很细微的,除非摆在一起,不然,我分不大出来的。或者说我从来没有想过分它们的先后顺序有什么意义。

    林尚笑了笑,回身把小熊摆回床头,他的背影凝滞着,好一会,他才再次回身看着我,他开口道:“晏晏。”

    这么多年,让我坚持暗恋着林尚的其实是那些我觉得他也喜欢我的情绪,这一刻,我屏住呼吸,我觉得或许他和我一样有感触,想把我们的感情简单化。他会说他喜欢我。

    “你以后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但是林尚只是这么问道,就好像普通朋友的聊天交流。

    我心里的火光倏然熄灭,我抿了抿嘴,有点负气,低下头说道:“没想过,毕业能找到工作就好了,拿一份不错的薪水,我就很高兴了。”我假装自己很简单,对生活很随性,随遇而安。

    “我猜你不会喜欢国外。”林尚说道。

    “是啊,我很恋家,我很恋旧。”所以你知道我喜欢你吗?我面无表情看着林尚,心里别扭着。

    “新西兰是不是很无趣?”林尚又问道。

    “我才来第一天呢,我怎么知道。”我说道。

    “我知道你喜欢热闹和繁华。”林尚笑了笑说道。

    是吧,就像我喜欢花花绿绿各式的裙子,漂亮的鞋子,闪闪发光的首饰。可是,我爱这些多半是因为我觉得它们让我漂亮,我想在林尚面前漂亮。

    “其实,新西兰很漂亮——”林尚话至一半。

    “嗯,都是牛羊粪的味道,荒无人烟,景色当然好。它的漂亮只是风景而已,不够精彩。”我努努嘴,笑了笑说道。我总希望能在林尚面前说些特别的话,从小就是,其实我对新西兰还全无看法。

    林尚一笑,说道:“早点休息吧,明天潜水要体力。”

    林尚离开时带上了门,我不由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原歌词是:HesaystoMolly,girlilikeyourface。我比较喜欢断句在to,然后Mollygirl连在一起,句式上是错误的,感觉上却更有意思,更轻松自在,也专注。